首页 百科知识 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报检

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报检

时间:2022-06-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前的登记制度。批量较小的边境贸易出境水产品,报检人可向边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具体报检(申报)项目和方式由边境贸易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规定。中转场需要注册登记养殖场出具的“供货证明”接收水生动物。

第二节 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报检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畜牧、水产等养殖业在农业生产中有很重要的位置,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对外贸易直接影响我国的养殖业的发展。农产品的质量关系企业的信誉,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而且影响政府和国家的形象。所以,出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时维护我国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的需要,也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动力。

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前的登记制度。我国对生产出境动物产品的企业(加工厂、屠宰厂、冷库仓库),养殖场、中转场,实施卫生注册登记制度。出境动物产品必须来自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并存放于经注册登记的冷库或仓库。

一、报检范围

动物是指饲养、野生的活动物,如畜、禽、兽、蛇、龟、虾、蟹、贝、蚕、蜂等。

动物产品是指来源于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可能传播疫病的动物产品,如生皮类、毛类、肉类、脏器、油脂、动物水产品、奶制品、蛋类、血液、精液、胚胎、骨角等。

其他检疫物是指动物疫苗、血清、诊断液、动植物性废弃物等。

二、报检时限和地点

需要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在出境前60天向启运地检验检疫机构预报检,隔离前7天向启运地检验检疫机构正式报检;

出境观赏动物(观赏鱼除外),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在出境前30天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出境野生捕捞水生动物(观赏鱼除外),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在水生动物出境3天前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出境养殖水生动物(包括观赏鱼),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在水生动物出境7天前向注册登记养殖场、中转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出境动物产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在出境前7天报检;需要做熏蒸消毒处理的,应在出境前15天报检;

出口肉类产品在启运前,向出口肉类产品的生产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出口冷冻肉类产品应当在生产加工后六个月内出口,冰鲜肉类产品应在生产加工后72小时内出口。输入国或地区另有要求的,按照其要求办理。

出口肉类产品运抵中转冷库时应当向其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中转冷库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凭生产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检疫证单监督出口肉类产品入库。

批量较小的边境贸易出境水产品,报检人可向边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具体报检(申报)项目和方式由边境贸易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规定。

知识链接

经启运地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合格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运达出境口岸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①动物应当经出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临床检疫或复检;②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从启运地随原运输工具出境的,由出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验证放行;改换运输工具出境的,换证放行;③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到达出境口岸后拼装的,因变更输入国家或者地区而有不同检疫要求的,或者超过规定的检疫有效期的,应当重新报检。

三、报检时应提供的单证

1.《出境货物报检单》、合同、发票、信用证、装箱单等外贸单证。

2.出境观赏动物,应提供贸易合同或者展出合约、产地检疫证书。

3.输出非供屠宰用的畜禽,应有农牧部门出具的品种审批单。

4.输出实验动物,应有中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出具的审批单。

5.实行检疫监督的输出动物,须出示生产企业的输出动物检疫许可证;

6.出境野生捕捞水生动物的,应提供下列单证:

(1)所在地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捕捞船舶登记证和捕捞许可证;

(2)捕捞渔船与出口企业的供货协议(应有捕捞船只负责人签字);

(3)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其他单证。进口国家或者地区对捕捞海域有特定要求的,报检时应当申明捕捞海域。

7.出境养殖水生动物的,应当提供养殖场或中转场的《注册登记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8.批量较小的边境贸易出境水产品,报检时应提供相关资料,如出口企业备案证书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产品检测报告等。

9.出境动物产品生产企业(加工厂、屠宰场、冷库、仓库)的卫生注册登记证。

四、实施检疫

1.经检验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办理出口手续。不合格的,不许出口。

2.注册登记养殖场,中转场应当向出口商保证出境水生动物符合标准,并出具“出境水生动物供货证明”。中转场需要注册登记养殖场出具的“供货证明”接收水生动物。出境水生动物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或“换证凭单”及检验检疫封识进入口岸中转场,不得将不同来源的水生动物混装。

凡是在口岸中转改变包装的,出口前变更输入国家或地区的超过规定有效期的,必须重新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示例8:下列属于检验检疫报检范围内的动物产品的有(ABCD)。

A.貂皮   B.猪肉   C.鸡血清   D.羊胚胎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