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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验收

时间:2022-06-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4.2.1 隐蔽工程验收4.2.1.1 隐蔽工程的验收程序隐蔽工程是指该工程完成后,将被覆盖或包裹起来,无法看到的工程(序)。隐蔽工程验收程序一般包括下列内容。参加验收的各有关单位的代表应在“重要隐蔽工程验收签证”上签字,对验收结果予以确认。

4.2.1 隐蔽工程验收

4.2.1.1 隐蔽工程的验收程序

隐蔽工程是指该工程完成后,将被覆盖或包裹起来,无法看到的工程(序)。这类工程(序)很多,有的对整个工程主体质量有重大影响(如基槽开挖与回填、钢筋布置),有的对整个工程主体质量的影响不大(如砂浆抹面的基底层处理)。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建设施工中存在较多隐蔽工程,不可能逐个进行检查验收,但对于工程的安全和使用功能有较大影响的重要隐蔽工程,则必须进行检查并履行有关重要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施工单位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图纸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提交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或设计变更说明、施工要求、施工原始记录、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测量、观测记录和地质资料等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

(2)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在收到验收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立即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复测,地质人员检查地质素描和编录,施工承包单位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

(3)由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主持,组织设计、地质、测量、试验、运行管理和质量监督部门的人员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经现场检查,如果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在报验申请表及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准予施工单位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4)如经现场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则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指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毕经自检合格后,再报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复查。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如图4-2所示。

图4-2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4.2.1.2 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中隐蔽工程验收的主要项目和内容如表4-3所示。

表4-3 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和内容

4.2.1.3 隐蔽工程验收的成果

隐蔽工程验收的成果是“重要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它是质量检测资料的一种重要的质量记录,是竣工技术文件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要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对今后工程的维修、改建、扩建以及对工程交工前后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等都可以提供详细、准确的原始技术依据。对于重要的水利水电隐蔽工程,应邀请质量监督部门参与验收,并在“重要隐蔽工程验收签证”上签字。

在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中一般应填写如下内容。

(1)施工依据。其中包括设计图纸、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洽商(联络)单编号。

(2)材料使用情况。其中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材质、数量、代用情况、器材质量合格证或复验报告编号等。

(3)施工情况及质量水平。必要时,应绘制简图加以直观说明。

(4)参加验收的各有关单位的代表应在“重要隐蔽工程验收签证”上签字,对验收结果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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