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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城市社区治理现状分析

时间:2022-06-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嘉兴市城市社区治理现状分析[1]□ 余 剑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日益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聚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全市累计有504人和758人分别获得全国和嘉兴市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

嘉兴市城市社区治理现状分析[1]

□ 余 剑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日益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聚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当前,随着改革进程的加快,基层民主的发展,市民素养的提高,城市社区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责任越来越重大,立足长远深入研究城市社区的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嘉兴市城市社区现状

多年来,嘉兴市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围绕夯实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推进民主自治、繁荣社区文化,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目前,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以96345社区服务求助中心为龙头的社区服务网络的全覆盖,基本实现了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和“一站式”办事大厅的全覆盖,90%的社区达到了市级以上和谐社区标准,构建了社区公共服务、市场服务和志愿互助服务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社区服务体系,社区居民安全感和满意率逐年提升。

(一)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协同、居民参与的城市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对社区建设进行规划和部署;先后出台了减轻社区负担、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实行社区资源共建共享、社区工作申报准入、加强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开展全市社区组织统一换届等方面文件,为社区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履行职能,加大研究指导、督查协调力度,确保社区建设稳步推进。推进部门与社区结对共建工作,150多个市级机关、市直属单位以及驻嘉各部队连续与市本级70多个城市社区开展结对共建,为社区提供共建经费550多万元,有力地支持了社区全面建设。各地社区居委会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广泛开展社区文体活动,积极改善社区环境,大力提高社区服务质量,群众的认可度和参与率不断提高。

(二)社区治理队伍结构日趋合理

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实施“外部引进”与“内部提升”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机关干部下派、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选考以及专题培训、挂职锻炼等途径,充实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提升社区专职工作者整体素质。全市361个城市社区中,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超过2000人,队伍建设呈现出“两高一低”的特征,即学历高(大专以上学历的占68%),党员占比高(占55%),平均年龄较低(平均年龄42.3岁)。全市累计有504人和758人分别获得全国和嘉兴市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社区自治组织建设逐步完善。建立了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的社区议事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工作机制,构建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社区社会事务站的组织架构,形成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决策、居委会执行、社会事务站办理的管理机制。建立了社区民情恳谈会、社区事务协调会、社区工作听证会“三会”制度,提高了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健全和完善了居务公开制度,保障了居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管理权;制定了社区自治章程及居民公约,建立了社区干部“双述双评”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自2008年起,嘉兴市统一开展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自荐直选”率达到74%。

(三)社区自治基础保障稳步提升

各级财政把社区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加大对社区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自2008年起市财政按社区常住人口8元/年人的标准增加对市本级社会事务站补助,2010年调整到20元,社区办公经费有了基本的保证。自2010年起,嘉兴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平均薪酬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镇职均工资上浮10%”的规定执行,并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通过改建、扩建、新建、置换、租赁等途径,目前全市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平均达到790平方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得到明显改善。各社区普遍设有“五室三站两栏一校一场所”[2],社区管理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全市361个城市社区中有360个社区建成“一站式”办事大厅,并开展了“代办”服务,使居民享受到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

(四)社区自治服务水平快速推进

社区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市、县(市、区)均建立了96345社区服务求助中心,并从街道向镇、村延伸,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服务网络。至目前,全市96345服务中心共有工作人员65名,日均求助超过1200人次,办结率100%,被市民誉为“贴心线”、“连心桥”。社区治理模式探索创新。按照“区域相邻、规模相当、资源相通、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划分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有效提升了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各项创建活动蓬勃开展。自2009年开始,全市城市社区围绕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全面开展和谐社区创建,到2012年底,全市90%以上的城市社区已经达到市级以上和谐社区创建标准。深入推进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社区之歌创作等活动,提升了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积极培育各类社区民间组织,逐步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满足居民多层次需求的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体系。社区环境不断优化。投入大量资金对老城区范围内居民小区实施了绿化、美化、亮化、洁化整治,营造优美和谐的社区人居环境。以创建平安社区为契机,推进社区“综治室”规范化建设,坚持齐抓共管,狠抓工作落实,综治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社区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逐年提升。

二、嘉兴市推进城市社区治理的几种模式

从总体上看,嘉兴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在满足居民需求、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基层民主、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社区正日益成为提升居民服务的重要载体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平台。最令人欣喜的是,嘉兴在传统的基层党政组织在不断加强的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社会的发育,社区中的经济组织、社会性组织开始出现,并开始参与到社区管理与治理过程中,社区治理结构呈现多元化的趋势。

(一)菜花泾社区“守门护院队”模式

菜花泾社区是南湖区较早开展小区居民自治活动的社区。通过在居民中成立居民自治小组,再由居民自治小组采取按户收费,同时依靠政府补贴,成立和组建了“守门护院队”,把有限的财力用于日常管理和值班巡逻人员的补贴,通过使小区基本没有发生刑事和治安案件,得到了辖区广大居民群众的好评和支持。目前,菜花泾社区在召开社区居民自治代表大会,还特别邀请了租住在小区的新居民代表参加,新老居民携手共同参与到小区自治工作中来。

(二)松鹤社区天天嘉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无物业小区自治模式

前些年,松鹤社区天天嘉苑小区的物业公司由于入不敷出撤离之后,小区就处于没有物业管理的无序状态。旧的物业走了,新的物业没来,在几次物业进驻无果后。天天嘉苑开始实行小区业主自治管理而且颇有成果。业委会的理念是,光靠挨家挨户收取物业费是达不到目标了,只有小区管理上去,业主满意度上去,观念改变,才会主动交物业费。业委会聘请了1名业务主管、7名保安和1名保洁工人,对小区路面等基础设施进行了翻新,对很多卫生死角进行了清理,比如那些楼顶平台天沟内的垃圾,都是业委会工作人员自己动手清理掉的。在支出方面尽可能做到节省,采购东西都去旧货市场,临时收费点的牌子由业委会成员自己画,办公桌从社区借,绿化维护费用太高,就搞承包区域等。在财务公开方面精确到了分,大到文件柜、办公桌,小到水桶、脸盆、文具,这些支出情况列得清清楚楚。最令居民感动的是,业委会成员的工作是无偿的。目前,天天嘉苑物业费是0.6元/平方米,收取率达到了100%。而过去物业公司的收费是0.4元/平方米,收取率不到50%。小区自治形成了良性循环。

(三)紫阳社区“3+1”自治管理模式

所谓的“3+1”自治管理体系,其中的“3”即在小区建立3个自治管理组织:一是居民自治管理小组,成员由5名身份分别为老党员、楼院长和热心公益的居民组成,全面负责协调小区日常事务管理;二是理财小组,成员由会计、出纳和1名自管小组人员组成,负责小区财务管理;三是监督小组,成员由3名热心公益的居民组成,负责对小区环境卫生、治安秩序、财务管理等自治工作进行监督,向自管小组提出合理化建议。而“1”即由辖区单位、社区、街道相关部门、自管小组组成的小区自治共建共创协调委员会,负责对自治区域内自治事务的支持、协调、指导。“3+1”自治管理体系建成后,小区至今没有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率也明显降低。

三种“小区自治”管理模式的启示:一是转变观念。在社区管理方面,尤其是没有物业公司接管的老旧小区,以往总是由政府主导、社区居委会牵头去解决。社区居民只能被动接受,结果弄得政府压力很大,社区居委会不堪重负,居民则一味抱怨、发牢骚,不能解决问题。现在南湖区的做法,政府、居委会则是协助居民管理自己应该管的社区事务。社区居民在政府、居委会的引导下,转变观念,一批热心人带头,以社区主人翁的姿态来审视社区管理难题,为社区管理问题出谋划策,共同参与,共建共享。二是建立机制。许多小区自治组织很重视以制度的方式保证小区事务决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那些利益相关方能够有效地参与,尤其是弱势人群、新居民,能够在社区治理中发出自己的声音。三是讲求方法。小区自治做得比较成功的案例,都有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干部进行指导,同时还有几个热心人的志愿无偿的付出和恰当的工作方法的运用。充分调动了居民的积极性,帮助居民制定各种民主制度和机制,引导居民合理利用资源,使小区自治产生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嘉兴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南湖区的小区自治模式给全市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路径。但是总体来看,在全市层面,社区治理工作仍然滞后于经济建设,滞后于居民群众的需求,与建设和谐社区的要求尚有不少差距。突出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区组织功能错位,行政化倾向加重

居委会是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不隶属于政府的行政部门。但目前社区居委会行政事务多于服务事务,“政府角色”强于自治角色,行政功能取代自治功能。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对社区居委会的性质、作用、功能的认识还不到位。一些部门和单位把社区居委会当成政府的行政组织来对待,习惯于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向社区布置工作,简单地认为转变职能、重心下移就是把组织机构设置延伸到社区,而不是把工作服务拓展到社区,往往是“布置任务多、创造条件少,检查要求多、协调帮助少”,使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化趋势日益明显,自治性质得不到充分体现。二是社区各类组织繁多。目前社区各类组织包括妇联执委会、综治委员会、消防领导小组、计生协会等以及各类志愿者队伍,有的社区多达40多个组织,涉及100多项工作。虽然,省、市、县都建立了“准入”制度,但缺乏约束力,有关部门、单位仍然在社区设立延伸组织,每年呈上升趋势。三是社区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关系不顺。街道办事处往往把社区居委会作为自己的下属来对待,而社区居委会也习惯于依附街道办事处,把自己看成是街道办事处的延伸组织,思想上、行动上、工作方式方法上基本以行政组织的角色来开展工作,创业创新、服务居民的意识不够强。即使有些社区进行了“居站分设”的试点,但是在实践中,仍存在着试点面较小;名义上实行了人员分离,实际上仍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社区工作人员定位模糊,既是经居民选举产生的居民自治组织的没有工资的志愿者,同时也是街道选聘的社区工作站人员,所拿的报酬不能名正言顺地称为工资,只能称为补贴;居站分设后社区居委会成员比较难找,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又有能量的人士比较缺乏;政府传达信息仍绕不开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仍然难以从政府事务中剥离出来等等难题。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参与意识不强

传统的社区治理方式由于政府的角色与功能过于强大,挤压了广大社区居民、业主和社会组织的活动空间,使得社区居民对政府和单位的依赖性较强,自觉参与社区活动和行使民主权利的热情不高。一是参与主体单一,且结构失衡。参与社区自治和社区活动的基本上都是一些老年人。主流群体参加比例低,反映出参与群体的单一性和对和谐社区建设的被动性。二是有回报的活动参与多,奉献性、公益性的活动参与少。三是文体性的参与多,政治性的参与少。比如,在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中,相当多的居民认为谁当社区居委会干部与己无关,居民参与投票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要靠选举委员会成员挨家挨户登门宣传、动员,有的要多次做工作才来投票。而且,居民竞选社区干部的积极性也不高,有的居民认为社区工作者待遇低,没有吸引力;有的居民认为工作忙,没有时间;有的居民认为社区工作很难开展,社会地位不高,不想参与竞选。四是参与的动力往往基于人际关系,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大多数居民仍旧把社区居委会看作是基层行政机构,认为社区所有事务应该由社区居委会负责,从而影响了他们对社区事务的主动参与;同时,由于社区居委会无法解决居民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并在决策、议事中缺乏与居民沟通,较少征求居民意见,导致了居民对社区居委会工作不满,从而没有参与的积极性。部分共建单位认为社区建设是分外事,与居委会搞共建不仅麻烦,而且还需投入人财物,因而共建的积极性不高。

(三)管理体制不顺畅,职责关系不清

社区居委会承担了大量“自治”职责以外的工作,管了许多不该管也管不了、管不好的事。问题症结在于“责、权、利”未统一,“人、财、物”未配套。分析其主要原因:一是权责不对应。如在城市管理工作重心逐步下移的过程中,社区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工作和义务,而同时缺乏或没有赋予相应的管理职权和完成工作、履行义务所必要的配套措施或保障,权责不对称,严重制约了社区发展。二是职责难到位。社区虽都建立自治组织,但各个组织的作用体现不够明显。社区党组织由于对其他组织和党员的动员力不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够等原因,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社区居委会由于承担事务过多,自治职能难以发挥;居民代表大会由于一些成员参与社区意识不强,导致该组织主导地位不明显;议事协商会由于成员大多数为在职人员,公务缠身,没有时间关注社区建设。三是职能相混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每个社区设置社会事务站,作为街道社会事业所在社区的延伸,主要承担街道社会事业所相对应的事务性工作。社会事务站是准公益类事业单位,人员由街道统一招聘,而社区居委会是自治组织,人员由居民选举产生。但事实上,目前两个单位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工作分工不分家,社区居委会承担了大量的社会事务站的工作,没有从繁忙的社会事务中解脱出来。四是关系不顺畅。以商品房开发小区为主的社区,由社区居委会、社区业主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企业“三驾马车”共同管理社区事务,但由于分工不明,职权不清,受利益驱动,有些事情大家都管,有些事情大家都不管,三者之间的指导、监督、制约作用没有发挥,在有的社区造成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居委会之间关系比较紧张。

(四)社区工作人员少、经费投入不足

随着社区基础作用的进一步增强和工作量的大幅增加,大部分社区的工作人员还是按照原来1人/400户的标准配置,普遍存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大量社区工作人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的状态,影响到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和社区事业发展。社区经费投入不足,虽然从2010年起,嘉兴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得到落实,但社区工作经费投入不足仍然没有得到较好解决。据统计,目前我市城市社区的每月工作经费为2000~2500元,而大部分社区经费支出较大,支出远远超过财政下拨的经费,社区居委会自身又无收入来源,有限的工作经费使社区居委会举步维艰。老社区公共设施维修艰难,由于历史欠账太多,虽然近几年加大了投入,但老社区的下水管道老化、化粪池满溢、绿篱修剪、楼道灯亮化等问题没有彻底解决,特别是原国有企业建造的职工住宅小区,企业破产后,“单位人”转为“社会人”,一些原本属企业管理的事务又转移到社区。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资金投入,但申请公共维修资金十分困难。各项费用收取困难,由于老社区没有专业的物业管理,垃圾清运费和门卫值班费只有靠社区工作者挨家挨户收取,缴费率不高。

(五)社区工作超负荷,社工待遇偏低

目前延伸到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有100多项内容,主要有:社区党建、统战、团建、妇联、工会、低保、困难救济、五保户核实、残联、计划生育、劳动就业介绍、失业金发放、工商、统计、税务登记、社区治安、新居民人口管理、户籍管理、民间纠纷调解、组织文艺汇演、开展各种创建活动等,这造成了社区机构多、牌子多,每个社区至少有40多个部门和单位延伸下来的各类机构组织。社区台账多,每个社区都有40多本台账,有关部门和单位每布置一项任务,都要求编写计划、写总结,作调查。社区创建、考核、评比多,如文明社区、平安社区、绿色社区、体育社区、科普社区创建考评等。此外,社区工作中还有调查报表多、证明盖章多、会议活动多、硬性任务多。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不高,虽然从2010年起,嘉兴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平均薪酬,严格依照市委文件规定的“不低于上年度城镇职均工资上浮10%执行”,并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但与社区工作者承担的繁重工作任务相比,他们的待遇还是比较低的。另外,近两年开展“一社区一大学生”工作以来,由于大学毕业生是统一招考进社区工作的,工资待遇相对较高,而社区内有同样学历的社区干部是街道招聘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这给部分社区干部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影响了工作积极性,不利于社区工作的开展。

四、嘉兴市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治理的建议

在社会转型期,嘉兴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治理具有积极、鲜明和深远的时代价值,有利于嘉兴人文形象的整体提升。进一步提升嘉兴城市的软实力,是新形势下嘉兴体现时代发展要求、顺乎社情民意的必然选择;有利于发挥城市社区的整合功能。目前城市社区问题日渐增多,基层矛盾的积累不断扩大。客观上要求城市社区必须成为社会整合的主要载体,科学配置社会资源,进一步发挥管理、服务乃至教育、宣传等功能,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稳定城市社会秩序,有利于调动城市基层参与的积极性。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治理方式,对于嘉兴发展和培育基层民主,构建良性的政社关系,提高市民的幸福指数、理性参与意识也都有重要意义。

(一)理顺关系,进一步推进社区居民自治

社区居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居民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有效载体。实现自治,是社区建设的终极目标。为此,一是要尽快理顺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的关系。政府部门与社区居委会是“指导与服务、协调与监督”的关系。政府要转变职能,这是培育社区自治的前提。政府要放权于民,还政于民,从过去的领导、指令、管理转到协调、指导、服务上来,充分尊重和支持社区的自治权利,不直接插手社区事务,不包办社区工作,使社区有充分的自治权、监督权、决策权。二是要理顺街道与社区、社区内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街道与社区居委会是指导与协助、支持和监督的关系。街道要加强对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协助,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社区居委会要主动配合街道完成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务。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是社区自治与企业的关系。社区居委会应关心支持本社区的物业管理,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物业管理公司应主动接受社区居委会的监督和指导,支持、配合社区居委会做好社区工作,减少扯皮,形成合力,推进工作。三是要理顺社区居委会与社会事务站的关系。要配强配足社会事务站的工作人员,并理顺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关系,做到人员分离、职能分清,使社会事务站承担起政府部门延伸到社区的工作职能,重点解决好“对上负责”的问题;使社区居委会专注于居民自治方面的工作,解决好“对下负责”的问题,实现从“政府一条腿”向“社区居民代言人”的角色转换,更好地服务居民、服务社会。四是要加强社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自身作用。要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党为核心、议行分设”的要求,健全和完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等社区自治组织,保障社区居民的自治权利。五是要扩大居民民主参与意识,让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要建立居民参与管理社区事务的平台,如通过开设“社区博客”、“社区QQ群”、“社区书记信箱”等,拓展民意诉求渠道;要不断扩大社区居委会“自荐直选”范围,培育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要规范社区民情恳谈会、完善社区事务协调会、健全社区工作听证会,引导居民主动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使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对社区工作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管理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通过以上途径,建立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实现政府与社区、社区与居民良性互动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使社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主义和谐社区。

(二)多管齐下,进一步减轻社区工作负担

一是要规范完善现有的各项考核、评比、检查制度。制定针对社区的综合性考评考核办法,以和谐社区创建为龙头,统揽各部门、各单位对社区的各项达标考核,区分社区和行政事务,实行年初统一部署,年底统一考核,实行统一表彰。二是规范社区台账记录。坚决压缩重复、无效、流于形式的台账、记录。每个社区只保留涉及社区自治方面日常工作处理台账,有关行政事务的台账转到社会事务站管理,并简化工作程序。三是要清理现有社区组织机构。由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牵头,对目前党委、政府部门延伸到社区的组织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要求社区建立对口组织机构,社区只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事务站三块牌子,其他牌子一律不挂。有关社区居民的民间协会,由社区自主决定。四是要健全申报准入制,切实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明确哪些工作是社区必须做的,哪些工作是社区居委会协助的,哪些工作是社区事务站承担的,哪些工作应由中介机构购买服务的,切实做到“谁的职责谁履行,谁的责任谁承担”。任何部门不得直接向社区居委会布置工作任务,对未经批准的,社区居委会有权拒绝;确实需要社区居委会协助办理的,有关部门事先要书面报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同意后,按照权利与义务、劳动与报酬对等的原则,根据交办工作量的大小、难易程度、人员多少和时间长短确定经费标准,并与社区居委会签订委托协议书,将完成该项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及时划拨给相应的社区居委会,切实做到“谁派工作,谁给权;谁下任务,谁给钱”,从根本上改变过去那种“只派任务、不给经费”的现象,保证社区居委会在协助党委、政府部门工作时,做到“有职、有权、有钱”。五是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平台和方便实用的原则,建立市、县(市、区)、街道(镇)、社区四级联网的社区行政事务综合信息平台,通过整合社区现有的信息网络资源,以及市、县、街道、社区四级面向居民群众、驻区单位服务的内容和流程,建设一个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社区综合信息服务网络,实现数据一次收集、资源多方共享,既方便群众办事、社区干部办公,也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需求。

(三)强化投入,进一步改善社区工作条件

一是要加大财政投入。各级财政要逐年加大社区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对职能部门延伸到社区的各项工作,其经费由各级财政负责督促落实到位。二是要加快社区用房建设步伐。按每百户5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工作服务用房,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造、同步启用。要多渠道改善社区用房条件,可将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国有空关房及部分直管公房无偿划拨给社区使用;在既无商业开发用地又无可划转空房的老城市社区,可通过购买、置换、改造、新建等办法,逐步改善社区用房条件。各级财政要给予社区用房建设必要的经费补助,推动这项工作,确保按时按规定标准完成省里的要求。

(四)完善功能,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社区要自治,工夫在服务。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通过提升社区服务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一是要做强做大全市96345社区服务求助中心。全市96345社区服务求助中心要打造服务品牌,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方式,畅通热线电话,提高工作效率,为居民提供“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服务,使96345社区信息服务系统成为为民服务的窗口、社区服务的平台、居民生活的帮手。同时着力拓展96345面向社区残疾、孤寡以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逐步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纳入96345服务内容,健全智能求助服务呼叫功能,由呼叫中心提供紧急救助服务和便民服务。二是以和谐社区建设为抓手,切实做好事关居民利益的各项服务工作。要以增强社区成员安全感为重点,加强社区警务站建设,动员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社区治安管理,实现社区治安工作社会化;要以满足社区居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为基础,强化社区医疗保健功能,切实提高社区医疗水平;要以丰富居民生活为目的,广泛开展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要进一步做好结对共建、资源共享工作,鼓励机关部门和辖区单位为社区办实事、做好事。

(五)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素质

对照和谐社区建设的要求,着力提升社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鼓励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学历教育,参加全国和我市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落实相应待遇。要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人员配备,到2013年底实现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按1人/300户标准配置。健全和完善社区工作者联系居民户制度,并将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对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年度考核内容。落实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严格执行“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镇职工人均工资上浮10%的标准”的规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同时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营造“事业引人、感情留人、待遇拴人”的良好氛围。

【注释】

[1]本文部分观点和数据来自中共嘉兴市委党校第45期县处班学员调研报告。

[2]五室:党组织和居委会办公室、警务室、党员活动室(多功能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资料档案室;三站:社区服务站(党员服务站)、劳动保障服务站、计生卫生服务站;两栏:宣传栏、居务公开栏;一校:居民学校;一场所:健身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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