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费里德里希·李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

费里德里希·李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

时间:2022-06-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五、费里德里希·李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费里德里希·李斯特的有关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主张主要是针对古典经济学家的自由贸易理论的,他在1841年出版了《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提出了保护贸易理论。但李斯特作为系统提出保护贸易理论的第一人,在古典贸易理论界应该有一席之地。

五、费里德里希·李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

费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的有关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主张主要是针对古典经济学家的自由贸易理论的,他在1841年出版了《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提出了保护贸易理论。当时的德国经济发展水平比英国、法国低,英、法两国的廉价商品大量涌入德国,对德国工业造成很大威胁,李斯特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提出他的保护贸易理论的。

李斯特认为李嘉图比较优势理论只看重财富本身的增长而忽略了财富的生产能力的增长,但是财富的生产能力远比财富本身重要。从短期看,购买外国的廉价制成品确实比本国生产合算,但这将影响本国的制造业的发展,使之长期处于落后状态。而采取保护贸易措施,会在一定程度上使进口品价格上升,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但一旦形成本国的生产能力,本国产品的价格会下降,甚至降到进口品价格以下,所以,长期的收益应该能补偿短期损失,而且有余。

同时李斯特认为,古典经济学家主张通过自由贸易使各国按照比较优势理论形成和谐的国际分工,以增加福利的国际贸易理论是不现实的,因为这个理论忽略了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特点。李斯特把各国经济发展划分为五个阶段: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和农工商业时期。他认为,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应该采取不同的贸易政策。在发展早期,应采取自由贸易政策,为了尽早摆脱原始愚昧状态,在进入农工业时期后,因为本国已经有现代工业,应采取保护主义措施,扶植本国工业的发展。到农工商的阶段后,因为本国工业已经具有竞争力,应该再次采取自由贸易政策。他认为,当时的英国已经进入发展后期,应该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但不能否定保护贸易政策在英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但德国还处于农工业时期,必须在国家干预下进行贸易保护。

李斯特关于被保护的产业主要有以下主张:

1.只有幼稚产业才需要保护。他不主张保护所有的产业,被保护的产业应该在相当保护时期以后,确实有自立的能力。

2.保护应该有期限,如果保护的结果使本国产业发展起来,并有能力与外国产品竞争时就不再应该保护,如果被保护的产业经过一定时期还是不能发展起来,也就不应该继续保护。这个一定时期不能超过30年。

3.如果幼稚工业没有遇见强有力的竞争者,不需要保护。

4.只要工业发达了,农业自然会更上,只有在工业化的初期需要对农业进行保护。

5.对不同的产业部门应该采取区别对待的方法,对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生产部门应该采取较高程度的保护,而对奢侈品的生产部门只需最低程度的保护,对于机器和技术的进口则应该完全免税。

李斯特保护贸易理论简评:

李斯特理论对当德国实行的经济政策有一定的影响,对发展德国工业起过积极作用,该理论在同古典学派的争论中所得出的结论具有一定进步作用,至今仍然为发展中国家如何在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中发展自己提供有益的借鉴作用。当然,李斯特理论也还存在一些缺陷,如对于生产力的理解比较模糊,对影响生产力的因素分析也有混乱之处,论证保护对象的选择缺乏客观具体的标准等。但李斯特作为系统提出保护贸易理论的第一人,在古典贸易理论界应该有一席之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