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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贸易中的体现能

时间:2022-06-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8.4 中国对外贸易中的体现能在巨额能源贸易的背后,产品贸易中的体现能却很少引起人们的注意。近年来,中国一直保持着贸易顺差,加工贸易蓬勃发展。这意味着从当前中国能耗角度来看,进口产品的平均能耗要大于出口产品,这种贸易结构毫无疑问是有利于国内能源保护的。

8.4 中国对外贸易中的体现能

在巨额能源贸易的背后,产品贸易中的体现能却很少引起人们的注意。近年来,中国一直保持着贸易顺差,加工贸易蓬勃发展。20世纪80年代中期,加工贸易出口额只有56亿美元,在我国全部出口中仅占18%,而一般贸易的比重则高达82%。但到1995年,加工贸易金额增至740亿美元,10年内增长了12倍之多,比重开始超过一般贸易。2002年,加工贸易值达3 022亿美元,占整个贸易额的一半。加工贸易可以很清楚地反映能源和劳动力的输出情况。中国在进口真实能源的同时,也通过产品贸易进口了大量体现能。那么这些年来,中国对外贸易中存在多少体现能?贸易结构与体现能之间有怎样的关系?在制定贸易和能源政策时,是否需要考虑贸易中的体现能?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利用《中国统计年鉴》中的工业产出数据和贸易数据、《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的部门能源消耗数据以及1997年的全国投入产出表,计算了中国对外贸易中的体现能,并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和讨论。

8.4.1 计算方法

(1)一些假设

由于各种经济部门分类系统的不同和一些数据的缺失,我们不可能做出非常精确的估计。所以这里我们作了一些假设来简化计算过程,以期得到一个较为接近的数值。①在研究时段内,各产业部门的单位能耗不变;②运输和交易过程中的能量损失不考虑在内。

另外,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生产同一种产品需要的能源量很难一一算出。对于一个进口国来说,从消费者的角度评价体现能更有意义。所以在本研究中,我们从生产者角度计算出口产品的体现能,而从消费者角度计算进口产品的体现能。

(2)计算过程和数据来源

1)产业部门的选择。

投入产出表、能源统计和外贸统计中,产业部门的划分并不完全相同。因此,研究的第一步就是分析这3种系统,进行归并,建立一个可比较的统一系统。我们根据研究的需要,最后归并出20个产业部门(见表8-3)。

2)各产业部门单位产值直接能耗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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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指部门j的单位产值直接能耗; Ej指部门j的总能耗;Pj指部门j的总产值。Ej的数据来自《中国能源统计年鉴》,Pj的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在研究时段1994—2001年内,部门单位能耗变化不大,这里我们选用1998年、1999年、2000年3年的数据分别计算Dj,然后取平均值作为研究时期内部门j的单位产值直接能耗。

3)各产业部门单位产值总能耗的计算。

按照1997年中国投入产出表(40个部门)的完全投入系数,我们可以计算出我们要研究的部门j的单位产值非直接能耗Ij

其中,Di指部门i的单位产值直接能耗,bij指完全消耗系数。那么单位产值完全能耗为

4)对外贸易中体现能的计算。

利用《中国统计年鉴》中各部门的进出口额,我们可以计算出在年份t部门j的体现能进口量R[j,t]、出口量S[j,t]和净进口量U[j,t]为

其中,M[j,t]指部门j在年份t的进口额;O[j,t]指部门j在年份t的出口额。将各部门的结果汇总,可得年份t总的体现能进口量、出口量和净进口量。

8.4.2 计算结果

8.4.2.1 各产业部门单位产值能耗的比较

不同产业部门的单位产值能耗差异很大,如表8-3所示。在相同的经济产出下,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工业、煤炭采选业消耗了较多的能源,而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服装皮革羽绒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则是低能耗部门;不同的部门,单位产值能耗的差异甚至可以达到20倍;有15个部门的间接能耗大于直接能耗;间接能耗与直接能耗的比值可以表明一个部门对别的部门的能源依赖程度,在这20个部门中,对其他部门能源依赖性最大的依次是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机械工业、农业和纺织业,依赖最小的依次是煤炭采选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和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

表8-3 中国各产业部门单位产值能耗(1998—2002的均值)(tce/106美元)

8.4.2.2 中国体现能贸易的结构

体现能的进口和出口来自不同的产业部门,所以其流向和流量是由贸易的产品结构决定的。如表8-4所示,在1994—2001年,化学工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造纸印刷及文教用品制造业是中国体现能净进口量最多的5个部门,占到总量的92.6%。无一例外,这些部门的单位产值能耗都很高。

而纺织业、机械工业、农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煤炭采选业则是中国体现能净出口量最多的5个部门,占到了总量的92.3%。其中纺织业和机械工业虽然单位产值能耗不大,但是出口值很大。

表8-4 中国1994—2001年体现能净进(出)口最多的5个部门

将每年进(出)口的体现能除以进(出)口值,可以得到进(出)口产品的单位价值体现能密度。表8-5表明,在这些年里,进口和出口产品的体现能密度变化不大,相当稳定。而且很明显地可以看出,在1994—2001年这段时期内,中国进口产品的体现能密度总是大于出口产品的。这意味着从当前中国能耗角度来看,进口产品的平均能耗要大于出口产品,这种贸易结构毫无疑问是有利于国内能源保护的。

表8-5 中国1994—2001年进出口产品的单位产值平均能耗(tce/106美元)

8.4.2.3 对外贸易中隐含的体现能流

在研究时期内,中国每年都存在大量的贸易顺差,然而却不是每年都在净出口体现能。表8-6表明,只是在1995年到1998年之间,中国才净出口了体现能;而其他年份则是在净进口体现能,净进口量从1999年到2001年增长得非常快。在2001年,中国净出口了225亿美元的产品,然而却净进口了相当于3.34×107 t标准煤的体现能。这主要是由于出口产品(纺织品和服装等)的平均单位价值能耗要小于进口产品(化工产品、电子产品等)。

表8-6 中国1994—2001年货物贸易顺差情况(货币值和体现能)

8.4.2.4 体现能贸易在中国能源贸易和消费中起的作用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每年的消费量占到全球总消费量的10%。随之而带来的CO2排放量在1994年就占到了全球总排放量的13.4%,仅次于美国(Bach&Fiebig,1998)。现在,中国是钢铁、煤炭、水泥等高能耗产品的第一大生产国。在2003年,中国的经济增长率是9.1%,消耗了全球1/10的石油,1/4的钢铁和几乎一半的水泥。如果中国保持如此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不需要太长时间就可能超过美国而成为最大的CO2排放国。

从1993年起,中国成为石油净进口国,2001年进口量达到了7.0×107 t,2004年更是超过了亿吨大关。同时中国也是全球的重要煤炭出口国,中国的能源贸易一直受到全球的关注。但是产品贸易中的体现能却往往被忽略,在制定能源和贸易政策时并没有考虑。我们的研究表明,中国进出口产品中包含的体现能数量巨大,分别占到了1994年全国能源总消费量的12.0%和12.8%,2001年全国能源总消费量的23.6%和26.1%。不过,体现能贸易的净值所占的比例不大,最大不超过当年的2.5%(见表8-7)。

表8-7 中国体现能进(出、净出)口量占国内消费量的比例(1994—2001)* (%)

*全国能源消费量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1995—2002)。

利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的能源进出口数据(见表8-1和表8-2),我们将各种能源转化为标准煤,计算了1994年到2001年中国每年的能源净进口值(见图8-1)(1 t煤炭=0.714 t标准煤,1 t液化石油气=1.573 t标准煤,1 t成品油= 1.471 t标准煤,1 t原油=1.430 t标准煤,1 t液化天然气=1.835 t标准煤,1 t焦炭=0.971 t标准煤),结果表明,直到1997年中国才成为能源的净进口国,到2001年净进口值达到2.8×107 t标准煤。如果考虑贸易产品中的体现能的话,这个值将会增加到6.1×107 t。图8-1还清楚地表明,体现能的净进口量和实际能源的净进口量具有相同的数量级,体现能贸易对于国内能源需求的补给效应不应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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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1 1994—2001年经过体现能调整后的中国能源净进口情况

8.4.3 讨论

8.4.3.1 如何看待中国近几年的体现能净进口?

表8-6表明,近几年中国在净进口体现能,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在国际贸易中,中国相当于从其他国家和地区净进口了能源,或者说向国外转移了CO2排放从而获利呢?目前的研究还不能明确地说明这一点,这和我们计算所用的方法有关。

在前面已经讲过,计算体现能有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将体现能定义为生产产品实际消耗的能源,它取决于生产条件、技术水平以及能源利用效率等。另一种方法是从消费者的角度而不是生产者的角度,将体现能定义为在产品的消费地生产这种产品所需要的能源量。经济结构和技术水平的不同会导致同类产品在不同国家生产的单位能耗不同,而要计算出每类进口产品在出口国的实际能耗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过去的研究都是采用第二种方法,将进口产品的能源密度等同于国内生产这种产品单位产值所消耗的能源(Battjes et al,1998)。这里我们也是从消费国的角度来计算进口产品所包含的体现能,即这些产品如果在消费国生产的话会消耗多少能源。这种定义方法有它的好处,它可以计算出中国通过进口产品而不是自己生产,能够节省多少能源,这种结果对于中国的能源和贸易政策的制定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是由于不知道生产这些产品所实际消耗的能源,有些信息不能得到揭示,例如用我们的研究结果就很难判断这种贸易是否有利于提高全球能源的使用效率?中国是否通过国际贸易转移了CO2排放?这些问题只有采用第一种方法才能解决,而这需要大量的前期研究和国际合作,也是今后体现能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

由于中国工业生产的能耗较高,即产品在中国生产比在国外生产要消耗更多的能源,排放更多的CO2,因此从消费方的角度计算体现能会高估进口产品的能耗。进口产品的实际能源消耗和CO2排放量要远远小于我们按照中国生产水平的计算值,因此如果用第一种方法来计算的话,中国很可能是在输出体现能。当前我们认为贸易格局有利于中国能源保护的结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国内能源利用效率较低,进口原料比自己生产原料要节约能源的基础上,随着今后国内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国外的差距将会越来越小,按照进口者角度和出口者角度计算的体现能差距也会越来越小。到那时候,只要中国仍然在发展外向型经济,保持现在的外贸依存度,发展加工贸易并有向重工业发展的趋势,中国就会在保持贸易顺差的同时净输出体现能,即为外国消耗能源,排放CO2

8.4.3.2 体现能贸易与国家CO2排放责任

全球变暖的威胁已经增强了人们对于环境问题全球化的忧患意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必须对CO2排放负责,并有义务去减少排放。在一个封闭的经济系统中,一个国家的CO2排放量与能源消耗成正相关,但是国际贸易的发展已经打破了这个常规观点。一些国家可以通过进口高能耗的产品,来减少自己的CO2排放量;在一个国家内消费的能源量和被一个国家实际消耗的能源量往往是不同的(Munksgaard&Pedersen,2001);在国际贸易背后暗藏着CO2排放的交易(Sánchez-Chóliz&Duarte,2004);一个国家“应负责任的CO2排放量”与“直接排放量”相比,可能是一个更有意义的指标(Kondo&Moriguchi,1998),体现能研究可以被用来判别一个国家的CO2排放责任。

长期以来,很多传统的制造业,特别是高能耗和高污染产业纷纷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由此而引起的发达国家CO2排放量的减少对于解决全球变暖问题并没有什么帮助。我们应该意识到如果先进的制造工艺和节能技术不随之转移的话,这些产业的转移将会损害全球环境利益,发达国家也不能从全球气候变化中逃脱。从体现能的概念来看,《京都议定书》的若干条款可能也会遇到这方面的问题。单单控制一个国家经济体的CO2排放量,而忽略了这种通过产业转移和国际贸易而流动的体现能,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给这些国家转移CO2排放以激励,刺激它们在发展中国家投资高能耗产业,进口高能耗产品。过去一些国家采取在发展中国家购买或养护森林的办法,吸收CO2,减少自己的排放责任,这种方式对于双方都是互利的。可是发达国家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转移高耗能产业从而减少自身CO2排放时,顶多达到一种“零和”状态。实际上,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水平往往比较落后,这种产业转移会引发能源浪费及随之而来的各种污染问题,最终结果是对当地和全球生态系统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8.4.3.3 从体现能角度看“后京都时代”中国面临的问题

由于俄罗斯的批准,《京都议定书》已在2005年2月16日生效。《京都议定书》的内容是实现公约的第一阶段安排,只涉及了工业发达国家,规定了精确的减排份额标准。1997年,中国经过艰苦谈判,顶住了发达国家针对中国的“自愿承诺”减排的条款,不承担减排义务,为中国经济发展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据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计算,发达国家CO2排放量到2010年将降到32%,2020年将进一步降到29%;相反,目前不承担减排义务的发展中国家到2020年CO2排放量将达到全球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可以预料,在2005年以后的新一轮谈判中,发达国家将会对发展中国家提出相应的义务要求,而中国将成为被关照的重点。

有人将《京都议定书》看作一个贸易条约,因为它规定了“联合履行”(Joint Implementation,JI)、“清洁发展机制”(the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和“排放贸易”(Emissions Trading,ET)等灵活的履行义务方式。“联合履行”允许承担减排义务的国家在成本较低的另一承担减排义务的国家投资旨在减少CO2排放的项目,并将因此减下来的减排额度返还给投资国,冲抵减排义务。在美国的坚持下,《京都议定书》还写入了“清洁发展机制”,允许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联合履行”。也就是说,把“联合履行”限制的向发达国家的投资,扩展到发展中国家,以换取减排额度来冲抵本国应负的减排义务,这对交易的双方都有好处(Tucker,2001)。“排放贸易”,即如果一国的排放量低于条约规定的标准,则其剩余的额度可以直接出售给完不成规定义务的国家,以冲抵后者的减排义务。“排放贸易”与“联合履行”机制相似,只是省略了繁琐的投资审查程序,表现为更为直接的金钱交易(李挚萍,2004)。

俄罗斯犹豫多年最终决定加入《京都议定书》,也与以上履行机制有关。《京都议定书》中俄罗斯的减排义务是零,即俄罗斯只需维持其在1990年的排放量即可。由于俄罗斯自1990年以来经济的停滞不前,目前俄罗斯的实际排放量大大低于1990年,剩余了大量的减排额度。在2003年9月的《气候变化公约》莫斯科大会上,俄罗斯将其广袤的森林的CO2吸收量主张为一般估算数值2倍的要求得到了满足,这使得俄罗斯获得了更大的剩余额度,可以在加入《京都议定书》之后通过“排放贸易”大赚外汇。议定书生效以后,仅是俄罗斯的减排剩余就可以抵消发达国家所承担的很大一部分减排义务。日本、欧盟、加拿大等国家可以通过“联合履行”、“清洁发展机制”和“排放贸易”来对其削减义务进行金钱交易。

“后京都时代”随着议定书的生效不可避免地迫近了。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由于其温室气体排放量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急剧增加,很快会成为全球气候变暖的众矢之的。在第二个减排承诺期的谈判中,焦点将集中在对履约3种机制的检讨和如何使发展中国家承担义务,谈判会围绕“共同但有区分责任”的原则来确定发展中国家承担多大的义务。因此,在进行“后京都时代”的下一轮谈判之前,我国面临的迫切任务是科学全面地评估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状况和能源利用效率,为在新一轮谈判中争取一个不损害我国发展利益的公平的减排义务目标提供决策依据。中国成为世界工厂的趋势在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中国承担了过多的全球消费品生产责任,为其他国家消耗了大量能源,排放了大量CO2,因此按照中国境内的CO2排放量来评估排放责任是不公平的。贸易中的体现能转移问题需要进行全球合作研究,从而辨识各个国家的CO2总排放量和用于国内消费的排放量的差别,公平、公正地在谈判桌上确认各国应承担的义务。体现能贸易也许可以成为第四种履行机制,即出口体现能的国家经过评估后可以抵消部分减排义务,这也是将能源消费的环境成本内在化的一种有效途径。

8.4.3.4 从体现能角度看产业结构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用了20年的时间实现了经济总量翻两番,同时能源利用效率也在不断提高。1980—2000年,中国单位产值能耗下降了64%,高于同期世界单位产值能耗平均下降19%、经合组织平均下降20%的水平。但是与发达国家还是存在较大的差距,仍然没有走出高增长、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旧模式。2001年,全国能耗费用支出1.25万亿元,占GDP的13.5%,而同期美国只占7%。中国11个高耗能产业的33种产品能耗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6%左右。这些高耗能部门与国际水平相比,每年要多消耗合2.3×108 t标准煤的能源(陈清泰,2003)。由于能源价格偏低,很多环境成本并未内在化,因此能源效率对于产品成本构成的影响还不够大。这也使得对多行业推进节能技术,提高能效的激励不够。不过,随着中国绿色GDP理论和框架的建立与不断完善,一些地区已经开始进行这方面的试点。环境资源账户的建立有利于我们充分考虑产品和产业的综合成本;而体现能作为一种能源消耗成本也会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它作为一种简单的指标可以很好地指导产业结构的调整,对于国家的贸易和环境政策的制定也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8.4.3.5 高耗能项目外向型发展与能源安全

外向型经济是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力推动器,然而其中一部分外向型高耗能项目加速发展却可能严重危害中国的能源安全。中国不少高耗能项目的主要市场在国外,不惜资源、环境代价,不顾国内能源紧张的形势,努力为别人提供高耗能产品,结果是得不偿失。尤其是西部落后地区的一些新上项目,如青海铝锭、硅铁、碳化硅等6种高耗能产品出口占出口总值的75%;宁夏出口产品结构中,资源性产品、高耗能产品的出口占到了出口总额的72%。

据海关统计,2004年前10个月,我国高耗能产品铁合金出口1.67×106 t,同比增长16.4%。这种高耗能产业面向国际市场的发展思路,不仅会使我国可能成为世界高耗能产业转移的中心,还会进一步加重我国能源紧张的局面。据国家发改委介绍,受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特别是部分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的影响,2004年前10个月,全国发电量达1.74×1012 kW·h,同比增长15%,但全国依然有24个省(市、自治区)级电网先后出现不同程度的拉闸限电现象。高耗能产业的过度发展,使许多地方产业畸形,出现能源产区大规模缺电的怪异现象。如陕西省榆林市和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等一些原本电力富余地区,从2003年起就出现了大范围的电力缺口。

近年来,发达国家普遍从能耗、环保等方面对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项目进行限制,迫使这些产业向境外转移。而目前我国国内在建和已经建成的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等生产线,已经超出国内需求的一倍以上,各地上马的积极性依然很高。按照当前的市场发展趋势,高耗能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还会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但从国家经济安全、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效率等角度看,我国发展高耗能产业的前景显然并不乐观,目前这种只顾眼前利益的盲目发展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贯彻执行。而且这种盲目发展潜伏着巨大的市场风险,不仅会给国家的资源和环境保护带来压力,还有可能给地方经济造成严重打击。

8.4.4 结论

在本项研究中,我们发现中国近年来的贸易结构有利于国内的能源保护;出口产品的能源密度要小于进口产品的能源密度。近几年,中国虽然存在贸易顺差,实际上是净进口了体现能。体现能的进口量和真实能源的进口量具有相同的数量级,它对于国内能源需求的供给效应不容忽视。体现能可以作为一个很好的指标来区分在一个国家内消耗的能源和被一个国家消耗的能源,判断这个国家对于全球变暖的实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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