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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买卖合同

时间:2022-06-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十一章 签订买卖合同 2007年6月,新加坡技术开发公司与香港地区某电脑公司签订了购买10台计算机的合同。法院审理中,新方公司辩称,该公司是与香港地区公司签订的订购计算机合同,与中国内地方没有合同关系,只是代香港地区支付货款,因此有权扣除前次提供的不合格货物的货款。这就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效力、国际贸易惯例的使用和涉外案件法律适用等问题,而这正是本章要学习的内容。

第十一章 签订买卖合同

【开篇案例】 2007年6月,新加坡技术开发公司与香港地区某电脑公司签订了购买10台计算机的合同。香港地区公司提供两台后,新方经检验以质量不合格予以退货,但已支付2台计算机的货款40万美元。香港地区自知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就向新方提议邀请中国内地××计算机公司负责供货,后中国内地、香港地区、新加坡三家公司口头约定由中国内地方公司负责提供剩余8台计算机,新方公司向中国内地方公司支付货款。3个月后,中国内地方公司如期完成了供货义务,经新方公司检验后质量合格,但新方公司向中国内地方指定账户汇付货款时扣除了香港地区交货的2台不合格计算机的货款40万美元。中国内地方公司为此在新加坡向法院起诉,要求取得货款。

法院审理中,新方公司辩称,该公司是与香港地区公司签订的订购计算机合同,与中国内地方没有合同关系,只是代香港地区支付货款,因此有权扣除前次提供的不合格货物的货款。中国内地方认为,中国内地、香港地区、新加坡三方合约拟定由大陆方交付8台计算机,新加坡、香港地区两公司间的债务与中国内地方无关,新方公司私扣40万美元是违约行为。法院充分聆听双方陈述后,认为新方公司与香港地区公司的合同是基础合同,因香港地区公司履约有困难,经双方同意邀请中国内地方公司供货合法有效,三方的口头约定可视为新加坡、香港地区合同的修改和补充。中国内地、香港地区、新加坡三方公司形成了新的购买8台计算机的合同,原合同8台计算机供货义务已由新合同所代替。尽管此合同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订立,但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应具有合同应有的效力。因此,新方公司应向中国内地方付足8台计算机的全部货款,而不应从中扣除香港地区公司供应的2台不合格计算机的已付款。法院判中国内地方公司胜诉,有关新方公司与香港地区公司的债务纠纷另案处理。

从以上案例看,这是一个典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双方的纠纷呢?这就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效力、国际贸易惯例的使用和涉外案件法律适用等问题,而这正是本章要学习的内容。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熟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掌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书面形式、合同的结构和内容,学会签订国际贸易合同,并学会判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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