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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竞争力的主体上,混淆政府作用与企业作用

时间:2022-06-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林毅夫论文中的“自发”概念,强调的是政府应该减少对企业的直接干预,营造一个自由和开放的、使所有企业都能公平和充分竞争的环境,由此让企业遵循“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规律,锻造出自生能力。《本土》为林毅夫论文强加的“自动”概念,则似乎意味着企业可以躺在比较优势基础上睡大觉,等待天上掉下一个技术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馅饼。这一混淆的深入原因,是没有区分竞争力主体的各个不同层次。

二、在竞争力的主体上,混淆政府作用与企业作用

《本土》在开篇伊始的引论部分就对林毅夫先生两篇论文[18]中的内容进行引用和反驳,指出“把比较优势看作是工业竞争力的决定因素……这种分析把解释工业竞争力、技术和工业结构变动的变量仅仅局限在宏观经济层次上,完全忽视或压抑掉诸如技术学习、组织能力等企业和工业层次上的变量”,“既不能解释‘要素禀赋结构’升级的源泉是什么,也不能解释‘企业自发地进行技术和产业结构升级’的机制到底是什么”。显然,林毅夫两文是该文一破一立构筑自己结论的重要对立观点。但是,不管是该文引论中的直接反驳,还是整篇文章里的相关论述,并不能让阅读者得到对其驳论或立论的认同,反而看到它关于另一对重要概念——竞争力的政府主体和企业主体——的混淆。

针对林毅夫原文中的论述:“欠发达国家政府应该以促进要素禀赋的结构升级为目标,而不是以产业和技术结构升级为目标,因为一旦要素禀赋结构升级,利润动机和竞争压力就会驱使企业自发地进行技术和产业结构升级”,该文提出强烈反对,并对应得出自己的中心论点:“中国VCD/DVD工业的竞争力不是由比较优势所自动带来的”,“作为工业竞争力源泉的组织能力不可能由比较优势所自动带来”。这里,该文巧妙地将林毅夫论文中的“自发”换成自己结论中的“自动”。但“自发”和“自动”完全是两个概念。

林毅夫论文中的“自发”概念,强调的是政府应该减少对企业的直接干预,营造一个自由和开放的、使所有企业都能公平和充分竞争的环境,由此让企业遵循“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规律,锻造出自生能力。《本土》为林毅夫论文强加的“自动”概念,则似乎意味着企业可以躺在比较优势基础上睡大觉,等待天上掉下一个技术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馅饼。这样一来,错误和荒谬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这一混淆的深入原因,是没有区分竞争力主体的各个不同层次。国家竞争力、地区竞争力、城市竞争力、产业竞争力、企业竞争力、产品竞争力等,虽然都是竞争力的内容,主体却是各不相同的。当问题是提高国家竞争力时,需要宏观层次上的政府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既包括交通、通讯、能源、设施等硬环境,也包括教育、培训、制度、法律等软环境;当问题是提高企业竞争力时,需要微观层次上的企业充分利用现有的竞争环境,努力提高经营、管理和组织能力。但是,政府关注制度环境建设而对各个企业的具体行为不干预,并不等于说企业自己也可以只注重比较优势的环境因素而对经营管理不管不顾了;政府让企业在生存竞争中优胜劣汰自发形成自己的竞争力,并不等于说企业自己也不需要学习、提高和能力培养,等待竞争力的自动形成或听凭自己在竞争中被淘汰。

图7-2 符合比较优势理论的要素禀赋和产业结构升级过程

此外,该文认为比较优势理论不能解释要素禀赋结构升级的源泉的观点,也是任何一个正确理解了比较优势理论内容的人所不能接受的。现代比较优势理论的基本定理之一雷布津斯基(Rybczynski)定理及二阶堂(Dniki)和宇泽(Uzawa)分别用外生动态和内生动态观点解释了要素禀赋的变化原理,被《本土》批驳的林毅夫本人也以内生动态观点从国内资源配置角度对要素禀赋升级做了说明。同时,从几乎每个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要素禀赋结构升级符合比较优势规律的清楚例证:这些国家总是从利用第一生产要素——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山等)或第二生产要素——丰富而廉价的劳动力开始,进行农产品、矿产品等初级产品或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品的贸易;在资源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形成利润后进行累积,再逐步开展利用第三生产要素——资本,形成资本密集型产业;在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中积累的利润还有一个重要用途,就是投资于教育、培训以及企业的R&D,促使高素质的人才和技术创新产生;所有这些前面的铺垫和准备工作都完成后,一国才可能利用第四生产要素——技术,建立自己的技术密集型产业。这时起作用的还有,在前几个阶段中获得的工艺、技能和管理经验,这些也属于技术要素的一部分,并与企业的成功运作密不可分。图7-2模型形象描绘出符合比较优势理论的要素禀赋和产业结构升级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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