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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时间:2022-06-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金一飞1992年春天,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讲话时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他们把计划与市场看做是根本对立的两种经济制度。

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金一飞

1992年春天,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讲话时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是马列主义经济理论的新发展,是对中国和世界社会主义国家几十年经济建设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理论的指导下,党的十四大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这就结束了多少年来关于计划与市场理论问题的争论,澄清了一系列的糊涂观念。

(一)计划与市场的理论和实践

1.计划与市场理论的发展过程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世时,把计划与市场当做根本对立的两种资源配置方式,认为用计划配置代替市场配置社会资源,是社会主义制度代替资本主义制度的必由之路。恩格斯在1878年曾经写道,推翻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必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组织所代替。”这是马恩只承认资本主义是商品经济,不承认社会主义也是商品经济理论的逻辑结论。在马恩的设想中,未来社会主义只有一种为全社会占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资源不再由市场机制来配置,而代之以计划机制来配置。他们把计划与市场看做是根本对立的两种经济制度。

列宁和斯大林领导创立的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在建国初期,根据马恩的论述,一度采取了消灭商品货币关系的政策,结果行不通而改为保留商品交换的政策。但是理论上仍然把高度集中的计划作为配置社会资源、调节生产的基本手段。列宁说:“社会主义,这就是统计。如果你们想对每一块铁和一匹布都统计到,那就会有社会主义。”“没有一个使千百万人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中最严格地遵守统一标准的有计划的国家组织,社会主义就无从设想。”在斯大林时期和以后几十年的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对计划与市场的争论在苏联虽然存在,但是排斥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把计划当做配置社会资源和调节生产的主要手段的理论和实践始终占统治地位,长期把通过市场调节和配置资源的市场经济和通过计划调节和配置资源的计划经济当做区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主要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30年内,我国在计划与市场关系的理论问题上,基本上囿于马恩和苏联传统计划经济理论的观点。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渐改变。从计划与市场对立论,发展到结合论;从板块结合论发展到有机结合论;从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论,发展到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论,可以说是理论上的第一次大突破,从而确定了社会主义全部产品都是商品的崭新观点。但是,仍然坚持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没有从根本上突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总框架。

实际上,邓小平同志在改革以来的多次讲话中都谈到了这问题。1990年2月,邓小平同志在与中央负责人谈话时曾经指出:“必须从理论上弄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是计划、市场这样的内容。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调节,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没那回事。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都得要。不搞市场,自甘落后,连世界信息都不知道。”1992年春天邓小平同志对计划与市场问题的谈话,是他一贯思想的系统深刻的表述,为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了科学的思想理论基础。这是计划与市场理论的又一次根本性突破,对于指导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计划与市场关系在我国的实践轨迹

随着计划与市场关系理论的认识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造的实践也不断深化和发展。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也有所改革,但基本上是围绕着中央与地方权力的集中与分散问题展开和兜圈子的,传统计划体制没有多大改变,市场机制的作用十分有限。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之前,为改革的第一阶段,主要是在农村改革经营制度,推广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改革农副产品流通体制和价格体制,加上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个体和私营商业,使计划调节范围不断缩小,市场调节范围不断扩大。亿万农民摆脱计划的束缚,加快走向市场。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的重点转向城市和工业,开始了改革的第二阶段,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推广普及承包经营责任制,使企业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加上计划、财政、金融、外贸、价格、劳动、工资等方面的配套改革也进一步加快,计划调节的范围大大缩小,市场调节的范围大大扩大,促进了20世纪80年代全国经济的全面高涨,使国民经济走上了一个新台阶,提前实现了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的第一步战略目标。但是,由于计划与市场两种经济手段运用不当,在搞活市场的同时,计划调控不力,加上市场发育不全等原因,经济出现过热现象,迸发出严重的通货膨胀。被迫进行治理整顿。以后又由于整顿力度不当,改革又一度处于停滞状态。1991年以来,由于对外开放迅猛扩大,利用外资规模越来越大,“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和个体企业大发展的推动,改革进入第三阶段,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态势,国有企业的改革步伐大大加快,承包制进一步完善,企业集团和股份制试点迅猛扩大,生产资料市场、证券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市场机制在全国经济生活中调节作用大大加强。这在沿海地区尤为明显,经济特区和珠江三角洲,实际上已初步形成了市场经济的雏形,这有力地证明,邓小平关于计划与市场的理论完全正确,社会主义制度必须而且完全有可能充分利用计划与市场两种经济手段,建立起比资本主义更加优越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3.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邓小平同志关于“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的理论寓意深刻,它包含以下含义:第一,计划与市场都是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调节手段,涉及的是经济体制问题,不是区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社会性质的根本经济制度,所以,资本主义社会可以搞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社会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第二,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有计划调控,利用计划与市场两种手段。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而且必须搞市场经济,结合综合运用计划与市场两种手段。

(1)“资本主义也有计划。”邓小平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但也有计划控制。“市场经济”一词,是19世纪末期西方古典经济学派提出来的,当时认为: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商品经济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于是,就把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统称为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学者就把他们的国家统称为市场经济国家,把社会主义国家统称为计划经济国家,这样,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比较普遍和占统治地位的认识是:市场经济属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范畴,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是资本主义的同义词。《现代日本经济学词典》中把市场经济制度定为三个基本原则:私有财产、契约自由和自我负责。但是,也有一些经济学家,把市场经济仅仅看做是一种经济运行方式,是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如美国学者D·格林沃主编《现代经济辞典》,将市场经济定义为“一种经济组织方式,在这种方式下,生产什么样的商品,采用什么方式生产,以及生产出来以后谁将得到它们,都要依靠供求力量来解决。W·Moffat编写的《经济学词典》作了类似解释:市场经济是“指这样一种经济,其中诸如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价格如何等基本经济决策是在市场上自动或自由作出的,而不由审慎的政府的指示作出的。资本主义指市场经济加私有制。”这将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制度作了明确的区分。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前,几乎清一色地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同义词,是以私有制为基础,完全由市场自发调节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

实际上,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市场经济,也不是自由竞争期那种完全无政府状态的“市场经济”,而是加强了计划性的市场经济,其中共同特点是:政府制订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运用财政、金融、税收、货币、产业等政策手段,以保持较低的失业率通货膨胀率,使国民经济比较均衡、稳定,乃至高速增长。日本、韩国等国家,政府运用计划手段更为明显而有效。

日本的经济是计划性很强的市场经济。日本政府,一方面为了增加社会有效供给,从1949年起就制订经济发展战略和长期计划,规定经济发展目标、速度和产业发展重点,并在贷款、税收、金融等方面加以优惠;国有企业重点发展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等基础产业;国家银行和财政用低息贷款扶持私营企业发展;另一方面,通过财政、金融等政策控制社会总需求。从而实现社会供需基本平衡,使经济长期高速增长。他们在各个时期,制订不同的发展战略。如20世纪四五十年代实施“产业合理化”战略,20世纪六七十年代采取“加工贸易立国”战略,以后又改为“科技立国”战略。同时,重视利用经济法规管理经济。为了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加速企业折旧,发布《固定资产法定使用年限令》《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为了充分发挥银行在经济运行中的调控作用,使银行既有竞争又有秩序,政府先后制定了《金融法》《日本银行法》《存款准备法》和《长期信用银行法》等法规,并严格执行。此外,还有《禁止私人垄断法》《外贸和外汇管理法》《外资法》等等。还利用规定进出口价格等手段,鼓励出口,限制进口

亚洲“四小龙”之一的韩国也是计划化程度相当高的市场经济国家。主要是通过韩国经济企划院作为实施宏观经济管理的最大综合部门。其主要职能:一是制订发展战略、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二是编制国家财政预算,这是现在世界各国计划部门少有的职能。三是负责协调各经济部门的矛盾和分歧。四是监督检查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每个季度企划院向总统提交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企划、财政、银行三大经济管理部门的关系是:企划院作为宏观管理中心部门由政府副总理领导,直接向总统负责,实施上述职能;财政部参与国民经济计划的制订,负责预算的执行;中央银行不直接参与计划的制订,主要是会同财政部确定货币供应量,负责统借外债,管理外汇,控制信贷规模。外债通过开发银行和商业银行贷给企业,一般是根据国家确定的产业政策,按低利率贷给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企业,利差由财政向银行贴息。韩国已经实行了六个五年计划,目前正在实施“七五”(1992~1996年)计划,还制定了“韩国2000年蓝图”。韩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在资本主义世界各国中是比较高的,前六个五年计划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率在9%以上,人均由82美元增加到6316美元,已成为先进工业化国家。

(2)“社会主义也有市场。”邓小平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利用市场机制调节生产和配置资源的作用,而且必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改革开放前后的实践和理论研究都充分证明了这个真理。

从理论上分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建立的计划经济体制,是以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生产力高度发达为基础,实现了生产资料全社会统一直接占有的公有制、消灭了商品生产为前提条件的。但实际上,苏联和我国等建立的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都较低,只能实行商品经济和生产资料为国有或集体分散占有的公有制。而且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需要在相当时期内和一定范围内发展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所以,社会经济,无论是公有制经济,还是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由千千万万个财产占有和经济利益都彼此独立的生产者或经济利益主体构成的。这就决定了商品经济的存在,从而价值规律和市场经济必然起基础性作用。在这样的条件下,要求实行全社会按统一计划进行生产,政府对整个社会经济(包括宏观和微观,公有与非公有大中小企业)实行统一直接的管理的计划经济体制是不可能的。硬要这样做,只能是低效率和浪费资源。

从我国的实践来看,新中国成立初期,采取计划经济体制有其客观必然性和历史合理性,它对于恢复经济、占胜困难、稳定社会、抵制封锁、集中全国有限的物力、财力资源进行重点建设,曾经起过积极的重要的作用,因而取得了史无前例的伟大成就。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也越来越暴露出计划经济体制的种种弊病。在这种体制下,政府成为投资主体,缺乏风险责任,同时又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企业缺乏动力机制、发展机制和约束机制,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受到抑制,导致了国民经济的效益低下、结构失衡、短缺与积压并存,经济大起大落,浪费损失严重,大大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14年,由于改革计划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培育市场机制,大大解放了生产力,经济发展速度加快,经济效益逐步提高。但是,由于当前我国经济体制处于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变的过渡时期,双重体制的摩擦不断发生,经济发展中的许多深层矛盾不能有效解决。这进一步说明,对原有计划体制只是进行修修补补,不进行根本性改革,不从计划经济变成市场经济,不可能彻底解放生产力。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瓦解的惨痛教训,更从反面证明不改革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邓小平南方重要讲话)

(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计划与市场结合的最佳选择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和作用

(1)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不仅适用于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也适用于社会主义国家。它具有一些共同的要求和基本的特征:

第一,市场主体的独立性。无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还是个人的消费、投资行为,都要有独立作出决策的自主权,企业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个人必须是独立的个人,不受政府的直接干预。

第二,市场通行原则的平等性。它体现在买卖双方都必须遵守等价交换、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允许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运用非法经济手段占有他人的劳动和合法经营成果。

第三,市场主体的竞争性。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之间(包括买者之间)卖者之间、买卖双方之间),围绕着产品(劳务)的质量、价格、原料、人才、资金、技术和市场,展开剧烈的竞争,实现优胜劣汰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四,市场体系的完整性。市场不论在纵向、横向方面,都是完整的体系。即不仅有商品(包括物资)市场,而且有生产要素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商品市场不仅有消费品市场,而且有各类各种生产资料市场;不仅有初级零售市场,而且有中高级批发市场;不仅有现货市场,而且有劳动力(包括人才)市场、信息技术市场;不仅有综合性市场,而且有专业性市场,等等。各类各级市场之间,形成相互配合、彼此制约、缺一不可的有机整体。

第五,市场规划的统一性。一国的市场是个统一体。在这个统一体中,市场各项规则都是统一的,不允许有违反统一性的地方、部门、所有制的规则,不允许互相封锁、专业垄断(除个别国家必须垄断的行业)的存在。

第六,市场活动的开放性。一国的市场向不同地区、部门、所有制企业和个人开放,以推动全国经济的协调发展。各国的市场,按国际惯例和各国共同签订的税和贸易协定,向世界各国开放,以促进国际分工和经贸的发展,使各国的经济资源在国际优化组合。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坚持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和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价格、竞争等机制对资源配置和经济调节起基础性作用的市场经济。前者是与资本主义的区别,后者是与资本主义的共同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坚持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所决定的。我们这里所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坚持的“两个为主”,与计划经济体制下有不同的含义。这里所坚持的国有制,不是像过去那样,把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的公有制,而是坚持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为国家所有,而经营权必须交给企业,企业成为法人实体,拥有经营方面的独立主权,与所有者的关系只是保证国有资产增殖,不被侵吞。这里所坚持的按劳分配,不是像过去那样,劳动者的收入多少,全国按统一的标准由政府计划所决定,而取决于:一是企业经营的好坏,二是劳动者贡献的大小。因此,各个企业和个人的收入水平可以各不相同,甚至差别很大。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比起计划经济体制,具有以下优点和积极作用:

第一,市场经济所依靠的各种价格信号反应灵敏和快捷,有利于引导社会资源和生产要素及时合理地流动,实现资源在地区、部门、所有制、产业、行业、产品之间的优化配置,促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及时协调。

第二,市场经济把经营自主权交给千千万万个作为法人实体的企业,使它们能够及时根据市场变化作出决策,并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自负盈亏等机制,形成对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增加收益的动力和压力。

第三,市场经济有利于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最佳结合。一方面,强烈的市场竞争机制和企业利益激励机制,使企业不断改进技术,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扩大销售,实现利润最大化,从而使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提高;另一方面,通过平等竞争、自由交易、等价交换,以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和国家通过税收等经济杠杆调节收入分配,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

第四,市场经济把我国的经济运行和调节方式同国际上通行的经济运行调节方式对接起来,从而有利于我国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国际分工和经济技术交流,有利于利用国(境)外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制度,有利于发展对外贸易和“三资”企业,加快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

第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排斥国家干预,国家可以通过利用经济政策、经济杠杆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克服市场自发调节的弱点与消极影响。

2.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模式和框架

根据经济理论界和体改部门的研究,我国市场经济的模式和基本框架如下:

(1)模式。市场调节经济,政府管理市场;小政府、大市场。即一方面,建立精干、高效的政府,主要用间接管理的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管理和调控,保证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基本平衡,使国民经济平衡、协调、稳定、持续、快速、高效发展;另一方面,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大市场;市场主体是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和个人,由他们根据国内外市场供求情况,按照市场规则和秩序进行经济决策,促进经济高效有序运行。

(2)框架。

①建立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私营和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并存、共同发展、平等竞争的所有制结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了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改革战略是正确的,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今后,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进一步调整与完善现有的所有制结构。一方面,进一步发展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乡镇企业,以及公有资产占主体地位的股份制经济,尤其注重公有经济的运营效率和效益,注重它在基础产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其他领域的控制与影响力。另一方面,继续鼓励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创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使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能在大体相同的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下,在平等竞争中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②建立以政企分开、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为基础,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现代企业制度。

要使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走向市场,真正成为“四自”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根本出路在于探索国有资产的有效实现形式,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明晰与利益关系清楚的现代企业制度。要从一般的放权让利,转到以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重点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上来。

③建立统一开放、平等竞争、规则健全、运转有序的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

一切产品和生产要素都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形成以商品市场为基础,以资本、劳动力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为重点的完善的市场体系,以奠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必须具备有的市场基础。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调整有关的管理机构和组织体制,逐步形成一些新型的商业组织形式。同时,建立起法规完善、管理有序的市场管理制度。形成除少数重要商品和劳务收费由国家管理外,其他商品价格和劳务收费,由企业按照价值规律和市场关系来定价的机制。

④建立以实现宏观经济总量平衡和国民经济整体结构优化为主要任务,以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为主要调节手段的宏观间接管理体系;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结构合理、职责明确、精干高效的经济管理机构。

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应通过制定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的法规、制度、政策和办法,对国有资产的经营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同时,政府主要通过制定国民经济长期发展战略、产业政策,运用财政、金融、收入政策和利率、税率、汇率、财政贴息等经济手段和相关的法律手段,搞好国民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引导生产力合理布局,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保证市场公平、公正的竞争,调节收入分配,防止分配不公。

⑤建立企业和职工实行双向选择的竞争性开放性的劳动就业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健全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

劳动力自由进入市场,实现企业和劳动者在竞争性劳动力市场中的双向选择和自由流动。在此基础上,通过劳务市场的竞争来确定和调节劳动者的收入和所得。在初次分配中,要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坚持多劳多得。同时建立健全劳动市场、职业介绍所、职业培训中心等劳动就业中介组织;建立完善的以养老、待业、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社会扶助和政府对社会收入分配和科学干预,体现公平原则,实现公平与效率、个人对利益最大追求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有机统一。

⑥建立严谨、科学、统一和完备的经济法规体系和经济监督体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一切经济活动,都要按照科学而严谨的法规体系来进行。经济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来评价、控制与监督各类经济活动。企业等市场主体,要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要建立起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法律和法规体系。同时,建立起一批为支持这些法规有效实施的经济中介组织,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和企业资产与房地产评估机构等。

(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途径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艰巨、复杂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成。必须采取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排除各种障碍,才能达到目的。主要措施和对策有:

1.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首先必须解决市场主体的自主权问题。

(1)改革产权制度。划分政府与国有企业的产权界限,政府拥有资产终极所有权,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经营体系;企业实行法人产权制度,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法人实体。

(2)改革利税制度。企业上缴利润和税金分流,利润按经营方式上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作为资产报酬。税金按税法交税务部门作为企业应尽义务。取消调节税和“两金”,降低国有企业所得税,在各市场主体之间,实行统一的平等的所得税。并改“税前还贷”为“税后还贷”。

(3)完善和改革经营方式,使所用权和经营权真正分离。①完善承包制,改单一不规范的承包制为全员规范化的承包制。②推广租赁制,国有民营。③发展股份制,力争规范化。凡国有大中型企业基本上逐步改组成各种形式的股份制。合资新建的企业尽可能搞股份制。

(4)落实企业自主权,转变企业机制。

要认真落实《条例》赋予企业的十四项目主权,使企业建立起经营的动力机制、约束机制和调控机构。

2.改革宏观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

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使用,并不是说不需要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管理。恰恰相反,无论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必须加强宏观调控。转变政府职能搞好宏观调控。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从直接的、实物的管理为主,转向间接的价值管理为主。即从直接向企业下达指令性产品生产、调拨、基建投资、劳动工资等年度计划为主,转向以制订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计划为主。战略和计划主要是对经济发展的目标、方向、重点起指导作用,年度计划,政府只下达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垄断性特殊性行业的指令性计划,其他由企业直接根据市场供求决策。

(2)从指标管理为主,转向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管理为主。政府主要职能是加强宏观管理,即做好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总量平衡、调整经济结构(包括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技术结构)和地区布局。主要手段是运用产业政策、金融政策、财政政策、投资政策、消费政策、价格政策、分配政策、科技政策、竞争政策等经济政策,以及税种、税率、利率、汇率、补贴等经济杠杆,对国民经济中出现的总量和结构失衡、协调、高效、快速发展。

(3)转变政府投资职能,改革投资管理体制把过去政府是各种投资的主体,转变为政府主要投资于能源、铁路、港口、机场、通信和公用事业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等一般企业不愿投资或无力投资的“公共经济”项目,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

(4)企业主要负担社会保障和福利设施的职能应逐步取消,转变为由政府履行提供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服务的职能。为了保证企业集中精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必须建立破产、失业以及承担与此相关的社会保障机制,以利于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保证社会的稳定。政府的职能是:制定政策、建立制度、筹集资金、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创造必要的社会环境。

(5)加强经济立法,健全市场管理制度,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一方面,要建立和健全各种与市场经济运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形成经济法律体系;另一方面,政府要通过法院、检察院与税务、工商行政、审计、统计、计量、质检、价格等部门,对各市场主体加强管理,检查、监督各市场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照章纳税交费、履行契约合同、依法行使经营自主权等方面的情况,调解经济纠纷,处理违法活动,以规范企业行为、政府行为和协调市场关系,使市场经济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3.加快流通、金融、劳动、人事、科技、教育等体制改革,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1)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作用。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一切产品和生产要素等经济资源都要进入市场进行交换和分配,形成各类功能不同的市场。它们之间构成层次完整、相互联系、有机配套的市场体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要建立这样的市场体系,才能使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市场体系是否完善,是衡量社会的商品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

第一,有利于解决各种生产要素和社会资源占有与使用之间的矛盾,使各种社会资源在优化组合的基础上被充分地动员和利用起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加快社会经济的发展。

第二,有利于推动企业平等地参与竞争。完善的市场体系,有利于企业围绕着产品的质量、品种、规格、价格等方面展开公平竞争,有利于企业自由地选择物资供应方式和渠道、产品销售对象和渠道,有利于企业自由地选择资金投入的方式,选择合适的工艺技术和合格的人才和劳动者,从而真正收到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效果。

第三,有利于企业及时、迅速地获取全方位的市场信息(包括产品的销售、原材料、资金、劳动力、技术的供应信息),全面地了解市场,预测未来,抓住机遇,正确地制定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

第四,有利于全面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促进企业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的合理化。完善的市场体系,可以促进企业走专业化协作的道路,有利于企业之间进行生产联合、资金联合和技术联合,以及资金、劳务、技术、土地等综合性联合,有利于产供销、贸工农、技工贸等各方面的联合,促进企业集团的发展,改善企业组织结构和技术,优化企业的产品结构。

第五,有利于城乡居民在个人消费、投资和就业方面有充分的选择权,增大居民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自由度,为社会主义劳动者的聪明才智的充分发挥,开辟广阔的天地。

第六,有利于发挥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的作用。市场体系越完善,越健全,则企业对资源价格与资源供求的反应越正常、越灵敏,企业与政府的计划意图之间的传导机制也就越畅通,这就越有利于政府及时运用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调节社会经济。

(2)深化流通体制、金融、劳动、人事、科技、教育体制的改革,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形成和完善。

要打破商业、外贸、物资互相封闭、自成体系的流通体制,打破地区、部门和所有制壁垒,打破市场封锁和分割局面,建立起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多层次、多类型、多功能、高效、畅通、有序、可控的商品物资市场流通体系。要改革障碍资金市场、劳动力(包括人才)市场、技术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发育的金融、劳动、人事、科技、教育、住房、土地等旧体制,使生产要素能以市场为导向而自由流动。同时,要加快价格体制改革,除一些供求弹性小缺乏竞争性而又对社会和经济发展有着重大影响,由市场自发调节往往会导致垄断和供求关系失衡,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的价格,由政府直接管理定价外,其他供求基本平衡,轻重工业产品、大部分机电产品和农副产品都放开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国家定价也要考虑价值规律的要求,照顾生产者的利益,对双轨制价格要逐步缩小价差和逐步并轨;对缺口较大的生产资料,实行先调后放办法,同时逐步缩小计划调拨的比重,最后完全放开。结构性价格改革要继续向基础产业倾斜,对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要积极推行“新产新价”、还本付息等政策,以保证投资者的基本利益,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对生产要素的价格,也应积极进行改革。

4.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

(1)对外开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促进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开放型经济,不仅对内开放,而且对外开放。这种开放型经济的运行机制应是国际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即社会资源在国际自由流动和合理分配,使各国之间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发挥优势,促进各国经济的发展。因此,经济生活国际化已成为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随着不断引进国外境外资金、技术和人才,举办“三资”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大大推动了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促进了市场经济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2)加快外贸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开放,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

我国将恢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缔约国的地位。这意味着我国将全面走向国际市场,促使我国企业按国际惯例经营,按国际市场的需求和价格生产,促使中国市场在更大程度上向世界各国开放。这对我国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我国要进一步削减进口关税,取消进口的非关税限制。这对我国产品质量、价格竞争力不强的企业,无疑是个重大的冲击。这迫使我们不仅要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产品成本、价格,而且要加快经济体制的改革,除了前述几个方面改革外,还应进一步改革外贸体制。加快外贸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切实转变外贸部门的职能。一是积极推动贸工(农技)结合,一方面推动外贸企业向实业化、集团化和国际化发展,形成一批以外贸为龙头,以实业为基础的外贸企业集团公司;另一方面,要加快授予那些符合条件的大中型生产企业、科研机构外贸经营权,形成一批以产业为龙头、兼营外贸的产业跨国集团,增强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地位。二是进一步改革外贸行政管理体制,转向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政策等手段,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来强化宏观管理,弱化微观管理。除少数主要商品由国家组织有关外贸企业统一、联合经营外,其他商品原则上放开经营。要进一步改革进出口管理办法,进出口都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

只要我们坚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遵循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精心设计规划,大胆试验、创新,开拓前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一定能够在我国建立起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一定会真正发挥出来。

(本文原载于《邓小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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