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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农村生产力初步发展

时间:2022-06-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1949—1957年农村生产力初步发展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一五”计划时期,我国的“三农”政策基本上是成功的。不合理的土地制度严重妨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农民向社会提供的商品逐年增加。

一、1949—1957年农村生产力初步发展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一五”计划时期,我国的“三农”政策基本上是成功的。土地改革及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措施,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生产力得到了初步发展。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通过土地改革,摧毁了在中国存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所有制,对于解放农村生产力和迅速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起了决定性作用,农村因此获得新生。

在旧中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结构中,农村的土地占有情况极不合理,土地高度集中在封建地主手中,占农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农村土地的70%-80%,而占农村人口90%以上的贫农、雇农、中农和其他劳动人民,却只占有农村土地的20%-30%。封建地主阶级凭借占有的大量土地,通过封建地租等形式,对广大无地少地的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一般情况下,农民向地主交纳的地租要占到租种土地产量的50%,许多地方甚至高达70%-80%。不合理的土地制度严重妨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2]鉴于此,新中国成立以后,从1950年冬开始到1953年春,在新解放区进行了土地改革。土地改革废除了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统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所有。经过土地改革,全国约有3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得了约7亿亩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而且摆脱了封建地租的沉重剥削,从而结束了几千年的封建地主所有制和剥削制度,使农民在经济上做了主人,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条件。

土地改革完成以后,为了转变农业特别是粮食的严峻形势,党和国家立即把恢复生产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采取了一系列恢复农业生产的政策和措施,全国掀起了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热潮。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三年的艰苦努力,特别是通过土地改革解放生产力,开展互助合作和爱国丰产运动,贯彻执行以发展粮食和棉花为中心,以及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为主要目标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较大发展,胜利地完成了恢复农业生产的历史任务。1952年,全国农业总产值为461亿元,比1949年增长41.4%;粮食总产量由1949年的11318万吨增加到1952年的16391.1万吨,比解放前最高产量高出9.28%,比1949年增长5.1%;棉花总产量由1949年的44.44万吨增加到130.37万吨,比1949年增长193.7%,年均增长42.2%,比解放前最高年产量高出53.60%;其他农副产品产量也有较大幅度增长。[3]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农业生产取得的第一个阶段性的伟大成就,对于当时整个国民经济的恢复和以后农业生产的发展,都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农业生产的全面恢复,使广大农民的收入增加,购买力提高,生活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全国按农业人口平均每人的乡村社会商品(包括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零售额,从1950年的21.7元,上升到1952年的30.7元,两年增长了41.5%,平均每年递增18.9%。在商品购买力提高的同时,农民生活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全国每个农村居民消费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糖、猪肉、棉布的量都有很大增长。虽然当时整体消费水平相当低,但是与1949年和新中国成立前相比,绝大多数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农民向社会提供的商品逐年增加。1949年,国家征购的粮食只有1540万吨,1952年上升到3033万吨,增加了1493万吨,增长96.9%,平均每年递增25.3%。同期,农民向社会提供的其他农副产品也都有了相应的增加,而且多数产品商品量的增长率快于生产量的增长率。这对于增加市场供应、改善城镇居民生活、保障工业发展需要,以及打破国际敌对势力的封锁等,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还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国家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一是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农民以公粮形式缴纳的农业税连年增加,1950年达19.1亿元,1951年达21.69亿元,1952年达27.03亿元,分别占这三年国家财政收入的29.3%、16.3%和14.7%。虽然所占比重逐年下降,但是在当时国家财政力量极其薄弱的情况下,对于加快经济建设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支持了社会经济秩序的整顿。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农业生产连年增产,向国家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农副产品,使国家掌握了制止恶性通货膨胀的有力手段。通过适时集中投放市场紧缺的粮食、棉花,满足了市场供应和工业生产需要,沉重打击了投机商人,基本上稳定了市场物价,从而促进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的建立。三是扩大了国内工业品市场。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增加了农民的货币收入,使农村购买力逐年增加,农村的工业品市场愈益扩大。1952年,农村消费品零售额达137.1亿元,农业生产资料零售额达14.1亿元,两项合计为151.2亿元,占同年全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54.6%,在国内商品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四是推动了对外贸易的发展。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国主要通过出口农产品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换取外汇,以进口国内需要的工业品,为国家做出了很大贡献。此外,还支援抗美援朝战争、保卫祖国家园,做出了重大贡献。

在国民经济恢复的基础上,“一五”时期,我国开始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关于发展生产力问题,党和国家也有正确认识。在革命时期,毛泽东曾经指出:“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4]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认识到,发展生产力已经成为主要任务。毛泽东指出:“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5]据此,毛泽东提出了发展生产力和改变生产关系同时并举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在这条总路线指引下,20世纪50年代初期,我国成功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初步建立起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促进了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同时为我国科学文化的进步创造了新的条件。正像毛泽东在1956年明确阐述的:“农业和手工业由个体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私营工商业由资本主义所有制变成社会主义所有制,必然使生产力大大地获得解放,这样就为大大地发展工业和农业的生产力创造了社会条件。”[6]三大改造完成后,毛泽东十分关注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问题。他号召,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为了完成“一五”计划规定的农业指标,中共中央和国家机关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业发展。一是从经济上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扶持。“一五”计划时期,国家在经济力量比较薄弱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从政策、财力、物力等方面加强对农业的扶持,为实现农业增产计划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如,①适当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②实行优惠的农村税收政策。为了使农民得以休养生息,发挥生产积极性和增加农作物的产量,政务院在1953年8月28日发布的《关于一九五三年农业税工作的指示》中明确规定,根据国家的需要和农民生产发展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征收公粮的指标数字,并坚决实行“种多少田地,应产多少粮食,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增产不增税”的公平合理、鼓励增产的负担政策。三年内农业税征收指标稳定在1952年实际征收的水平上,不再增加。③增加国家用于农业的资金。④增加农用生产资料的投放数量。⑤扩大农田水利建设规模。⑥积极发展国营农业企业。二是从技术上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指导。如,推广农作物、牲畜和鱼类优良品种;改进种植、养殖技术、防治植物病虫害和牲畜疫病;改革农业生产工具。三是深入开展爱国增产竞赛活动。爱国增产竞赛运动的开展,对农业生产和有关农村工作都起到了推动作用。各地农村凡是爱国增产竞赛运动搞得好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增产的幅度一般都比较高,农村面貌的改变和社员生活的改善也比较显著。

“一五”时期,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在提前完成全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同时,超额完成了“一五”计划规定的农业生产主要指标,从而保证了国民经济各项建设的顺利开展,也开始改变了中国农业的落后面貌。

农业基本建设方面,主要是在全国范围内扩大耕地面积,发展灌溉,兴修水利,推广优良品种。据统计,5年内扩大耕地面积867万亩,新增灌溉面积21810万亩,水利投资26.7亿元。这些水利建设对农业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农业获得了稳定的发展。1957年农业总产值比1952年增长25%,1957年粮食产量达19505万吨,比1952年增长19%;棉花产量达164万吨,比1952年增长25.8%;猪、牛、羊肉的产量达到398.5万吨,比1952年增长17.7%。[7]农业生产的较快增长,使按人口平均的大多数农产品占有量和商品量比1952年有了一定增加,农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农业对工业建设和出口贸易的贡献明显增大,并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积累了大量资金。

在“一五”计划时期农业获得较快增长的情况下,为了推动农业的更快发展,中共中央于1955年底开始酝酿和制订《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虽然在制订和修改《纲要》的过程中,由于对形势估计过于乐观,提出了许多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但是《纲要》给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指明发展远景和奋斗目标,起到了鼓舞人心,振奋精神,促进农业生产建设的作用。

这一时期,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城镇人口迅速增加,对商品粮食、食油和棉布的需求量大大增加;同时,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自身对这些产品的消费量也与日俱增;加上当时私商的投机倒把活动,严重影响着国家对重要农产品收购任务的完成,更加剧了粮食、棉花、食油供需紧张的严重局面。为了保障城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资料的需要,消除私人资本主义经营的无政府状态和贱买贵卖、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的行为,有利于保持物价稳定和促进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对棉纱和棉布实行统购的基础上,从1953年起,先后建立了粮食、棉花、食油等重要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制度,并对糖料、烤烟、生猪茶叶、木材等其他农产品实行了有计划的统一收购即派购制度。在这期间,为了促进农业合作化的实现和帮助农民解决商品交换与资金调剂中的困难,国家还普遍建立了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这样,农村不仅在生产领域,而且也在流通领域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总的来讲,从新中国成立到1957年,我国的“三农”政策适应了当时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使农村生产力得到了初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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