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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经济合作交流

时间:2022-06-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国内经济合作交流一、2011年工作情况2011年,青岛市国内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开展国内招商,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创新对口支援模式,积极参与西部开发,加强环渤海等地区合作,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拓展区域合作领域,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青岛市“十二五”总部经济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实施。

国内经济合作交流

一、2011年工作情况

2011年,青岛市国内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开展国内招商,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创新对口支援模式,积极参与西部开发,加强环渤海等地区合作,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拓展区域合作领域,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坚持科学发展,全市利用内资实现较快增长

2011年,全年实际完成投资500万元以上内资项目1236个,实际到位资金818.5亿元,同比增长30.3%。利用内资规模占全市利用外来资金的比重超过60%,已成为青岛市结构调整、产业升级、解决就业、增加税收、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1.内资项目结构更趋合理。三次产业同步增长,其中,第一产业内资项目30个,实际到位资金11.5亿元;第二产业内资项目440个,实际到位资金336.5亿元,同比增长24.7%;第三产业内资项目766个,实际到位资金470.5亿元,同比增长33.1%。

2.单体项目规模逐步增加。平均单项到位资金6600万元,同比增长22.2%。其中总投资过亿元在建项目411个,总投资额3500亿元,实际到位资金681亿元,同比增长20.1%,占全市到位内资总额的83.2%。

3.民营内资项目同步增长。全市共引进国内民营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698个,占全市投资项目的56.5%,实际到位资金452亿元,同比增长28.6%,占全市利用内资的55.2%。

4.加大招商和考核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全市2011年共组织外出招商团队472批、1884人次,副区级以上165人次,为全市引进内资大项目打下了扎实的基础。结合全市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强化内资大项目考核。

5.自主招商取得积极成果。注重挖掘资源、广泛联系、积极协调,共获取招商信息50余条。在市经合办的参与下,信泰怡和科技园、山东民营企业科技大厦等4个项目已注册或落户,海航物流等项目签署了协议,新兴重工集团科技物流资源产业园等10个项目正在积极推进。

(二)转变发展方式,总部经济保持稳定发展

1.总部经济的贡献度显现。2011年度全市278家大型以上总部企业完成增加值1755亿元,占GDP比重27%左右,同比增长18%;实现全口径税收320亿元,同比增长10%左右;实现地方税收120亿元,同比增长25%左右,对全市地方税收的贡献率达26%左右。在2011年中国企业联合会发布“最吸引中国企业500强总部城市”排名中,青岛列第8位。《青岛市“十二五”总部经济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实施。青岛市率先在国内同类城市中建立了“总部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2.重点产业集聚带动效应突出。一是制造业总部企业拉动作用明显。全市大型以上制造业总部企业完成增加值1170亿元,同比增长15%左右,占总部企业完成总量的67%;实现地方税收65亿元,同比增长24%左右。二是服务业总部企业发展潜力增强。全市大型以上服务业总部企业完成增加值585亿元,同比增长22%左右;实现地方税收55亿元,同比增长27%左右,占总部企业完成总量的46%。三是商务楼宇承载能力提升。随着城区远雄广场、中铁中心等10余幢高标准商务楼宇相继建成,各区(市)运营的万平方米以上商务楼宇达191栋,其中郊区、五市已占总量34%。总部企业已成“亿元楼”的主体,楼宇经济与紧密相关的总部经济加快聚集,促使青岛市经济结构、产业业态日显高端。

3.总部经济定向招商成果良好。经年度考核认定,2011年全市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地区总部和功能型总部39家。其中,外资总部企业9家、属世界500强有2家;内资总部企业30家,属国内500强总部企业13家。内外资总部企业注册资金117.38亿元,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总部经济定向招商目标任务。

(三)突出项目带动,扎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1.全面完成贵州开发式扶贫村建设。目前,已完成安顺市、铜仁地区24个开发式扶贫村的建设。经合办在对口支援工作中,依据“一村一品一特”的原则,从实施基层组织、卫生诊所、小学校舍、电视传播和项目等“五小工程”入手,建设蔬菜、果品种植及畜牧业养殖项目,帮助当地培育了一批能富民、有市场的特色优势产业。贵州遭遇特大干旱,青岛市投入部分财政帮扶资金,支持安顺市、铜仁地区建设水渠、蓄水池、打井、送水等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在12个县的60余个乡镇和村寨中进行了水利人饮工程的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当地增强抵御旱灾的能力。在扶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累计修建道路180余公里,解决饮水困难人口近70万人。青岛市代表团赴贵州参加酒博览会及投资洽谈会,签署《“十二五”扶贫框架协议》,签订了投资10亿元的合作项目。

2.推动援藏工作稳定发展。围绕民生改善,促进援藏项目建设,一批光伏发电项目已开工建设,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青岛市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及日喀则市委、市政府等就媒体宣传推介、旅游企业合作、重大节庆互动等方面达成新共识。9月底,青岛市援建的日喀则市行政中心正式启动,标志着青岛市的援藏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3.拓展三峡库区合作领域。围绕改善当地卫生、教育条件等方面,实施了部分移民设施改造类项目,带动了当地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了移民致富。积极引导青岛市优势企业参与三峡库区经贸合作。青岛市经贸代表团赴湖北省宜昌市参加2011年对口支援湖北省三峡库区经贸洽谈会,青岛市部分企业围绕库区生态特色产业发展,与夷陵区政府、企业进行了对接。通过宜昌市夷陵区(青岛)工业园区,重点推进青岛市在夷陵区投资合作项目进展。在青岛帮助举办宜昌特色产品推介活动,为青岛企业与三峡库区经济合作搭建平台。

4.实施智力帮扶及特色现代农业培训。围绕受援地区的智力扶贫,加大对口支援地区党务干部培训及扶贫干部培训,促进受援地区转变发展思路。为贵州安顺市、铜仁地区扶贫系统培训98人,这些人回到当地后,一半以上成为帮扶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四)参与西部开发,深化区域合作,促进东西部企业合作共赢

1.打造展会、经贸活动平台。2011年,青岛市先后组团参加了“西洽会”、“津洽会”、“喀交会”、“青洽会”、“民交会”、“西博会”、“家博会”等各类大型展会,参展企业109家,参展参会人员320余人,提报参会项目32个,签订合作协议29份,投资合作总额达55.63亿元。其中,在“青洽会”上,大唐山东新能源公司分别与山东省对口支援海北州政府签订30亿元的风能发电项目;与格尔木市政府签订了投资4亿元的2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在“西博会”上,青岛泽浩集团与内江市基础设施项目达成合作协议,青岛晓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内江市就风力发电设备配套达成合作意向,青岛东洋热交换公司与四川汽车公司达成每年配套2000万元的热交换器供应项目。据不完全统计,青岛企业到中西部投资有260多家,投资额约为200亿元。

2.积极参与环渤海区域活动。目前,天津在青岛投资项目90多个,投资总额50多亿元,主要涉及港口、建材、机械、机电、汽车零部件等多个领域。青岛海信集团投资1.7亿元,在天津和平区建设海信广场商业项目,现已投入运营。市经合办协助组织环渤海区域合作联席会特派员集中培训,培训60余人。先后5次组织青岛市企业和部门参与环渤海经济区交流合作活动。

3.组织“青岛—新疆企业经贸洽谈活动”。青岛市农合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奥森农产品、奥博新能源科技等30多家企业与新疆鲁泰棉业、新疆天宏、新疆喀什百佳肉业等20多家企业进行了经贸洽谈活动,两地有21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现场签约额12.7亿元。

4.重点推进半岛城市群建设。青岛市与潍坊、日照共同签署了《加强区域合作交流推进青潍日城镇组团发展》合作书,与济宁市签署了《全面合作框架协议》,与临沂市签署了《关于加快推进区域合作发展框架协议》。开展了城市规划协调、交通一体化、人才服务等专项合作,搭建起区域合作平台。通过开展投资洽谈、项目对接活动,在口岸、旅游、人力资源、农业、校企、科技合作等重点领域的合作取得明显成果。据不完全统计,潍坊来青岛投资项目70多个,投资额达80多亿元,日照来青岛投资项目11个,投资额3.8亿元,青岛到日照投资项目120余个,投资额达30多亿元。桥、隧开通后,青岛和日照正在加紧探索推进“公交一卡通”,实现“公共交通的同城化运营”。青岛与潍坊结成“蔬菜联盟”,潍坊菜将优先从产地直供青岛。由三市规划部门联合开展的、跨区域规划研究编制的《青、潍、日区域空间布局与协调发展战略研究》已通过专家评审,为三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

5.拓展区域合作领域。市经合办先后参加了“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第七届中国国际徽商大会”和全国部分城市合作交流会,走访考察了上海市、宁波市、大连市、长春市、合肥市、吉林·山东商会等。哈尔滨市、宁波市、南宁市、云南石林县、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的党政、经贸代表团也先后来青岛进行考察和经贸推介、洽谈。

6.做好西部人才培训。注重发挥青岛开放城市人才、技术、区位的优势,为新疆、青海、重庆等西部地区培训各类人才三批158人,培训中,注重安排培训学员与青岛地区涉农企业家开展东西部经贸合作与洽谈活动,为共同开拓东西部的农产品市场进行交流。洽谈活动现场达成农业、科技、商贸等合作意向62个,签约总额达40.08亿元。

(五)不断优化投资环境,为外地驻青办事机构服务争创新水平

2011年共办理外地驻青机构备案登记20件,年度检验137件,变更22件,注销10件,办理投资创业纳税落户初审手续42个单位、137人。协助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外地投资企业纳入直通车服务,协调沧州新华区华世玻璃制品厂驻青办事处等2家办事机构在青岛市注册为法人实体。加强外来驻青办事机构和企业联系制度,组织驻青企业参政议政,协调邀请烟草研究所、莱钢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宁波商会、中冶东方有限公司等4家外地在青投资企业代表列席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全年共接听咨询电话2000余次,解答咨询类问题上千个,外地投资企业和驻青办事机构的投诉继续保持零纪录,求助、咨询处结率达到95%以上,营造了良好的“亲商、安商、富商”环境氛围。

二、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合作交流和协调发展为主线,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发展并举,加大国内招商、总部经济、对口支援、西部开发、区域合作和驻青机构管理服务工作力度,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加速、提升、增效、创新,增创国内经济合作发展新优势,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贡献。

(一)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国内招商再上新台阶

加强与知名国内大企业的合作,完善国内招商服务体系,加快招商引资平台建设。全市力争引进500万元以上项目到位内资突破900亿元,比2011年增长10%以上。

1.建立重点项目信息平台。建立中央直属企业、中国500强等知名大企业投资信息库,加大与大型国企和央企,特别是先进制造业领域合作力度,协调抓好一批高端产业项目、新兴产业项目和制造业项目的引进。

2.建立招商人脉储备平台。建立在谈、签约、投产项目、人脉资源储备档案库,创新国内招商方式,以促进友好城市合作交流为目的,加强政府、企业、项目、商会组织间的联络与沟通,精选国内知名重点城市,筹划举办“青岛日”主题招商推介与经济合作活动。

3.建立统计预测分析平台。完善全市国内招商统计和预测分析制度。加强对国内招商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强化内资大项目考核,完善重点内资大项目协调会议制度,研究建立国内招商奖励激励机制。

(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总部经济实现新突破

围绕构建全国重要的总部基地城市品牌和高端商务中心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总部经济发展环境、政策框架和服务体系。全市力争新引进20家以上知名大企业地区总部或功能型总部机构,力争总部经济实现增加值和地方税收贡献同比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

1.完善政策服务体系。研究出台青岛市总部经济发展扶持政策措施,完善区市政策配套服务体系,推进筹划总部企业税源机制建设,加强总部经济预测分析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建立引进与培育总部相结合的工作促进机制。

2.优化载体设施建设。组织落实“十二五”全市总部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完善城区商务楼宇功能配套和管理服务,促进楼宇经济提升为总部经济,引导区市重点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制定总部经济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推进一批特色总部经济集聚区建设。

3.加大引进培育力度。建立引进重点总部项目招商目录,实施全市总部招商协调促进机制,组织开展总部定向招商活动,抓好在谈知名总部项目引进的跟踪服务。重点推动中冶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总部,推进中冶东方煤层气研发基地和科技园区的落户,促进山东民营科技大厦项目开工建设,力争在引进知名总部企业上实现新突破。

(三)完善对口支援模式,扶贫开发取得新成效

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对口支援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对口贵州省安顺市、铜仁地区,西藏日喀则市、新疆喀什地区和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帮扶工作;抓好四川北川恢复重建后续工作;深化扶贫培训工作,创新培训人才机制。

1.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提出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实施方案,做好对接,加强与负责扶贫片区中央部委的联系,制定武陵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计划,组织相关企业参与石漠化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发展环境友好和集约增效型产业。

2.实施经济合作项目带动战略。按照产业对接、合作共赢、转型升级的原则,积极引导和支持青岛市企业与对口支援地区开展产业和经贸合作,突出抓好经济合作项目的落实。充分发挥青岛市进出口贸易发达和港口优势,加强与对口支援地区的经贸往来,组织和协助当地企业来青岛参加经贸洽谈活动,帮助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外向型经济。

3.开展多种形式的东西扶贫协作工作。继续实施智力扶贫计划,加强对口支援地区实用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开展多种形式的支教支医、志愿服务等帮扶活动,逐步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推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爱心扶贫。

(四)积极参与西部开发,合作双赢实现新发展

建立“政府为主导、市场为纽带、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工作机制,组织参加西部区域各类展会活动,引导青岛市企业拓展发展空间,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吸引西部地区企业来青岛投资创业。

1.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利用西部展会契机,加强与西部地区政府和企业的交流合作,组织参加西部地区“西洽会”、“喀交会”、“乌洽会”、“青洽会”、“西博会”、“宁洽会”等展会活动,引导青岛市企业拓展资源和市场空间,推动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

2.发挥青岛市展会平台作用。将国内重要展会与加强区域合作相结合,加强与中西部地区的经贸往来与项目合作,利用青岛市展会节庆,支持配合西部地区省市区县在青岛市举办各类项目推介会、商品展销会,拓展双方的合作空间。

3.为西部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围绕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重点目标,注重抓好农业急需紧缺科技与管理人才培训,完成国家下达培训西部地区农业管理干部、农民企业家,农村致富带头人、农业科技干部210名的任务。

(五)构建城市经济合作圈,区域合作谋取新拓展

积极探索建立区域合作模式和新机制,推动半岛城市群的发展,扩大与国内重点城市的合作交流,促进青岛市参与区域合作规模和层次明显提高。

1.推进“青岛、潍坊、日照”一体化发展。根据《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建立三城市一体化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以专题合作为抓手,共同推进“青潍日”城镇组团发展。

2.积极参与环渤海区域合作。加强与环渤海区域市长联席会成员城市合作机制建设,深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循环经济、绿色环保等领域合作。充分利用区域合作互动平台,筹划环渤海区域与青岛市经贸合作项目对接活动,推动与北京、天津、大连、沈阳等城市经贸合作交流取得成效。

3.扩大与国内城市的合作交流。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以及国内重点城市的战略合作,完善青岛市市级和区(市)层面构建城市合作推进体系,以建立友好城市关系为契机,深化重点领域务实合作,促进经济、文化、信息等方面合作交流实现突破。

(六)营造优质服务氛围,对外服务再创新水平

完善驻青办事机构备案登记制度,做好投资创业人员落户初审工作,健全外地投资企业服务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认真办理外地投资企业的投诉和求助。

1.加强与驻青异地商会联络。组建青岛市异地商会战略合作联盟,整合异地商会资源,发挥窗口桥梁作用,沟通两地联系,服务两地发展,促进青岛与全国各地企业合作交流。

2.促进实体税源经济建设。加强驻青机构信息交流机制建设,完善走访联系驻青重点企业制度,引导驻青办事机构转为纳税法人实体,搭建招商引资信息平台,协调参与青岛市重点项目建设。

3.完善投诉求助受理体系。修订《青岛市外地驻青办事机构管理办法》,完善服务企业工作网络,外地驻青办事机构登记备案满意率达到100%,外来投资落户项目服务满意率95%以上,为外地来青投资企业营造“家”的氛围。

(青岛市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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