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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建设

时间:2022-06-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城镇化建设一、2011年新型城镇化工作情况2011年,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完成了两大规划,加大四项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全市城镇化率达到75%左右,五市城镇化率平均达到65%。

城镇化建设

一、2011年新型城镇化工作情况

2011年,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完成了两大规划,加大四项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7.8%。市区建成区面积达到27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71.88万;五市平均建成区面积45平方公里、人口32万,初步达到中等城市水平。

(一)编制完成了《青岛市“十二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

根据规划,到2015年底,全市人口达到1050万左右,中心城区人口达到420万左右。全市城镇化率达到75%左右,五市城镇化率平均达到65%。该规划从青岛市城镇空间体系、产业布局、生态环境、交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相关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对全市城镇化进程将起到重要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二)编制完成了《青岛市大沽河周边区域镇村空间发展规划》

该规划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镇村科学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坚持生态、特色和文化为引领,采取镇村聚集整合、产业集群发展、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四大举措,形成“一轴、四城、七镇、多社区”空间格局体系、“一轴三片带九群”的产业布局体系、“安全、绿色、便捷、高效”的交通体系、“共建共享、服务均等”的支撑体系和“水清、岸绿、景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环境体系,打造“特色鲜明、幸福宜居”的特色小城镇。

(三)加快促进和谐城乡建设

在全市开展了和谐城乡建设活动,组织对七区五市和谐城乡建设活动进行了部署和考核,内容涉及18类60多个分项。在和谐城乡建设活动中,坚持把开展和谐城乡建设活动与落实“十二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把开展和谐城乡建设活动与创建生态文明乡村结合起来;把开展和谐城乡建设活动与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结合起来;把开展和谐城乡建设活动与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结合起来。促进了城乡和谐,促进了城镇化水平提升。通过以考促建,有力地推进了和谐城乡建设活动扎实开展,取得了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

(四)加快促进重点中心镇建设

在全市选择20个镇作为重点中心镇,以5年为周期,分批分期进行培育。首批确定了胶南市泊里镇、王台镇,胶州市李哥庄镇、铺集镇,即墨市华山镇、田横镇,平度市南村镇、灰埠镇,莱西市姜山镇、南墅镇等10个重点中心镇,从2010年起进行培育。2011年3月,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重点中心镇发展的意见》,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以“以奖代补”的形式,重点支持重点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重点中心镇的地方财政收入以及其他规费收入中县级市留成部分全额留在镇财政,有效地推进了重点中心镇发展的进程。到2011年底,10个重点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计划122个项目全部完工,完成投资约10.56亿元。

(五)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将农村住房建设工作列为市委、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点工作。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列为市办实事,推动危房改造工作由“修缮加固”为主,向“修缮加固、拆旧建新、租赁购买、救助安置”多措并举转变。加大农民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在解决好当地农民住房需求问题的前提下,逐步扩大销售范围,将在当地工作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纳入农民经济适用房销售对象,让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当地居民的同等待遇,加快由农民向市民的转变。三年来全市共计完成农房建设22.5万户(含农民分散建房),实施农房集中建设项目319个(启动旧村改造项目206个,涉及村庄245个;农民经济适用房项目113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2045户。通过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实现了村民生活改善、集体经济增强、农村环境美化、政府威信提高的多重目标。

(六)加快促进农村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2011年,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在县域五市建立起完善的“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市集中处理”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重点做好垃圾处理场、中转站、村庄垃圾房(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建立健全村级保洁机制,并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有力促进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积极申请市财政专门安排专项补助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金支持。

总体上看,青岛市城镇化工作取得了快速发展,但与先进城市相比仍然存在差距,特别是城乡发展不协调、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比较突出。

二、2012年城镇化工作思路

2012年将紧紧围绕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目标,认真落实《青岛市“十二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全力推进“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空间战略格局,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一)加强“三个体系”的配套建设,着力提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1.加强城镇化规划体系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新的乡镇整合方案,用小城市的理念和标准,指导县域五市制定新的镇驻地建设总体规划、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镇域产业发展规划。

2.加强城镇化法规体系建设。出台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按照“一级政府、一级事权”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规划管理职责,健全和完善城镇化法规体系,依法统筹推进城镇化建设。

3.加强城镇化政策保障体系建设。适度增强建设用地市场配置的灵活性,促进土地集约、建设集聚;统筹市、区(市)两级财政支持,保障各项规划、建设的资金需求;加快推进户籍、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农民向城镇有序顺畅转移的链条。

(二)抓好“四个层次”的组团发展,着力开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1.强化中心城区的核心地位。重点推进市南国际航运服务区、市北小港湾、四方滨海新区、李沧交通商务区、世园都市新城、青岛(崂山)全球财富中心、城阳空港商务中心、黄岛中德生态园等节点建设,加快董家口港城、胶州滨海新城、鳌山湾新区、姜山新城、新河新城等5个重点组团建设,通过东岸、西岸、北岸三大主城区建设,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城区。

2.做大做强次中心城市。壮大县域经济,把五市建设成为人口集聚能力强、功能完善、生态宜居、各具特色的现代化中等城市。

3.大力培育重点中心镇。科学调整建制镇布局,推动10个重点中心镇向小城市迈进,驻地人口规模达到5万~10万人,逐步承担起城市建设、管理与服务职能。

4.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坚持地域相近、规模适度、有利于整合公共资源的原则,按照服务半径1.5公里左右,人口规模3000~5000人的标准,全市规划形成1000个左右的新型农村社区。

(三)突出“三个重点”任务的完成,着力增强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

1.突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结合乡镇区划调整,加大村庄改造力度,突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鼓励各区市积极开展农民经济适用房建设,基本解决五市的农村危房。

2.突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县域五市城区供热、污水处理率;镇(街道)驻地村(社区)生活污水管网实现全覆盖,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

3.突出重点中心镇产业支撑体系建设。根据强化全域青岛、城乡统筹的理念,结合重点中心镇的实际,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重镇、商贸强镇、旅游名镇。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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