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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谈判的地点和时间

时间:2022-06-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明确谈判的地点和时间(一)谈判地点。有利的地点、场所能够增强己方谈判地位和谈判力量。商务谈判最好争取安排在己方所在地点谈判。如日本与澳大利亚的煤铁谈判,日本的钢铁和煤炭资源短缺,渴望购买煤和铁。按理来说,日本人的谈判者应该到澳大利亚去谈生意。澳大利亚人到了日本,使日本方面和澳大利亚方面在谈判桌上的相互地位就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谈判总是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的。

三、明确谈判的地点和时间

(一)谈判地点。谈判总是要在某一个具体的地点展开的。商务谈判地点的选择往往涉及一个谈判的环境心理因素的问题,它对于谈判效果具有一定的影响,谈判者应当很好地加以利用。有利的地点、场所能够增强己方谈判地位和谈判力量。

商务谈判的地点选择与足球比赛的赛场安排有相似之处,一般有四种选择:一是在己方国家或公司所在地谈判,二是在对方所在的国家或公司所在地谈判,三是在对方所在地交叉谈判,四是在谈判双方之外的国家或地点谈判。不同地点对于谈判者来说,均各有其优点和缺点,谈判者应根据不同的谈判内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正确地加以选择,充分发挥谈判地点的优势,促使谈判取得圆满成功。

1.在己方地点谈判

谈判的地点最好选择在己方所在地,因为人类与其他动物一样,是一种具有“领域感”的高级动物,谈判者的才能的发挥程度、能量的释放和自己所处的环境密切相关。在己方地点谈判的优势表现在:谈判者在自己领地谈判,地点熟悉,具有安全感,心理态势较好,信心十足;谈判者不需要耗费精力去适应新的地理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可以把精力集中用于谈判;可以利用种种便利条件,控制谈判气氛,促使谈判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可以利用现场展示的方法向对方说明己方产品水平和服务质量;在谈判中“台上”人员与“台下”人员的沟通联系比较方便,可以随时向高层领导和有关专家请示、请教,获取所需资料和指示;利用东道主的身份,可以通过安排谈判之余的各种活动来掌握谈判进程,从文化习惯上、心理上对对方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处理各类谈判事物比较主动;谈判人员免除旅途疲劳,可以以饱满的精神和充沛的体力去参加谈判,并可以节省去外地谈判的差旅费用和旅途时间,降低谈判支出,提高经济效益。对己方的不利因素表现在:在己方公司所在地谈判,不易与公司工作彻底脱钩,经常会有公司事务分散谈判人员的注意力;离高层领导近,联系方便会产生依赖心理,一些问题不能自主决断,而频繁的请示领导也会造成失误和被动;己方作为东道主主要负责安排谈判会场以及谈判中的各项事宜,要负责对客方人员的接待工作,安排宴请、游览等活动,所以己方负担比较重。

商务谈判最好争取安排在己方所在地点谈判。犹如体育比赛一样,在主场获胜的可能就大。有经验的谈判者,都设法把对方请到本方地点,热情款待,使自己得到更多的利益。

如日本与澳大利亚的煤铁谈判,日本的钢铁和煤炭资源短缺,渴望购买煤和铁。澳大利亚生产煤和铁,并且在国际贸易中不愁找不到买主。按理来说,日本人的谈判者应该到澳大利亚去谈生意。但日本人总是想尽办法把澳大利亚人请到日本去谈生意。

澳大利亚人一般都比较谨慎,讲究礼仪,而不会过分侵犯东道主的权益。澳大利亚人到了日本,使日本方面和澳大利亚方面在谈判桌上的相互地位就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澳大利亚人过惯了富裕的舒适生活,他们的谈判代表到了日本之后不几天,就急于想回到故乡别墅的游泳池、海滨和妻儿身旁去,在谈判桌上常常表现出急躁的情绪;而作为东道主的日本谈判代表则不慌不忙地讨价还价,他们掌握了谈判桌上的主动权。结果日本方面仅仅花费了少量款待作“鱼饵”,就钓到了“大鱼”,取得了大量谈判桌上难以获得的东西。

从该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日本人在了解了澳大利亚人恋家的特点之后,宁可多花招待费用,也要把谈判争取到自己的主场进行。并充分利用主场优势掌握谈判的主动权,使谈判的结果最大程度地对己方有利。

2.在对方地点谈判

在对方地点谈判,对己方的有利因素表现在:己方谈判人员远离家乡,可以全身心投入谈判,避免主场谈判时来自工作单位和家庭事务等方面的干扰;在高层领导规定的范围,更有利于发挥谈判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减少谈判人员的依赖性;可以实地考察一下对方公司及其产品的工具情况,能获取直接的、第一手的信息资料;当谈判处于困境或准备不足时,可以方便地找到借口(如资料欠缺、身体不适、授权有限需要请示等),从而拖延时间,以便做出更充分的准备;己方省去了作为东道主所必须承担的招待宾客、布置场所、安排活动等事务的繁杂工作。

对己方的不利因素表现在:与公司本部的距离遥远,某些信息的传递、资料的获取比较困难,某些重要问题也不易及时与本公司磋商;谈判人员对当地环境、气候、风俗、饮食等方面会出现不适应,再加上旅途劳累、时差不适应等因素,会使谈判人员身体状况受到影响;在谈判场所的安排、谈判日程的安排等方面处于被动的地位;己方也要防止对方过多安排旅游景点等活动而消磨谈判人员的精力和时间。因此,到对方地点去谈判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比如摸清领导的意图要求,明确谈判目标,准备充足的信息资料,组织好谈判班子等。

3.在双方所在地交叉轮流谈判

有些多轮大型谈判可在双方所在地交叉谈判。这种谈判的好处是对双方来说至少在形式上是公平的,同时也可以各自考察对方实际情况。各自都担当东道主和客人的角色,对增进双方相互了解、融洽感情是有好处的。它的缺点是这种谈判时间长、费用大、精力耗费大,如果不是大型的谈判或是必须采用这种方法谈判,一般应少用。

4.在第三地谈判

在第三地谈判对双方的有利因素表现在:在双方所在地之外的地点谈判,对双方来讲是平等的,不存在偏向,双方均无东道主优势,也无做客他乡的劣势,策略运用的条件相当,可以缓和双方的紧张关系,促成双方寻找共同的利益均衡点。

对双方的不利因素表现在:双方首先要为谈判地点的确定而谈判,而且地点的确定要使双方都满意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在这方面要花费不少时间和精力。第三地点谈判通常被相互关系不融洽、信任程度不高,尤其是过去是敌对、仇视,关系紧张的双方的谈判所选用,可以有效地维护双方的尊严、脸面,防止下不了台。

(二)谈判时间。谈判总是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的。这里所讲的谈判时间是指一场谈判从正式开始到签订合同时所花费的时间。在一场谈判中,时间有三个关键变数:

1.开局时间。也就是说,选择什么时候来进行这场谈判。它的得当与否,有时会对谈判结果产生很大影响。例如,一个谈判小组在经过了长途跋涉、喘息未定之时,马上就要投入紧张的谈判中去,就很容易因为舟车劳顿而导致精神难以集中,记忆和思维能力下降而误入对方圈套。所以,我们应对选择开局时间给予足够的重视。

一般说来,我们在选择开局时间时,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准备的充分程度。俗话说:“不打无准备之仗”,在安排谈判开局时间时也要注意给谈判人员留有充分的准备时间,以免到时仓促上阵。

其次,谈判人员的身体和情绪状况。谈判是一项精神高度集中,体力和脑力消耗都比较大的工作,要尽量避免在身体不适、情绪不佳时进行谈判。

再次,谈判的紧迫程度。尽量不要在自己急于买进或卖出某种商品时才进行谈判,如避免不了,应采取适当的方法隐蔽这种紧迫性。

最后,考虑谈判对手的情况,不要把谈判安排在让对方明显不利的时间进行,因为这样会招致对方的反对,引起对方的反感。

2.间隔时间。一般情况下,一场谈判极少是一次磋商就能完成的,大多数的谈判都要经历过数次甚至数十次的磋商洽谈才能达成协议。这样,在经过多次磋商没有结果、但双方又都不想中止谈判的时候,一般都会安排一段暂停时间,让双方谈判人员暂作休息,这就是谈判的间隔时间。

谈判间隔时间的安排,往往会对舒缓紧张气氛、打破僵局具有很明显的作用。常常有这样的情况:

在谈判双方出现了互不相让、紧张对峙的时候,双方宣布暂停谈判两天,由东道主安排旅游和娱乐节目,在友好、轻松的气氛中,双方的态度、主张都会有所改变,结果,在重新开始谈判以后,就容易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了。

当然,也有这样的情况:谈判的某一方经过慎重的审时度势,利用对方要达成协议的迫切愿望,有意拖延间隔时间,迫使对方主动做出让步。

可见,间隔时间是时间因素在谈判中又一个关键变数。

3.截止时间。就是一场谈判的最后限期。一般来说,每一场谈判总不可能没完没了地进行下去,总有一个结束谈判的具体时间;而谈判的结果却又往往是在结束谈判的前一点点时间里才能出现的。所以,如何把握这截止时间去获取谈判的成果,是谈判中一种绝妙的艺术。

截止时间是谈判的一个重要因素,它往往决定着谈判的战略。

首先,谈判时间的长短,往往迫使谈判者决定选择克制性策略还是速决性策略。

其次,截止时间还构成对谈判者本身的压力。由于必须在一个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决定,这将给谈判者本身带来一定的压力;而谈判中处于劣势的一方,往往在限期到来之前,对达成协议承担着较大的压力。他往往必须在限期到来之前,在做出让步、达成协议或中止谈判、交易不成之间做出选择,一般说来,大多数的谈判者总是想达成协议的,为此,他们唯有做出让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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