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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方式和发明专利授权量的实证分析

时间:2022-06-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国内学术界多从产业竞争力与贸易竞争力角度进行研究,指出中国制造业整体国际竞争力仍相对较弱,拥有比较优势的还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国高技术产业大而不强、高技术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仍然较弱。在研究方法上,通过贸易竞争力指数、国际市场占有率

我国高技术产业专利与贸易竞争优势研究——基于企业性质、贸易方式和发明专利授权量的实证分析

张少萱[1]

内容摘要:以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的贸易竞争能力为研究重点,通过定量计算高技术产品的贸易竞争力指数、显示比较优势指数和产业内贸易指数来衡量高技术产业总体国际竞争力;根据企业性质和主要贸易方式的规模结构分析高技术产业贸易竞争优势的分布;并依据高技术领域内国有企业与三资企业、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在发明专利数量上的对比及与产品出口规模之间的相互联系,阐述企业性质、贸易方式和发明专利对高技术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其内在关系;在总结外国及外资企业中国市场竞争模式和战略的基础上,提出中国企业以专利为突破口的提升贸易竞争优势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高技术产业;贸易竞争优势;专利战略;企业竞争战略

Abstract:Emphases on the research of trade competitive capacity of China's high-tech products export,the general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 capacity of China's high-tech industry is measured by means of definite quantitative calculation of trade competitiveness index(TC),index of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RCA)and index of intra-industry trade(IIT)of high-tech products;then the distribution of trade competitive advantage of high-tech industry is analyzed according to the scale and structure of enterprise's types of registration and customs regime;and it elaborates the influence on export of high-tech products caused by enterprises'type of registration,customs regime and the quantity of inventive patent and inner links among them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st between state-owned and joint ventures enterprises,domestic funded and foreign funded enterprises on the quantity of granted inventive patent in field of high-tech industry and relation between the quantity of patent and the scale of export;finally it raises strategies and measures by which China's enterprises take patent as a breakthrough to improve their trade competitive advantage on the basis of conclusion of market competitive pattern and strategy in China carried out by foreign and foreign funded enterprises.

Key words:High-tech sector;Trade competitive advantage;Patent strategy;Enterprise's competition strategy

一、引  言

高技术产品[2]对外贸易的规模和结构是衡量一国或地区国际贸易竞争优势的主要指标之一,也是其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层次以及科技创新能力的主要体现。世界主要经济贸易国家以及新兴经济体无不将高技术制造业[3]的发展和高技术产品的出口作为其推动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贸易和提高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主要战略方向和突破口。在积极实施“科教兴国”方针的背景下,我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提出了“科技兴贸”战略,制定并实施了加大高技术研发投入、对列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的产品出口实行全额退税、对重点出口企业提供信贷和担保、简化高技术产品出口通关和管理手续以及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属于国家鼓励的高技术投资项目所涉及的技术设备引进实行减免税收、高技术出口重点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实行“空转”等优惠待遇和政策措施,以此实现经济和出口产品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目标,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国际竞争力,并优先促进高技术产品出口并提高其在出口贸易中的比重。据统计,自1999年至2010年的12年间,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总额从247亿美元提高到4 924.1亿美元,增加了19.9倍,占商品出口总额比重从12.7%提高到31.2%[4],2006年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总额超越欧盟居世界第一位,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高技术产品出口大国[5]

然而,我国工业制成品特别是高技术产品的贸易竞争优势虽不断提升但仍不强,这是当前得到普遍认可的观点。国内学术界多从产业竞争力与贸易竞争力角度进行研究,指出中国制造业整体国际竞争力仍相对较弱,拥有比较优势的还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国高技术产业大而不强、高技术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仍然较弱。在研究方法上,通过贸易竞争力指数(TC)、国际市场占有率(MS)、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等评价指标对我国工业制成品国际竞争力进行了分析。本文在运用基本贸易竞争优势指标对我国高技术产品国际竞争力进行评价的基础上,从高技术产品贸易的企业性质和贸易方式结构角度,对相关贸易竞争指数进行修正;同时,从专利授权数量与结构角度分析我国不同性质企业在高技术领域的专利实力,并与高技术产品出口结构及其贸易竞争指数进行对比,从而分析和阐述专利对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的作用并科学地评价我国高技术产品的贸易竞争优势。

二、我国高技术产品国际贸易竞争优势状况

自1999年我国制定并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以来,高技术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量及比重不断提高,使得我国贸易结构持续得到优化。据统计,1999年至2010年,高技术产品进出口总额从623.02亿美元增长到9 050.8亿美元,占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从17.3%增长到30.4%;其中,出口额从247.04亿美元增加到4 924.1亿美元,占货物出口总额的比重由12.7%增加到31.2%;高技术产品出口增速明显高于进口,其贸易差额从-128.9亿美元变为797.4亿美元[6]

(一)贸易竞争力指数

贸易竞争力指数(Index of Trade Competitiveness,简称TC),是用来反映本国生产的某种商品相对于世界市场上别国生产的同种商品,在生产效率上处于竞争优势还是劣势及其优劣程度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TC=(Ei-Mi)/(Ei+Mi)。Ei、Mi分别代表一国某种商品的出口额和进口额。该指数值变动范围在-1至1之间,其值越接近1说明竞争力越强,越接近-1说明竞争力越弱,等于1或-1表示该商品只有出口或只有进口的极端情况。

表1 我国高技术产品贸易竞争力指数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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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科技部和海关总署统计数据,并采用贸易竞争力指数公式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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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我国高技术产品贸易竞争力指数变化状况

由表1和图1可以看出,在过去12年里,我国高技术产品的贸易竞争力指数呈持续上升趋势,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之后,更保持高速稳定提高的态势并于2004年由负转正,贸易顺差持续增加。但在2009和2010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对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产生了严峻挑战和不利影响,指数略有下降。

(二)显示比较优势指数

显示比较优势指数(Index of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简称RCA),是指用实际的贸易规模来表示一国各个产业或各类商品的比较优势。按照其定义,一国j的出口商品i的显示比较优势(RCA)由该种商品占本国总出口的比重相对于该商品在世界出口中的比重来衡量。其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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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X表示出口值,脚标i、j分别表示商品和国家。

如果RCAij值大于1(即商品i在国家j中的出口比重大于该商品在世界出口中的比重)表示该国在此种商品上具有显示比较优势;反之,若该指数值小于1则表示该商品没有显示比较优势,或有显示比较劣势[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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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我国高技术产品显示比较优势指数变化状况

数据来源: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国统计年鉴》(2008)、国家科技部、海关总署及《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年鉴》(2008)相关统计数据并按显示比较优势指数公式计算得出。

从图2来看,1999年至2005年,我国高技术产品的显示比较优势指数(RCA)呈现稳步提升态势,并于2003年超越1,表明我国高技术产品整体具有显示比较优势。与同期贸易竞争力指数(TC)相比,其数值提升幅度更大(1999年至2005年,TC数值上升了0.25,RCA数值则上升了0.71)。

(三)产业内贸易指数

产业内贸易指数(Index of Intra-industry Trade,简称IIT),是用来测度一国或地区某一产业的产业内贸易程度的指标,也是衡量一国或地区参与国际化生产过程中水平分工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也是衡量某一产业比较优势的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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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Xi和Mi分别代表一国i产业或同类商品的出口总额和进口总额。

IIT的值介于0和1之间,如果该国只出口或只进口该产品,则IIT=0,即不存在产业内贸易;IIT越接近0,表明产业内贸易程度越低;IIT越接近1,表明产业内贸易程度越高,若等于1则表明该产品进出口额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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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我国高技术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变化状况

数据来源: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国统计年鉴》(2008)、国家科技部、海关总署及《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年鉴》(2008)相关统计数据并按显示比较优势指数公式计算得出。

从图3可看出,我国高技术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呈上升趋势并始终处于较高位置,在2004年达到峰值0.99,几乎接近完全产业内贸易,随后在小幅下降后稳定在0.9或以上的高位,说明我国在加入WTO后参与高技术产业国际分工不断扩大和加深。

三、我国高技术产业企业性质和贸易方式对贸易竞争指数的影响

如前所述,这些衡量一国某一产业或同类商品国际贸易竞争优势的指标均是从该产业或该商品大类的进出口贸易总规模的角度进行测算和评价,没有考虑和分析该产业或商品贸易的结构问题,而我国包括高技术产品在内的商品贸易中外资企业从事的进出口贸易和加工贸易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份额,因此在计算我国商品贸易整体竞争力水平的同时,还应该以企业类型和贸易方式为框架研究不同类型贸易企业和不同贸易方式的竞争优势,从而掌握我国贸易竞争优势的构成和分布状况。本文根据相关年份的统计数据,分别计算出扣除三资企业(中外合作、中外合资和外商独资企业)相关高技术产品贸易份额和扣除高技术产业加工贸易(来料加工装配和进料加工)份额后的我国高技术产品的贸易竞争力指数(TC)、显示比较优势指数(RCA)和产业内贸易指数(IIT),并与之前计算的相关指数进行比较,以阐述三资企业和加工贸易对我国高技术产品贸易竞争力的影响。

(一)对贸易竞争力指数(TC)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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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我国高技术产品贸易竞争力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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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我国高技术产品贸易竞争力指数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科技统计》“中国主要科技指标数据库”相关高技术产品进出口统计数据计算得出。

由表2和图4可以看出,2001年至2007年,在分别扣除三资企业和加工贸易份额后的高技术产品贸易竞争指数均为负数,说明三资企业在高技术产业具有较强的贸易竞争优势,也说明我国内资企业高技术产品贸易竞争力虽同步提升但总体上仍处于相对劣势,与三资企业有较大差距;同时,加工贸易行业竞争力优势明显,而高技术产品一般贸易同样处于比较劣势。

(二)对显示比较优势指数(RCA)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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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我国高技术产品显示比较优势指数

表3 我国高技术产品显示比较优势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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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科技统计》“中国主要科技指标数据库”相关高技术产品进出口统计数据计算得出。

由表3和图5可以看出,2001年至2005年,我国高技术产业的显示比较优势基本上为三资企业所拥有并存在于加工贸易领域。2003年,总体显示比较优势指数减去扣除加工贸易的指数的结果等于1,说明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加工贸易行业整体上开始具有比较优势;2004年,总体显示比较优势指数减去扣除三资企业的指数的结果大于1,说明我国高技术产业中的三资企业整体上已经具有比较优势。从趋势上看,三资企业和加工贸易行业的比较优势将继续以较快速度提升,而内资企业和一般贸易领域在高技术产业上完全处于比较劣势,且基本没有改观。

(三)对产业内贸易指数(IIT)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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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我国高技术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

表4 我国高技术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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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科技统计》“中国主要科技指标数据库”相关高技术产品进出口统计数据计算得出。

由表4和图6可以看出,内资企业和一般贸易领域参与高技术行业产业内贸易的程度不断加强,呈稳步递增态势,其参与度与三资企业非常接近,但结合贸易竞争力指数(TC)可以发现,内资企业和一般贸易方式在高技术产品贸易上均存在巨额逆差,因此总体上处于相对比较劣势;同时,根据总体产业内贸易指数减去扣除加工贸易的指数的结果,我国加工贸易行业参与高技术产业内贸易的程度总体较高。

由此可见,我国高技术产品总体上国际竞争力大幅提高,贸易顺差迅速扩大;从企业性质上看,外商投资企业在高技术产品贸易中居于主导地位;在贸易方式上,高技术产品贸易以加工方式为主;在竞争力构成上,三资企业竞争力明显超过内资企业,其主要通过加工贸易方式将中国作为高技术产品的加工生产基地,凭借资金技术实力和中国廉价的生产要素,获得低成本优势,再向国际市场进行销售从而获得巨额贸易利益。据统计,2005年至2008年,三资企业从事的加工贸易占我国加工贸易总额的年平均份额达84.2%[8]。相对而言,内资企业在高技术产业竞争中总体处于比较劣势,一般贸易方式在高技术产品贸易上也居于次要地位,在贸易竞争力上同样处于比较劣势。

四、我国高技术企业发明专利授权数量对产品出口的影响

我国高技术产业外资企业贸易竞争优势明显优于内资企业已是得到普遍公认的不争事实,关键问题在于外资企业在劳动力和原材料等要素成本不占优势、在资本、管理和技术应用上相较内资企业的优势也逐渐缩小的情况下,缘何仍能具有优于内资企业的竞争能力呢?其主要原因在于,高技术产业首要的竞争要素是技术,企业的整体竞争力首先取决于其是否拥有技术创新及技术垄断优势,企业可以通过有效的技术垄断阻止竞争对手进入某一产业或产品市场,进而赢得市场竞争优势地位、获得高额垄断利润。而专利制度为企业实现技术垄断进而垄断市场提供了很好的制度保障,企业通过专利申请授权获得国家赋予的垄断地位,必要时还可依靠国家权力有效保护和维持这种垄断地位。

我国于1984年3月12日通过了中国第一部专利法,并于1985年4月1日正式实施。其后,为了履行我国在“中美关于保护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中所作承诺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全面遵守TRIPS协议的要求,我国对专利法先后进行了三次修改,使专利保护标准大大提高,并强化了专利执法环节,使我国专利制度更加完善和有效,从客观上为企业运用专利进行市场竞争、争夺市场创造了前提条件和良好环境。

然而,在专利质量和授权数量以及运用专利进行市场竞争等方面,我国内资企业与外资及外国企业存在着巨大差距。与内资企业相比,外资和外国企业在中国获得专利权的技术主要以发明为主,而内资企业则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主。据统计,1985年4月至2011年9月,我国专利授权中,国外职务[9]发明专利为418 092件,国内职务[10]发明专利为322 975件;而累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有效专利授权中,国外职务专利只有85 333件,国内职务专利为1 069 516件[11]。可见,外资及外国企业在中国获得的专利质量明显优于内资企业。这不仅说明技术创新能力的巨大差距,也说明外资及外国企业正凭借其雄厚的技术优势,利用中国日益完善有效的专利制度占领中国市场,维持其在市场上的技术领先优势,从而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

表5 我国高技术企业发明专利授权数量   (单位: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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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2007)、(2008)相关数据计算得出。

注:授权总数包括国内和国外专利两部分,国内部分包括国有、三资及其他类型企业的发明专利。

由表5可以看出,中国加入WTO后,高技术产业企业发明专利授权数量大幅增长,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逆转,三资企业及外国企业授权专利在数量、比重和增速上均超过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整体技术创新水平和技术实力在各类型内资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将国有企业与三资企业在同时期获得的发明专利数量与高技术产品出口额进行对比发现,三资企业专利授权量与出口额之间存在着更加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其专利数与出口额的增长变化趋势较国有企业更为吻合,具体参见图7和图8。三资企业这种专利与出口呈现正相关变化的规律在具体高技术行业中也同样表现得非常明显。以三资企业出口值最高的“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为例,其发明专利授权数量与出口交货值变化趋势如图9所示。值得强调的是,外国企业并非完全以其在华投资的企业名义申请获得专利授权,而往往是以其自身名义(即国外申请主体)申请获得专利。据统计,截至2011年9月国内外职务有效发明专利总量中,国外职务专利占56%,其中98.7%为企业所有,国内职务有效专利中企业占63.4%[12];再根据表5数据计算,三资企业发明专利在所有企业专利中比重年平均为36%。据此估算,外国企业及在华三资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授权占我国高技术企业发明专利的比重大约为81%,与2001年至2007年三资企业在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中年平均85.6%[13]的份额非常接近。若考虑外国及外资企业因技术水平较高而获得较多高技术专利的情况,两者之间会更加吻合。

图7 我国高技术国有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与出口金额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科技统计》与《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2007)、(2008)相关统计数据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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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 我国高技术三资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与出口金额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科技统计》与《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2007)、(2008)相关统计数据计算得出。

五、结论与启示

总体而言,我国高技术产业外资企业及加工贸易方面具有较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而内资企业和一般贸易在高技术产品出口上处于较为不利的劣势地位。外国及外资企业在高技术产业领域内将专利、投资和贸易战略紧密结合,形成了以专利战略为先导、以制造业直接投资为基础,通过大规模制造和贸易获取比较优势的中国经营模式。首先强化在中国高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和授权,抢占重点技术领域和产业的市场空间;在垄断技术优势的前提下,通过大规模直接投资实现制造业向中国的转移,充分利用中国的成本优势进行高技术产品的制造并出口国际市场,从而实现多种竞争优势的叠加,获取丰厚的贸易利益。中国内资企业因技术劣势无法发挥其原有比较优势,在外资同样享受到中国传统比较优势时,自身更无任何优势而言,其结果是中国高技术产业结构整体处于产业分工的低端,在产业与贸易利益分配上极为不利。对此,应该在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1)必须制定和实施科学有效的企业专利战略。专利技术所具有的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使其对高技术企业获取技术和市场优势有着异乎寻常的意义。发达国家企业极其重视专利在经营活动中的作用。据统计,美国、欧洲和日本获得授权专利占世界总量的97%[14]。全球专利许可收入从1990年的100亿美元增长到2000年的1 100亿美元,仅美国每年的专利许可使用费收入就达450亿美元[15]。综合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企业专利战略可以发现,其共同之处是均将专利作为市场竞争的法宝和利器,如通过专利维持技术垄断优势、保护国内市场、在海外申请获得专利以占领国际市场、将专利战略与企业贸易和投资战略结合形成全球竞争战略等。实施专利战略提高技术优势的途径则各有不同,美国企业属于科技领先型、日本企业属于技术赶超型、而韩国属于引进创新型。我国本土高技术企业制定的专利战略也应包括上述国家企业专利战略的共同之处;在实施途径上应优先参考日韩企业模式,作为技术后发国家,企业应在引进消化基础上进行创新,重点应放在应用技术领域,并努力在该领域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切实提高高技术产品制造技术水平,这是由我国企业现阶段发展现状和需要所决定的。

(2)强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技术研究与开发投入。企业专利战略的实施离不开企业的技术实力,技术创新能力是企业专利战略的物质基础。根据发达国家的普遍经验,申请获得专利的技术成果的质量和数量与相应技术研究和开发R&D的经费投入是成正比的。我国高技术产业R&D经费投入明显偏低,与美国、德国、日本和韩国等主要高技术产品出口国家相比是最低的。以高技术产业R&D强度[16]指数为例,我国2008年仅为1.4%;意大利2007年为3.6%;美国和日本2006年分别为16.5%和10.6%;德国、法国、英国和韩国2006年分别为8.3%、7.8%、11.1%和6%[17]。在以高科技为核心竞争要素的高技术产业,R&D投入长期偏低严重制约着我国高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使得内资企业与外国(资)企业在技术上的差距日益拉大。恰巧,上述国家正是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再次证明了高技术产业发达国家研发设计、中国加工制造的分工格局。

(3)“科技兴贸”战略的政策重点应放在提高内资企业技术竞争力上,加速对本土产业和企业的技术改造,优化其出口商品结构,并鼓励和促进外国和外资企业向内资企业转让技术。鉴于高技术企业贸易竞争和专利优势的现实格局,我国“科技兴贸”政策应偏重对各类型内资高技术企业的扶持和鼓励,加大对内资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等优惠待遇,培育和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同时,企业自身也应该充分重视技术创新,主动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投入,特别是制定适合本企业的长期技术创新和专利战略。在外资政策方面,应积极引导和促进外方向中方技术转让的规模和力度,特别是高技术的转让,扩大外国投资的技术外溢效应。

参考文献

1.Balassa,Bela,1965,“Trade Liberation and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The Manchester School of Economic and Social Studies,Vol.33,no.2 May,pp.99—124.

2.Brander,J.A.,1981,“Intra-Industry Trade in Identical Commodities”,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11,pp.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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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冯晓青:《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第3版),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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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蒋云飞,李红宇等:“2007年中国高技术产品进出口情况分析”,《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年鉴》(2008),第9—16页。

15.金碚,李钢,陈志:“中国制造业国际竞争力现状分析及提升对策”,《财贸经济》2007年第3期,第3—10页。

【注释】

[1]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副教授。

[2]根据OECD分类,高技术产品包括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电子技术、生命科学技术、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光电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材料技术、生物技术和其他技术等9个类别。

[3]根据OECD分类,高技术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等5个行业。

[4]数据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www.customs.gov.cn和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统计数据》相关数据计算得出。

[5]欧洲统计局网站:http://epp.eurostat.ec.europa.eu。

[6]数据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www.customs.gov.cn《统计数据》和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科技统计》中各年份统计数据计算得出。

[7]海闻:《国际贸易》,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09—110页。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www.customs.gov.cn和《中国海关统计年鉴》(2007)中“来料加工装配”和“进料加工”两项数据合计得出。

[9]其中包括外国企业获得的授权专利。

[10]其中包括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国内企业获得的授权专利。

[11]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sipo.gov.cn,《统计信息》相关统计数据计算得出。

[12]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科技统计》相关数据计算得出。

[13]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sipo.gov.cn,《统计信息》相关统计数据计算得出。

[14]冯楚建:“自主创新背景下的知识产权发展趋势与国际环境”,载于《中国知识产权年鉴》(2008)。

[15]Kamil Idris,Intellectual property—A power tool for economic growth,June 2003—second edition,WIPO publication.

[16]R&D强度按R&D经费占工业增加值的百分比计算。

[17]《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2008),第4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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