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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事变前夕日本帝国主义在华北的走私活动

时间:2022-06-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七七事变前夕日本帝国主义在华北的走私活动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把侵略矛头直接指向华北,谋图变华北为第二个“满洲国”。然而七七事变前夕,日本帝国主义在华北走私贸易有其鲜明的政治目的。

七七事变前夕日本帝国主义在华北的走私活动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把侵略矛头直接指向华北,谋图变华北为第二个“满洲国”。为此在用武力威胁、政治讹诈、外交欺骗、经济掠夺的同时,唆使日、鲜(鲜即朝鲜,下同)浪人在华北进行了猖獗贸易走私活动。

一、华北走私贸易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政策的产物

走私贸易是正常贸易的伴随现象,有贸易课税就有走私贸易。走私贸易有经济和政治两个目的,一般说主要是经济目的,它使进出口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逃避海关检查或逃税之后得以在他国市场上畅销,以牟取暴利。走私政治目的在于使逃避了关税的货物或被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打入他国市场,以排挤打击他国产品,扼杀他国民族工业,危及他国政治、经济,使之在政治、经济双重压迫下被迫屈服,成其殖民地或半殖民地或附庸国。所以走私贸易历来为各国政府所严禁。然而七七事变前夕,日本帝国主义在华北走私贸易有其鲜明的政治目的。日本军方宣称:日本“在中国的走私是南京政府牺牲民族利益的不合理高关税所必然产生的……不可避免的普遍现象”[1];日本驻津总领事川樾茂亦言:“华北走私乃是中国税率过高所致……”。[2]果真是这样吗?这点关东军驻北平特务机关长松室孝良1936年9月在长春召开的关东军特务机关长会议上所作的“秘密”报告就露骨地声称:“现在满洲市场已经饱和,短期间亦难再行扩大,即不能与帝国生产率增进相调和。……然则帝国原料与市场问题解决,实不能不注视(易)于进攻的中国华北。……故华北诚我帝国之最好新殖民地也。”[3]接着松室孝良又进一步露骨地道出了日本在华北走私的真正意图不只在于经济而是在于政治。他说:“帝国货物之向华走私,为帝国对华之断然手段,其用意在促进华北特殊政治体系之成立而隶属于帝国独立之下,届时政、经、军诸般问题,均可依帝国之意志而实践的解决。”[4]可见七七事变前夕日本人在华北走私贸易绝非是什么中国关税过高,而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政策的产物,是配合其军事、政治、经济侵略以实现对华北的侵占。因此日本人在华北走私“不独为当地军部行为之事件,且亦为政府政策之有意的攻击行为。”[5]

二、日本军政当局联手庇护支持日、鲜浪人在华北走私贸易

日、鲜浪人在华北走私贸易活动,充分得到了日本军方和官方有力支持与庇护。这点松室孝良在“秘密”报告中坦白地道称:这些浪人“无家室之累,有敢干精神……既受帝国之庇护,当然对帝国誓忠,故能迂有使命,虽死不辞。帝国即放纵其行动,中国亦无取缔之勇气。……故浪人之活动,由少数军警之掩护,即可任意,不必发动大的力量也。”[6]因此,1935年5月20日,天津海关在军粮城车站查获一起有11名朝鲜人走私白银达8250元现洋案时,遭到了日本驻津总领事川樾茂的“严重抗议”,迫令中国地方当局即将人银“从速交还本馆”,并要路局出示具结“此后不得再有类此事件发生”的保证等[7]。在此前后秦皇岛海关缉私人员在山海关角楼附近地方和长城处追索白银走私人犯时,走私人犯为逃脱罪责跳城跌伤,日本关东军竟以“塘沽停战协定”为由,向中国提出抗议,声言:“中国业将长城割让与‘满洲国’,中国海关应停止在长城上执行巡缉工作,跌伤之人是‘满洲国’人,日军对其有保护之责”[8]等,迫令中国当局赔偿跌伤者各5000元了事。随之日本关东军声言:中国海关不得在山海关长城一带巡缉,否则即取断然手段。中国在石河以东的缉私人员因之遭到驱逐。继之,陆上的中国海关缉私机构被迫解散或后撤,有的甚至被缴械。海上的缉私船只也不得在3海里外巡查,尔后连3海里内亦不准缉私,船只多被日军借口击沉。之后一有日、鲜浪人违禁犯法之事即有日本官方或军方出面撑腰。

三、走私猖獗规模空前

日、鲜浪人在华北走私贸易活动,由于有日本军方和官方作后台,走私活动空前猖獗。《塘沽停战协定》签订后,特别是1934年平沈恢复通车后,日、鲜浪人在华北走私贸易活动由暗变明,小量变成大宗,由怕关卡检查发展为公然闯关而过,由三三两两偷运演变为成群结队贩运。走私商品从白银进而到“高税率”之人造丝以及“偷运一切货物”,之后“所有各项杂物,无论税率大小,除大象之类不能运输”者外,亦属“走私之货”,连“少数之军火子弹亦与其间”[9]。走私范围日益扩大:1934年走私之事仅在榆关、秦皇岛及山东龙口、烟台、青岛等地发生,嗣后遍及整个华北沿海口岸与长城各口和冀东地区。海上走私船只从几只发展到数十只。据1935年1月大连方面情报称:从大连满载私货驶入河北昌黎海岸附近的船只就达23只,均能满载“二十吨乃至六十吨”[10]。陆上走私最初由行李夹带发展到马驮车运直至汽车、火车贩运。走私人员比比皆是,“山海关就有韩(应为朝鲜)籍私贩四百人,秦皇岛不下二百人,济南亦在百人左右”,这还不计日籍私贩。被雇来搬运私货之中国苦力常有千人之多。当时山海关一带“常见有苦力数百成群负载私货公然往来运输,不稍避讳”[11]地“成群结队、络绎于途”,“势颇浩大”。“专营私运之浪人,公然组织堂堂队伍,以二百人为一队,队之前后,并加二十名骑队(应为骑士),以为监护。”[12]故当时有这样新闻报道:“浪人一枪在握,怒目横颜,直冲检验所而过。”[13]如遇中国缉私人员查询,即有“雄赳赳武士必挺身而起,拔刀相向。”[14]缉私人员遭其殴打之事常有发生:1935年9月间秦皇岛有10余名缉私人员惨遭毒打,在1936年的5次冲突中,秦皇岛缉私人员又有15人遭到殴打,3人打成重伤。类似被打事件屡见不鲜。不仅如此,日、鲜浪人公然组织专门从事私货运输的石河转运公司,在光天化日之下将私货装入车船贩运。当时芦台至秦皇岛一带沿海海岸成了走私货物集散地。在“私运船只丛集之区,私货一经起岸,即可随意运输,之虞查缉。”[15]从大连、营口运来的私货公开在秦皇岛北戴河、昌黎等地起卸,转经北宁路运来天津,使津、秦一线海关形同虚设。当时一位商人对《京林西报》记者说:“吾未见到有走私也,吾所见者在北戴河沿海一带,有大大小小之帆船三十八只停泊其间……沙滩上人群来往奔走忙碌,初不亚于极旺季节之天津外滩,君犹得以走私视之乎?真是自由贸易。自由贸易有一定之口岸,今乃广漠无际一带之自由沿海岸耳!”可见走私规模实在前所未闻。源源不断而来的走私货物,满载于汽车、火车之上运达天津。津市码头、车站及日租界街头巷宇皆为私货堆积如山。日租界竟成私货集散地,走私者明目张胆地出没其间。大大小小各式各样“贸易公司”“支那青年同盟”等类的走私组织在日租界里四处可见。经营私货“洋行”竟有七八十处之多,贩卖毒品“洋行”也有二三百家,有的“洋行”还有日军护守或流氓保镖。傍晚竟有公开佩带“支那青年同盟”袖章走私人员,扛着“国际运输社”大旗,将私货装入卡车运销华北各地。

走私如此猖獗、浩大,为当时中外罕见。在短短几个月里走私货物遍及整个华北乃至长江流域

四、走私贸易使天津外贸发展得不到真实反映

首先它使天津外贸不能反映实际发展水平。九一八事变后,天津外贸货值在海关贸易统计册上的数字是:直接进出口货值1931年为198 053 323海关两,1932年降为167 425 503海关两,1933年为法币209 249 770元,按1933年每海关两折合法币1.558元计算(下同)为134 306 655海关两。1934年为法币177 720 912元,合114 069 904海关两。1935年为法币176 362 176元,合113 197 802海关两。1936年是法币190 471 054元,合122 253 564海关两。1937年为法币212 933 718元,合136 671 192海关两。由此观之,1931年后各年的直接进出口货值均大大低于1931年水平。与1931年相比,历年下降情况是:1932年为15.46%,1933年是32.18%,1934年达42.40%,1935年是42.84%,1936年为38.27%,1937年是30.99%[16]。其间日本在华北走私货值,在海关贸易统计册上是得不到反映的。在日本官方与军方支持下的日本浪人和朝鲜人在华北走私货值:1933年为法币2500万元,1934年是法币3600万元,1935年为法币3609万元,1936年是法币8121万元,1937年达法币11 985万元[17]。走私货值的多寡,便是正常贸易减少的多少。如将各年走私货值计入正常贸易,那么天津直接进出口货值:1933年为法币234 249 770元,合150 352 869海关两;1934年是法币313 720 912元,合201 361 304海关两;1935年为法币212 454 176元,合136 363 399海关两;1936年为法币217 681 054元,合139 718 263海关两;1937年为法币332 783 718元,合213 596 738海关两。这样,九一八事变后天津各年直接进出口货值与1931年相比的情况是:1933年降了24.08%,1934年升了1.67%,1935年降了31.14%,1936年降了29.45%,1937年升了7.84%。说明九一八事变后天津外贸实际下降比海关贸易统计册上记载的数字要少许多,1934年与1937年还略有上升。当然这几年天津外贸货值出现如此大的变化还有其他方面原因。

五、套购白银走私扰乱中国金融

金融是国家财政经济的命根子。为了破坏中国金融,削弱中国“对日作战财力”,九一八事变后“,日政府就与日商界合力破坏我(中国)各大商埠金融”,计划“在汉、沪、津、济、宁、平、港、粤等处收买现金或现洋,于三个月使全国(中国)金融完全破产。”[18]于是大批日、鲜浪人在日本官方支持、纵容和庇护下,趁中国废两改元、货币改革、国际银价暴涨、走私白银有利可图之机,在上述各大商埠进行猖獗套购白银及走私活动。

他们套购白银走私方法是:由日、鲜浪人在各大城市手持各外国银行钞票10元或5元购物,如找回中国银行钞票时,诬以“不能兑现”加以拒收。如此往返多家,风潮四起,中国银行所发行之钞票竟无人敢用,持有该钞票者急于脱手,一时脱手不出就争相汇兑银元。他们又持中国某一银行所发之钞票以多换少,制造该行发的钞票有贬值假象,从而使手中持有该行钞票的华商争相汇兑现银。这样一来,平、津两市中国银行门前,人山人海争相汇兑银元。1935年4月14日至5月25日仅就天津中央、中国、交通三行兑出的白银就达1 682 103元,北平自1935年6月6日至29日仅交通银行一家就兑出了白银1 629 600元,使库存银元达到了最低点[19]。与此同时,日、鲜浪人则乘机大肆套购或汇兑中国银元。他们用“中国”“交通”“河北”三行发行的1150元钞票购兑中国银元1000元,之后运到北宁路车站交由日本人组织的护路队护送关外,售予日本人组织的专门收购中国银元的机构。他们如果没有中国三行钞票时,便以日本银行发的钞票2050元,或朝鲜金票1400元,或“满洲”洋票1300元套购中国三行钞票1000元,再去兑购中国银元偷运出售,使有限的中国银元被日、鲜浪人用无限的纸币套购流光。

这种可耻的白银走私在1935年上半年达到了惊人程度。据1935年5月22日河北省政府给南京国民政府呈文中称:“每日运到关(山海关)的白银约有14至15万元,北平、天津各居2/5”[20],仅1935年四五月间,秦皇岛海关缉私到的走私白银就达17.79万元之多,而未能缉私到的数就难以估算了,以致酿成中国白银恐慌的一场大风波。

如此巨大的白银走私,不言而喻给中国金融带来了空前灾难:仅上海一地1934年底就有4家钱庄倒闭;1935年又有12家民族资本银行停业,占当时上海私营银行总数的18%,为中国银行有史以来之奇事。白银外流,银根吃紧,平、津两市库存白银几乎汇兑一空。以其为后盾所发行之纸币自然贬值,跟随而来的就是物价暴涨、工商倒闭、财政亦字,国穷民困,民不聊生。金融危机必将波及工商业,1934年冬至1935年夏秋之间倒闭的商店仅上海就达500余家[21]。可见白银走私是日本帝国主义“控制中国斗争之新方式。”[22]

六、动摇中国财政削弱中国财力

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经济落后,产业不发达,国家财政收入赖于税收,而关税又占其税收的一半,关税收入的减少定给中国财政以致命打击。

华北各关税收是中国当时国家财政收入最主要地区之一,这点在东北沦陷后尤为突出。以1933年为例,全国关税收入为30 471 305 542元,而华北各关税收就达到6 101 853 394元,占全国关税收入20%强[23]。可见华北各关关税收入在中国关税收入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

然而七七事变前夕,日本帝国主义在华北贸易走私活动,使中国关税收入急剧减少。据满铁调查部之北支国际收入推计调查书估计,华北走私货物的价值,在1933年至多不过为2500万元,1934年就为3600万元,1937年竟达11 985.2万元。走私货值如此浩大,关税损失自当惊人:1936年5月16日,国民政府向日本政府抗议书中说道:“综计自上年(1935年)8月至本年(1936年)4月中国海关税收(指华北各海关而言),因日、鲜人走私所受损失共达2500万元,而本年(1936年)4月起私货运入,更突飞猛进,仅一个月期间关税损失共达800万元之钜。”[24]如果以一个月损失800万元计,那么一年华北关税损失就接近一万万元了。走私商品低廉倾销中国市场,国货大遭排挤,统税收入也随之减少,仅1936年1—5月份华北地区统税收入就少了一千多万元。所以当时欧美舆论就把日本人在华北走私贸易说成是“对华经济制裁”。它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华北过程中所推行的一种削弱中国对日作战财力危害非浅的“压迫政策”。

七、摧残中国民族工业阻碍中国经济发展

走私商品廉价倾销中国市场,中国产品难以抗衡,以致货积如山被迫停产乃至倒闭,经济萧条。现以人造丝、卷烟和白糖三种走私商品对中国民族工业危害言之:1935年6月至10月间私运到天津人造丝214箱达4280磅,每磅售价比正常贸易售价少80元,使正常经营之商家不仅蒙受巨大经济损失而无法经营,以致本地所产之货物销路根绝。由于天津和华北市场被走私人造丝、布匹充斥,造成天津几大纱厂不是因产品堆积如山,就是因原料缺乏而开工不足,减产、停工、辞退工人和工厂倒闭之事常有发生。1936年年底前天津六大纱厂竟有四家先后被日商纺织株式会社兼并,剩下的两家亦在挣扎中。此间唐山华新纱厂亦宣告倒闭拍卖。上海布商由于华北走私人造丝大量输入而相继倒闭者亦非少数。

再看卷烟业,中国卷烟业向以上海、天津、北平、汉口等市为大本营。走私前华北生意尚佳,产品畅销全国市场,各地设有卷烟推销处,仅华北就有20多处,日本人在华北走私后,销售不佳,货积如山,华北推销点不仅全部裁撤,而且紧缩生产或闭门停业。上海36家卷烟厂就有10家倒闭。

白糖的景象更为糟糕,走私到天津的白糖运销华北、长江流域及上海。以上海为例:以前上海每年从广东潮、梅等地进口蔗糖,每担售价是18元,白糖走私后就由18元跌到10元亦无人问津(走私白糖每担只售5元),商家企业不得不闭门歇业。广东糖业“竟因私货压迫及原料不足而全部歇业。”[25]仅白糖一项,上海60家华商糖业遭到的损失就达千万元以上[26]

上述几例充分说明日本人在华北走私贸易,不仅给中国经济以沉重打击,还严重地阻碍了中国民族工业发展,实为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桎梏,难怪当时苏联《真理报》社论写道:“中国货物被私运日货所排,此使中国商店及工厂之倒闭愈益增加。”[27]真可谓日本“走私政策之毒矣”。

八、排挤他国势力 独霸华北市场

走私猖獗,日货泛滥,售价低廉,华商遭此打击而倒闭者自当不在少数,就是美、英各国亦遭其害。首先以关税担保的各种债务受到致命冲击,动摇了中国偿还美、英等国债务的基石;走私商品廉价充斥华北市场,美、英商品在华北市场上就有被排挤出之危险,故其对华贸易每况愈下,如1936年4月美、英向华输入之石油、汽油、毛织品、瓷器及卷烟纸就减少了2/5。由此可见,日货走私多了,英、美等国商品被排挤出华北市场的程度就越大。1936年5月24日美国纳森尼迫夫先生在纽约《时报》上发表文章写道:“日本在华北走私,一方增添兵备,一方鼓励走私,致使其他各国绝不能再有立足之地。”《华盛顿邮报》1936年5月30日社论也道称:“华北走私,不特影响中国税收,且致英美贸易于死地。”这点松室孝良在“秘密”报告中就露骨地说道:帝国之所“积极采用走私办法,作有力逼切之‘威胁’,其功用可输入帝国大批商品,救济生产过剩之恐慌(即日本生产危机);侵袭美英列国之市场而代替之;促成全华北物价之下落,既可抵制欧美各国货品,又可博得民众之欢心……”[28]充分暴露了日本帝国主义妄图独霸华北市场之野心。

九、破坏中国关税统一

列强把持了大权的中国海关,名为中国官方行政机构,实为列强各国对华倾销商品、掠夺资源的工具“;值百抽五”的片面协定关税摧残了中国民族工业,抑制了中国经济发展。就是这样的海关和关税亦为日本帝国主义视为对华倾销商品、掠夺资源的绊脚石,要千方百计地加以打击与破坏。

打击与破坏中国海关行政与关税统一是日本帝国主义在华北推行走私政策目的之一。1936年1月由日本一手操纵的“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宣布:凡存放冀东境内或通过其境的一切日本走私货物,只要缴纳约合中国海关1/4的进口关税率(即查验费),即可合法地运销华北各地[29];如中国海关当局不予承认,冀东伪政权亦不承认中国海关纳税为合法。这一破坏中国海关行政和关税统一的“政策”宣布后,日、鲜浪人像潮水般地从大连将日货输进华北各口岸,通过冀东孔道源源运到天津。“冀察政务委员会”成立后,为适应日本人走私要求,在天津设立了一个“冀察稽查总分处”,亦宣布对所存私货只要缴纳约合中国关税1/8的新税(即消费税),私货即可运销天津及外埠[30]。表面上这似乎是对冀东伪政权纵容走私的抵制,实际上是为走私大开方便之门,因为它所征之税比冀东伪政权还少一半,而且是以中国地方当局身份颁布的,这就等于中国官方宣布走私为合法[31]。所以,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海关行政和关税统一的破坏,具有打击和破坏中国“全部关税制度”,损害中国海关尊严,妄图迫使中国接受“华北关税独立”,以作日本人在华北“走私停止之交换物”[32]

十、谋夺中国海关行政大权

近代中国海关大权为外国人执掌后,就成为列强国家对华倾销商品、掠夺资源、忠实履行“值百抽五”及2.5%关税与子口税的机关,谁掌握了它,谁就有可能控制中国经济命脉,进而可左右中国政治。中国海关大权自1853年被列强窃夺后,大权一直操在英国人之手,海关主要人员多系英国人,关税收入亦存入英国银行,所以英国在华势力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都比他国高出一头。为此,法国亦谋夺其权,曾向清政府提出过由法国人担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一职。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后,日本在华势力急增,贸易尤为猛进,尔后又趁第一次世界大战之机,拼命加紧对华经济侵略。其中对华贸易不比英、美逊色,战后在华地位与实力常与英、美并驾齐驱,为各国垂涎的中国海关总税务司一职,亦为日本帝国主义所追求。基于此,日本帝国主义在华北疯狂走私,就有试图破坏中国海关行政与关税统一,制造中国海关无法缉私,使关税大减,以示英国人总税务司梅乐和的无能而被迫下台,那时日本即可趁机向中国提出在交换一定的条件下夺得总税务司一职,取英国人而代之。当时新闻界评论说:日本“这样的举动,除经济的意味外,是含有很深的政治意义在内。日本人意欲迫使中国另委一日本人充任海关总税务司,以代现任的英人梅乐和氏,同时并达到将关税修改的目的,裨大阪的制造商人得在中国市场上,占优势地位。”[33]1936年3月28日上海《密勒士评论报》评论说:“日本之真正目的是破坏中国的关税行政,即是破坏中国政府行政。”[34]可见日本在华北走私具有极其卑鄙的政治野心。

总之,日本帝国主义在华北走私贸易,活动是猖獗的,规模是庞大的,危害是深远的,后果是严重的,既是其侵华政策的产物,又是其侵占华北的一个重要策略和手段。

(原载《历史教学》1993年第5期,《文史通讯》1993年第1期摘要刊发,《天津师专学报》1996年第3期以《抗战前夕的走私贸易对中国政治经济的影响》为题简要发表,收入本书时进行了较大的改动。)

【注释】

[1]郑会欣:《抗日战争前夕日本对华北走私问题初探》,见《南京大学学报》1983年第4期第94页。

[2]郑会欣:《抗日战争前夕日本对华北走私问题初探》,见《南京大学学报》1983年第4期第94页。

[3]《松室秘密报告》,见敬幼如编:《敌人大陆政策之原形》,中国编译出版社印行,1940年10月重庆第一版,第146—147页。

[4]《松室秘密报告》,见敬幼如编:《敌人大陆政策之原形》,中国编译出版社印行,1940年10月重庆第一版,第146页。

[5]斛泉:《华北走私之全貌》,见《东方杂志》第33卷第13号第248页。

[6]《松室秘密报告》,见敬幼如编:《敌人大陆政策之原形》,中国编译出版社印行,1940年10月重庆第一版,第150—151页。

[7]《曾仲鸣1935年5月29日转报北宁路军粮城站查获韩人(应为朝鲜人)偷运白银情形呈行政院文》,见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南京史料整理处:《中国现代政治史资料汇编》第二辑第30册。

[8]《关于日本帝国主义干涉津海秦皇岛关政的有关文件》,见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南京史料整理处:《中国现代政治史资料汇编》第二辑第30册。

[9]1936年《海关中外贸易统计年刊》;“津海关档案”4目录520卷。

[10]张天为:《最近华北走私状况》,见《东方杂志》第33卷第12号第25页。

[11]《关于日本帝国主义干涉津海秦皇岛关政的有关文件》,见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南京史料整理处:《中国现代政治史资料汇编》第二辑第30册。

[12]张天为:《最近华北走私状况》,见《东方杂志》第33卷第12号第23页。

[13]孙怀仁:《中国关税与华北走私》,见《新中华》第四卷第11期第30页。

[14]《日人操纵下的华北走私问题》,见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南京史料整理处:《中国现代政治史资料汇编》第二辑第30册。

[15]《新中华》,第4卷第11期第80页。

[16]依据历年《海关中外贸易统计年刊》所载数据计算。

[17]依据历年《海关中外贸易统计年刊》所载数据计算。

[18]《天津市社会局第3817号密令》,天津《商会档案》二类2954号卷。

[19]郑会欣:《试论1935年白银风溯的原因及其后果》,见《历史档案》1984年第2期第115页。

[20]《于学忠转报日韩(应为朝鲜)侨民偷运现洋出口情形呈行政院文》,见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南京史料整理处:《中国现代政治史资料汇编》第二辑第30册。

[21]石毓符:《中国货币金融史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70页。

[22]《东方杂志》,第33卷第13号第249页。

[23]千家驹:《论华北五省财政的重要性》,见《东方杂志》第33卷第1号。

[24]魏友斐:《平衡预算声中的华北走私问题》,见《东方杂志》第33卷第13号第93页。

[25]《新中华》,第4卷第13期第112页。

[26]孙怀仁:《中国关税与华北走私》,见《新中华》第4卷第11期。

[27]斛泉:《华北走私之全貌》,见《东方杂志》第3卷第13号第249页。

[28]《松室秘密报告》,见敬幼如编:《敌人大陆政策之原形》,中国编译出版社印行,1940年10月重庆第一版,第147页。

[29]《日本操纵下的华北走私问题》,见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南京史料整理处:《中国现代政治史资料汇编》第二辑第30册。

[30]张素民、温元美:《冀察稽查处与中国经济》,见《文化建设月刊》第3卷第1期第133页,1936年10月10日出版。

[31]《申报周刊》(增刊),第1卷第37册(时事一周),1936年9月20日出刊。

[32]《东方杂志》,第33卷第13号第248—249页。

[33]《申报周刊》,第1卷第15期(时事一周),1936年4月出刊。

[34]《时事类编》,第4卷第8期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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