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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体系的含义与结构

时间:2022-06-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市场体系的含义与结构一、市场体系的含义概括地说,市场体系是各种商品经济关系的具体体现和综合反映,是各种市场在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共生关系中生成的动态有机整体。因此,主体结构是市场体系的基础结构。显然,市场体系的主体结构是一定生产关系在市场领域的实际体现。市场体系的客体结构就是指加入交换活动的各种交易对象所形成的各种市场的总和。

第一节 市场体系的含义与结构

一、市场体系的含义

概括地说,市场体系是各种商品经济关系的具体体现和综合反映,是各种市场在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共生关系中生成的动态有机整体。

因此,市场体系所表达的,首先不是它所包容的各个具体的市场,而在于强调它是需要从整体上认识和把握的“体系”。各个具体市场无论含有怎样的特殊性,当它们构成“体系”的时候,就已经把某些共性的,普遍的一致的东西作为自己的前提了。这种共性的,普遍的或一致的东西,就是指:(1)作为市场主体,各具经济背景和目的的当事人,必须拥有独立平等的经济身份,公平的竞争机会和自愿让渡、等价交换的权利,因而市场规则不含歧视,并对各种当事人的市场行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2)作为市场客体,如消费品、投资品(生产资料)、资金、劳动力等,都必须既是有用物(使用价值),又是价值物(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它们的价格由价值规律调节和供求关系决定。基于这两个共同点的“市场一致性”,就是市场体系得以生成的共同基础。市场一致性刚好反映着商品经济和市场体系的本质属性。因为,价值不过是凝结的抽象一般的人类劳动,商品是凝结着这种劳动的“天生的平等派”,价值的独立形态即货币则是表现这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权益的必要形式和统一的尺度。因此,在市场上,“货币作为激进的平均主义者(按:指它代表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量)把一切差别都消灭了”。(1)反之,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商品和货币没能发挥“天生平等派”的功能,则表明市场一致性原则没能充分贯彻,这个市场体系就是不健全的。

从理论上说,基于市场一致性和商品经济的本性,市场体系必然是一种趋向没有边界限制的统一性和开放性系统。因为,任何愿意接受上述共同点的当事人及其经济行为,都将自动纳入市场体系,而基于竞争关系的经济效率优势,市场体系则不断征服和摧毁拒绝市场关系的一个个自我封闭的经济体系。市场体系的这种开放本性,使之不断为自己的扩展创造条件,开辟道路,从一个地区到一个国家直至遍及世界,形成统一有序的国内市场和有众多国家参与的国际市场

在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市场体系所体现的经济关系和运行方式发生了变化,即市场体系以公有制关系为基础,并纳入了有计划的运行轨道,但它所固有的上述基本属性并未改变。在这种场合,不含歧视的市场一致性和开放性仍然是市场体系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要求,经济运行的计划性只是为其创造更加合理有序的经济环境。

二、市场体系的结构

按照辩证逻辑的方法来理解,市场体系是具有多侧面,多重规定性的经济范畴;按照系统论的方法来理解,市场体系是多层次、多要素的集合体。因此,对这个立体性的经济范畴及其结构,我们很难采取单向性、平面定义的思维方式和叙述方式来表达,只能用多视角的方式选取其中的主要方面进行分析概括。另外,由于思考问题的重点和方法上的不同,只要认为有研究的必要,关于市场体系的结构划分,可以说是无限多的。我们这里,暂时只选取市场体系的主体结构、客体结构、空间结构、时间结构、组织结构、参数结构和基础结构等七个侧面或层次进行简要的分析。(2)

1.市场体系的主体结构。市场行为首先是人的经济行为。因此,主体结构是市场体系的基础结构。它是指参与市场活动的各个独立当事人(法人)的社会经济身份及其构成,即参与市场活动的是什么样的人,他们分别同什么样的所有制相联系,他们进入市场的目的是什么,等等。显然,市场体系的主体结构是一定生产关系在市场领域的实际体现。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包括众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大量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种类型的乡镇企业、个体经营者、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和广大的消费者,以及作为购买者的非营利社会团体(含政府部门的直接购买者)。其中,公有制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是市场主体的基础,它(他)们的经济行为决定着市场体系的基本格局。它(他)们在市场活动中既是互助合作的关系,又是平等互利关系。等价交换、有偿让渡原则和社会主义市场法规约束着它(他)们各自的经济行为和物质利益,保护和维系着各种正常的经济往来(包括范围广泛、形式多样的市场交易)。市场体系的主体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它的变化,取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的变化程度,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以及中国对外开放的程度。

2.市场体系的客体结构。市场行为虽然首先是人的经济行为,但是这种人的经济行为是借助各种有形的或无形的商品买卖来实现的。市场体系的客体结构就是指加入交换活动的各种交易对象所形成的各种市场的总和。这些交易对象的市场范围十分广泛,分类极其复杂,主要包括:生活消费品、生产投资品(生产资料)、资金(金融,含外汇)、劳动力、技术、信息、资产(产权)、房地产、服务、文化等分类市场。其中,根据研究和管理的需要,每一分类市场都可以再作划分,直至互相交叉按新的划分标准形成新的类别。例如,我们可以根据重要程度把生活消费品市场再分作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非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还可以将它们按照来源分作农副产品和工业消费品(日用工业品和耐用消费品)市场。再例如,我们可以按照生活和生产用途的不同,将市场体系的上述客体结构划分为满足人们物质、精神需求的产品市场和满足社会生产需求的要素市场。在这里,我们不可能充分展开对市场体系客体结构的分析,只是就此强调以下几点:一是在中国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市场体系的客体结构远比人们以往了解的广泛得多,复杂得多,即不仅包括消费品市场,更包含生产要素市场,许多过去和现在被排斥于市场体系之外的生产要素,特别是资金和劳动力,它们的供求关系都应纳入有计划调控的市场运行体系,因此各类市场都应得到大力发展。只有这样,市场一致性原则才可能发挥总体效应,才可能消除以往的种种经济摩擦和人为矛盾,把不同经济领域真正连接成为统一整体。二是各分类市场无论怎样划分,相对价格(广义)的形成机制、作用机制在原则上都应当保持一致性,即由该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并由各类市场的变动制约关系决定它们之间的各种比价关系(广义)。三是市场体系的客体结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影响它们变动的因素(包括直接的和间接的,暂时的和长远的,经济的和非经济的等)极其复杂,在整体上把握其变动趋势难度更大。因此,培育市场体系决不意味着排斥、贬低经济运行的计划性,而是对实行新的计划体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市场体系的空间结构。人们的各种市场交换活动总要在某种地域范围内进行。各种交易活动在不同地域范围的同时并存和相互联系构成了市场体系的空间形态或空间分布状态。这种空间结构也有多种划分标准。按照生产供给和消费需求的基本特点,市场体系的空间结构可以分作城市市场和农村市场。按照各种交易活动覆盖范围的大小,市场体系的空间结构可分作逐级包容或被包容的三个主要层次:一是以经济活动地域专业化分工特点为基础的区域市场;二是在各具特色,互为供求关系的各个区域市场的基础上形成的国内统一市场;三是在各国之间互相开放基础上形成的国际市场。这三者之间并非重叠关系,而是依次包容或被包容,每一个前项构成了其后项的有机组成部分。从理论上说,除国与国之间的主权边界以外,多层次市场在空间分布上并没有也不应有明显的、严格意义上的人为边界,各种经济资源按照比较利益和地域分工原则高效率流动和配置,是上述多层次市场形成的共同基础。另外,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在空间分布上的不平衡性和地理条件的限制,使得市场体系的空间结构,在同一层次上往往呈梯度形态。例如,区域市场之间存在发育程度、价格水平、拥有资源量等等方面的差别。在没有不合理的行政干预和贸易壁垒的场合,市场落差和梯度会产生积极的波及效应,形成市场发育、资源流动和经济发展的刺激力量,并反过来改变市场落差和梯度本身的状态。这种波及效应作为诸市场相互关联的实现形式,促进着国内市场的一体化。

在市场体系的空间分布中,由历史上自然形成的经济相对发达、交易活动相对集中、交通通信便利的经济中心城市,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经济中心城市一经形成,便通过各种横向性、辐射状的市场关系实现内部的经济协调,带动不规则半径以内的区域市场和地区经济的发展,并与其他中心城市建立更大范围的市场关系,从而推动国内市场的一体化,直至使自己成为世界市场的中心城市。

在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市场体系空间结构合理化的问题是最值得重视的问题之一。因为,迄今为止,市场的部门分割、地区封锁和贸易保护,已经成为形成国内统一市场的严重障碍

4.市场体系的时间结构。通常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该体系中各种交易活动的时间形态及其构成。它以各类市场的空间并存性为前提。另一种是指该体系本身在发展、完善过程中,各子市场成长发育的先后顺序或市场发育的时序结构。它以市场体系不完备,各子市场尚未完全实现空间并存为前提。在常态下,研究的重点是第一种意义的时间结构;在非常态下,研究的重点是第二种意义的时间结构。

关于第一种,人们的各种市场交换活动不仅处于一定空间,而且还要经历一定时间,用市场体系的时间结构意在说明各种交易行为的时间形态及其构成。因为,市场交易行为尽管多种多样,但都包含一定的时间形态。主要包括:(1)“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货交易行为(通常含批发与零售)。现货交易在时间形态上表现为即期一次完成的交易,可暂称“即期式交易”。(2)“成交在先、交割在后”的期货交易以及赊销、赊购、预售、预购(订货)、借贷、还贷、预付、预支等交易行为则在时间形态上被分解,(3)表现为延期完成的交易。可暂称“延期式交易”。其中,或者是双方(协议)定约在先,共同履约在后;或者是一方先行获取,后兑现某种承诺,补偿另一方。(3)“商”、“物”分流的交易行为,则是商品所有权转移与商品实体的空间位移(发货、运输、仓储、到货等等)在时间上被分解,可暂称“分流式交易”。其中,在时间顺序上又存在二者各有先后的情况。各种市场交易方式及其在时间形态上的差异,都有其客观的经济成因、适用范围和经济功能,都在市场体系中占有自己的位置。例如,资金利率和投资(预付资金)回收期,商品流转速度和费用等都含有时间效益的因素,都需要有市场交易方面的选择。研究这些问题,比较各种交易方式在时间形态下的差异,对于合理选择交易方式,调整时间结构,降低市场交易成本,自觉按照时间节约规律办事,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第二种,从市场体系成长的时间顺序着眼,用市场体系的时间结构说明各子市场发育的有序性或时序结构。这个问题,对于中国在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积极培育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但本身又具有很大的探索性和超前性。

5.市场体系的组织结构。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市场引导企业和消费者,企业和消费者也共同影响市场。在这种互为因果的动态关系中,会促成相对稳定的市场力量对比和有序形态,这就是市场体系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决定竞争性质的组织结构,体现产销关系的组织结构和基于市场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前一种意义的组织结构,其决定性因素是卖者或买者的集中程度、占有的市场份额、对价格的影响力度。由此可以分出只有一个卖主(或买主)的独家垄断,有少数几个卖主(或买主)的寡头垄断,以及有众多卖主(或买主)、无人能左右市场价格的分散经营和自由竞争。垄断、集中程度或分散经营程度影响卖主间(或买主间)竞争的性质、强度和方式,从而影响他们之间的规模经济水平和市场力量对比,直至决定新参与者进入市场的难易程度。在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出于国有企业的骨干地位和规模经济水平的考虑,也出于经济活力和自由度的考虑,在市场的组织结构上,既不可能实行完全分散经营和自由竞争,也不可能搞独家或寡头垄断,只能综合考虑规模经济和市场自由度,采取垄断与竞争兼而有之的组织结构。其中,垄断性绝非以往高度集中的行政垄断,而是基于规模经济要求、资源高效配置和生产集中程度,以现代巨型产业组织为依托的经济性垄断。因此,以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为核心的各类企业集团,应依靠自己的竞争实力,支撑自身的市场地位,以便确保在重要产品生产、销售中的重要作用。除此之外的其他众多企业应与垄断并存,在市场结构中体现更强的竞争性和自由度。

体现产销关系的组织结构是指各种日常产供销活动所采取的组织形式及其相互关系。主要又分作产销合一、生产者直接向产品需求者销售自己产品的组织形式,以及产销分离、生产者和需求者以商业(广义)为中介的组织形式。其中,产销分离是由社会分工引起,并在产销合一基础上派生和发展起来的。两种组织形式各有优势和欠缺,各有自己的适用范围,故都有自己存在的理由。二者是互补关系,不可偏废,而不是“谁吃掉谁”,也不是笼统地表现为“以谁为主、以谁为辅”的关系。因此,在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这两种基本组织形式的结构比例,对于实现产需衔接,处理工商矛盾、农商矛盾,合理安排“流通渠道”与“流通环节”的关系,适度发展市场流通产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市场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是指有权对市场运行实施管理和调控的各种管理主体之间的职权分工、机构设置和相互协调关系。市场活动的复杂性、多样性和调控的必要性,决定了市场管理主体也需要选择合理的组织形式和组织结构。如果说上述前两种意义的市场组织结构,是在商品经济、市场体系发展中自然形成的“自组织结构”,那么管理主体的组织结构则是自觉行动的产物(当然,自觉行动也有合理的与不合理的区别)。这种组织结构大体分作宏观调控主体和行为管理主体两个层次,每个层次又有相应的分工与协调。在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主体采取财政的、货币的、价格的、收入分配的、产业结构的等经济政策以及其他手段,从国民经济宏观方面对市场运行实行调控、引导和约束,体现经济运行的计划性。行为管理主体以法制化方式,根据市场规则和各项立法、行政规章,对进入市场的当事人(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实行监督和规范,保护合法行为与合法权益,防止和制裁各种非法活动。两个层次的管理主体内部以及二者之间都应讲求分工明确,协调得力,方式适当,避免政出多门、互相掣肘和方法单一倾向。

6.市场体系的参数结构。各类市场在人们的共同作用下会不断产生和改变反映市场状态的市场参数,即价格水平。而各种市场参数又会反过来调节人们的经济行为。这些来自各个市场的市场参数并不是彼此孤立、互不相干的关系,而是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复杂的动态体系。市场体系的参数结构就是指市场参数的构成和相互关系。对这个复杂的参数结构来说,根据研究视角,可有许多分解形态。主要的结构形态有:从时空角度看,它们可分作空间并存(静态)的多边组合式结构和时间继起(动态)的反馈联动式结构;从计划约束强度看,它们可分作固定参数、浮动参数和自由参数;从生产系列看,它们可分作上、中、下游市场参数,等等。其中,上述时空结构性的分类和描述,是市场参数中最综合的概括,它可囊括其他多种分类标准中的内容(因为都离不开时间、空间形态),最适合表达市场是一个“体系”的本质规定。在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从时空角度综合把握市场参数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变化规律,对于按照新计划方式调控市场运行,增强经济决策的预见性和准确性,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

所谓市场参数的多边组合式结构,是指在每一既定时刻,各种参数都是该体系的构成要素,它们之间是共生关系,由此才有参数体系作为整体的存在,同时,所有这些参数都以多边组合方式互相关联、互相包含,“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所谓多边组合方式是指各类市场参数在彼此之间存在着可供排列的无限多的碰撞、渗透关系。犹如众多谈判对手组合成的多边贸易谈判关系一样,谁都不得不默认别人的存在及其对自己的影响,同时,自己的行为也在影响着别人。例如,最终消费品的价格总是以成本的形式包含着所有生产要素的价格成分,反过来,最终消费品价格又以它所影响的工资(购买力)水平,被包含在所有生产要素价格的成本之中。(4)因此,每个市场参数乃至整个参数体系都是它们共同作用、互相制约的结果,具有割不断的内在联系。而市场参数体系的这种复杂性,正是现阶段各种经济关系和市场体系复杂性的集中体现。

所谓市场参数的反馈联动式结构,是指在多边组合关系的基础上引入时间因素所观察到的参数联动关系。即一参数变化之后会产生波及扩散效应,引起或强或弱、或快或慢、直接或间接的其他所有参数的联动变化;联动变化的结果最终会反馈到该参数自身;参数之间的互动反馈关系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参数体系的整体运动,并使其自身不断在参数关系平衡与参数关系不平衡之间更替和演化。仍依上例,假定初始变动来自消费品,那么它将通过工资参数扩散,波及所有生产要素成本——价格的变动,经过一个或长或短的市场运行周期,所有生产要素价格的新变动又将反作用于消费品成本——价格自身,形成一种价格联动的反馈回路。选取任何一种参数变动作为观察始点,都会看到这种反馈联动的参数变化,因而,把多视角观察结果综合起来,我们便有可能发现参数之间互动关系的规律性和参数变化趋势。当然,现实经济生活远比这里的简化描述复杂得多,特别是加入政府对市场运行的行政干预以后,市场参数之间的互动关系往往不再按照其固有的方式来体现,甚至市场参数之间的反馈回路也显得不那么完整(例如在产品价格市场调节与工资水平行政调节并存的情况下)。尽管如此,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动态化参数体系仍然是调节经济运行的基础。在这种场合,国民经济计划工作把握上述市场参数间的并存性关联与继起性关联以及保持市场参数结构的合理性、稳定性是极其重要的。

7.市场体系的基础结构。人们在从事各种市场活动时,总要借助一定的物质技术手段和物质条件,例如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商务票据转移和财务结算,产品实体的运输、仓储、包装、装卸以及各种类型的市场交易场所,等等,都需要有相应的物质技术基础。这种物质技术基础不仅以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发展为前提,而且还会反过来推动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促进市场体系的不断扩大(例如通信运输条件的改善,会使原来独立于市场体系之外的经济活动纳入自己的运行轨道)。市场体系的基础结构,就是指市场领域采用的各种物质技术手段和物质条件的构成和比例关系,主要包括分别为市场信息系统、商流系统和物流系统服务的三类物质技术基础。其中,每类物质技术基础内部存在着比例关系,而且在各类之间也要求互相适应。在中国,市场体系的不发育不仅有生产关系不完善等经济体制障碍,而且有物质基础设施薄弱、技术手段落后、市场流通产业不发达的制约。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也需要强化市场流通产业(相对独立的投资领域),实现结构合理化和手段现代化。

总之,市场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侧面的立体概念,有多种结构形态(远不止以上选取和列举的那些方面),每一种表现形态都内含着复杂的经济联系。因此,从市场体系的结构分析入手,探寻该体系的最佳组合方式,提高该体系的整体功能,是深化改革、培育市场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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