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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资源的分布和煤矿开采的地质条件

时间:2022-05-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中国煤炭资源分布不均衡的特征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的主持下,我国进行过三次大规模全国性的煤炭资源预测。中国煤炭资源的赋存状况复杂、煤层遭地质破坏严重。

一、中国煤炭资源分布不均衡的特征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的主持下,我国进行过三次大规模全国性的煤炭资源预测。中国煤田地质总局于1992~1997年对中国的煤炭资源进行了第三次预测和评价,其结果显示:中国埋深2000米以浅(南方各省、自治区及东北三省为1000~1500米)的煤炭资源总量为55697.49亿吨(不包括台湾地区)。其中已发现煤炭资源(相当于过去称的探明储量)保有量(截至1992年末)为10176.45亿吨,预测资源量为45521.04亿吨。这一结果是对5121个勘探区(井田)、2554个预测区分别进行计算而得出的。

截至1992年末,在已发现煤炭储量/资源量中,已查证储量为6769.85亿吨,占已发现储量/资源量的66.5%;其中精/详查储量为4433.71亿吨,占65.5%;普查资源量为2336.14亿吨,占34.5%。已查证储量的52%在华北,24%在西北,华东、西南各占约8%,其余分布在中南、东北、华南。[1]

我国煤炭资源分布极不平衡,其特征是:第一,分布广泛。煤是我国目前重要矿产资源中分布最广、数量最多的一种矿产。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域中,除上海市外均有煤炭储量;在63%的县级行政区域里都分布有煤炭资源。目前,2.2万多处煤矿分布在全国27个省(区、市)的1250多个产煤县。第二,北多南少,西丰东贫。据第二次全国煤田预测,太行山—雪峰山一线以西地区的资源占全国的89%,而东部沿海鲁、皖、苏、浙、闽、赣6省仅占4.4%;秦岭—大别山以北的煤炭资源占全国的93.6%,而该线以南的两湖、两广、云、贵、川、浙、闽、赣、海南11省(区)仅占6.4%,且其中的91%又集中于云、贵、川3省。第三,储量集中。在垂深2000米以浅的5万亿吨预测储量中,新疆、山西、内蒙古3省(区)占69.4%。这些储量主要集中在鄂尔多斯、沁水、宁武、大同、西山、霍西、准格尔、霍林河、胜利、宝日希勒等大型盆地,一般储量丰度在2000万~3000万吨/平方公里,个别地段可达8000万吨/平方公里。[2]

由于煤炭资源的“北多南少,西丰东贫”正好与我国地区经济发达程度呈“逆向分布”,一方面,造成“北煤南运”、“西煤东调”的格局长期存在;另一方面,也刺激了资源贫乏地区或不具备资源开采条件的地区尽可能“开采”。由于煤炭资源“分布广泛”,在20世纪80年代“有水快流”政策的号召下,几乎所有有煤炭资源的地区都被动员起来搞煤炭开采。截至2004年,全国有各类煤矿矿井25236处,平均每处矿井仅7.75万吨,国有重点、国有地方和乡镇三大类煤矿的平均年产规模分别为129万吨、15万吨和3.15万吨;全国煤矿95%以上为小煤矿,全国约40%的矿年产不足3万吨。这种“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式煤炭开采格局,必然对安全生产产生负面影响。但是,我国煤炭资源“储量集中”特征又为我国今后建设“高产高效”矿井提供了可能,为从根本上搞好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了可能。

二、中国煤矿开采地质条件复杂,灾害威胁严重

据调查,我国煤矿地质构造复杂,开采难度大,因此,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一些诱致煤矿发生生产事故的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等灾害也就更加突出。[3]

(一)地质构造复杂

中国煤炭资源埋藏较深,煤炭开采以井工为主,煤炭产量的90%以上来自于井工矿井。中国煤炭资源的赋存状况复杂、煤层遭地质破坏严重。煤田中褶皱、断层多,煤层顶底板岩性从坚硬难冒落到极其破碎、软弱极易冒落都有,煤层厚度从极薄到特厚,倾角从近水平到直立并翻转均有。据有关部门的调查,中国大中型煤矿中,地质构造复杂、极复杂的煤矿占33.09%,属于简单的只占23.09%;大中型煤矿中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占25.04%,属于简单的占39.49%。

(二)瓦斯灾害威胁严重

中国所有井工矿都是瓦斯矿井。国有重点煤矿中,高瓦斯矿井占21.0%;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占21.3%;低瓦斯矿井占57.7%。地方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中,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占15%。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与瓦斯涌出量的增大,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比例还会增加。据专家分析,采深每增加10米,温度就升高1度,而且煤层压力增大,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性增高。

在国有重点煤矿中,有61处大中型煤矿的煤层瓦斯压力在2.0MPa以上,其中41处在3.0MPa以上,最高达到13.6MPa;有47.2%的大中型煤矿煤层瓦斯含量在10m3/t以上,其中24处煤矿煤层瓦斯含量在30m3/t以上。有193处大中型煤矿的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0m3/t以上,占总数的38.39%,其中9处在20m3/t以上,最高的达192.36m3/t。这些矿井单纯靠通风解决不了瓦斯安全问题。

(三)顶板灾害

我国煤矿顶板条件差异较大。多数大中型煤矿顶板属于Ⅱ类(局部不平)、Ⅲ类(裂隙比较发育),Ⅰ类(平整)顶板约占11%,Ⅳ类、Ⅴ类(破碎、松软)顶板约占5%。我国顶板事故的发生起数最多,死亡人数也居首位。尽管每次事故发生造成死亡人数不多,但总死亡人数多。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顶板事故死亡人数占全部死亡人数的比例一直在40%以上。2001~2004年,顶板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但仍占事故总死亡人数的38.7%。其中,乡镇煤矿顶板事故尤为突出,乡镇煤矿顶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到所有顶板事故的70%以上。

(四)冲击地压影响越来越大

中国是世界上除德国、波兰以外煤矿冲击地压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大中型煤矿中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煤矿47处,占5.16%。中国1999年有17处大中型煤矿发生了1377次冲击地压,最大强度达到里氏4级。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现有冲击地压矿井的冲击频率和强度在不断增加,还有少数无明显冲击地压的矿井也将逐渐显现出来。

(五)自然发火危险严重

我国具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煤矿所占比例大、覆盖面广。在大中型煤矿中,自然发火危险程度严重或较严重(Ⅰ、Ⅱ、Ⅲ、Ⅳ级)的煤矿占72.9%。在国有重点煤矿中,具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占47.3%。在小煤矿中,具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占85.3%。由于煤层自燃,我国每年损失的煤炭资源在2亿吨左右。

(六)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

我国煤矿具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普遍存在。在全国煤矿中,具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占煤矿总数的60%以上,煤尘爆炸指数在45%以上的煤矿占16.3%。其中,在大中型煤矿中,93.18%的煤矿具有煤尘爆炸危险,其中高达70.38%的煤矿的煤尘具有强爆炸性;在小煤矿中,91.35%煤矿的煤尘具有爆炸危险,其中57.41%具有强爆炸性。

(七)部分煤矿涌水量大

我国煤矿水文地质条件较复杂。在国有重点煤矿中,水文地质条件属于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占27%,属于简单的矿井占34%。地方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中,水文地质条件属于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占8.5%。我国煤矿水害普遍存在,大中型煤矿有500多个工作面受水害威胁。在近2万处小煤矿中,有透水危险的矿井900多处,占总数的4.6%。有36处大中型煤矿的正常涌水量超过1000m3/h,最高达4408m3/h。

(八)热害威胁越来越突出

热害已成为我国矿井的新灾害。1999年,有70处大中型煤矿的采掘工作面最高气温超过26℃,其中26处超过30℃,最高达37℃;基本建设矿井中最高达41℃,有两处露天矿最高达40℃。现有十多个矿井的采深已超过1000m,最深的已超过1300m,高温热害的威胁将会越来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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