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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时间:2022-05-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各个层次或环节按照它们在体系内部和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划分和确立各自相应的经济职能、权利、责任和经济利益关系。企业作为国家或全民所有制经济的生产经营的基本单位,它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是无法否定的。国内企业向跨国公司的方向发展,意味着企业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新的变化。

第一节 企业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企业有各种不同的性质和类型。企业是在社会分工条件下,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从事生产、流通和服务性经济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中包括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商业和金融企业,等等,它们是社会经济的基层组织和单位。作为企业,它必须依据自己生产经营的目标和任务,拥有一定数量的资金、相应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生产、技术和经营方面构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

无论是什么性质和类型的企业,它们必须是具有一定独立性的经济实体,并且享有法人资格。企业是依法从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进行正当竞争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履行对国家、社会和消费者的经济责任和义务。企业的正当权利同样应当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

不同性质和类型的企业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既有联系和共同点,又有所区别。众所周知,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企业,其除了遵循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外,完全享有独立从事生产经营的地位和作用。当然,各种不同类型的资本主义企业由于它们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又决定了它们各自的地位和作用有所不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企业,其中又包括国家或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合作制企业以及多种形式的股份制企业。在这里,主要研究国家及其企业的关系。在国家或全民所有制经济体系中,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和企业的关系,才会有利于发挥各种积极性,推动这一类型经济的持续、协调和健康发展,并带动其他社会主义类型经济的发展。

在国家或全民所有制经济体系(国家所有制同全民所有制既有联系又有所区别,当国家存在的时候,全民所有制经济便会采取国家所有制形式;当国家消亡以后,它便会采取社会所有制形式)中,必须根据国家(社会)和企业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地位与作用正确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按照斯大林的全民所有制理论,国家既是全民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又是主管企业的生产经营者,企业和职工应有的地位和作用被否定或者说被“埋没”了,企业完全处于一种“附属物”地位,职工也不过是一种名义上的“主人”。中国民间有句俗话叫做:“丫头管钥匙,当家做不了主”。这样,自然发挥不了企业和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必然要影响企业和国有制经济的正常、健康地发展。

国家或全民所有制经济是一种社会经济关系和经济体系,意味着生产资料同联合劳动者在全国社会范围内相结合(当然,这种结合有一个由不完全、不成熟到完全和成熟发展的历史过程),通过内部的几个不同层次或环节,既有分工、又相互衔接,共同构成一种社会经济体系。各个层次或环节按照它们在体系内部和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划分和确立各自相应的经济职能、权利、责任和经济利益关系。从总体上看,各个层次或者环节共同构成全民所有制经济的代表者,大家都是主人。具体来说,由于各个层次或者环节所处的地位和作用有所不同,它们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或者义务应当有所不同。国家或社会作为全民所有制经济的最高层次和综合层次,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主体和总体代表者,享有同这种地位和作用相适应的经济职能、权利、责任和经济利益,但不应“越俎代庖”,包办企业的事。部门和行业作为国家和企业之间的中观层次,具有部门、行业平衡和承上启下的作用。也应有相应的经济职能、权利、责任和经济利益。企业作为一种经济联合体,是国家或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基层单位和基础,是这种所有制关系的组成部分即有机体,是生产经营的主体,具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和作用,企业自然应享有同这种地位和作用相适应的经济职能、权利、责任和经济利益。否则,企业就无法摆脱“附属物”的地位,不能发挥作为生产经营者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已经并将进一步表明,划分和明确国家或全民所有制经济体系内部各个层次的地位和作用,据以确立各个层次的经济职能、权利、责任和经济利益关系,是符合国家或全民所有制经济运行和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

企业作为国家或全民所有制经济的生产经营的基本单位,它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是无法否定的。企业要发展,就像发展任何事业一样,必须破除那种脱离实际的传统理论和观念的束缚和影响,与时俱进。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不断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建设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搞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与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社会主义企业的根本任务,就是要不断地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和流通费用,更多、更好地满足人们和社会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不断地扩大和提高企业资产的增值,为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地积累资金和增加财富。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企业和社会就不能适应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激烈竞争,在实现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就会处于被动挨打和落后淘汰的局面。

综上所述,我们是就一般意义上研究和分析企业在国有或全民所有制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这对于认识和了解传统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弊端,以及如何对全民所有制经济进行改革是十分必要的。但仅仅如此是不够的,中国企业还必须“走出去”,实行跨国经营。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跨国公司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经济全球化竞争中,跨国公司不仅应具有独特的优势,同时也会成为实现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推动者。

国内企业向跨国公司的方向发展,意味着企业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新的变化。作为跨国公司,这种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和特点。

1.企业必须拥有一定的强大规模和综合实力,其中包括经济实力、生产经营实力和管理与专业技术人才实力。这是进行跨国经营的一般要求和特点。否则,我们的企业就会无法“越雷池”一步,无法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

2.企业必须具有研究和开发高新科学技术的能力、开发新产品和对产品进行“升级换代”的能力。这是企业和产品开拓和占领一定国际市场份额的必要条件和要求。否则,我们的企业就不具备参与并占领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3.企业必须具有认识和掌握国际形式不断发展变化的能力,分步骤和阶段地研究和制定出适应经济全球化与区域化发展要求的短期、中期和长期性生产经营战略。这既是现实的需要,也是适应国内外形势变化进行战略调整所必须的。

4.跨国经营应逐步与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有关企业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实行企业本地化经营。与此同时,也可以根据需要,建立企业与国外的集团之间的战略联盟,这样会有利于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

5.必须建立企业同金融系统的一定的、固定的协作关系,乃至建立必要的合作联盟。这不仅有利于银企双赢,同时也为企业的跨国经营提供了一种保障。

国内大中型企业向跨国公司经营的方向发展,表明企业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新的变化,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体系和管理体制要求更高、更严。目前,中国企业“走出去”进行跨国经营,还刚刚起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从事跨国经营的企业仅3万多家,对外投资金额将近100亿美元。就企业规模和经济实力而言,同世界500强公司相比差距都非常悬殊。当然,中国企业组织跨国公司也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比如在产品品种和质量、成本和价格、信誉等方面,都是颇受欢迎和具有竞争力的。今后中国企业要进一步“走出去”,发展一定规模的跨国经营,除了企业本身要进行各方面的努力,包括遵循上述关于发展跨国公司的五个基本条件、要求和特点,及时总结经验,把企业做大做强做出特色。此外,国家和地方政府还必须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在政策方面进行支持和制造必要的条件。可以预料,中国企业和跨国公司经过艰辛的努力和拼搏,一定会为经济区域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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