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民间工商资本的五条出路

民间工商资本的五条出路

时间:2022-05-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民间工商资本的五条出路到了中唐之后,经济治理重现了两个周期性的大毛病:第一是土地的需求非常之大,土地兼并不可遏制,成为贫富差距拉大的“变压器”;第二是中央乃至地方财政对资源管制的依赖度越来越高,终而造成对民间资本的压抑和剥夺,经济活力渐趋衰竭。刘玉峰在《唐代工商业形态论稿》中具体陈述了中唐之后民间工商资本的五条出路:其一,奢侈消费。

民间工商资本的五条出路

到了中唐之后,经济治理重现了两个周期性的大毛病:第一是土地的需求非常之大,土地兼并不可遏制,成为贫富差距拉大的“变压器”;第二是中央乃至地方财政对资源管制的依赖度越来越高,终而造成对民间资本的压抑和剥夺,经济活力渐趋衰竭。两者相加,如果再遇上饥荒洪涝,就会引发财政总破产前提下的社会大动荡。

相对于国营资本和官僚资本的强势霸道,民间资本的流动也出现了日渐恶化的趋势。刘玉峰在《唐代工商业形态论稿》中具体陈述了中唐之后民间工商资本的五条出路:

其一,奢侈消费。挥霍于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许多富商大贾衣必文采,食必粱肉,奢靡无度,表现出穷奢极侈的突出特点。晚唐时期,许多商人“恣其乘骑,雕鞍银镫,装饰焕烂,从以童骑,聘以康庄”。

其二,交通权贵。以钱铺路,钻营为官。许多富商大贾“高赀比封君,奇货通幸卿”,积极谋取政治利益。元稹在长诗《估客乐》中描述富商大贾们竭力经营官场:“经游天下遍,却到长安城。城中东西市,闻客次第迎。迎客兼说客,多财为势倾。客心本明黠,闻语心已惊。先问十常侍,次求百公卿。侯家与主第,点缀无不精。归来始安坐,富与王者勍。”到唐末懿宗时,用钱买官已是司空见惯。

其三,购买土地。与汉代相似,靠工商致富的唐代富商大贾将大量资金用于购买土地,进行土地积聚,仍走着“以末汇财,用本守之”的传统路子。代宗年间,大臣李翱在一道策问中说,在三十年里,天下田亩被豪商兼并了三分之一。到懿宗朝,已是“富者有连阡之田,贫者无立锥之地”。土地兼并愈演愈烈,使得社会财富的分配极端不平衡。

其四,放高利贷。从唐太宗搞“公廨钱”之后,政府参与高利贷活动,私营高利贷也一直十分猖獗,富商大贾与贵族官僚纷纷以此谋求暴利,晚唐之后趋于剧烈。武宗在一则赦诏中指出,“如闻朝列衣冠,或代承华胄,或在清途,私置质库楼店,与人争利”。懿宗在即位赦文中也指出,“京城内富饶之徒,不守公法,厚利放债,损陷饥贫”。

其五,囤积钱币。“安史之乱”后,富人的财富安全感越来越差,于是将大量钱币财富贮藏起来,造成社会货币流通的严重不足,朝廷多次下达“禁蓄钱令”,却成效不大。德宗时的陆贽就算过一笔账:过去一匹绢,可以换铜钱3200文,而现在一匹只能换1600文,绢贬值了一倍,这不是因为税赋增加了,而是因为铜钱被囤积了起来。[22]这种“钱重物轻”的现象,妨碍了商品经济的顺利发展。[23]

从刘玉峰列出的上述五条出路可见,工商业利润基本上没有向产业资本转化,不存在积累放大的社会机制,而是进入了消费市场、土地和高利贷领域,其影响当然是负面的。若我们放眼于整部经济史,甚至可以看到,中晚唐民间资本的这五条出路几乎是高压下的民间资本的共同出路。因此,若在某一时期,出现奢侈品消费剧增、文物价格上涨以及土地房产购买热潮,并不代表经济的复苏,而更可能是资本从实业溢出的恶兆。

【注释】

[1]费尔南・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三卷《世界的时间》,施康强、顾良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版,“前言”第2—3页。

[2]G2:Group 2,由美国经济学家费雷德・伯格斯坦于2008年提出,即由美国与中国组成一个“集团”(Group),以替代已有的G8(“八国集团”),携手合作解决世界经济问题。美国经济史学家尼尔・弗格森进而创造了一个新名词:“中美国”(Chimerica)。

[3]《旧唐书・曹确传》:“朕设此官员,以待贤士。工商杂色之流,假令术逾侪类,止可厚给财物,必不可超授官秩,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

[4]《旧唐书・舆服志》:“贵贱异等,杂用五色。五品已上,通著紫袍,六品已下,兼用绯绿。胥吏以青,庶人以白,屠商以皁,士卒以黄。”

[5]吕思勉:《隋唐五代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787—788页。

[6]《册府元龟》卷五百零五:“唐太宗武德九年八月甲子即位。是月壬申,诏曰:……通财鬻货,生民常业。关梁之设,襟要斯在。义止惩奸,无取苛暴。近代拘刻,禁御滋章。……非所以绥安百姓……其潼关以东,缘河诸关,悉宜停废。其金银绫绢等杂物,依格不得出关者,不得须禁。”

[7]白寿彝、王毓铨:《说秦汉到明末官手工业封建制度的关系》,《历史研究》1954年第5期。

[8]《论盐铁表》:“若能收山海厚利,夺丰余之人,蠲调敛重徭,免穷苦之子,所谓损有余而益不足。帝王之道,可不谓然乎。”

[9]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版,第65页。

[10]赵冈:《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89—90、84页。

[11]赵冈:《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101—106页。

[12]《唐六典》卷二十:“凡建标立候,陈肆辨物,以二物平市,以三贾均市。”

[13]《全唐文》卷三十二,玄宗诏书:“自今已后,其所赁店铺,每间月估不得过五百文。”

[14]《唐会要》卷八十四:“(天宝)十三载,计户九百六万九千一百五十四。……乾元三年,计户一百九十三万一千一百四十五。”

[15]《资治通鉴》卷第二百二十六:“州县多为藩镇所据,贡赋不入,朝廷府库耗竭,中国多故,戎狄每岁犯边,所在宿重兵,仰给县官,所费不赀。”

[16]《旧唐书・第五琦传》:“谷价腾贵,饿殣死亡,枕藉道路。”

[17]《新唐书・食货志》:“晏之始至也,盐利岁才四十万缗,至大历末,六百余万缗。天下之赋,盐利居半。”

[18]《旧唐书・刘晏传》:“故食货之重轻,尽权在掌握,朝廷获美利而天下无甚贵甚贱之忧,得其术矣。”

[19]《新唐书・刘晏传》:“刘晏因平准法,斡山海,排商贾,制万物低昂,常操天下赢赀,以佐军兴。虽拿兵数十年,敛不及民而用度足。唐中偾而振,晏有劳焉。”

[20]《太平广记・郭使君》:“是时唐季,朝政多邪。生乃输数百万于鬻爵者门,以白丁易得横州刺史。”

[21]《新五代史・郭廷鲁传》:“益自天子皆以贿赂为事矣,则为其民者其何以堪之哉!”

[22]《陆宣公集》:“往者纳绢一匹,当钱三千二三百文,今者纳绢一匹,当钱一千五六百文,往输其一者,今过于二矣。虽官非增赋,而私已倍输。”

[23]刘玉峰:《唐代工商业形态论稿》,齐鲁书社2002年版,第259—270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