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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回顾与概述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13年至2016年,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已连续四年发布中国建设工程领域争议解决的最新发展和动向。2013年,政府在竣工结算中逐步引导多元化社会机构解决纠纷,并开始着力推动社会调解。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与“特许经营”及“BOT”有关的,含高院审级以上纠纷共59件,其中民事案件46件,行政案件13件。

2013年至2016年,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已连续四年发布中国建设工程领域争议解决的最新发展和动向。近年,政府通过立法坚持推行工程建设监管的“去行政化”,促进工程承包业务从传统走向“投资建设经营”的综合开发建设模式,并通过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带动新一轮基础设施公共产品的建设。同时,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每年有关建设工程争议纠纷的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且争议更为复杂。分述如下:

过去几年,建设工程领域行政监管伴随中央政府简政放权的政策方向,“去行政化”步伐坚实稳健。2013年,政府在竣工结算中逐步引导多元化社会机构解决纠纷,并开始着力推动社会调解。2014年,政府整合施工企业资质,减少专业承包数量,取消劳务分包分类分级资质;同年,价格管理和审批流程等程序进一步简化,审批级别降低。2015年,政府再次调整企业资质政策,建筑业被纳入“营改增”试点,通过市场纳税规则规范工程市场秩序。2016年,政府继续简政放权、深化改革,进一步建立以市场和经济手段为主的调控措施体系。

从项目代建制的广泛运用,工程总承包的加速推行到PPP模式带动的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高潮,中国建筑企业正从传统单一的承包人角色向“投资人+承包人+运营人”的综合身份转变,另外城镇化建设也对建筑企业提出了同样的新要求。承包商在参与投资的同时,通过金融工具与项目相结合的方式,发挥社会资本的市场优势,运用“设计+施工”的整合效果,通过集约化资金、技术和运营管理要素,将城市建设的综合成本降低,投资人和承包商一体化经营综合收益反而提高,从而实现政府、投资人和承包商的多方共赢。

2014年,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出台,PPP模式全新登场;2015年,PPP模式的相关法律政策逐步完善;2016年,大量PPP项目入库并落地,因此,2014年至2016年被依次称为中国“PPP元年”、“政策年”和“全面实施年”。然而,因PPP模式本身参与主体多、合作周期长以及不确定因素增加等特点,导致工程领域的争议纠纷将更为复杂。案件争议涉及行政法律关系、商事合同法律关系和民事侵权法律关系,而该种复杂化趋势要求政府、企业和相关机构提前做好各类风险应对和资源准备,同时要求裁判机构和裁判人员在案件类型、法理、裁判规则和交易习惯上进行更多的研究与思考。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统计数据,2012年至2016年法院系统审结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分别为4175件、15590件、68697件、60203件、98174件,共计246839件;其中各年度二审案件分别为774件、3142件、17670件、13844件、26550件;[2]鉴于裁判文书网系2014年正式推出,故2014年之前案件数据仅做参考。根据后续三年度数据分析,近三年案件总数基本平稳,但2016年案件数上升幅度较大;历年案件上诉率基本保持稳定,平均上诉率25%。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质量、造价鉴定、优先受偿权等一直为历年争议焦点,具体案件数量对比如下:

从仲裁案件的角度,以北仲为例,2012年至2016年,北仲共受理建设工程案件1582件,占受案总数的14.38%;标的额共158.66亿,占受案总标的额14.03%。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5年工程案件数量平稳,但标的额呈增长态势,至2016年受理案件标的额总量激增,具体数据详见下图。

上述仲裁案件中,纠纷类型集中发生在建设工程合同及工程分包合同领域,具体案件数量构成如下图:

再者,基于特许经营和PPP模式下的争议样态纷呈,包括合同性质认定、合同效力判断、主体适格性、合同解除的合法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认定等问题,均具有鲜明的PPP项目特色。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与“特许经营”及“BOT”有关的,含高院审级以上纠纷共59件,其中民事案件46件,行政案件13件。[3]其中,争议焦点集中在合同性质、合同解除、借款纠纷、合同效力、特许经营权授权、政府违约等方面,其中部分案件数量详见下图:

综上所述,在过去的几年里,中国建设工程领域的争议解决在立法“去行政化”、基本建设转型和PPP模式驱动形势下,朝着多样、跨界、复杂的方向发展。前述发展对行业中的企业和机构,包括裁判人员,提出了更高的战略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第三季度GDP同比增长6.7%,环比增长1.8%。前三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好于预期。

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固定资产投资596501亿元,同比名义增长8.1%。基础设施投资118878亿元,同比增长17.4%。[4]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02581亿元,同比名义增长6.9%;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44214亿元,同比增长15.2%;[5]具体对比数据,详见下图:

在PPP项目方面,截至11月30日,入库项目10828个,总投资12.95万亿元。其中,项目数量位居前五的领域分别是:市政工程项目3840个,占入库总项目的35.46%;交通运输项目1325个,占入库总项目的12.24%;城镇综合开发项目669个,占入库总项目的6.19%;旅游项目625个,占入库总项目的5.77%;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598个,占入库总项目的5.52%。[6]由此可以看出,PPP模式已经成为我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的主流模式。

再者,在对外承包工程方面,2016年1-11月,我国企业与“一带一路”相关61个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7367份,合同额1003.6亿美元,同比增长40.1%;完成营业额616.3亿美元,同比增长7.5%。[7]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322.2亿美元,同比增长1.6%;新签合同额1924.7亿美元,同比增长18.1%。[8]中国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年度业绩对比图如下:[9]

最后,在案件数量方面,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建设工程案件98174件,其中二审案件26550件,占27%;再审案件4064件,占4%。争议类型方面,涉及挂靠转包违法分包案件数量明显高于其他案件,占比15.8%。另外造价鉴定、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案件系工程纠纷常见争议,占比均接近5%。[10]

关于2016年PPP争议纠纷,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显示, 随着PPP政策不断推进,高院及以上法院涉PPP项目案件数量稳步增长,2016年高达25件,其中,行政案件10件,争议焦点涉合同解除5件;民事案件15件,争议焦点涉合同性质认定6件。由此可见,合同性质认定以及合同解除纠纷依然是2016年PPP争议的焦点。另外,需要注意的是,BT(Build—Transfer)模式在2016年呈爆发式增长,同比2015年上涨45%,我国法律目前已明确禁止使用该模式。[11]

总体而言,2016年我国经济发展稳中有升,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增长,国内PPP项目及对外承包工程方面增长明显,但需要注意的是,基于工程项目数量的增加及投资建设运营模式的转型,相关的纠纷案件数量也随之显著增长,除传统纠纷类型外,争议焦点更为新型化、复杂化和多样化,尤其是PPP领域的纠纷,政府和行业内机构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

[1] 谭敬慧,法学、工学硕士,星空建设法律瞭望创始人,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

[2] 以上数据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载http://wenshu.court.gov.cn/,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1月12日。

[3] 以上数据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载http://wenshu.court.gov.cn/,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1月12日。

[4]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载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701/t20170120_1455946.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1月25日。

[5]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载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701/t20170120_1455967.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1月25日。

[6] 数据来源: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载http://www.cpppc.org:8082/efmisweb/ppp/projectLibrary/toPPPMap.do,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1月25日。

[7] 数据来源: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载http://hzs.mofcom.gov.cn/article/date/201612/ 20161202222469.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1月12日。

[8] 数据来源: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载http://fec.mofcom.gov.cn/article/tjsj/ydjm/gccb/201612/20161202222464.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1月12日。

[9] 数据来源: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载http://hzs.mofcom.gov.cn/article/date,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1月12日。

[10] 以上数据均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载http://wenshu.court.gov.cn,搜索方式为:在“全文搜索”项下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关键词进行搜索,并按照上述类别统计2016年相关数据,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1月12日。

[11] 参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财金〔2015〕57号)第2条第6款:“对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项目,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财政部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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