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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可以拒绝参加吗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现实困惑黄某高中毕业后,就没有再上大学,便来到城里打工。律师答疑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每个企业和职工应有的权利也是其应尽的义务。

现实困惑

黄某高中毕业后,就没有再上大学,便来到城里打工。经过朋友介绍进入到一家小公司做推销员,每月工资在3000左右,但是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每月还要缴纳200多元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而黄某想把自己每月挣的钱多往家里寄点,不想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于是黄某找到公司的负责人员,并说自己想给家里多寄点钱,不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了,其他的社会保险也不参加了。公司一听觉得黄某说的有道理,公司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就同意了。那么,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可以拒绝参加吗?

律师答疑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每个企业和职工应有的权利也是其应尽的义务。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给职工参保,更不能以员工不愿意参保为由剥夺职工的这一权利。同样,对于职工个人来讲,也不能因为觉得自己能多开一些工资而不想缴纳养老保险。

法条链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四条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十二条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法理荟萃

权利和义务都是对等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每个企业和职工应有的权利,也是其应尽的义务。企业和员工必须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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