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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向劳动者收取费用吗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可见,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名义招用劳动者,双方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的劳动者介绍用工单位、支付工资等是其法定义务,其不应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任何中介费用,更不能扣发该劳动者的工资。

现实困惑

李红看到某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劳动者,就到该劳务派遣公司面试。劳务派遣公司询问了一下李红的基本情况后,觉得李红符合他们公司派工的需要,决定与李红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该公司向李红收取职位介绍费,李红觉得自己不应该向该公司交所谓的介绍费。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向劳动者收取费用吗?

律师答疑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劳务派遣组织是以劳务承包或劳务中介为主,兼营劳务派遣。这些组织认为自己向劳动者提供了服务,自己有权利从中提取一定数额的钱,作为自己的劳动所得。但是,《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三款也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由此可见,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名义招用劳动者,双方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是没有权利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的,因为劳务派遣性质不同于“职业介绍中介”,不能以给劳动者介绍工作为由,收取任何费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法理荟萃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而不是中介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的劳动者介绍用工单位、支付工资等是其法定义务,其不应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任何中介费用,更不能扣发该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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