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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不合标准机动车应如何处罚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89.驾驶、出售不合标准机动车应如何处罚?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的规定可知: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与销售金额相等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法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89.驾驶、出售不合标准机动车应如何处罚?

所谓拼装车,是指没有制造、组装机动车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擅自非法拼凑、组装的机动车。拼装的机动车既没有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通常也达不到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该机动车也不予审查登记。

所谓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是指按照国家强制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安全技术状况会发生变化,达到一定年限或者行驶一定里程后,其安全系数会降低,不能保证正常安全行驶,此时就应当报废。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的规定可知:

(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注意,如果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上道路行驶,行为人只是作为爱好收藏,则不适用本款规定。

所谓上道路行驶,是指在公路、城市道路和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等)行驶。

(2)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与销售金额相等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法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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