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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理的业务程序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国际保理的业务程序国际保理业务一般采用双保理方式。按照FCI的国际惯例规定,进口保理商应最迟在14个工作日内答复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将被核准的进口商的信用额度以及自己的报价通知出口商。如果进口保理商在付款到期日后一般90天仍未收到进口商的货款,则进口保理商自己承担付款责任。出口保理商在扣除预付款、服务费等以后,将货款余额支付给出口商。

(四)国际保理的业务程序

国际保理业务一般采用双保理方式。双保理方式主要涉及四方当事人,即出口商、进口商、出口保理商及进口保理商。双保理的业务程序具体如下:

(1)进出口双方在交易磋商过程中,约定采用保理方式结算。出口商首先找到一家出口保理商,一般是当地的商业银行,向其提出出口保理的业务申请,填写《出口保理业务申请书》,又称《信用额度申请书》,用于为进口商申请信用额度。申请书一般包括出口商业务情况、交易背景资料、申请的信用额度情况等内容。

(2)出口保理商选择进口保理商,通过由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开发的保理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将有关情况通知进口保理商,请其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通常情况下,出口保理商会选择已经与其签订有《代理保理协议》、参加FCI组织并且在进口商所在地的保理商作为进口保理商。

(3)进口保理商根据所收到的资料,运用各种信息来源对进口商的资信以及市场行情进行调查。如果进口商资信状况良好且进口商品具有不错的市场,则进口保理商将为进口商初步核定一定的信用额度,并将有关条件及报价通知出口保理商。按照FCI的国际惯例规定,进口保理商应最迟在14个工作日内答复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将被核准的进口商的信用额度以及自己的报价通知出口商。

(4)出口商接受出口保理商的报价,与其签订《出口保理协议》,然后与进口商签订正式的贸易合同。《出口保理协议》签订后,出口保理商向进口保理商正式申请信用额度。

(5)出口商根据进口保理商通知的信用额度发运货物。发货后,出口商将正本发票、提单、原产地证书、质检证书等单据寄送进口商,将发票副本及有关单据副本(依据进口保理商的要求)交给出口保理商。同时,出口商还应向出口保理商提交《债权转让通知书》和《出口保理融资申请书》,将货物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按照《出口保理协议》向出口商提供相当于发票金额80%的融资。

(6)出口保理商在收到发票副本及有关单据后,通过保理电子数据交换系统通知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据此进行账款管理,定期向进口商催收货款。在货款到期日,进口商向进口保理商付款,进口保理商将该款项转付给出口保理商。如果进口保理商在付款到期日后一般90天仍未收到进口商的货款,则进口保理商自己承担付款责任。出口保理商在扣除预付款、服务费等以后,将货款余额支付给出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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