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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油借款合约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38年12月15日,美国进出口银行公开宣布向世界贸易公司贷款2500万美元。借款合同于次年2月8日正式签订。此项借款中国以桐油出口来偿还,史称“桐油借款”。

条约名称:桐油借款合约         [1]

签订时间:1939.2.8                      

签订地点:华盛顿                       

签 署 人:中方 世界贸易公司总理席德懋、董事陈光甫      

     外方 华盛顿进出口银行总理皮尔生、金库副主任格拉芬 

主要内容:                          

借款二千五百万美元及用途:“银行允于一九三九年六月三十日以前……随时对世界公司作商业性之信用放款,其总数以美金二千五百万元为限额”。“世界公司所得银行贷款,依据世界复兴合同之规定,应如数购运美国农产品及工业品”;

年息四厘半、还款期限五年:“世界公司随时收到银行贷款,应即照数出立还款期票,其清还期限至迟不得过一九四四年一月一号,利息周年四厘半”;

还款方式:“世界公司允将依据世界复兴合同运美销售每吨桐油售价净收入之半数(百分之五十)拨付银行贷款”。“其余油款半数,除扣去公允之手续费及准备金外,应用以购买美国农工业产品出口”。

后果、影响:                          

桐油借款数额有限,但它开了美国援华之先河,并创立了以民间商业形式为掩护的援助先例,对已处于抗战艰苦阶段的中国来说,无疑起了鼓舞士气的作用。中国政府发言人对贷款的意义给予了高度评价:“此项贷款,虽系商业性质,但不无政治之含义。日本向来以为目前世界纠纷正繁,英美决无暇顾及远东之事,是以肆无忌惮。今英美贷款给予中国,即所以明白表示支持中国抗战之决心。此举实为日本意料所不及,而无异予以当头一棒也。”

【注释】

[1]中国抗日战争爆发后,美国政府由于受到国内和平主义、孤立主义和“先欧后亚”等政策的影响,采取了所谓“中立”政策。美国仍维持着战前庞大的对日贸易,向日本提供大量物资,尤其是日本急需的军用物资。美国的这一放任态度遭到中国的抗议,也受到国内有识之士的批评。美国在对日本野心及中国抗日的战略意义逐渐认识的同时,对中国的抵抗能力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认识到援华抑日的必要性。于是,美国政府在绝大多数厂商的合作下,对日本实行了“道义禁运”,并于1938年日军占领武汉和广州以及宣布“东亚新秩序”后,批准了对华贷款计划。为了避免被认作是给中国政府的政治性贷款,给日本留下反美的口舌,该计划作了一些技术性处理,议由中国在国内组织复兴商业公司,在纽约设立世界贸易公司,再由该公司与美国进出口银行订立贷款条约,使之在形式上成为中国的商业机构与美国进出口银行间的商业借款契约。1938年12月15日,美国进出口银行公开宣布向世界贸易公司贷款2500万美元。借款合同于次年2月8日正式签订。此项借款中国以桐油出口来偿还,史称“桐油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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