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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罗脱换文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条约名称:高平—罗脱换文  [1]签订时间:1908.11.30              签订地点:华盛顿                签 署 人:日本驻美大使高平小五郎             美国国务卿罗脱            主要内容:                   一、两国政府希望鼓励它们在太平洋地区的贸易得到自由与和平的发展。

条约名称:高平—罗脱换文  [1]

签订时间:1908.11.30              

签订地点:华盛顿                

签 署 人:日本驻美大使高平小五郎        

     美国国务卿罗脱            

主要内容:                   

一、两国政府希望鼓励它们在太平洋地区的贸易得到自由与和平的发展。

二、两国政府的政策不被任何侵略意向所左右,其目的在于维持上述地区目前的现状,以及维护在中国通商和开办工业的机会均等原则。

三、为此双方决定,彼此尊重各自在上述地区的领地。

四、双方决心通过它们掌握的一切和平手段支持中国的独立和完整,以及各国在该帝国通商和开办工业的机会均等原则,以维护列强在中国的共同利益。

五、如果发生威胁上述状况或上述机会均等原则的情况,两国政府应互相通知,以便就可能考虑采取的有益措施达成谅解。

后果、影响:                  

该换文以利益均沾、机会均等为原则,以各自承认对方在中国及太平洋权益为前提,暂时达成妥协,但并不能真正缓和日本不让美国染指中国东北的矛盾。

【注释】

[1]日俄战争后,日本巩固了在中国东北的势力,随即关闭美国资本进入东北的通道,日、美关系紧张。美国国内由此出现排日事件,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以日本威胁为由,主张大力发展海上军事势力,派舰队前往太平洋。清政府对美国报以很大希望,企图广交列强以牵制日、俄在东北的扩张,派出特使唐绍仪赴美争取援助。虽然形势危急,但出于当时复杂国际关系的考虑,日、美都在谋求谅解,日本驻美大使高平小五郎与美国国务卿罗脱积极接触与协商。日本赶在唐绍仪之前,与美国订立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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