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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环境法学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创建环境法学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韩老重建武大法律系时,我国的法学经过二十多年的荒废,已十分落后,不仅与工业发达国家差距甚大,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有相当大的差距,当时已经蓬勃兴起的环境法学,我国法学界很少有人作深入研究。这是我国最早的环境法硕士点。这样,武大的环境法研究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在国际上也有广泛影响,而这一切都是与韩老的倡导、坚持分不开的。

创建环境法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韩老重建武大法律系时,我国的法学经过二十多年的荒废,已十分落后,不仅与工业发达国家差距甚大,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有相当大的差距,当时已经蓬勃兴起的环境法学,我国法学界很少有人作深入研究。韩老当时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使武大法律系能抢占当代法学的一些新兴、前沿和交叉领域,在未来的法学界占有一席之地。于是,韩老在已到70高龄的时候,毅然投身于环境法学的开拓与研究。1980年,他根据环境法学跨学科的特点,引进几位既懂自然科学又懂社会科学的人才,建立环境法研究室。1981年,在此基础上与中国环境科学院联合创办环境法研究所。1985年后该所受国家环保局和武汉大学双重领导。在韩老的重视和支持下,这个所的研究人员一度达到18人,成为中国和亚洲地区最大的、专门从事环境法研究、教学的研究机构和学科点。还带动国内的北大、人大、清华等十余所高校也相继建立了环境法研究所或研究中心、研究室。经过韩老和其他环境法专家的宣传、倡导,1987年环境法学确定为法学中增设的新专业,1997年又确定为本科法律专业必修的主干课。

在研究生专业教育方面,韩老力主培养环境法研究生。1984年1月,武大环境法研究所获环境法硕士授予权。这是我国最早的环境法硕士点。1998年该所又获准为环境资源法博士点和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国家重点研究基地。这样,武大的环境法研究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在国际上也有广泛影响,而这一切都是与韩老的倡导、坚持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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