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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经济的概念与性质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1 知识经济的概念与性质世界经合组织在《1996年科学、技术和产业展望》报告中,强调知识经济是以知识资源的占有、配置、生产、分配和消费为最重要因素的经济。知识经济的实质是研究开发型经济,科学技术是知识经济的核心,科学研究是知识经济的后盾。知识的排他性程度还与知识产权制度等社会经济制度有关。排他性的强弱与制度保护强度存在正相关关系。

1.1 知识经济的概念与性质

世界经合组织(OECD)在《1996年科学、技术和产业展望》报告中,强调知识经济是以知识资源的占有、配置、生产、分配和消费为最重要因素的经济。从经济运行方式看,知识经济主要以知识创新(包括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等)的方式来创造价值。知识经济的实质是研究开发型经济,科学技术是知识经济的核心,科学研究是知识经济的后盾。知识是投入于研发创新活动之中的第一生产要素。

1.1.1 知识资源

知识资源所包含的内容、范围极广。各种不同类型的知识具有共同的基本属性:非对立性、排他性

1.知识的经济属性

知识是非对立性商品(Nonrival)。一种知识一旦被公开,就很难阻止其他人也去利用它。知识的这种属性,明显不同于一般商品。一般商品都具有对立性(Rival),一旦为某人占有,就能完全阻止其他人对该商品的使用和占有。而任何一种知识一经发现,再向其他用户提供这种知识的边际成本就始终为零。因此,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上,知识的租金为零,知识提供者的收益也就为零,这就决定了知识的生产和知识资源配置不能完全依靠市场。知识的非对立性要求或者以高于其边际成本的价格出售知识,或者依靠市场力量以外的机制作为推动知识发展的动力,激励知识生产者创造新知识。

知识还具有排他性(Excludability)。一种知识被某人占有或使用后,就排除了其他人对它的自由使用。知识的排他程度,与知识本身的属性有关。通常以推广普及为目的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知识不具有排他性,而另一些知识,因其可以防止其他人模仿或使用而产生排他性,如商品的复杂配方。知识的排他性程度还与知识产权制度等社会经济制度有关。如受专利法、版权保护的知识具有排他性。排他性的强弱与制度保护强度存在正相关关系。加大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力度,能够保障知识生产者具有限制其他人使用知识的权利,从而增强了该项知识成果的排他性,知识产权持有人可以通过一个正常的价格来把知识的使用权利销售给其他人,获得创造知识的利益报酬。而削弱制度保护力度,将导致新知识是完全非排他的,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这样就无法保证知识创造者的私人利益,需要采取其他激励机制鼓励这种领域中的知识生产,如引入财政补贴、奖金制度等机制。

2.知识的多样性与知识的度量

知识的内容广泛,促进各种不同类型知识增长和积累的因素也存在差异性。如何对形式多样的知识进行科学的度量,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基于人们的评价,对知识进行度量。例如,可以用实数来表示知识类型:用0表示没有实用性、只有理论性的知识类型;用1表示只有实用性、没有理论性的知识类型;用a表示实用性为a、理论性为1-a的知识类型(0<a<1)。知识度量的存在性,可以从逻辑上加以验证。

假设知识产品被细分成为m种,并对每种知识进行编号:知识1,知识2,…,知识m。细分后,就可以用实数来表达每种知识的存量,同类知识也可以采用一种计量单位加以计量。用知识向量a=(a1,a2,…,am)表示各种不同类型的知识。知识集合(Knowledge Set)包括a1个单位的知识1,a2个单位的知识2,…,am个单位的知识m。所有可能的知识组合为m维欧氏空间Rm的第一卦限R+m={a∈Rm: a≥0}={a∈Rm:(a1≥0)∧(a2≥0)∧(am≥0)}。

企业或个人对各种不同知识的“优劣”评价,可以表达为知识集合R+m上的一种二元关系——知识度量关系≤,即对任何a,b∈R+m,企业或个人都能作出a≤b(a的知识含量不比b多)或b≤a的判断,关系运算符≤代表知识含量评价。知识度量关系具备如下性质:自反性,(Aa∈R+m)(a≤b);完全性,(Aa,b∈R+m)((a≤b)∨(b≤a));传递性,(Aa,b,c∈R+m)(((a≤b)∧(b≤c))→(a≤c));单调性,(Aa,b∈R+m)((a≤b)∨(a≤b));连续性,对任何a,b∈R+m及序列an∈R+m(n=1,2,…),如果an≤b(n=1,2,…)且a= limn→∞an,则a≤b,如果an≥b(n=1,2,…)且a=limn→∞an,则a≥b。在知识度量关系≤下,存在连续函数——知识度量函数μ:R+m→R+满足条件(Aa,b∈R+m)((a≤b)μ(a)μ(b))。同一度量关系下的知识度量函数有无穷多个。其原因在于,不同的企业或个人,其评价方式和知识度量关系各异,从而产生不同的知识度量函数。因此,各种不同知识组合a含有的知识含量无需用向量a=(a1,a2,…,am)来表示,知识组合的知识含量可以用实数来度量,用μ(a)来表达。

经济分析中,通常用A来表示知识存量。在既定科技水平下,知识存量的增加取决于知识的创造速度,即发现新知识的速度。一般认为,向研发部门投入一定数量的资本和劳动(研发投资)可以创造知识。研发投资越大,创造的知识越多,知识存量越大。因此,知识生产函数把知识存量A看成是投入到研发部门的资本与劳动力的函数,记为A=F(K,L)。为了强调知识生产是指知识创造,一般将A直接解释为研发部门创造的新知识。在知识产出对各种生产要素投入的弹性为常数的假设下,用α、β、γ表示知识产出A对资本投入K、劳动投入L、现有知识Ao的弹性,知识生产函数还可以写成A=νKαLβAγ0的柯布-道格拉斯形式,其中非负常数ν是漂移参数,包括影响知识生产的所有外部因素。

1.1.2 知识创造

知识创造带来新知识的增加。尽管影响各种不同类型知识积累的因素各异,但从来源上看,主要存在两种创造知识的方式:一种是通过研究开发(Research and Development,简称R&D)活动来创造知识,例如企业的研发投资和高科院所的研究工作;另一种是以边干边学(也称为干中学,Learning by Doing)的方式创造知识。

1.研发投资模型

现代经济社会中,大多数技术进步源自研究开发活动。研发活动需要大量投资,但是研发投资与普通投资不同,后者不具有外部性。但研发投资不仅带来内部收益,还产生外部效益。因为研究开发的成果一旦公开,就不只是被发现它的人和企业使用,还可以被社会广泛采用。研发投资活动的外部性决定了知识生产的外部性。研发投资模型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关系。模型假定经济处于完全竞争状态,并且经济中的知识是企业通过研究开发部门创造出来的。全社会经济资源(即资本和劳动)被分配作两种用途:一是用于研究开发,二是用于产品生产。企业按照要素在生产部门和研发部门的边际收益相等的原则,把资本和劳动在生产部门与研发部门之间进行配置。Y(t)、K(t)、L(t)分别代表全社会的产品供求总量、资本供求总量和劳动供求总量,现有知识A(t)在产品生产部门和研究开发部门之间共享,既可以全部用于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又可以全部用于新知识的创造。A(t)是经济在时刻t的知识存量,经济在时刻t创造的新知识的总量就为A·(t),即单位时间内的知识存量增加量,是资本、劳动和既有知识A(t)的函数。用g(t)表示经济在时刻t的知识增长率,表达式如下:

Y(t)=(1-αK)K(t)α[(1-αL)A(t)L(t)]β(0<a<1),A·(t)= B[aKK(t)]β[aLL(t)]rA(t)θ(B≥0,β≥0,γ≥0)

得到g(t)表达式为:g(t)=B[aKK(t)]β[aLL(t)]yA(t)θ-1(B≥0,β≥0,γ≥0,θ≥0)

可见,知识的生产表现为新知识的增加,与资本、劳动力等的投入密切相关。

2.干中学模型

边干边学的知识创造不需要进行专门的研发投资。在这一模式下,产品生产过程中投入的资本和劳动,不但生产出了一定数量的产品,而且同时生产出了一定的知识,这些知识又反过来直接作用于产品生产,提高产品生产技术水平,并进一步提高产品的产量。

与研发投资模型一样,干中学模型也表明知识生产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投入密切相关。市场机制下,知识生产者的行为目标是要选择适当的资本与劳动的投入点,使得利润在生产函数约束条件下,达到最大值。投入多少资源生产知识是决定新知识创造速度的关键。

3.知识创造的影响因素

知识生产的资源配置取决于两种重要因素:一是新知识的收益程度(Fertility of Research);二是新知识收益的可获性(Appropriability of Research)。前者取决于研发活动能增加多少新知识,研发带来的新思想和新产品越多,研发投资受到的激励就越大。后者取决于新知识的生产者能否获得利润收益。影响新知识收益的不确定性因素很多,既存在于经济实体之内,又显现于经济实体之外,这些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构成复杂的知识创造系统。

即使研发活动生产出新的知识,还存在利益可获性问题。新知识或新产品的市场前景,如能否得到消费者认同,将影响利润的实现,更重要的是,知识生产者是否对新知识或新产品具有排他性垄断权利,是保持收益持久可获性的重要前提。从这一点看,采取法律措施如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发生产者创造新知识的积极性所必须的。然而,过度保护是不可取的,容易招致企业满足于现有收益,不愿意在新知识的基础上再开发更新知识或产品,因此,保护激励机制必须适当。

当然,仅仅依靠知识产权对新发现和新发明的保护并不完善。尽管有知识产权保护,但是其他人只要观察新产品及其研制过程,就可以学到其思想,并用这种思想生产出另外一种不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从而与原来的新产品展开市场竞争。这种用同样的思想生产出来的另外一种产品,甚至有可能比原来的产品在性能和质量方面都更好,相当于新产品的第二代,其市场竞争力更强。这种竞争的出现,极大地降低了新产品的预期利润。

因此,新产品的发现与开发如何转化成企业的利润,不但与法律保护体系有关,而且与研究开发过程的具体特点有关。如果产品的开发过程难以被别人模仿,研究开发投资就能给企业创造更高的预期利润。相反,企业就会失去进行研究开发投资的动力和激励。

1.1.3 知识创新

在知识经济中,知识是主要投入于创新活动之中的第一生产要素,经济主要以知识创新(包括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等)的方式来创造价值。知识创新分为三个层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每一类创新活动的特点和影响因素各不相同。

1.知识创新环节

知识创新过程历经以下环节,获得产品的市场成功。如图1-1。

img1

图1-1 知识创新过程

新知识一般来源于处理自然现象或实验的基础研究(Basic Research),基础科学研究具有极强的理论性和高度抽象性,要经过一定的转化使其具备实用性。基础研究的成果称为发现(Discovery),基础科学知识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世界各国都很重视并且大力支持基础科学研究。发展基础科学,不但依赖于基础研究的长期积累,更重要的是从原始创新做起。

应用研究(Applied Research)把基础研究取得的知识发展成为实际运用形式,解决实际问题。应用研究的研究成果针对性强,专用性强,强调引导所获得的知识和创新结果实现成果转化。近年来,发达国家都强调加大应用科学研究领域的投资,加强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

技术开发(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把应用研究取得的新知识和新成果转化为实物或实用技术(比如仪器、设备、产品、设计方法、具体技术等),促进科技成果更快更好地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技术开发所取得的成果,称为发明(Inventory)。如果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话,那么基础研究是潜在的第一生产力,应用研究是浮现的第一生产力,技术开发则是实际的第一生产力,也是企业研发的第一着眼点,更是研发活动实现其商业价值的关键环节。影响技术开发所需时间的因素很多,如技术特点与开发的难易程度。经济因素(主要是新技术与新产品的利润空间)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知识创新活动不但受到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影响,而且受到技术推广应用过程中的经济因素的影响。一些国家在基础研究方面相当成功,而另一些国家在应用与开发研究方面似乎更成功。比如有学者认为法国的高等教育重视抽象思维,造就了一批优秀的基础研究者,但他们不擅长应用研究。还有一些研究工作者强调企业家才能和企业文化的重要性,认为技术进步多半来自于企业家成功组织新产品的开发和市场营销的能力,即来自于企业家的组织经营能力。

2.知识创新主体

随着无形价值创造成为人们越来越重视的对象,创新需求成为经济发展更为显著的特征。在科学理性的促进和实际需求的牵引下,建立起一个良好而可行的知识发现机制、知识创新支持机制和实施机制至关重要。但国家财力毕竟有限,无法在各个领域都投入更多的力量,应当从政策上支持和鼓励企业从事科研开发和技术改造(即提高R&D的比重),让企业成为创新主体。

企业通过知识创新,最终可以实现新产品开发、创造和把握技术机会、成为效率更高的企业组织,获取高于行业利润的超额利润。为此,企业将从事研发活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从事研发活动是在利益动力驱使下的自觉行动。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利润全部用于支付工资等生产要素的报酬,却不能获得超额垄断利润。企业力图打破长期均衡对企业盈利的制约,必然选择进行研发投资。研发活动能够提高企业发现新利润机会的能力,比如,企业研发某种新产品。如果这种新产品能够获得市场成功,那么企业的未来利润必将上升。如果预期利润的现值超过了研发的预期支出,企业将增加研发投资。企业在比较研发投资的预期利润与研发成本基础上,进行研发决策。研发活动是企业竞争力的源泉,是决定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小的关键因素。

在诸多知识创新主体中,个人的研发活动不容忽视。人类的每一次重大发现,几乎都要归功于那些才智极高的知识分子。知识经济也要求人才必须具备获取、应用和创新知识的能力。社会对知识与人才的重视与引导,也是知识创新和知识积累的一个重要因素。按照寻租原理,如果缺乏引导人才追求知识创新的经济激励机制,知识分子不能充分体现自身价值,将影响知识创新进度和速度。影响人才进行追求和从事知识创造活动的个人决策因素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人才活动市场的大小。比如,在运输成本低和没有贸易壁垒的情况下,企业家活动的市场就相当大,鼓励着企业家充分发挥才能。相反,在产权制度不健全,产权保护程度弱的情况下,人才创造的经济财富极容易被他人掠夺或者被没收或者被充公,则人才就丧失了创造经济财富的积极性。二是收益可获性的难易程度。按照运作速度快慢来衡量收益多少的活动(如学者演讲),与按照市场规模大小来衡量收益多少的活动(比如发明创造)相比较,二者的潜在收益是不同的。在经济运行中,如果一个经济的资本市场功能完善,便利的融资环境将使企业能够迅速扩展,发挥企业家才能就比寻租行为更加重要,企业家才能就会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对收益的保护能力大小。如果从事某项活动的收益得不到保护,很容易受到他人的侵害,那么人们就不会从事这项活动而要去寻租。因此,鼓励人才从事知识创新活动的关键是要明晰产权,建立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

知识创新的核心是科学技术创新的持续发展。为此,应当高度重视知识创新、人才开发的重大作用,加快科技知识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促使资源配置到研发部门去创造新知识的动力源自政府支持、研发与创新的经济利益激励、以及对知识与人才的重视与激励。

3.知识创新活动的外部性

知识创新活动具有外部效应,主要包括消费者剩余效应、商窃效应、研究开发效应三种。消费者剩余效应(Consumer-surplus Effect)是指从新知识发现者那里得到知识使用授权的个人或企业,作为新知识的消费者将能获得一定的消费者剩余。这是一种正的外部效应。商业窃取效应(Business-stealing Effect)是指新技术的引进使得原技术显得逊色而失去吸引力,从而对原技术拥有者造成不利影响。这是负外部效应。一般认为这两种效应将相互抵消。知识创新活动的外部效应主要体现为研究开发效应(R&D effect),即新知识因不能被这种知识的创造者所控制而被其他研究开发者用于其他知识的创造活动之中,从而创造出了更新的知识。这是正的外部效应。正外部效应的存在,提高了社会福利水平,却引致知识创造活动偏离资源配置的有效状态。外部收益很难从知识产品的市场价格中得到体现,从而导致知识研发企业或个人的边际收益背离社会边际收益,引发市场失灵问题。需要外部提供资助,予以纠正。

外部激励机制驱动知识生产的必要性说明如下:假设知识产品Q在市场上出售,较之非知识产品带来的社会收益为e(Q),P是产出价格,c(Q)是知识生产成本。企业收益和社会收益分别为:

π1=maxP·Q-C(Q)   (1-1)

π2=e(Q)        (1-2)

如果不考虑外部收益,产出的均衡数量Q0由P0=C'(Q0)给出。而社会最佳产量Q*由式

π=maxP·Q-C(Q)+e(Q)给出,为P*=C'(Q*)-e'(Q*)。P0-P*部分就需要外部激励机制提供。理论上,通过博弈分析,可以找到外部激励所需的数额。

由于信息非对称性,新知识生产者可能更清楚外部收益,为掌握外部收益的具体数额,需要设计一个方案鼓励生产者正确显示其外部收益如下:

宣布阶段:生产者宣布单位产品外部收益为e1,它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有效水平。针对单位知识产品的外部机制激励为e2

选择阶段:如果企业生产Q单位知识产品,获得e2·Q的补贴,社会收益为e1·Q,生产者和激励机制执行部门根据他们所宣布的e1和e2的差额,再提供相应的补偿。当e1=e2时,不提供补偿,其他情况下,提供正的补偿。假设补偿函数为二次函数。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者收益和社会收益分别为:

π1=maxP·Q-C(Q)+e2·Q-(e1-e2)2   (1-3)

π2=e1·Q+e1(Q)-(e2-e1)2     (1-4)

这一博弈的均衡结果包含激励数额的一个有效水平。计算第二阶段生产者的产出选择满足条件:P=C'(Q)-e2,对于确定的e2,存在最优选择Q(e2)。

在第一阶段,式3对e1求导,得e1=e2。给定e2,即为生产者的选择。式4对e2求导,得

π'2(e2)=e1·Q'(e2)+e'(Q)(e2)-2(e2-e1)=0     (1-5)

依然满足效率条件P=C'(Q)-e'(Q)。在知识生产水平无差异的点上,激励数额在边际上得到精确补偿。

实践中,知识产权收入可以看作是一种外部激励,财政资助、奖金制度也是经常采用的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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