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我国对邪教人员的教育引导

我国对邪教人员的教育引导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99年7月26日,我国取缔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后,绝大多数人迅速脱离邪教。目前,虽然“法轮功”痴迷者等邪教信徒人数极少,但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仍然不离不弃,思想教育,生活关心,持之以恒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尽最大的努力最大限度挽救这些迷途的羔羊,维护其合法权益,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我国对邪教人员的教育引导

(一)我国古代对一般邪教人员的处理

古代对邪教以严惩为主,“敛财惑众,夜聚晓散,男女混杂,最为人心风俗之害”,严令禁止。由于教门组织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一些教首便会萌发政治野心,或称“换乾坤,换世界”,从而形成“谋反大逆”。龚景瀚的《澹静斋文钞外篇》称:“邪教特借烧香念佛以聚众敛财,其初志即怀不轨。观其悖逆之词,徒党渐多,则必乘机起事。故自汉以来,若张角、韩山童、徐鸿儒等,未有不造反者也。”因此,历来封建统治者对教首及徒众多严惩清剿。但如此做法劳师糜饷,对教门无法彻底消灭,有时反致蔓延更广。清嘉庆皇帝认识到一般教徒与教首、骨干也不相同,多是可抚之人,分开处置,对情愿改悔的教徒予以招抚,“但治从逆,不治从教”。为了管理教门,清政府强调教化预防、化导教门的作用,“正本清源”。对于惩治教门而言,查禁教徒只是治标,以教化“化邪为正”才是治本。嘉庆在《御制邪教说》称,“虽然习教并不等于叛逆,非欲尽除,然聚众敛钱终流为不靖。是在良有司实心训导,宣扬正学,渐仁摩义,蹈矩循规,化其暴戾,易俗移风,庶几小康,民安本业,朕实有厚望焉”。要求各级官吏加强教化,并以身作则,“夫正学昌明,则歧途自绝;教化之行,必先自上。朕勤求治理,日有孜孜,惟期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内外臣工果能咸体朕意,精白乃心,大法小廉,共襄郅治。凡有教化斯民之责者,平日实心训迪,默化潜移,引之规矩之中,而消其暴戾之气”。

明清之际是会道门发展较盛时期。统治阶级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残酷镇压教门起事,同时,对一般信徒也分而治之,强调教化的作用。统治者要求官员以身作则,引导教化民众,消除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我国当代对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对一些会道门组织进行了清理和取缔,对罪大恶极的首要分子和骨干依法严惩,对受蒙蔽裹胁的群众教育引导,不作处理。从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各类邪教在我国滋生蔓延,信徒众多。1999年7月26日,我国取缔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后,绝大多数人迅速脱离邪教。但是,仍有极少数人深陷泥潭,继续痴迷邪教。党和政府对极少数头目和骨干分子依法惩治外,对有一定思想认识的人员一律进行教育转化,对仍痴迷的邪教人员通过耐心细致的教育,帮助他们早日认清邪教本质,回归家庭,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从1999年7月22日至今,95%以上的“法轮功”习练者脱离了邪教,这一成果体现了党和政府“团结、教育、挽救”政策的巨大感召力,体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这类人员的关心和帮助。目前,虽然“法轮功”痴迷者等邪教信徒人数极少,但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仍然不离不弃,思想教育,生活关心,持之以恒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尽最大的努力最大限度挽救这些迷途的羔羊,维护其合法权益,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