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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垄断的法文化成因及其规制

时间:2022-05-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论行政垄断的法文化成因及其规制◇ 刘大洪 殷继国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的情况下,旧体制下的行政垄断远未革除,现阶段由于受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又滋生了许多新的行政垄断。为此,法学界对行政垄断的成因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可喜的研究成果。因此,解读行政垄断的法文化成因,对我们全面理解行政垄断为何在我国大量发生无疑是非常必要的。

论行政垄断的法文化成因及其规制

◇ 刘大洪 殷继国(1)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的情况下,旧体制下的行政垄断远未革除,现阶段由于受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又滋生了许多新的行政垄断。行政垄断危害极大,成为我国现阶段最为严重的垄断形式,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为此,法学界对行政垄断的成因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可喜的研究成果。郑鹏程博士将这些研究成果概括为以下七个方面:(1)体制改革不彻底;(2)经济结构不合理;(3)利益驱动;(4)利益配置不合理;(5)法律制度不健全;(6)政府干预意识太强,法治意识淡薄;(7)商品经济不发达,公民缺乏竞争意识。(2)我们认为,当前法学界对行政垄断成因问题的研究虽然丰富多彩,并据此提出相应的规制对策,但也存在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对两千多年的中国传统法文化视而不见,忽视了具有浓厚历史底蕴的“本土化资源”,使得对行政垄断的规制出现了“水土不服”、“南橘北枳”之怪现象。诚如贺卫方教授所言:“我们的表层制度都是西方化的,但是我们骨子里的运作过程,我们所遵循的一些准则,我们自觉不自觉所采取的一些方法,还都是我们两千多年来所一直采取的方法。”(3)文化条件是先在的、决定性的,如果我们抛开两千多年的法文化积淀去研究行政垄断的成因及其规制问题,无异于“源不深而望流之远,根不固而求木之长”。因此,解读行政垄断的法文化成因,对我们全面理解行政垄断为何在我国大量发生无疑是非常必要的。本文拟从法文化的维度对行政垄断的成因问题展开新的思考,在此基础上,提出行政垄断规制的新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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