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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争议应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2-05-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4.退休争议应该如何处理?行某认为职工的出生日期应该以身份证为准,咸阳市供电局违背国家法定男60岁退休的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是违规行为,于是向咸阳市秦都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撤销该退休手续,恢复与被告咸阳市供电局的劳动关系,并由被告支付其应得工资收入70000元、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法院认为,该案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案条件,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14.退休争议应该如何处理?

案例:

行某是陕西省咸阳市供电局的职工,他的居民身份证上记载的出生日期为1950年11月16日,招工登记表上填写的出生日期是1949年11月。2009年11月,其所在单位咸阳市供电局报经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为行某办理了退休手续。行某认为职工的出生日期应该以身份证为准,咸阳市供电局违背国家法定男60岁退休的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是违规行为,于是向咸阳市秦都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撤销该退休手续,恢复与被告咸阳市供电局的劳动关系,并由被告支付其应得工资收入70000元、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法院认为,该案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案条件,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分析:

本案涉及退休争议的处理问题,对此,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其一,退休争议应该通过什么方式处理?在审判实践中,因退休手续的办理引发的纠纷案件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劳动者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用人单位拒绝为其办理退休相关手续;另一种是用人单位提前为劳动者办理退休相关手续。前种情形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尚未终止,由此引发的纠纷仍然属于劳动争议,应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渠道寻求解决;后种情形中由于退休经过了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劳动者如果对此不服的话,应当首先以审批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的结果再对民事纠纷进行处理。本案显然属于后种情形。其二,出生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退休年龄应该如何确定?1999年3月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就本案而言,行某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是1950年11月16日,招工登记表上填写的出生日期是1949年11月,后者早于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因此,应该以招工登记表上记载的时间为其出生日期,被告咸阳市供电局的做法是合乎上述政策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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