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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荣不丁生父忧案(举丧

时间:2022-05-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七)臧荣不丁生父忧案(举丧)延祐元年十一月□日,承奉江南行台札付,近据江西道廉访司申:刘浩然状告臧荣不依父姓,改作庄荣,伊父(庄)〔臧〕斋、显母陈氏病故后受吉州路知事,不候服阕,匿丧之任,于例有违。引用职官丁忧法。此案适用了先例。

(二七)臧荣不丁生父忧案(举丧)

延祐元年十一月□日,承奉江南行台札付,近据江西道廉访司申:刘浩然状告臧荣不依父姓,改作庄荣,伊父(庄)〔臧〕斋、显母陈氏病故后受吉州路知事,不候服阕,匿丧之任,于例有违。取讫庄荣招伏,申乞照详得此。移准御史台咨呈,奉中书省札付,送据刑部呈得:元贞二年七月初四日承奉中书省札付,御史台呈准,淮西江北道廉访司申,黄州路录事司判官靳克忠闻知父亡,不即奔讣,又行饰词,不肯离职,详其所为,必合惩戒。得此。送本部议得:职官奔丧,已有定例,其黄州路录判靳克忠,闻知父亡,申准本管官司明降,推故不行奔丧,量决四十七下,解(见)〔现〕任期年之后降一等,标附相应。得此。都省:准拟,除外合下仰照验依例施行。今承(见)〔现〕奉议得:庄荣遭值父母重丧,服制未终,忘哀之任,此例决四十七下,解(见)〔现〕任期年之后,降一等叙用,罪过原免,依例标附相应。具呈照详。得此。都省:除外,合下仰照验施行。(《元典章》卷四十一·刑部·诸恶·不孝·臧荣不父忧,第1512~1513页)

评析:

延祐元年(1314年)刘浩然告臧荣改名庄荣,生父母死亡不候服阕匿丧赴任,他是否属于违法存在疑难。

引用职官丁忧法。

先例是黄州路靳克忠闻父亡不肯离职,被判笞四十七下,解现任官职。此案适用了先例。先例在此案中作为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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