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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中的“官”与“民”

时间:2022-05-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章 法治社会中的“官”与“民”——认识行政法从古到今,老百姓们都要和官府打交道。我们把政府和公务员执行法律的行为叫做“行政”。人民代表和有权机关专门为政府和公务员订的规矩就是行政法。

第三章 法治社会中的“官”与“民”——认识行政法

从古到今,老百姓们都要和官府打交道。在有皇帝的年代,官都是为皇帝当差,为皇帝管百姓,为皇帝征粮收税、查办盗贼、教化民众。在那个时候,平民百姓见到官员要让道、要下跪,因为官代表的是天子,也就是天的儿子,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是他的,所有的人也都应该服从他。官们所办的一切事情在名义上都是为皇帝办的。如果老百姓的运气好,遇到包青天这样的好官,那么日子还算不错;如果运气不好,遇到和坤那样的贪官,或者是贾雨村那样的糊涂官,那么老百姓的日子就不那么好过了。

到了现今的世界,没有了皇帝,人人都是平等的。人们只有社会分工不同,而无高低贵贱之分。但是,“官府”和“官”却没有消失,而且人们似乎更加需要他们。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就有不同的意见和不同的利益,有了不同的利益,就会有矛盾和纠纷,甚至有的人会凭借自己在某些方面的优势来侵害别人的财产、身体和其他权利。人们就需要“官府”和在“官府”里工作的“官”来主持公道,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来使自己的生活更幸福。我们称现在的“官府”是人民政府,“官”是公务员,顾名思义,人民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就是人民选出来的,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人民办事,也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机构,而公务员就是为大家办事的人。那么,政府和公务员怎么才能做到为人民服务呢?我们经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老百姓做事要讲规矩,政府和公务员做事也要讲规矩,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法律是由老百姓选出来的代表制定的,反映了老百姓的意志和利益,政府和公务员执行法律、按法律办事、服从法律,也就是为人民服务了。我们把政府和公务员执行法律的行为叫做“行政”。人民代表和有权机关专门为政府和公务员订的规矩就是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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