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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协定给西南地区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什么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西南地区来说,先保护知识产权再进东盟是当务之急。同时本地区企业还应积极主动向东盟国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为保护传统知识及其市场地位争取主动权。

中国-东盟协定给西南地区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什么

一、协定对西南地区经济发展的意义

“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FTA)”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包括独立关税地区)根据WTO相关规则,为实现相互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所进行的地区性贸易安排[30]。该协定所覆盖的区域即为自由贸易区。FTA的含义由最初的货物贸易自由化(缔约方之间相互取消货物贸易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逐渐发展扩大至服务贸易、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等更多领域。这种广义的FTA也被称为“经济合作协定(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EPA)”。

位于中国西南边陲的广西、贵州、云南、四川、西藏、重庆和成都与东盟国家地理位置邻近,作为我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前沿,西南地区有特殊的区位优势和人文条件,FTA对本区域内经济的影响更为显著。

FTA使西南地区与东盟国家间的交易降低了成本,刺激贸易需求增长,使相互之间的产业分工进一步趋于合理。这样,西南地区许多比较优势产品将面临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带动相关产业的较快发展;同时,国内市场缺少但急需且暂无替代产品的商品进口成本也会明显降低,从而满足国内消费和扩大再生产的需要。贸易机会的增加和贸易规模的扩大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西南地区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31]。东盟国家的大米、热带水果、橡胶、木材、石油、煤炭等是中国市场急需的产品,而中国西南地区的机电、化工产品、矿产品、农业机械、中草药、藏医药等产品在东盟也有着较大的市场。并且随着贸易规模的扩大,将相应产生生产和流通的规模效益,带来产业集聚效应。随着区域内统一市场的形成,还将促进区域内垄断行业的竞争,提高生产效率。

但是,在交流互补中也存在竞争。特别是在一些相似产品上能否以自身优势抢占市场特别值得关注。传统知识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已为各国认同。中国西南地区传统知识丰富,涉及传统的医学知识、农学知识和生态学知识,以及民间传统的音乐、舞蹈、手工艺等等,这些资源在西南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中占有一席之地。但是,与西南地区地理位置上相毗邻的东盟各国同样拥有丰富的传统知识资源,并且其中不少内容所涉及的领域与西南地区相同或相似,双方在自由贸易区内可以就传统知识的保护方法交流经验,同时在传统知识资源市场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存在竞争。对于西南地区来说,先保护知识产权再进东盟是当务之急。同时本地区企业还应积极主动向东盟国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为保护传统知识及其市场地位争取主动权。

二、西南地区传统知识保护面临的挑战

对于西南地区各省市来说,最大的挑战在于能不能抓住机遇。从认识上看,一个关键的问题是知己知彼。传统知识资源的市场化还是一个正在探讨的问题,虽然我国与东盟各国都为发展中国家,但是在传统知识的保护及利用上并未达成一致,各国的保护策略也不相同。在相互借鉴的基础上,还要能够准确预测对方的动向;对于一部分可以利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传统知识,更应当积极申请专利或商标保护,不仅在国内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东盟各国中也应及时申请该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只有知己知彼,才能抓住机遇,找到共同点、突破口、推进器,在各个方面作了充分的、足够的准备,包括在思想上、知识上、机制上、人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克服薄弱的环节,发展自己,发展与东盟的经贸关系”[32]

中医药为例,东盟是海外华人最集中的地区,中国与东盟国家具有亲缘的地理、民族和文化关系,形成了相近的用药习惯,使中医药在东盟有一定的群众基础。云南医药集团的著名中成药“云南白药”两年前已在泰国注册成功,使云南白药在自身产品的市场优势之外,更多了一道知识产权保护的“护身符”。而贵州省154个上升为国家标准的苗药品种可申报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独家生产14年,为贵州省经济带来新的增长点。近年来,贵州省苗药工业产值增长每年均接近翻番,已经占医药行业总产值的40%以上。

其次,低关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政府收入,政府保护地方传统知识的资金减少。

以目前传统知识社区的发展水平来看,完全依靠社区成员保护传统知识还不太可能,其间需要政府的扶持与投入。这笔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税收入。因此,政府收入的多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区域内传统知识的保护。而为了促进自由贸易,就要降低关税的壁垒。作为政府预算的主要来源之一的外贸关税收入减少,间接也会影响对传统知识保护的投入。

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促进国内需求来促进政府的收入,把关税方面的损失,转移到国内市场,通过刺激国内市场的需求来调整政府在这方面的损失。应当预见出,自由贸易推动产业化的进程,更能满足国内消费和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国内经济的发展是弥补政府收入的一个途径。从一定程度上说,传统知识的资源化和市场化,不仅仅存在于对外贸易中,更大的份额也存在于国内的相关市场中。国内对传统知识的消费产生出利润,政府从中得到合理税收在用于公共事业(当然包括传统知识的保护),在国内范围内形成一个良性循环,通过自身机制的运行解决因为低关税而减少政府收入的问题。

上述挑战更多发生在市场和贸易的层面。如果传统知识要进入市场和贸易这个较高的层次,首先要做好传统知识保护这个基础层面的工作。

三、西南地区传统知识保护面临的机遇

东盟各国中发展中国家占多数,各国内也存在着丰富的传统知识。发展中国家目前在国际知识(增量)生产分工中处于明显的劣势,传统知识是有可能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竞争中保持一席之地的少数底牌之一[33]。对传统知识的保护,就是对国家发展所依赖的重要资源的保护。西南地区与东盟各国在货物贸易之外,双方在传统知识保护方面也有更多合作与交流的机会。这也是由自由贸易协定的含义所决定的。

西南地区在摸索本区域内传统知识保护方式的过程中,不再是局限于本区域内的思路,随着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传统知识保护方法的研究,将被置于一个更广阔的领域,综合更多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加快传统知识保护的立法、执法问题。

(一)促进文化资源共享,重视人才交叉培养与文化交流

文化的传播促进文化的发展。西南地区紧邻东盟,在自由贸易区域内,应积极促进各方传统文化的交流与共享,在传播与不断利用中,促进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例如贵州雷山苗族的服饰,刺绣工艺美妙绝伦、银饰璀璨夺目,有着典型的代表性,这些服饰记录和传播着苗族的历史文化,是“穿在身上的史书”。今年年初在新加坡举办的中国·雷山苗族服饰展,得到了巨大的成功,前往参观的人员络绎不绝。在展览中,人们不仅可以看到精美的艺术,同时还可以品足它的历史和文化。雷山苗族服饰在新加坡的展出,是中新两国文化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促进中新两国文化的交流乃至整个中新的关系的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这样的展览也使世人更多地了解了苗族文化,扩大了雷山苗族的对外知名度,对吸引投资、发展当地经济也是一件益事。[34]

此外,对传统知识相关人才的培养也不可忽视。传统知识的保护,最终要归结为社区内成员自身的意识和行动,对社区成员的教育培养可以“从外到内”地进行。即首先对有相关知识基础的人员培训(这些人员可能不是社区的成员,但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有保护传统知识的法律意识和行动意识),结束培训并达到一定要求后,这些人员分散到社区内部,从社区内选择合宜的社区成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逐步实现传统知识最终由其社区自身力量加以保护并开发利用的目标。

以东巴文化的保护为例,云南丽江东巴文化研究院的工作不仅限于东巴古籍的抢救整理出版和民族文化研究,还积极做好国际合作项目,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曾先后有4人次到菲律宾、泰国、奥地利等国参加国际民族文化交流或学术研讨会,组织三名乡土医生到泰国参加国际民族文化交流。同时积极承担东巴文化的教学任务,促进普及、介绍东巴文化,培养东巴文化人才。2004年上半年,部分研究人员应邀到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民族班讲授东巴文化课,下半年承担了云南民族大学民族文化学院纳西东巴文化本科班的授课任务[35]

丽江东巴文化研究院的工作为西南地区传统知识的保护和传统知识人才的培养树立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机制,可以为其他地区传统知识保护工作的开展所借鉴。

(二)加强双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上的合作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地理上涵盖了寒、温、热带等多种气候类型,具有寒山冰川、高原草甸、深山峡谷、浅山丘陵冲积平原和河口三角洲等多种地理特征,区域内自然景观差异明显。其中已建成的澜沧江一湄公河次区域的自然地理与人文特征次区域是多个主权国家疆域下的结合部地域,区域内蕴藏着丰富的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具有极大的经济潜能和开发价值[36]

自然环境的差异带来了丰富的生物资源,使该区域在生物多样性上占据优势。该区域内的很多山水资源跨越国境,客观上使各国在环境保护和生态维持方面连为一体,有必要进行积极的合作与协调,确保各国作为一个整体共同实现对生物多样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避免因“各自为战”而产生的冲突甚至对环境的破坏。

生物多样性是西南地区的优势,是最具潜力的新的经济增长点。绿色经济、旅游文化是本地区的特色,生物产业、旅游产业也将成为西南地区21世纪的支柱产业。为此,找到生态环境保护与旅游业发展的最佳结合点,是该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

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尤其注意以下几点:扶贫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避免对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破坏;制定和颁布地方性、区域性法规,采取有力措施,通过科学规划,依法管理,达到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双赢的目的,杜绝旅游区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的现象;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尝试商业运作方式,通过经营旅游等创收的活动弥补保护区管理经费的不足;加强生态建设、水资源利用与流域管理的基础研究工作,充分借鉴地方传统知识,充分考虑当地水循环和生态系统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科学、理性的工作方案(如屯上苗寨具有地域特色的社区传统知识在山林管理和保护中的作用,对于我们制定林地政策、促进山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传统知识保护的合作机制问题

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实现传统知识保护上的合作,有必要在各国间建立一个用以协调各方行动的区域内组织,并制定相关的制度为各方共同遵守。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通过官方谈判形成共识,缔结合作条约,使合作得以制度化。不可否认,中国与东盟均有各自的利益要维护,即使在东盟内部各国间也存在各自的国内利益,因此要真正实现各国的合作,就需要各方之间通过谈判“求同存异”,在相互妥协之中和实现共同利益的目标指引下达成合作的共识,并对此成文化,作为官方文件之一成为合作项目的约束机制和行动标准。

还要推选出区域合作的主导者,并由其推进传统知识保护的行动。区域内合作的主导者负责传统知识保护工作的开展,各方的工作进展应定期汇总到主导者处,定期由主导者组织召开会议,促进保护工作经验与教训的交流,努力协调各方的保护措施,并能通过“主导者”的权威身份要求开展不同项目的行动。主导者并非固定,可由各国间定期选举,或由各国轮流担任。但其设置目的始终是推进区域内传统知识的保护工作。

同时还要区别对待区域的整体排他(合作保护机制)与国家的单独对外合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的传统知识保护合作,要求合作各方能够作为一个整体共同抵御来自区域外的挑战,不可因为一方的利益而采取损害其他合作方利益的行动。但是这种区域内的“整体排他”要求并不禁止各方单独与区域外的国家和地区间开展正当的交流与合作。自由贸易区建立的宗旨在于促进区域内国家的经济发展,其本意并非另一种意义上的“闭关锁国”。

在上述基础之上,还不可缺少冲突的协调机制。一旦出现几方间的冲突,不论是表现在实践中的经济往来,还是表现在各国的国内立法上,应当存在一个切实有效的冲突解决机制化解问题与矛盾。同时各国国内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来专门负责传统知识的保护,一方面开展国内的工作,一方面负责对外交流。当与区域内其他国家间残生矛盾时,还要负责谈判和解决问题的工作。

通过以上合作机制内容的完善,进一步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传统知识保护的合作,同时指导西南地区传统知识的保护。

四、西南地区的自身建设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为西南地区传统知识保护的对外合作带来了契机。西南地区诸省市作为我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作的前沿,在经济上有所作为的同时,也应意识到本地传统知识资源的优势及其在本地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首先从内部完善制度和机构建设,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传统知识保护体系,并以此作为与东盟其他国家开展传统知识保护合作的基础和平台。

(一)建立当地传统知识信息中心

开展保护工作,首先应明确保护的对象。西南地区传统知识内容丰富,需要对此进行梳理、统计并加以汇总造册,这个文件化的过程不仅在防止不当专利授权方面有意义,而且更重要的是有助于传统知识的保存、促进和可能的开发。本地的传统知识信息中心负责此项工作,对已经统计造册的信息进行保存和管理,并负责开展国际层面的信息交流与合作。

在此基础上,信息中心还可担负起建立传统知识数据库的任务,以数字化格式记录收集汇总到的信息,便于在保护工作中检索。目前国内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是“中国中药专利数据库及其检索系统”,还可积极寻求国际层面的交流与合作(如印度最早提出建立传统知识数据库)。

此外,由于前文已多次提到的传统知识社区目前发展水平的限制,传统知识信息中心最初可由政府倡导、院校科研机构实施,逐渐转移至社区内部的“自主经营”,走一条“官转民”的路径。这需要信息中心在工作中不断进行相关宣传,使社区成员自身的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不断加强。

(二)建立传统知识管理机构

传统知识因为散播于社区之中未采取保密措施,极易被外界无偿获取而利用。为避免这种情况,应加强对传统知识的管理,在对外许可上实行统一协调的操作程序和标准,凡是外界欲取得本社区传统知识加以研究利用者,都应当向传统知识的专门管理机构申请,经过管理机构的验证、审核后,方可决定某一传统知识是否可以被许可使用,以及许可其使用后应付费用的额度。从这个角度来看,管理机构似乎具有一种“经营”的性质,其实这也与通过传统知识保护及利用为当地社区创收的目的相符。

鉴于管理机构要对相关传统知识信息非常熟悉才便于开展工作,可以考虑传统知识的管理机构与传统知识信息中心合并为一个单位,在单位内部分部门负责不同工作。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不同单位之间的牵扯和运转流程的拖沓;另一方面还可以节约政府开支,避免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数目过多和机构臃肿。

另外,从目前情况来看,对传统知识,特别是其中的遗传资源的研究和利用者,主要是社区成员之外的商业或科研机构。因此,在传统知识的持有者和传统知识的开发利用者之间,也需要存在一个中介机构,作为双方之间联系的桥梁。

传统知识管理机构可担当此任。因为熟知社区内传统知识信息,管理机构得以向外界介绍该社区内传统知识资源的种类、特点以及优势,吸引外界相关机构予以开发;同时将研究利用机构带入社区考察,并实现研究利用机构与社区成员的直接交流。这样也可以使该社区多与外界沟通,不断获取新的信息促进本地传统文化的发展。

而且,管理机构的“官方”性质,可以通过地方政策限制外界机构在社区内考察的深度,避免传统知识的流失。至于管理机构“官转民”后,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对外界机构加以约束,防止本地资源被盗用。

(三)加强当地传统知识人才的培养

前述两点中均提到相关机构的“官转民”。实现这种转变,需要以本地传统知识人才的培养为基础。只有当地人才更清楚当地社区的需要,在传统知识资源的市场化利用中才会更有效实现和满足本地的需求。

专门人才的培养要从对社区成员的相关教育做起,首先使民众产生保护的自觉性,逐步实现民族文化的自我管理。并且鼓励青年学习当地传统知识,对发扬、传承传统文化的个人和组织予以支持。在充分保护传统知识持有人权利的基础上,承认并保护传统知识传承者的相关权益,以利于传统知识的保护与传播。

对传统知识人才的培养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重视社区内的基础教育,加大教育扶持力度,重视地区内专门“乡土人才”的培养,使他们在弘扬和发展传统知识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依托内地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优质教育资源,根据社区内的实际需要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

同时还要吸引人才,建立鼓励内地人才到西南地区工作的政策机制和国家基金,支持内地高层次优秀人才到传统知识社区工作。

此外,东盟各国民族众多、文化多样,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急需培养大批适应多民族社会和文化的专门人才。我国已有一些院校开设了泰语、缅语、柬埔寨语等东南亚语种专业,并有师生到东南亚国家留学,也接收了这些国家的学生来中国学习。在此类教育交流中,加强了对东盟各国社会、文化、经济的研究,国家对此应重点扶持。

五、结语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为西南地区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而自由贸易协定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要求。也为西南地区的传统知识保护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自由贸易区内发展中国家几乎占据全部名额,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有相似之处,并都拥有各自国内的传统知识资源。西南地区与东盟国家地理位置靠近,山水相连,客观上使各地居民间有了共同或相似的民族心理和文化传统,为各方开展传统知识保护的合作奠定了基础。

西南地区作为我国与东盟自由贸易的前沿,同时地处国内“泛珠三角”合作区域,这些都成为西南地区发展经济的绝佳条件。以此为依托,西南地区传统知识的保护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抓住机遇采取措施,促进本地优势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本地区经济增长的必选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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