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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党和国家政策依据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党和国家政策依据人民监督员制度符合执政党的政治判断标准,与党的基本政治方向一致。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产生与进一步发展,是针对检察机关在自侦案件中检察权行使的监督的一种有益尝试,引入了社会对检察权的监督机制,既符合民主政治发展制度的一般规律,也与当下的政治改革方向相吻合,是执政党领导下的司法改革方式的一项重大的突破。

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党和国家政策依据

人民监督员制度符合执政党的政治判断标准,与党的基本政治方向一致。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其基本方式是“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十七大报告树立的基本政治导向以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的民主政治体制改革目标,均是希冀对国家权力达致一种更为规范与有效的监督,而这种监督是以依赖于人民的参与和权力运行的透明为基本前提,强调通过人民积极行使权利进而促进民主制度的发展与人权的保障,其中特别强调了在司法权的运作中要扩大民主参与,提高司法工作的透明度,也是对十六大报告中“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理念的拓展与深化。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产生与进一步发展,是针对检察机关在自侦案件中检察权行使的监督的一种有益尝试,引入了社会对检察权的监督机制,既符合民主政治发展制度的一般规律,也与当下的政治改革方向相吻合,是执政党领导下的司法改革方式的一项重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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