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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澳门基本法成功实施的若干基本经验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庄金锋今年3月3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十五周年的纪念日,也是澳门基本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八年多的开创重要时期。在澳门地区实行高度自治是澳门基本法确认的国家对澳门事务的根本方针,这种高度自治是中央授权下的高度自治,必须在基本法框架内依法自治。

庄金锋

今年3月3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简称澳门基本法)颁布十五周年的纪念日,也是澳门基本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八年多的开创重要时期。值此之际,认真回顾澳门基本法8年多来的实施情况,总结其成功实施的基本经验,是一件严肃、艰苦又有现实意义的工作。这对进一步展示“一国两制”的优越性和坚决执行澳门基本法,确保澳门长期繁荣和稳定,使“澳门这朵祖国美丽的莲花开放得更加绚丽多彩”(胡锦涛主席语),都具有重大意义。

澳门基本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一部独特的全国性的基本法律,也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最高法典,在澳门特区的法律体系中具有宪制性的法律地位和作用。澳门基本法包括序言、九章、共145条,还有3个附件。澳门回归祖国八年多来,可以说澳门基本法除了个别条文(如第23条)尚未落实外,基本法的精神、原则及其条款,都全面得到了贯彻,它的实施(实践)是非常成功的,这是国内外所公认的。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去年底发表2008年度施政报告表示,会尽快研究启动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工作,并指社会对这个问题已有共识,相对认同要维护国家安全。他还透露说有关条文的起草工作进展顺利,要争取在现届(第二届)政府于2009年届满前,完成整个立法程式。备受国际社会关注。

本文拟就澳门基本法成功实施的基本经验作些初步探讨,抛砖引玉。笔者认为,澳门基本法成功实施的基本经验至少有以下六个方面:

“澳门基本法是以‘一国两制’方针为指导的,自始至终体现和贯彻了这一方针,所以在谈到澳门基本法的实践成功与否时,其主要标志是看‘一国两制’方针是否得到全面贯彻”。[1]要认真执行“一国两制”方针,首先要理解“‘一国两制’是完整的概念。‘一国’是‘两制’的前提,没有‘一国’就没有‘两制’。‘一国’和‘两制’不能相互割裂,更不能相互对立”。[2]特区政府对这一重大问题极为重视,且有独到见解。自2000年至2007年,何厚铧在两任行政长官任期内所发表的八份施政报告中,有关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严格执行基本法的内容均占了较大的篇幅,分别从不同的侧面阐述和弘扬“爱国爱澳”的政治理念。例如,特首何厚铧在2000年财政年度的《施政报告》指出:“爱国爱澳是澳门社会的一个优良传统,此传统在澳门回归后进一步升华为拥护‘一国两制’,积极建设澳门的主流力量。”“为贯彻‘一国两制’的方针,政府当致力弘扬中华文化,培养市民爱国爱澳的情怀。”“我们将继续严守‘基本法’,坚定维护‘一国两制’、‘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又如2002年财政年度的《施政报告》又指出:“‘一国两制’、‘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已经获得普遍的认受性,成为澳门人身体力行,习以为常的社会行为和政治文化”。“在‘一国两制’、‘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之下,特区政府将矢志不渝地坚定基本法,以市民的切身利益为念,以澳门的稳定发展为念。”再如,2004年8月,何厚铧发表竞选澳门特区第二任行政长官的“政纲”——《同建优质社会,共创美好明天》,开篇仍然是“继续贯彻‘一国两制’,坚定执行基本法”,并强调指出:“‘一国两制’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存在的宪制根据和政治基础。在‘一国两制’中,‘两制’以‘一国’为前提,‘一国’是‘两制’成功的保证。澳门这一代人,以及这一代人的继承者,都要将‘一国两制’常载于心,人人维护,身体力行,使‘一国两制’的普遍理念获得更多实践和事实的支持,使‘一国两制’及其体现者之一的澳门特别行政区,赢得伟大的历史韧力,立于永远的不败之地。”

为了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更自觉地执行澳门基本法,八年多来特区政府采取了多项有效措施,其中主要措施有:

1.坚持广泛不懈地宣传和贯彻基本法,使“一国两制”方针日益深入人心。以何厚铧为首的特区政府在成立之初,就把在各个社会阶层的澳门市民中宣传和贯彻基本法,培育市民的国家观念,民族观念和新公民意识,作为其施政的重点之一。2001年3月底,由澳门社会各界300多人为创会会员的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正式成立。何厚铧、马万祺等10人为名誉会长,廖泽云任会长。自此,各种官方和非官方组织的基本法推广活动不断,自公务员至普通市民,自幼稚园至大学,各种形式的爱国爱澳和基本法教育始终不辍。基本法在特区家喻户晓。

2.坚持高举爱国爱澳的旗帜,切实保障“一国两制”事业取得成功。特区政府始终秉承“中国心、澳门情”,开创新的事业。一方面,特区政府带领社会各界人士,全身投入建设新澳门的实践,并克服了亚洲金融危机非典疫情等带来的种种困难和挑战,使澳门社会安定祥和,经济持续增长,民众安居乐业。另一方面,澳门特区又积极支持中国内地的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在推进祖国统一大业进程中,澳门发挥了独特的示范和桥梁作用。

3.坚持以基本法作为施政的根本依据,实现中央授权下的高度自治。在澳门地区实行高度自治是澳门基本法确认的国家对澳门事务的根本方针,这种高度自治是中央授权下的高度自治,必须在基本法框架内依法自治。澳门特区的管治机关能够从特区建设的实际出发,将特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确保特区各项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现以基本法为准则,这是难能可贵的。

4.坚持拥护和积极支持驻澳中国人民解放军,增强了澳门特区的防务。八年多来,驻澳部队官兵在澳门这片神圣而美丽的土地上,坚定不移地执行“一国两制”方针,忠实履行防务职责,展示了威武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因而得到特区政府和澳门广大市民的高度赞扬和拥护。特区政府及市民采取慰问、参观、联欢等多种形式积极支持驻澳部队,增强了澳门特区的防务,这是维护国家统一和主权的具体表现,也是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实际行动。

总之,八年多来,澳门特区既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主权,又维护了澳门的高度自治和“澳人治澳”,社会面貌焕然一新。“一国两制”方针得到全面贯彻,这是澳门特区实施史无前例的基本法取得的最重大成就。它使国际社会看到了“一国两制”方针的正确性和强大生命力,并将进一步鼓舞澳门同胞为更好地贯彻“一国两制”方针而努力。正如澳门学者所说:认真执行基本法,“正确实践‘一国两制’是特区政府和广大居民的一项庄严的历史使命。”[3]

“一国两制”下的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是基本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的一个新的问题,它既是中央与地方的一般关系,又是涉及到中央与享有高度自治权的特别行政区的特殊关系;它既是领导和被领导、管辖和被管辖的关系,又是信任与被信任、支持与被支持的关系。只有处理好这一新型的关系,“一国两制”才能得到具体落实,所以基本法将它放在仅次于总则的第二章地位。

八年多来,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处理好这对关系是非常重视的,两者之间已形成了一种既符合基本法有关规定,又彼此信任、亲密融洽的关系。一方面,中央领导人在多种场合向海内外公开表达,中央对特区政府依基本法施政的高度信任感和倾全力支持的坚定立场。2000年12月18日,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接见第一次来北京述职的特首何厚铧表示:澳门特区成立1年来,总的来说开局良好,这充分表明澳门人不仅可以管理好澳门,而且可以比过去管理得更好。同一天,时任总理朱镕基在中南海接见何厚铧时,回答在场港澳记者的提问,朱总理大力称赞特首何厚铧在澳门回归1年来的工作表现,并对澳门治安“非常满意”,也称赞澳门经济表现“了不起”,还赞扬何厚铧“稳坐钓鱼台”、“什么问题都能处理”。2004年9月21日,国家主席胡锦涛会见来北京接受第二任行政长官任命的何厚铧,充分肯定了以何厚铧为首的第一届特区政府5年来的成功施政,指出:“澳门回归祖国以来,以何厚铧为首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依法施政,带领澳门社会各界人士团结奋斗,务实进取,使澳门呈现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稳定祥和、市民安居乐业的新局面。”而在胡主席会见特首何厚铧的前一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南海亲切会见了特首何厚铧,并向何厚铧颁布了任命他为澳门特区第二任行政长官的国务院令。当时,温总理表示,何厚铧就任行政长官以来,为澳门成功实施“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为澳门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学者认为,中央政府用“卓有成效”字眼来评价何厚铧治澳,不是溢美之词、鼓励之词,而是何厚铧治澳的真实反映,表示中央政府对何厚铧治澳有功的褒奖和高度的信任。同年12月20日,胡锦涛在庆祝澳门回归祖国五周年大会暨澳门特区第二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又明确指出:“中央政府严格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坚定地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不干预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事务。”

另一方面,行政长官定期每年到北京向中央述职,非常尊重中央的领导,并认真执行中央依法作出的各项指示。特首何厚铧还多次感谢中央对澳门的关心与支持以及对澳门同胞的关怀。例如,澳门举行特区政府成立五周年庆祝酒会,特首何厚铧在祝辞中说:“今天早上,胡锦涛主席发表了重要讲话。胡主席的讲话,给予我们深刻的启迪,巨大的鼓舞,对特区各项事业,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务必深入学习,努力贯彻,做好我们的工作。”又如,澳门举行酒会庆祝回归八周年,特首何厚铧在招待会上发表讲话指出:“澳门特区成立八年以来,经历各种机遇和挑战,开拓出一个进步和具有长期持续发展能力的社会新局面。这一切,都归功于中央政府的全力支持,归功于广大市民的自强不息。……”这种政治上的“互信”和“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的建立,是基本法在澳门特区成功实施的又一条基本经验。

确立澳门特区政治体制是澳门基本法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基本法第四章对政治体制作了详细的规定,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规定:澳门特区的政治体制是以行政为主导,行政与立法互相制约、互相配合,而又着重在配合方面。这种政治体制不是人民代表大会制、总督制、三权分立制,而是一种新型的“行政长官制”。其特点是行政长官具有特区首长和特区政府首长的两种身份,在特区政治生活中居于中心地位,具有基本法规定的较大决策权。这有利于特区政府依法施政,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八年多来,澳门特区政府正是按照基本法的这些规定而运作的,充分发挥了行政为主的作用,行政长官在决策中起了重要作用。特首何厚铧说得好:“特区开局良好,需要一个管治能力稳定的政府”。“一个新成立的政权,面对的问题总是千头万绪,但与此同时,它最迫切的任务又必定是明确的,那就是建设一个具有公信力的政府,维持政治的稳定和社会秩序的正常化,使人民的权利和生活受到法律保障,在这个基础上赢得社会的信心与凝聚力,使政权的合法性得以巩固,从而有效地负起管治的责任。”[4]特首何厚铧不仅这样说,而且有言必行,他每年提出的符合澳门实际施政报告,都坚决付诸实践,把澳门的各项事业向前推进一大步。尤其是在处理“赌权开放”这一类涉及多方利益关系和制度改革的“复杂事件”,及处理“非典型肺炎流行”这一类“突发性事件”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政治智慧和果断作风,给国际社会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特首何厚铧的“过人之处”还在于及时果断地利用澳门基本法赋予的权力,对特区政府的管治架构进行精简和调整,将原来的7个司合并为5个司,并明确各司的职责和分工。……并对现有的公务员队伍重新洗牌,特别是重要官员几乎全部重新调整,保证了特区政府各部门能在何厚铧领导下的有效运作。[5]从而提高了特区政府的行政工作效率。现在一个“以行政为主导的、具有高度的公信力和管治权威的‘强势政府’在新澳门逐步成型、成熟。”[6]

特首何厚铧在澳门特区政府和居民中一直享有崇高的威信。在1999年进行的澳门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的选举中,何厚铧在199名推选委员会委员的有效选票中,以163票的绝对优势当选。在2004年澳门特区第二任行政长官的选举中,何厚铧作为唯一的候选人再一次在299名推选委员会委员的有效选票中以296票的高票当选。当时,海内外媒体的评价是“众望所归”。据有关民意调查显示:多年来,以何厚铧为首的特区政府其“支持率”和“满意度”均保持在七成以上。

澳门特区在行政与立法的相互关系方面,既相互制约,又配合得很好。特区立法会自觉维护与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的良好互动关系,切实履行立法机关对行政和各项社会事务的监督职能,切实反映民意,前五年就先后制定了76部法律,不仅填补了某些法律空白,而且对奠定特区长远发展的法治基础具有重要意义。立法会主席曹其真曾表示,在议员们的努力下,澳门立法会运作多年来没有一个法案被拖延,也没有一件事情被积压,有效地配合了特区政府的施政,使特区有法可依,得以顺利运作。

上述所有这些基本事实,充分地证明:澳门特区是名副其实地实行了澳门基本法所设计的以行政为主导的政治体制,在“强势政府”的主导下,在立法与行政机关积极的互相配合下,更好地发挥了行政的效能。这是基本法在澳门成功实施的一条非常重要的基本经验。

发展澳门经济,提升澳门居民的生活质素,是实行“一国两制”方针的一个重要目的,澳门基本法在序言、总则和第五章中都作了专门的规定,特别是规定“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保护私有财产权”、“保持自由港地位”、“外来投资受法律保护”、“自行制定旅游娱乐业政策”等,这些都是为了保障澳门特区经济的不断发展。

回归前,澳门经济连续四年负增长,房地产市场整体下滑,一些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失业率高企,部分居民生活相当拮据。回归后,特区政府把“以民为本”,“体现澳门居民整体利益”作为重要的施政理念之一,并实行“固本培元,稳健发展”的发展战略,扎实地进行经济重建的基础工作,使澳门经济逐步走出困境。在经济复苏的基础上,从2002年开始,经济增长率一直保持着两位数增长,2004年增幅高达28.4%。GDP从2002年的490亿元增长到2006年的1000美元,增长一倍多;同期人均GDP也从14200美元增长到25000美元,增长超过10000美元。前7年,财政盈余已累积达300多亿元。经济的快速增长,使居民收入普遍增加,2006年就业人口月收入平均达到6795元。各种社会福利包括养老金、助学金等待遇都有所提高。

2006年3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表了《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在200个中国城市中,澳门闯入20强,综合竞争力排名第八。同年6月,在成都举行的第三届城市竞争力国际论坛上,美、中、加、意、英等8国学者携手研究完成的第一部《全球城市竞争力报告(2005—2006)》正式发布,澳门在全球110个城市的“消费性服务业竞争”中,雄踞第六位。据2007年12月16日人民日报报道:亚洲开发银行最新出炉的研究报告显示,澳门人均GDP以211907元(港元,下同)排名亚洲第三名,仅次于文莱(269971元)和新加坡(235923元),高于香港和台湾。

特首何厚铧在去年11月的施政报告中说:“从1999年至2006年间,本地生产总值增幅超过100%,失业率由6.3%下降至3.8%,最近更下降至3.1%,工资收入中位数增幅达到36.2%,而今年第二季度与2000年同期比较,增幅更达到63.5%,居民存款总额增幅接近100%”。“去年人均生产总值达227000多元,首次超越香港”。可见,今日澳门的经济和社会情况,总体而言,与回归前有天壤之别。

特别是特区政府紧抓博彩业这个“纲”,根据基本法的授权,于2002年2月开放赌权。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入外资、国际化管理规范和自由竞争机制,将博彩专营权一拆为三,实际上是一分为六,即澳博、银河、永利3家赌博公司持正赌牌,威尼斯人、新濠博亚、美高梅3家赌博公司持副赌牌,形成多强鼎立之势,并以比较大的幅度提高了博彩专营税和溢价金的额度(由31.8%调至35%)。赌权开放是澳门迈向21世纪的良好开端,将把澳门变成一个具有质素的区域博彩旅游及娱乐中心,并带动澳门经济形势的全面复苏与兴旺。短短几年间澳门博彩业发展展现了骄人的亮丽成绩。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截至2006年11月,澳门的博彩业总收入已达495.31亿澳元,首次超过美国拉斯维加斯(拉斯维加斯同期博彩总收入为490亿澳元),跃居世界第一。据澳门特区政府2007年初正式公布,2006年澳门博彩业总收益逾558亿元。2007年澳门博彩总收益高达近600亿元。目前,澳门的娱乐场(赌场)已有28个,2007年来澳门旅客创2700万人次历史新高。

虽然博彩业的发展让人“惊喜”,但是澳门特区政府并未满足,而是致力于发展“综合旅游模式”,即“文化、会展、博彩、零售、体育、休闲度假、特色饮食、大型盛事等多种元素齐头并进,由此带动的服务业成为发展的主轴。”特首何厚铧在施政报告中指出:“澳门并非朝着单纯的博彩中心方向发展,博彩税收的增加更非施政的唯一目标。”

由此所言,可以说:特区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从澳门实际出发,及时实行“固本培元、稳健发展”发展战略,并紧紧抓住博彩业这个“纲”,带动澳门整个微型经济体的全面复苏与兴旺,使澳门社会呈现了欣欣向荣的新局面,这是特区政府认真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决执行基本法所取得的又一条非常成功的基本经验。

发展民主与加强法制,维护澳门特区的社会稳定,使澳门居民安居乐业,这是实行“一国两制”方针又一个重要目的,因此,澳门基本法在序言第二段中作了明确的规定,在第三章和第六章的许多条款也作了规范,以确保澳门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发展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

特首何厚铧强调:“以民为本的精神,要落实于创造市民更大的个人发展机会,更加舒畅愉快的生活感受,巩固及扩大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和心理基础。”才能“建设新型的、高质素的和谐社会。”[7]

为此,特区政府作了不懈的努力,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开创新局面:

1.狠抓社会治安,为建设和谐社会奠定心理基础。回归前夕的澳门,社会治安恶化,“14K”和“水房帮”等黑社会横行。1996年11月26日,澳门博彩监察暨协调局副局长、葡萄牙人布里路在驾车回家路上遭到伏击,震惊澳门上下。之后,澳门的治安形势急转直下,至1997年上半年,连续发生近20起枪杀、爆炸等恶性案件,其中不少罪案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的闹市区,娱乐中心或餐厅,造成6人死亡,20多人受伤。由于当时葡澳当局的“鸵鸟政策”,使恶势力有恃无恐,澳门居民的正常生活被彻底破坏、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针对这种情况,澳门在过渡时期回归初期,在中央大力支持下,在何厚铧亲自领导下,加大打击罪案力度,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势力。1998年6月23日,武警广东边防总局调集1500名武警战士,在与澳门一水之隔的珠海湾仔举行包括训练演习在内的誓师大会,对澳门黑社会分子起到震慑作用。9月,钱其琛副总理在澳门筹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代表中央宣布,中国政府在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时,将向澳门特区派驻适量、精干的部队,以执行防务。澳门回归后,内地与澳门警方加强合作,坚决打击跨境犯罪活动。因此,使澳门社会治安有了明显好转,人心变得稳定,社会秩序正常化,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环境。

2.开创民主政治,为建设和谐社会打造政治基础。在过去葡澳当局的统治下,澳门居民没有什么民主及权利可言。“葡人治澳”时代的127任澳门总督都是由宗主国葡萄牙政府“钦点”后派到澳门来行使管治权的。在这一过程中,澳门市民(华人)从来没有任何发言权,更遑论“选举”和“参与政治”。澳门回归前后,按照中葡“联合声明”和基本法有关规定,澳门居民享有充分的民主政治和社会经济的权利,并履行义务。特别是澳门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更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澳门居民参与选举的政治热情。例如,1999年5月15日,199名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澳门特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以对国家、对澳门,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投了各自神圣的一票,选举澳门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何厚铧以163票当选首任特首,并由“筹委会”报请中央政府任命。从此拉开了澳门民主政治的帷幕。又如,2001年秋天,澳门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民主选举——澳门特区第二届立法会选举取得圆满成功。除了7名议员由行政长官委任外,在各产生10名议员的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中,投票率分别为52.32%与65.12%,共有近10万人参加了投票。投票率高于香港历届立法会选举的投票率。再如,今年1月澳门特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圆满结束,选举会议成员从17名候选人中选出姚鸿明、贺一诚等12名人大代表。但到选举工作办公室领取参选登记表的却有26人,其中普通居民占相当比例,可见,特区政府努力开创“澳人治澳”的民主政治,并初步形成了具有澳门特色的选举文化,为建设和谐社会夯实政治基础。

3.发展社会事业,为建设和谐社会寻求利益均衡。特首何厚铧认为:“和谐的重要基础,在于制度化的公平,”“只有藉由制度化的公平,才能确保各种社会利益获得兼顾的稳定性,使真正的不公平现象得以矫正,维护社会的和谐。”[8]换言之,社会和谐的根基在于维护各方利益的均衡。各方利益不均衡就会发生矛盾、冲突,甚至武力相对。因此,随着澳门包括博彩业在内的经济高速增长,特区政府注意到“实现社会发展成果的共同分享”,追加投资发展澳门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出版、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特别是“澳门历史城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提升了城市的文化品位。澳门还成功举办了第四届东亚运动会,首届葡语系运动会等,展示了澳门这个小小的莲花宝地,也有承办大型国际体育活动的能力;各教派之间平等相处,教徒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葡萄牙后裔居民的权益依法受到维护。与此同时,注意改善民生,不断完善社会保障,逐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例如,过去几年适龄青少年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政府将继续实行前2年所采用的税费减免措施,即在职业税、营业税、房屋税、招牌税、旅游税、小贩牌照费、摊档租金、非人寿保险印花税、银行手续费印花税等方面继续作出相同的减免安排,并继续发放长者津贴。还将增加新的税费减免专案,包括豁免人寿保险印花税、流动电话牌费和传呼机牌费;今年政府将推出“新婚/青年家庭租屋计划和首次购置居所资助计划,”优先解决困难居民居住问题。

从上不难看出:特区政府重视“建设新型的、高质素的和谐社会”,并“紧扣时代的转变”,与时俱进把心理基础、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即利益均衡作为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并把三者有机结合起来,这与基本法的社会调节功能是一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特区政府致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是实施基本法的创新之举及成功经验。

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不仅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而且在中央的授权下,可以自行处理对外事务。因此,澳门基本法第七章作了一系列规定,中央也一直积极支持澳门开展对外交往,这对澳门巩固作为国际自由港的地位,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澳门特区经济发展“对内”的区域合作和“对外”的国际合作的空间“有两个主要的纵深面,一个是中国内地,一个是欧盟国家和葡语国家。”[9]因此,特区政府采取“远交近融”政策,并取得显著成效。

就“近融”而言,特区政府把澳门与中国内地的“一体化”的区域经济合作作为重点。积极推动与内地的经济合作与交流,分别与广东、福建、重庆等地建立了投资贸易合作洽商机制,特别是积极参与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合作,在“9+2”区域经济合作中发挥比较优势,扮演重要角色,以及“内地与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等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区域经济合作。2003年10月17日在澳门由中央政府与澳门特区政府签署的CEPA,是中央政府支持特区经济发展的一份“大礼”,也是内地与澳门特区之间加速地推进多层次、全方位的区域经济合作的一个里程碑。它为两地提供更丰富的互补性资源,并带来新的服务空间和发展机会。2004年6月初,珠江流域的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江西、福建、海南九省及港、澳两个特区政府共同举办的“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在粤、港、澳三地举行,并签署了《泛珠江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定》,标志着“9+2”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正式启动,顺应了区域经济的发展的趋势。澳门作为一个以外向为主导的微型经济体,其经济活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外经济合作的进展。

就“远交”而论,特区政府把澳门与欧盟国家和葡语国家的国际经济合作作为重心。澳门与欧盟国家之间过去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互动关系。澳门回归后,澳门与欧盟国家之间的经济和文化联系进一步加强。自2000年6月何厚铧访问欧盟2000年上半年轮值主席国葡萄牙和欧盟2000年下半年轮值主席国法国并分别签署有关经济和文化交流的协定以来,澳门特区政府和欧盟国家的领导互访频频。特区政府认为,澳门与欧盟国家的密切关系,是澳门经济迈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澳门与拉丁语系国家尤其是葡语国家特殊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渊源和始终保持密切联系的历史传统,是新澳门继续保持中西交流的‘视窗’、‘桥梁’,和‘国际通道’的身份和地位的又一大资源。”[10]2003年10月,由中国商务部主办的第一届“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澳门)”在澳门举行。七个葡语国家(葡萄牙、巴西、莫桑比克、佛得角、安哥拉、几内亚比绍、东帝汶的贸易部长出席会议,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岛以观察员身份出席会议),与会代表签署了加强与会国经济和贸易交流与合作的“行为纲领”。此后,每3年在澳门举办一次论坛。该论坛的设立与运作,不仅为澳门对外经济交流和合作提供了新的服务平台,而且加强了中国的“和平崛起”在该地区(拥有2亿人口)的影响力。

在澳门经济刚刚开始复苏之际,特区政府就富有远见地提出,大力构建粤西地区商贸服务平台、国际华商联系与合作服务平台、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服务平台。这三个服务平台也是特区政府采取“远交近融”政策的重要体现。而每年一届的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越办越红火,参展的国家、地区、企业、商品越来越多。

“在中央授权和支持下,澳门与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在经济合作、贸易投资、旅游文化等领域建立和发展了广泛的联系。”[11]仅在2004年底之前,经中央政府批准,特区以“中国澳门”名义单独加入11个政府间国际组织,29个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与其他外国和地区缔结了35个民用航空协定,1个司法互助协定、1个投资保护协定、被批准在澳门执行领事职务的国家有70个,特别是持特区护照可以免签证自由进出62个国家和地区,截止2007年底,以适当身份单独参加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已增至12个,并获得76个国家和地区给予免签证或落地签证的待遇。所有这些成就使澳门人感到十分自豪!特首何厚铧先后成功访问了几十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受到热烈欢迎和接待。澳门特区国际地位的显著提高,有利于提高国威和推进祖国统一大业,这是澳门基本法成功实施的生动例证和重要经验。澳门中联办主任白志健表示,中央政府将继续支持澳门特区按照基本法规定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预澳门事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由此可见,八年多来,特区政府在基本法和中央的授权下,充分利用自行处理对外事务的权利,采取“远交近融”政策,取得了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丰硕成果。回归以来,澳门既加强了与中国内地的关系,又强化了国际自由港的地位与特色,这是实施基本法所取得的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也是一条实实在在的成功经验。

综上所述,八年多来,澳门基本法的成功实施是中央、特区政府和澳门同胞共同努力的结果,为澳门的长期稳定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和宪制性法律保障。澳门基本法实施的六条基本经验,其中有些经验是值得香港特区借鉴的。当然,澳门在贯彻基本法及经济快速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经济过分向博彩业倾斜、物价楼价猛升、部分基层居民生活负担加重、中小企业经济压力加大,法治不够完善、廉政建设不足、令贪污行为有机可乘。与此同时,澳门的政治生态急速在变,少数人过早提出普选要求,反对23条立法。对这些存在的问题,特区政府正在进行科学理性的总结和反省。三年前,胡锦涛主席曾对特区政府和各界人士提出四点希望:“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准”;“要集中精力,大力促进澳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着眼长远,加紧培养澳门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要维护安定,努力建设包容共济的和谐社会”。相信特区政府和澳门同胞,会领会国家主席的讲话精神,并继续在贯彻“一国两制”的实践中积极探索,克服困难,不断前进,为澳门基本法的实施创造更好更多的经验。

(原载《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会讯》2008年7月号)

[1] 肖蔚云著:《论澳门基本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8月版,第296页。

[2] 胡锦涛:2007年7月1日“在庆祝香港回归十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7年7月2日。

[3] 杨允中著:《论正确实践“一国两制”》作者自序,澳门大学澳门研究中心2005年12月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网页》(施政报告资料库)(http:\\www.macau.gov.mo./policy_cn.phtml)。

[5] 林贡钦著:《董建华与何厚铧施政管治之比较》第74页,香港天地图书公司2005年3月版。

[6] 齐鹏飞:“‘新澳门’的经济优势、政治优势与‘一国两制’的‘澳门模式’”,原载澳门《行政》杂志,2005年3月号。

[7] 何厚铧:《2007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

[8] 何厚铧:《2007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

[9] 齐鹏飞:“‘新澳门’的经济优势、政治优势与‘一国两制’的‘澳门模式’”,原载澳门《行政》杂志,2005年3月号。

[10] 齐鹏飞:“‘新澳门’的经济优势、政治优势与‘一国两制’的‘澳门模式’”,原载澳门《行政》杂志,2005年3月号。

[11] 白志健:《长风破浪正其时——纪念澳门回归祖国五周年》,人民日报2004年12月14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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