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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法定原则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程序法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对刑事诉讼的基本要求,旨在将刑事诉讼活动纳入法治的轨道,以防止国家专门机关滥用职权,保证刑事诉讼的民主性、公开性,从而顺利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在外国刑事诉讼中,程序法定原则在立法和司法上得到广泛的确立和适用。由此可见,无论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大多数在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中规定了程序法定原则。刑事诉讼中贯彻程序法定原则,必须以制裁违法为后盾。

一、程序法定原则

程序法定原则,又称为“程序法制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立法方面的要求,即刑事诉讼程序应当由法律事先明确规定;二是司法方面的要求,即刑事诉讼活动应当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的刑事程序来进行。

程序法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对刑事诉讼的基本要求,旨在将刑事诉讼活动纳入法治的轨道,以防止国家专门机关滥用职权,保证刑事诉讼的民主性、公开性,从而顺利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

在外国刑事诉讼中,程序法定原则在立法和司法上得到广泛的确立和适用。在大陆法系国家,如法国将程序法定原则界定为:“只有法律才能确定负责审判犯罪人的机关以及它们的权限,确定这些法院应当遵循什么样的程序才能对犯罪人宣告无罪或者作出有罪判决。所有这一切,都要由立法者细致具体地作出规定。”(1)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第7条规定:“除非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并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不得控告、逮捕和拘留任何人。”1791年法国宪法对此加以确认,并陆续被欧洲大陆国家所吸收。例如德国基本法第1—20条,可以直接推导出法制国家程序原则,即程序法定原则。(2)在英美法系国家,刑事程序法定原则具体表现为“正当程序”原则,其基本含义为:“除非事先经过依据调整司法程序的既定规则进行的审判,任何人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财产或者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3)刑事程序法定原则不仅为多数国家遵循,也得到联合国文件的认可,成为国际社会的法律准则。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第1款规定:“每个人都享有人身自由与安全的权利,任何人不得被任意逮捕或羁押,除非依据法律所规定的理由并遵守法定的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由此可见,无论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大多数在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中规定了程序法定原则。

在刑事诉讼领域贯彻刑事法定原则,按照各国立法与实践,要求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家应保证刑事诉讼程序法定化。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各诉讼主体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所承担的诉讼职能,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负有的诉讼义务;要科学地建构刑事诉讼的结构,正确处理控诉、辩护、审判三种诉讼基本职能间的相互关系;要适当界定警察、检察、法院各国家专门机关之间的职权分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要严密地设置诉讼程序,使各个诉讼环节、各项诉讼活动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其次,各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诉讼程序进行或参与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中要严格执行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在遵守法律程序和探求实体真实发生碰撞时,坚持合法性优先,不允许以办案需要为借口违反法律。禁止刑讯逼供、非法搜查、非法拘禁。

再次,要确立制裁性措施,明确违反法定程序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刑事诉讼中贯彻程序法定原则,必须以制裁违法为后盾。例如,非法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违反法律程序办案要承担撤销判决或者败诉的法律后果等。

最后,要建立必要的诉讼监督制约机制。为保障法律程序的遵守,需要建立切实有效的诉讼监督制约机制。例如,司法机关对执法机关权利行使的监督,法官审查签署逮捕令、搜查令制度,司法审查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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