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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台电影放映预告

时间:2022-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14年,承德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管理工作突出行业特点,继续强化机关服务意识,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2.通过与工商、药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在治理虚假及非法医疗医药广告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对辖区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下发违法违规虚假广告《整改通知书》6次并督导其全部进行了整改到位,进一步净化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环境。

2014年,承德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管理工作突出行业特点,继续强化机关服务意识,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一、广播影视管理工作

(一)强化行业监管职能

1.开展违规电视购物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全市各播出机构对电视购物栏目的进行自查,对违规购物商品进行了一次清理,责令停播了30多项明令禁止的电视购物商品广告;对承德广播电视台“欢乐购物”频道在“治理”期间顶风违规播放的问题,我们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了处罚。

2.通过与工商、药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在治理虚假及非法医疗医药广告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对辖区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下发违法违规虚假广告《整改通知书》6次并督导其全部进行了整改到位,进一步净化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环境。

3.开展了“暑期广播电视专项治理行动”“广播电视传送机构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防护情况调研活动”“规范电影市场经营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集中治理行动,确保了全市的广播影视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4.为遏制非法电台、非法广播的滋生,市文广新局联合市无线电管理局,开展了非法设置无线电台(站)专项排查工作,消除了非法设台、非法广播滋生的土壤。

(二)加强安全播出和安全生产的督导工作

1.安排、指导全市播出、传输、电影放映等单位,在“春节”“两会”“十一”“十八届四中全会”“APEC会议”等敏感时期的安全播出和安全放映工作。

2.指导市广播电视台、市重点影院等单位进行了“安控”和“消防”的排查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和上报工作

1.受理平泉、丰宁、兴隆文广新局共3项“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迁址申请”,并完成了资料的审核和报批等工作。

2.完成2013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

3.完成电影发行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

二、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繁荣文化惠民环境

(一)市文广新局及时下放电影放映经营许可、卫星地面设施使用许可等许可事项的审批或审核权;对广播电视行业的管理逐步实现了由“行政许可”向“服务监督”的工作转变。

(二)督导各县区局对符合发放生活补助条件的老放映员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贴,全年398名年满60周岁的老放映员领到了生活补贴,总计129.912万元。对全市2015年年满60周岁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有关情况及所需资金进行了统计,确保2015年老放映员生活补助资金按时发放,把党的这项惠民政策确确实实的落实好、执行好。

(三)做实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全市29820场公益电影的放映任务全部完成。为做好农村电影放映工作,我局在年度放映前的4月份,专门召开了全市农村电影放映工作专题会议,并举办了农村电影管理站站长及电影放映技术骨干业务培训班,我们还先后对两县一区的农村电影放映进行了突击检查,切切实实做好监督工作,以确保放映计划的足额落实到位。

(四)组织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重点国产影片展映展播活动,为弘扬正气、弘扬民族文化、增添正能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相继开展了丰宁县、围场县、宽城县多厅影院建设工作,为当地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文化生活场所,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承德市文广新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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