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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离公众利益至上原则

时间:2022-05-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以最大限度地谋取生存和发展的资本是现代广告的最主要目的。但事实表明,在自利动机基础上的“利益最大化”必须行之有度,切不可成为广告的最终目的和唯一目的,否则就会随意侵犯他人权益,成为不正当利益的奴隶和俘虏。

三、背离公众利益至上原则

广告大师大卫·奥格威曾言:“我争取获得更多的盈利,以便大家在年老时不致过贫困的日子。”毋庸置疑,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广告是经济的重要分子,而广告被用于市场经济并获得快速发展,其根本动力是营利性。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以最大限度地谋取生存和发展的资本是现代广告的最主要目的。广告在传播时所选用的一切手段和形式都是为了能创造消费市场,从而获得商业利润。但事实表明,在自利动机基础上的“利益最大化”必须行之有度,切不可成为广告的最终目的和唯一目的,否则就会随意侵犯他人权益,成为不正当利益的奴隶和俘虏。因此,所谓公众利益至上原则,指的就是广告的传播要符合道德的标准,要符合消费者的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整个社会的公众利益。

举例来说,近年来,围绕医疗广告的诸多争议就是对上述这一原则的最好诠释。在“看病难,看病贵”成为社会毒瘤的大环境下,形形色色的医疗广告一度成为公众的出气口之一。医药保健行业属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行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广告的需求自然与日俱增,“高比重”、“高增长”成为医疗广告市场的现状。据CTR监测结果表明,在2004年省级地面频道医疗广告播放长度达到了27.8%,而城市频道则达到了61.15%。利益的驱使和体制的不健全,使医疗广告的违法率占据着“广告黑名单”的榜首,在有些省份医疗广告差不多100%违法、违规,这无疑造成了对社会公众利益的严重侵犯与危害,甚至严重威胁着民众的生命安全。于是乎,在2005年的“两会”期间,卫生部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拟取消医疗广告。消息传出,社会舆论也一阵沸腾,不少人觉得医疗广告是“虽百死不足惜也”,医疗广告市场也随之陷入萎靡。但是,仔细思量之,难道“一刀切”的做法真的就符合公众利益吗?明眼人都知道,医疗广告的混乱之“责”并不全在广告本身,而更多的是医疗市场管理的制度和规范问题。如果把医疗广告的问题归结于广告本身,实际上就掩盖了问题的本质,反而使问题更加严重,不仅侵害了合法医疗广告发布的权利,更是对民众更重要的利益——知情权的伤害。笔者以为,面对此类情况,正直的广告从业人员就需要以莫大的勇气,牢记以社会公众利益为己任,划清传播的边界,调整好与社会整体的关系,迎难而上,从而承担起维护广告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经济原则的伦理责任,否则一味跟从普罗大众的看法,失去独立思考的自由,亦是对社会公众利益的另一种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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