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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配置效应与利益分配效应

时间:2022-05-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资源配置效应与利益分配效应1.知识资产在全球的分布极不均衡1991~1996年,全球研发支出从4 380亿美元增加到了5 760亿美元。OECD国家拥有全世界19%的人口。工业化国家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坚决倡导者。技术带来的利益的分配是不均等的,某些国际规则为这种利益分配机制提供制度保证。但是,另一方面,中国要利用这一规则在全球化过程中获得利益也还大有空间。

三、资源配置效应与利益分配效应

1.知识资产在全球的分布极不均衡

1991~1996年,全球研发支出从4 380亿美元增加到了5 760亿美元(平均年增长率是4.4%)。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到新千年开始,研发支出继续增加。到2002年,研发支出已经上升到了6 770亿美元,从1996年以来,相应的每年增长率是2.8%。

研发支出地理上高度集中。从1996~2002年,10个最大的研发支出国占了世界研发总量的86%,它们所占的份额在这一时期有所增加。其中8个是发达国家,美国在这两年都是世界上研发支出最多的国家。只有两个发展中国家名列研发支出最多的10个国家之列:中国和韩国

1998年,29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在研究与开发上投入了5 200亿美元,这超过了世界30个最贫穷国家的经济产量之和。OECD国家拥有全世界19%的人口。在1998年全世界新颁的34.7万个专利权中,OECD国家占去了91%。(4)

全球研发增长的一部分原因是最大的研发支出者增加了研发支出。从1996年到2002年,美国的研发支出每年增长5.8%,是世界平均增长率的两倍。加拿大和英国的研发支出在这一时期也有快速的增加。

发达国家之外的研发集中度很高而且集中度还在上升。发展中国家、东南欧国家以及独联体国家作为整体,在全球总的研发中的份额在上升,但它们是从非常低的起点开始。1991年它们仅仅占了世界总研发的2.5%,1996年,它们所占的份额达到7.7%,2002年,进一步增加到了8.4%。这种增加主要集中在南亚、东亚和东南亚,这些地区在发达国家之外的研发中占有优势和越来越多的份额(2002年超过2/3)。最为显著的是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研发所占份额的下降,从21%下降到了16%,非洲也从2.2%下降到了1.9%。在发展中国家、东南欧国家、独联体国家中,10个支出最多的国家占了所有这些经济研发支出的97%。(5)

知识资产具有不同的形式。西方发达国家的大企业的许多知识资产是采取了得到法律保护的形式,例如,专利、商标等。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各种原因,很多知识资产处于一种得不到保护的状态。例如,我们国家大量的科技成果,就没有申报专利。如果没有专利保护,很可能为他人所用。而且,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传统知识的保护力度不够,如何以恰当形式保护传统知识,目前,各国还没有好办法。发展中国家的许多传统的知识资产,还是处于经验状态的东西,例如,中国中药的一些处方。由于中国的中药处方未能获得适当的保护形式,现在就流失得很厉害。一些动植物的种源也可能流失,西方国家的生物技术公司可能用之于申请基因专利。发展中国家的这些资产很容易流失,甚至被西方发达国家用来获得专利后向发展中国家收取专利费用。

当前,国际贸易商品的技术含量提高,高技术产品所占比重不断增大,贸易手段高技术化。除了包含在商品中的知识资产之外,国际间纯知识资产(表现为各国国际收支表上的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的收支)的国际贸易增长十分迅猛,这成为目前全球化进程中的一个突出现象。这种贸易主要在发达国家之间进行,说明发达国家的技术交流有迅猛的发展,更增强了发达国家的技术优势地位。1990年,高收入国家占全球专利与许可证收入总额的比重达96%以上,1999年这个比重进一步上升到98%,1998年仅美国就占了全球该项收入的57%以上,1999年,美国占该项收入的54%。(6)我们都知道美国的经常项目有大量的赤字,但美国的专利与许可证贸易项的贸易盈余却可以弥补约15%的经常项目赤字。

2.知识资产的价格形成了一种垄断价格

知识资产的定价原则并不是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拥有知识产权的知识资产未经授权不能使用,仿制专利产品和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商标也属非法,因而,拥有知识产权的知识资产的价格可以是一种垄断价格。

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要求所有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制定保护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版权和商标)的最低标准,并建立责任体系以使权利得以实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争端受到世界贸易组织综合争端解决机制的约束。工业化国家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坚决倡导者。发展中国家如果未经授权使用专利技术,就构成侵权,面临遭受商业报复的局面。

技术带来的利益的分配是不均等的,某些国际规则为这种利益分配机制提供制度保证。这种利益分布的不均等,在目前以及今后很长时期内其重要的原因之一,都将是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知识和技术差距所造成的。全球化中的这种利益分配的不平等又可能扭曲其资源配置功能,例如,技术人才的流动可能并不是完全合理的,从发展中国家流向发达国家的某些技术人才在发展中国家可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实施对发展中国家的财政产生很大影响

该协议将导致租金从发展中国家转移到拥有大量专利和版权的工业化国家,要想估计这种转移的规模是不可能的。Maskus的研究提供了对这一规模的看法。他估计:如果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1988年就签署的话,转移到前6个工业国家的租金可能达到83亿美元(以1995年的美元价格计算),其中近一半是从研究样本中的发展中国家转移过去的。该协议在财政上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还包括管理知识产权所带来的高昂费用,特别是对更穷一些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另外,发展中国家由于成本方面的原因,可能不会从最先进的技术中受益。(7)

显而易见,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为目前不尽合理的全球利益分配机制提供了制度保证,可能加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这种不平等,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也会深受其害。但是,另一方面,中国要利用这一规则在全球化过程中获得利益也还大有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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