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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娱乐节目的概念

时间:2022-04-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娱乐是人本能的需要,其本质是人喜怒哀乐的表达,思想信息的传递,是人类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荀子的“乐”显然更符合现代人对于娱乐的理解。电视作为一种现代大众传媒,本身具有鲜明的通俗性和消费性等大众文化传播特征,观众通过收看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获取信息,舒展身心,获得休憩与娱乐享受。他指出“娱乐是电视上所有话语的超意识形态”。

娱乐是人本能的需要,其本质是人喜怒哀乐的表达,思想信息的传递,是人类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娱乐是人的内在需要,也是大众传媒的重要功能。不同的哲学家、思想家、美学家都有许多关于人生与游戏、娱乐的论述,他们分别从自己的思想观念、人生理想表达对于娱乐意义的认识,回答娱乐是什么的问题。

在中国,关于“娱乐”历来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不同思想流派代表人物有不同的理解和表述。老子把“乐”看成是虚无的“妙”,《老子》中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里的“妙”是出自“天道”的人生之乐,“天道”出自自然,故“妙”也归于自然,老子的“妙”包含了对艺术与自然享受的人生之乐。庄子在《庄子·天道》中说:“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庄子认为“天人合一”即为“乐”,而且是大乐,是“至美至乐”,这是娱乐的内容与形式,也是人生之乐的最好境界。

孔子对人生之“乐”的看法与阐释同老庄不同,也提出了很著名的论述,就是“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乐”出自于每个人的道德与品性,并且要求要“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乐”是很现实的、与社会道德相符的、有节制的“乐”。孔子强调的“乐”是“礼”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仁学理想、仁爱治国的重要途径。荀子进一步发展了孔子“乐”的思想,《荀子·乐论》中提出:“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故人不能不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故曰:“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故乐者,所以道乐也,金石丝竹,所以道德也。”荀子的“乐”显然更符合现代人对于娱乐的理解。

在西方,不同的哲学家、思想家对于游戏与娱乐也有各自不同的论述与阐释。游戏与娱乐从古希腊时期就被重视,但真正进入理论视野自康德开始,1790年《判断力批判》中对娱乐之游戏被界定为“无功利的内在自由生命活动”,康德把艺术与娱乐(游戏)结合起来,认为游戏是艺术产生的根源。1795年席勒《审美教育书简》吸收斯宾塞、谷鲁斯“剩余精力说”内核,指出审美游戏可以弥合科技人性的分裂,即“人在游戏时才是完整的人”。他认为,游戏是人“摆脱一定的外在需求的自由活动”。 英国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也曾说,人类在完成了维持和延续生命的主要使命之后,尚有剩余的精力存在,这种剩余精力的释放,主要是娱乐。德国艺术哲学家朗格为游戏(娱乐)下了“游戏是人的任何自觉自愿的活动,它能给自己和别人带来一种与实际利益无关的乐趣”的定义。[1]在朗格看来,游戏就是游戏,游戏的目的就是活动本身的目的,是与其他追求外在的利益无关的。英国艺术学家科林伍德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娱乐是以不干预实际生活的方式释放情感的一种方法”。[2]

娱乐最本质的内涵就是把游戏与美感相结合。娱乐可以缓解与松弛人类紧张的身心,对强制性的劳动进行调节和补充,使人的身心保持平衡,是成全人之所以为人的必要途径。娱乐,可以找回人生的价值和快乐,获取精神世界的轻松、愉悦。电视作为一种现代大众传媒,本身具有鲜明的通俗性和消费性等大众文化传播特征,观众通过收看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获取信息,舒展身心,获得休憩与娱乐享受。关于电视与娱乐的关系,美国学者尼尔·波兹曼在其《娱乐至死》一书中这样写到“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形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他指出“娱乐是电视上所有话语的超意识形态”。“不管是什么内容,也不管采取什么视角,电视上的一切都是为了给我们提供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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