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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的纪实性特征

时间:2022-04-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指称角度来讨论广告真实性,遭遇的最大困难是,广告中非商品部分的真伪难以判断。可以说,因为广告是纪实性的文本,所以才能对广告进行真伪检测。广告体裁上的纪实性特征,是发送者和受众共同遵守的社会文化契约。有些广告极度夸张,看起来似乎违背了广告的纪实性特征。广告的纪实性是体裁性的特征,即使广告在具体表现上和其他体裁相近,但阅读期待是很不一样的。

从指称角度来讨论广告真实性,遭遇的最大困难是,广告中非商品部分的真伪难以判断。广告叙述转向表明,从整个广告体裁角度来讨论广告的真实性问题,是一个解决路径。本部分将从广义叙述学的纪实性与虚构性角度切入,讨论广告真实性问题。

在充分讨论广告的纪实与虚构论题时,就必须要先解释“纪实”和“真实”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异同。真实一般是指“符合实情”的“经验真实”,即文本表达的意义符合客观的“真实性”。而纪实是对文本属性的认定,是叙述的内容“有关事实”。纪实性文本才能被要求检验所叙述的内容是否“事实”,而对虚构文本则是“无关事实”。但纪实性文本必须是有关事实的讲述,虽然说出来的不一定是事实。广告学经常讨论广告的真实,却很少讨论广告是否属于纪实性文本。如果广告体裁并不是要求纪实,那么广告的“真实性”就完全是另一个概念。究竟广告的哪些部分要求实在,哪些部分可以虚构,这问题必须从广告的文化题材定位说起。

赵毅衡的《广义叙述学》一书提供了一个界定。他提出了“框架区隔”的概念来解决这一问题。“所有的纪实叙述,不管这个叙述是否讲述出‘真实’,可以声称(也要求受众认为)始终是在讲述‘事实’。虚构叙述的文本并不指向外部‘经验事实’,但它们不是如塞尔说的‘假作真实宣称’,而是用双层框架区隔切出一个内层,在区隔的边界内建立一个只具有‘内部真实’的叙述世界。”

赵毅衡提出的区隔框架是一种作者与读者共同遵循的表意——解释模式,也是随着文化变迁而变化的体裁规范模式。“一度区隔是再现框架,把符号再现与经验世界区隔开来。一旦用某种媒介再现,被再现的经验之物已经不在场,媒介形成的符号代替它在场。”“一度区隔为‘再现区隔’。被区隔出来的,不再是被经验的世界,而是符号文本构成的世界,存在于媒介性中的世界。”

一度区隔是“透明”的,区隔出来的文本是“纪实型”的,直接指向“经验事实”。而虚构叙述是符号再现基础上的再一次区隔,是再现中的再现。“为传达虚构文本,作者的人格中将分裂出一个虚构叙述发出者人格,而且用某种形式提醒受众,他期盼受众分裂出一个人格接受虚构叙述。虚构文本的传达就形成虚构的叙述者—受述者两极传达关系。这个框架区隔里的再现,不再是一度媒介再现,而是二度媒介化,与经验世界就隔开了双层距离。正因为这个原因,受众不问虚构文本是否指称‘经验事实’,他们不再期待虚构文本具有指称性。”虚构叙述与经验世界隔开了两层,不能在经验世界求证,因此具有“不透明”效果。虚构型叙述和纪实型叙述是叙述的两种基本表意方式:理解了纪实型叙述,也就理解了虚构型叙述。

广告是沟通消费者和商家的桥梁,是商品的媒介化,受众通过广告了解相关信息,从而促进购买。因此,广告是通过一度区隔出来的符号世界,是纪实型的,受众和发送者都认同广告是“有关商品事实”的媒介再现。正是因为广告是纪实性的,受众会要求能验证。上面已经陈述过,“有关事实”与“有真实根据”是有区别的,“有关事实”是广告体裁的属性要求,是广告的阅读期待。而“事实根据”则是对广告真伪的检验的结果。可以说,因为广告是纪实性的文本,所以才能对广告进行真伪检测。

纪实与虚构是文本的两大分类。小说、电影等是典型的虚构型叙述,而新闻、宣传、广告、流言等则是纪实性文本。我们可以看到,新闻和流言是纪实性文本的两个极端,新闻必须要求尽可能客观地描述所报道的事件,必须对客观事物如实反映,如实报道,做到完全符合事物的本来面目,不允许任何弄虚作假,不允许合理想象。流言是纪实性文本的另外一个极端,流言是“关于事实”的纪实文本,流言是希望受众相信,但经过验证之后为假,才成为流言。但这个被检验的要求本身也表明流言是纪实性文本。

广告是新闻与流言之间的纪实性文本。一方面,它不用像新闻那样必须围绕着客观发生的事实来表达,拥有更大的创意空间,可以借用夸张的表达技巧;另一方面,它又不能像流言那样完全与事实相违背,否则就是虚假广告了。

广告体裁上的纪实性特征,是发送者和受众共同遵守的社会文化契约。这种契约也促使受众从纪实角度来解读广告。为此,广告有完全不同的解读方向。广告有两部分:商品数量、质量等“事实”的部分,而商品的功能部分却是可以夸张的,在纪实的前提下,并不是虚构。章子怡“霸王餐”广告中,“大打出手”部分是为了表明商品(VISA卡)功能强大而进行的夸张修辞。广告的受众都知道章子怡不会那么乱打架,因此也不会去验证这部分内容的真实性。

确定了广告是纪实性文本,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广告中的夸张。陈望道先生将其定义为“说话上张皇夸大过于客观的事实处。”(陈望道,1997:128)夸张实际上是一种比喻修辞。夸张可以用在纪实性文本中,也可以应用到虚构性文本中。广告中的夸张尺度很大,若仅从指称判断,难以判断其真伪。广告学理论一直无法回答一个问题:广告中的夸张要控制在什么尺度,才不会违背真实性,才不会变成了虚构。若放在纪实性的前提下理解,因为题材属性的定调,广告中只要是和商品关联度弱的内容,夸张几乎是无限度。受众会自动调整夸张的解读至可以理解的范畴。

有些广告极度夸张,看起来似乎违背了广告的纪实性特征。比如本书第七讲第四节提到的五十铃牌(ISUZU)汽车的广告,汽车的时速不可能到达1000公里,也不可能超过追上子弹,但这个广告实际上并不违背广告纪实性的特征,受众一般都能看出广告在有意夸张,领会广告这种夸张修辞的幽默。

广告的纪实性是体裁性的特征,即使广告在具体表现上和其他体裁相近,但阅读期待是很不一样的。明星在广告的出场方式就可以看出这点。明星在广告中出场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以现实生活中的真实角色出现,以自己的实际经历来证明商品的功效,从而增强广告的说服力;另一种是在广告中扮演了特定角色,以人物的方式出场。这两种方式中,第一种方式较为常用。这样的案例非常多,比如SK-Ⅱ“护肤精华露”由女明星汤唯代言的广告(表1)。汤唯以明星的身份告诉大家,护肤精华露能够保持晶莹素肌,让女人不用化妆也很美丽。这种现身说法,是为了增强真实性和提高可信度。

互联网时尚品牌VANCL(凡客诚品)曾做了好几个系列广告,较好地借用了明星的实际身份。其中一个系列广告是直接围绕着代言人韩寒展开文案。(图1)韩寒因为在网络上撰写博客文章,影响很大,被有些人认为是当今文化的旗手,广告语“爱网络,爱自由”、“旗手”、“爱赛车”如实传递这种认知,广告紧扣代言人的真实情况,并通过“我是韩寒……我和你一样,我是凡客”,很好地将品牌和代言人结合起来。

续表

从纪实性角度说,广告遵循名人的真实身份,是在细节上让人觉得广告和经验相符合,显得很“实在”而“理性”,这也意味着代言人需要承担问责的义务。若明星代言了某品牌,但不使用该产品,甚至使用竞争对手的产品时,便会遭到非议,引起人们对广告真实性的质疑。

明星的另外一种出场方式是扮演了某个角色,参与广告所演绎的故事。前文提到的章子怡“霸王餐”广告便属于这个类型。这类出场方式和电影的方式很像,接收者在看广告时,关注点侧重广告的情节,但明星一样承担着“被问责”的义务。这和电影的区别很大,电影是二度区隔的虚构型文本,期待受众以明星所扮演的角色去欣赏影片。

纪实性是广告体裁的基础属性,明确这种属性,可以更好地理解广告学上的理论问题。比如,二十个世纪中期开始,广告界就有“科学派”和“艺术派”的争论。科学派的主要代表有罗素·瑞夫斯、约翰·肯尼迪、霍普金斯、约翰·à沃森等人。科学派的代表性观点是约翰·肯尼迪提出的著名的“纸上推销术”的观念。他认为应像新闻一样看待广告,把它当做详细传递商品信息,提供购买理由的媒介。瑞夫斯提出的“独特的销售主张”(USP)理论,也是此派的代表性观点,即强调一则广告必须给消费者一个强有力的许诺,或是清晰唯一的概念。他为玛氏糖果公司的M&M豆所做的“只溶在口,不溶在手”,简单直接却效果显著,正是他的理念的直接呈现。霍普金斯为喜力啤酒做的广告也是这一流派的经典代表。“用高压蒸汽清洗消毒”这句广告语让喜力啤酒名气大增。

图1 凡客诚品韩寒代言的广告

广告科学派暗合了广告的纪实性特征。广告遵循科学的原则,提供更具有说服力的素材,本身就是对纪实性的最大发挥,也更容易让人信服。奥格威为劳斯莱斯汽车做的广告语:“在时速六十英里时,这辆新款劳斯莱斯汽车上的最大噪声来自它的电子钟。”可谓是典型的科学式广告,显得真实可信,同时也较容易验证。

纪实性的体裁特征,为广告的修辞提供了理解标准,夸张等修辞手法的运用,让广告的真实性变得扑朔迷离,让广告变得亦虚亦实、精彩纷呈,这是当代广告拥有迷人魅力的重要原因。

思考题

1. 判定广告真实性的标准是什么?

2.广告到底是纪实的还是虚构的?

3.广告有哪些部分能夸张到失实的程度?哪些部分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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