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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调查报道的方式

时间:2022-04-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电视调查报道的方式电视调查报道要做到客观、真实和权威,就必须遵循调查报道的基本规律,采用有效的方式、方法。本节将着重探讨电视调查报道的调查方式、结构方式和一些调查的技巧。调查取证是调查报道的重要环节,调查取证的确凿性,是保证调查报道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基本条件。

第三节 电视调查报道的方式

电视调查报道要做到客观、真实和权威,就必须遵循调查报道的基本规律,采用有效的方式、方法。本节将着重探讨电视调查报道的调查方式、结构方式和一些调查的技巧。

一、调查方式

1.纯粹调查式

这是调查报道独有的样式,记者对某一新闻事件或社会问题进行客观的调查,在调查中发现问题、揭示问题,能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西方传统揭丑式的调查报道通常采用纯粹调查式,在我国它也是电视调查报道常用的一种形式,对调查的事件和问题进行明察暗访,揭开鲜为人知的事实真相。所谓真相就是正在或一直被遮蔽的事实,这些真相通常呈现为两种状态:一种是属于所谓的内幕和黑幕,它或被权力遮蔽或被利益遮蔽;另一种真相是复杂事物的混沌状态,那是被偏见、道德观念和认识水平所遮蔽的真相。在纯粹调查式的调查报道中,记者积极介入调查事件和问题,作为公正、正义和公众利益的代表勇敢而冷静地与假、恶、丑作斗争,调查过程极富矛盾冲突、悬念和戏剧性。这种表现方式能融合更多的调查手段,形式比较灵活。前面提到的《城管的一次非常执法》(《焦点访谈》)、《追寻1700台问题起搏器》(《经济半小时》)、《央视〈生活〉千里追踪 揭秘垃圾明胶》(《生活》)、《深圳外贸骗局揭秘》(《新闻调查》)等等都是属于纯粹调查式的调查报道。在纯粹式调查报道中,应注意:

(1)调查取证的确凿性。调查取证是调查报道的重要环节,调查取证的确凿性,是保证调查报道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基本条件。要做到确凿,记者在调查取证时,就应尽力找到第一手资料、第一当事人,多项材料应环环相扣、前后吻合。“一个忠实可靠的新闻来源,一个没有个人图谋的直接证人(有高度可信性记录),比两三个甚至四五个根据二手资料或者三手消息道听途说的新闻来源都强得多。”

调查取证材料应是指具有代表性和说服力的人、物、事。例如,《深圳外贸骗局揭秘》中,记者采访了几个上当受骗者,其中有被骗后无可奈何的,有正与骗子勇敢斗争、想积极挽回损失的,还有刚掉进圈套,还不相信自己被骗的,他们被骗的前前后后的经历已经让骗局的真相昭然若揭。记者还采访到了一个从事行骗多年的知情人,他的叙述使骗子行骗的种种伎俩和招数都浮出水面。

(2)展现调查过程。调查过程是事件本身的发展过程,也是观众通过节目认知事件的过程。调查过程的展示对提高调查报道可信度、增强可视性和观众参与度、发挥电视传播优势都至关重要。例如,《深圳外贸骗局揭秘》就逐步展示了受骗人盛先生对某外贸公司从信任、怀疑到认识其骗局的全过程,盛先生认识的转变过程也是记者的调查过程、真相的揭露过程。

记者:我听你的朋友说他一直在提醒你这个里面可能有诈?

盛先生(受骗人):对。

记者:你不相信?

盛先生: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我说。

……

盛先生:我每天还是和他联系,他也讲的很好。

记者:联系得上吗一直?

盛先生:联系得上。

记者:他怎么说?

盛先生:每次都是推托。

记者:你一直在等吗?

盛先生:在等。

解说:直到最近一次给粤佳公司打电话,小盛才真正产生了怀疑。

盛先生:打了他办公室电话。座机说没有登记这个号码。

解说:虽然电话又恢复了正常,但小盛的疑虑依然没有打消。

……

解说:下午,我们跟随小盛来到粤佳公司。跟他签订合同的余总临时出差外地,公司的李总接待了他。小盛首先问到了预付款何时能到账的问题。

李总(粤佳公司总经理):明天下午账一开出来,几天的时间就到了。

解说:小盛又借口总公司的要求,希望看一下粤佳公司和外商签订的外贸合同订单。

李总:订单在余总那里,他今天走得比较匆忙,他明天就回来。

解说:虽然关于预付款和外商订单的事,李总一律推给余总,一问三不知,但是公司还在正常经营,并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粤佳公司有诈骗嫌疑。

严先生(受骗人):现在他为什么没有关门,是因为像打渔一样,他收网的时间没有到。

盛先生:这个事情没有到最后一步,没有水落石出的时候我还真是不相信。

……

为了进一步寻找证据,记者和小盛一起来到深圳海关,希望查询一下深圳粤佳公司以往在海关的进出口记录。

陆军(深圳海关综合科科长):通过对我们深圳海关企业档案管理数据库进行调查,结果出来这家企业,深圳市粤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深圳海关没有注册,没有注册记录。

记者:那说明什么?

陆军:说明他在深圳海关没有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权力。

记者:我看他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是从1994年开始。

陆军:对。

记者:您的意思是说十年间,他在海关没有做进出口业务的记录?

陆军:我们现在在企业档案数据库里面查不到这个记录。

解说:至此,小盛彻底相信这是一个骗局……

以上的调查通过声画并茂的电视镜头记录下来并呈现给观众,让观众形象地看到了真相一步一步、层层剥笋式的显现出来,增强了调查的故事性和可信度。

纯粹式调查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揭露出被掩盖的真相,还应该找出真相之所以被掩盖的社会背景和因素,使调查进一步深入。《深圳外贸骗局揭秘》在揭露骗局的内幕后,记者的调查并没有戛然而止,记者还走访了工商、派出所、法院等机关,暴露出了国家立法和执法中的一些漏洞

(3)敏锐观察、随机应变。要在错综复杂的表象中找出真相,肯定会遇到很多困难,真相的掩饰者通常都不会积极配合采访,因此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必须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灵活的应变能力。在观察中,记者应全方位调动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嗅觉等感觉器官,获得对事物全面的感性印象,再将感性的认识上升到理性的思考。例如,《焦点访谈·收购季节访棉区》这期节目中,记者敏锐的观察让调查增色不少。记者赴一家棉花加工厂调查该厂是否存在违法收购棉花的情况,当地镇政府得知记者要去采访的消息,立即下令工厂关门,所以等记者到达工厂时,工厂的办公室和车间都空无一人。虽然面对的是一座空厂,但记者凭敏锐的观察力还是找到了工厂收购棉花的证据。首先,记者在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里发现了桌上有衣服、茶杯,此时记者调动触觉,摸了摸茶杯,还有温度,于是告诉观众:“茶杯余温尚在,看来主人刚刚离去。”在同样空无一人的车间里,记者调动嗅觉观察,向观众说:“空气中弥漫着尘土味,看来这里刚刚打扫不久。”接着,记者调动视觉,在院子里看到了几个躲躲闪闪的人,她们都说自己是来厂子里玩的,但细心的记者发现了她们的头上或身上黏着棉花,并以特写镜头将其展现给观众。虽然记者没有拍到棉花收购的场面,但透过这些蛛丝马迹,相信观众已经心知肚明。

2.访谈式调查

此类调查以访谈的形式展开,这种表现方式的运用比较广泛,常用于人物调查、问题调查中,有的事件不便于或没有必要在事件发生现场进行调查采访,就通过对亲历者、目击者和相关者进行访谈的形式展开调查。访谈的方式虽然少了几分事件现场的形象感,但话语更容易表现细腻的情感和思想的锋芒。《新闻调查》的《与神话较量的人》、《戒毒者的自白》、《探险之路》、《死亡可以请求吗?》等节目都属于典型的访谈式调查。

(1)平等交流、真诚沟通。不论被采访者从事什么职业,有什么职称,扮演什么样的社会角色,记者都必须不卑不亢,把被采访者视为与自己人格平等的人,真诚与被采访者沟通,这样才能让被采访者敞开心扉,表达出真实的意愿和心灵深处的矛盾。例如,《双城的创伤》(《新闻调查》)中,记者的主要采访对象是对成年人失去信任、心存戒备的孩子,他们觉得自己不能被成年人所理解,他们宁愿选择死亡也不愿意和家长、老师沟通,那么记者作为陌生的成年人,更不容易取得孩子的信任。但是记者最终还是凭着对孩子的尊重,凭着真诚的心,让孩子们说出了他们对家长和老师毫不透露的真心话,找到了孩子们轻生的真正原因。

(2)话语交锋、思维碰撞。在调查报道中,访谈是形式,调查是目的,因此在访谈过程中,记者应该始终掌握话语的控制权,提问时虽不宜咄咄逼人,但问题要针锋相对,在交流中碰撞出智慧的火花,使调查步步深入。《与神话较量的人》有一段对话就充分体现出了话语的交锋、思维的碰撞,堪称经典。

记者:你指的这个因素是什么?

刘姝威:就是什么呢?作为一个上市公司的话,瞿兆玉哪有那么大的本事上天入地:他为什么能那么迅速地就能拿到《金融内参》呢?如果这个因素你不消除的话,保证我们的信贷安全是很难的。

记者:你指的这个因素是在商业游戏规则之内呢,还是之外?

刘姝威:我想这不是市场经济允许的。要是在一个健康的市场经济当中,这些因素是不可能存在的。这些因素呢,会威胁到我们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我以前的研究,就像瞿兆玉对我的评价一样———你太学术了,我对这些因素原来关注得太少了。

记者:你指的这个因素是权力吗?

刘姝威:你说呢?

记者:我问你。

刘姝威:我问你。你听了我的讲述的话,你认为这个因素是什么?

记者:你是当事人。

刘姝威:这个问题我想应该让公众来分析吧。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是权力的话,这就有一个他为什么会用他掌握的权力干出这种事?怎么才能够制止他运用手中的权力干这种事?这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那么对于决策部门来讲,是不了了之呢,还是要一查到底呢?如果你这个问题你不一查到底的话,以后他还这么干;如果这个因素你再纵容它存在下去的话,银行没法办,行长无法当,这是很危险的。

这段对话中的几个反问让记者和被采访者都有些意外和尴尬,双方都没有直接说破谜底,但通过这段话的言外之意、弦外之音,问题的实质已经揭晓。

3.记录式调查

这是一种借鉴了纪录片表现手法的调查方式,是用纪实的手法对客观的调查过程作真实的记录。采用记录式的调查,记者不必以积极的姿态介入事件,而是静观其变,真实客观地记录事件,原汁原味地展示事件。有的新闻事件进展过程和事件背后并没有被表象、假象所遮蔽、掩饰,事物本来就以真实的面目呈现,且这类新闻事件折射出了重大的社会变革与发展,对此类事件的调查就宜采用记录式的表现方式,将事件的原貌呈现给观众,让观众自己去思考、体味。

(1)抓住事件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冲突。记录式调查中,记者在保持静观、维持事件原貌的同时,也要注意捕捉细节,突出事件的矛盾冲突,并要注意巧设悬念,以吸引观众的眼球。例如,《大官村里选村官》记者就抓住竞选演讲结束后,村民在“海选”现场的一段精彩的提问。

一村民:我问个问题给王臣,古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如果你这次被选为村长,你这三把火咋给群众烧?

王臣:这个问题我解释一下,我上来第一件事就是把原有的摩托车作价拍卖,再骑摩托车,骑个人的,烧油烧个人的。

一村民:我请问刘晓波同志,在这次竞选中,如果你能连任,你认为哪方面值得肯定?哪些地方有不足之处?怎样把它改过来?

刘晓波:我干的这两年工作,大伙对我的印象,不大吃,不大喝,脚踏实地地工作,我认为我有两个毛病,一是工作当中没有魄力,二是没有开拓心。

一村民:关键是能不能说的和做的完全一样?

一村民:能不能真正为老百姓办点儿实事。

一女村民:是不是仗势欺人,是不是为三亲六故服务。

王臣:你放心,我王臣干,就是为了主持公正才想干的。

刘晓波:我上任,决不仗势欺人,平常我的为人,大伙知道。

这是选举过程中最热烈、精彩的一幕,这些尖锐的提问充分显示了村民当家做主的民主意识和民主权利。

(2)记录中不忘调查。和纪录片不同,记录式调查中,记录不是目的而只是方法,记者在记录事件原貌的同时也要积极调查。记者的调查不是为了影响事件的发展进程和结果,而是展示事件本身不能清晰表明的事件背景、人物内心世界等等,让事件中暗含的矛盾冲突、事物之间的对立联系明晰起来。例如,《大官村里选村官》中,两位通过海选选拔出来的正式候选人在选举过程中不同时刻的不同心情,虽然从画面中他们各自的神情可以看出,但他们内心真实的想法还是通过记者的采访才让观众得知。同样广大村民怎样看待、评价这种选举方式也是在回答记者的提问中表达出来。

二、结构方式

1.悬念式结构

悬念式叙事结构指的是调查者和受众对调查事件的结果信息都处于零获取状态,这种叙事结构因为结果的不可预知性而充满悬念,也称结果未知型叙事结构。这类调查一开始通常不会向观众交代调查事件的结果,而只是告诉观众什么地方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现象),至于这个事情将会怎么发展,结果会怎么样,记者与观众都无法知晓。于是一开始记者就给观众留下了一种悬念,让观众形成一种强烈的期待感。例如,《寻亲十八年》(《新闻调查》)中,记者叙述了5岁时被拐卖到他乡的程娜娜18年寻找亲生父母的过程:报案→回忆童年→河南、陕西两地公安积极查找→焦作打工→无奈同居→寻亲广告播出之后社会各界好心人帮忙寻亲,这个过程展示了程娜娜十几年坎坷的道路,报道的故事性极强,同时程娜娜能不能找到亲生父母这一悬念也始终牵引着观众的心。节目到了最后才揭开悬念,程娜娜终于和亲人相认。

2.推理式结构

推理式叙事结构指的是调查者在调查之前已经知晓事件的最后结果,并将结果告知给观众,因此这种结构也可以称为结果已知型叙事结构。与悬念式结构叙述过程相反,推理式结构通常会在节目开始时交代事件的最终结果,然后以此作为源头,去探寻事情发生的原因。这类调查的重点不在于事情的最后结果,而在于找出造成结果的深层原因。通过对原因的调查分析或揭示出事件背后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消息,或分析出事件所反映的社会弊端。采用推理式结构的报道,其重点不在讲述跌宕起伏的故事,而在于突出理性思辨。例如,《河流与村庄》(《新闻调查》),节目开头就交代了该村癌症患病率和死亡率畸高的事实,记者要调查的问题则是村庄被癌症阴影笼罩的原因。调查思路和过程是:癌症患病率和死亡率高是自然现象还是另有他因?通过分析认为,很有可能出现了生态问题。问题聚焦在食物、空气和饮用水,究竟是哪一个基本生存条件发生了质变?调查结果为食物和空气都没有问题,很可能是饮用水污染。经核实,离水近的地方发病率高。通过勘测水质,并经当地环保监测站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化验、检测,是饮用水严重污染。接着找出水污染源头为工业污水。记者调查还发现,工业污水虽然已经引起国家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重视,但治污力度不够,治标未治本。节目中记者的调查思维缜密,逻辑清晰,展示了理性的魅力。

3.混合型结构

混合型叙事结构通常是在同一调查报道中,将结果未知型叙事与结果已知型叙事交替进行。在混合型叙事结构里,报道一开始通常采取的是结果未知型的叙事方式,随着调查的进行,事件结果在节目进行之中就浮出水面,于是记者就接着采用结果已知型的叙事方式,进一步深入调查,找出这件事情产生的原因,实现由现象到本质的深化认识。在这种结构里,解开悬念、得知事件的结果是调查的开始,而调查的重点和关键还在于推理部分,即调查潜藏在事件背后的原因。混合型叙述结构较之前两者更为多见,例如,《新闻调查·透视运城渗灌工程》,节目一开始记者就提出问题:渗灌工程动工之初有专家对大面积推广此项技术表示担心,结果到底如何。在节目的中间,记者的调查就已经解开了这个悬念,渗灌面积并没有100万亩,渗灌池很多都不能发挥效用。悬念虽已揭晓,但调查还没有结束,记者进一步调查渗灌工程大面积推广的前因后果,将主题深化。

三、调查技巧

电视调查报道中,记者要调查出被掩盖的真相,需要一些手段、技巧。

1.信源证实

按照普利策奖获得者鲍伯·格林的观点,调查报道“必须是你自己发掘出来的”。这种“发掘”实际上是对各种潜在的线索、内幕消息等各种信息来源不断证实的过程。根据格林的经验,“得到的秘密消息必须用文件来证明。调查报道记者的作用就是利用文件、记录、私人访问和二手、三手的消息来源证实他得到的信息”(8)

著名调查报道记者克拉克·莫伦霍夫也发表了同样的看法,他认为“一个忠实可靠的新闻来源,一个没有个人图谋的直接证人(有高度可信性记录),比两三个甚至四五个根据二手资料或者三手消息道听途说的新闻来源都强得多”(9)。他说,调查报道的“每一段落都用文件或独立的证人,或者两者共同来证实。在这种情况下,从可靠的新闻来源得出的信息只是作为通向公共记录、其他文件和直接证人的向导,而这些记录、文件和证人则可以被引用以证明信息的准确无误”(10)

调查报道对新闻来源的可靠性的重视,是许多美国著名调查报道记者所强调的,为了发掘、发展、证实消息来源,调查记者应当作深入细致、耐心持久的调查工作,甚至有记者用“学者式研究”方法来查阅有关文献,在他们播出的调查报道中大约有一半是“纸上的事实”,这些事实在某些地方的公共档案中都可以找到,调查记者“要做的事情不过是翻阅它们”。

2.隐蔽摄像

隐蔽摄像是指在被采访对象不知道的情况下,用隐蔽摄像机对被采访对象的言行进行拍摄。有的采访对象会阻止或用假象干扰记者的采访拍摄,在这种情况下,记者要采集真实的画面资料就必须掩藏自己的摄像机,甚至有时要隐藏自己记者的身份。例如,《上海市场出现摇身变脸垃圾肉》(《生活》)这期节目中记者就是用隐蔽机拍摄到了上海市场上的垃圾肉走出市场、在作坊里加工成猪油的过程,如果记者不采用隐蔽摄像的方式,违规违法者的种种行迹是不会暴露出来的。

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栏目组在为制作开播五周年的纪念节目时,组织了一个有28人参加的拍摄小组,分别乘轿车、面包车、货车、长途客车,动用了多台摄像机,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隐性采访。以后制作成系列报道《在路上》,在观众中引起强烈反响。主持人敬一丹介绍这次采访的做法时说:货车的玻璃是特制的,从外面看不见里面,从里面却可以看见外面,北京电影制片厂的专业道具师在车上搭了个玻璃屋,我们的摄像在必要的时候钻进小屋,就可以极其方便地偷拍了。

隐蔽摄像往往与隐性采访分不开。所谓隐性采访就是“新闻记者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偷拍、偷录等记录方式,或者隐瞒记者的身份以体验的方式,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不公开猎取已发生或正在发生而并未披露的新闻素材的采访形式”。

隐蔽摄像可以更加真实客观地获取第一手新闻事实素材,从而更好地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职能。媒体传播新闻的社会功能之一,就是要抨击丑恶,追求公正,实施舆论监督,批评性报道无疑是最为有力的抨击手段。但是,由于不难理解的原因,要想获得批评报道的第一手新闻素材,往往是十分困难的。于是,新闻记者广泛采用了隐蔽摄像的手段。

对新闻媒体来讲,隐蔽摄像是新闻竞争中获胜的法宝之一。以重庆电视台大型新闻栏目《有线报道》为例,2001年这个栏目日均综合收视率最高达29.1%,最低也有21.7%,栏目段的广告收入全年突破千万元大关,无论从收视率还是经济效益,均居全市各电视台新闻栏目中第一位。取得这样突出的品牌效应,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保证舆论导向正确的前提下,注意在报道中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注意反映老百姓的心声,歌颂改革开放中的新鲜事物,抨击社会转型中的丑恶现象。而在完成这样的光荣使命时,记者就注重采用了隐蔽摄像的手段。据统计,《有线报道》批评性的舆论监督稿件中有1/5是隐性采访的新闻,很好地再现了新闻事件的第一现场,准确传递了新闻事实,取得很好的传播效果,实现了新闻竞争从外延到内涵的观念转变。

隐蔽摄像可以给受众以最大限度的“可信度”。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客观的报道是真实性对媒体的基本要求。客观有两层含义,一是新闻事实必须客观存在,不能造假;二是媒体运用文字、声像手段报道新闻必须客观,不能歪曲事实。隐蔽摄像则是获得客观的声音、图像,更好地再现新闻真实的一种有效采访方式。

揭露性题材的隐蔽摄像问题,自然会涉及隐私权与公众的知情权的矛盾。有人反对隐性采访中的隐蔽摄像,并且提出了多个理由:

第一,缺乏法律依据。在中国,不但法律上没有对新闻采访者的权利作出明确规定,也没有制定相应的新闻法规。采访者有没有正常的暗访权,对于记者有没有自由录音录像的权利等一系列问题都处于一种含混不清的尴尬境地。记者往往是依靠自己的职业习惯和道德自律来决定如何采访或者运用什么样的方式来采访。换句话说,隐蔽摄像得以存在,只是依据法律没有禁止便可以做的一般原则,它所获得的法律保障相当脆弱,媒体也因此常常被告上法庭,面临复杂的法律纠纷。

第二,公众利益难以界定。到底应该怎样界定“公众利益”?又要用一种什么标准去判断“侵害”公众利益的程度呢?事实上,只有在个人的私生活真正侵犯了公共生活或者公共利益的情况下,隐蔽摄像手段中的行为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第三,社会诚信与媒体公信度问题。隐蔽摄像报道本身所带有的“不坦诚”甚至“撒谎”和“欺骗”的行为比较容易引起人们的反感和抵制。

事实上,中国在法律上已经对偷拍、偷录有些说法,只是还不完善而已。从2002年4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按照这个《规定》,在不违背社会公德和侵犯隐私的情况下,新闻记者采取“偷拍偷录”的方式进行采访被视为合法,所取得的证据,也会被酌情作为法律依据。合理的、适度的“偷拍偷录”不仅没有社会危害性,反而有益于国家、社会和百姓。

那么,如何把握“偷拍偷录”的限度?我们认为,是否可以“偷拍偷录”,应当以“公共”二字为衡量标准。一方面,对于公共人物(如政府官员和其他公职人员),由于其言行多与公众利益相关,老百姓就有了解他言行举止的“知情权”,他就应该放弃一部分隐私权,接受媒体更多的监督。对于那些并非公共人物的普通人,当他们涉及公共利益时,新闻媒体也有采访的权利,百姓也有权了解真相,如果他们拒绝采访或者弄虚作假应付采访,就可以采取“偷拍偷录”手段予以曝光。另一方面,不管是公共人物还是普通人,但凡和“公共”二字没有关系的个人私事,应被视作个人隐私而受到法律保护,他们便有权拒绝新闻媒体的采访,记者便不可以采取“偷拍偷录”的方式强行报道。打个比方说,一个普通人的身体状况属个人隐私,他有权拒绝媒体发布相关信息;而某个重要政治人物的身体状况涉及公众利益,便不再是个人隐私,新闻媒体有权利进行报道。

在这方面,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对是否采用隐蔽摄像手段的调查,作出了以下四条原则:

第一,有明显的证据表明,我们正在调查的是严重侵犯公众利益的行为;

第二,没有其他途径收集材料;

第三,暴露我们的身份就难以了解到真实的情况;

第四,经制片人同意。

其实,《新闻调查》的操守对全行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3.伏击采访

伏击采访指记者在采访对象将要出现的地方伏击等待,待到采访对象出现后立即把话筒伸过去采访,并立即用摄像机记录现场。对于刻意回避记者、拒绝接受采访的对象,可以采取这种出其不备的“突然袭击”式采访。这种方式的采访往往不能让被采访者如实、流利地回答记者的问题,但被采访者在无足够心理防备的情况下面对记者和摄像机的神情举止常常比他们的回答更具说服力。

伏击采访是一种极具“现场感”的采访,采访的关键在提问。记者在采访当中的角色就是一个问询者、探询者,提问几乎就是采访最核心的内容。掌握提问的技巧是一个记者最重要的业务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会提问的记者就是一个好记者。

在伏击采访过程中问什么,怎么问,需要我们认真探讨。

问什么———提问内容与问题设计。在新闻采访中,对有些记者来说,感到最难的是不知道向现场的采访对象问什么问题,因此,在突发新闻事件现场往往问一些“你是怎么想的”之类大而空的问题。一般来说,应根据新闻报道内容的需要和观众的心理来设置问题,围绕验证“何事”、探问“何因”、寻求“何法”、了解“何议”的思路来选择提出具体的问题。

怎么问———提问方式及提问原则问题。关于提问原则,一般在新闻采访学教科书上都有较为详细的论述,如问题要具体、问题要简明,问题要适宜,问题要问到关键点,对这些原则都适用于电视现场伏击采访。

问题要具体,是因为伏击采访中时间有限,要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有效的信息,就必须提出具体的能使采访对象直截了当、简明扼要回答的问题,最忌讳提那些大而抽象的问题。

问题要简明,即是要让采访对象和观众一下子就能听明白。有时我们在新闻记者招待会或新闻直播中,看到个别记者的提问像是一大段个人的演讲词,不知道他究竟要问什么?而且,如果“提问”太长,对方不明意图,还可能听了后头忘前头,回答的效果也可想而知是难尽如人意。特别是在抢险救灾、重大灾难等突发性事件现场,由于气氛紧张、人员忙乱,更需要提问简明,让对象一听就能随口答出来。

问题要适宜,就是提问要恰当、得体。为此,记者必须事先做好提问准备,尽可能多地了解新闻事件及采访对象的背景材料,拟出一些针对性强、为群众所关心的问题。问题要适宜的含义还包括要针对不同的采访对象,以不同的话语方式提出合适的问题。如在一条新闻中,记者问一个老乡:“为什么这个县的水利恢复工作赶前了一步呢?”老乡哑然。对这样一个带全局性的只有领导才能回答得了的问题,向一个普通农民提出,显然是不合宜的。在一般情况下,还要注意尽量不提别人仅仅以“是”或“不”就能回答的问题。要善于设计、提出一些复合型的问题,即问题中既包含了对事物肯定或否定的判断态度,又回答了“怎么样”的问题。

问题要问到关键点,就是要问到事件的要害处,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验证事实、说明观点、表明态度、凸显主题必不可少的关键。特别是在一些批评性报道中,采访对象往往是避重就轻,迂回躲闪,甚至答非所问,这对记者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智慧的较量。

伏击采访主要是通过记者对采访对象的提问来完成的,优秀的记者无不是善于提问者,他们往往精通提问技巧,善于在一问一答间获得主要新闻事实,完成新闻报道。

在伏击采访中时间极其有限,要在较短的时间内使采访对象谈出有新闻价值的内容,记者就应针对不同的采访对象和不同的采访内容,以不同的方式提出合适的问题,诸如正问法、反问法、侧问法;单刀直入式,追述提问式,移情采访式、虚心求教式等等,根据每个人的不同习惯和风格,还可以列举出许许多多的提问方式。

(1)单刀直入式

实际上单刀直入式与正问法是一种方式的不同称谓而已,本质上都主张向采访对象正面提问。在现场采访中,只要记者拿起话筒进入镜头,事实上的新闻报道就已经开始,时间不允许你徐徐道来。报道一开始就要单刀直入,把要采访的问题,直截了当地提出来,这是在采访实践中运用得最多的一种提问方式。

(2)追述提问式

指在现场采访中,记者发现了某些重要事实,但对方谈得比较笼统,这时记者就要依照对方谈话的思路线索,打破砂锅问到底,不达目的不罢休,从而最大限度地挖掘出新闻报道所需要了解的事实材料。有时候,采访对象的回答又流露出新内容,或对某些关键问题支支吾吾,遮遮掩掩,甚至要转移话题,而这些内容又是十分有价值的,这样就应该深入追问,迅速捕捉,以求深化报道。

(3)激将反问式

即对某些一定要对象去回答,而对象又不愿作答的问题,记者可采用心理刺激的方法,提出一些不符合真实情况的说法,或是通过设问故意错问、故意反问,以激发对方情绪,迫使对方不得不予以解释说明或反驳、答辩,这样就有助于采访对象回答出记者想要获知的信息。一个著名的例子是意大利著名记者奥琳埃娜·法拉奇1972年采访美国国家安全顾问基辛格时,要他谈谈越南问题,基辛格不愿意谈,法拉奇便激将他:“很多人认为您和尼克松接受那个协议实际上是对河内的投降,对此您也不愿谈论吗?”此时,基辛格如要不反驳就等于承认了“投降”这一主要事实。出于无奈,只好把对越南问题的看法和盘托出。因此通过激发式提问,可以激发采访对象的感情,可从另一角度把事实弄清楚。

电视新闻《昔日逃荒路,今日致富路》也是采用激将反问法做现场提问的。这条新闻反映的是昔日的陕西饥民逃荒要饭到内蒙古“走西口”,如今却在改革大潮中,生活发生了根本转变的情况。在这条新闻中,我们看到采访对象挑着一担菜正走在赶集的路上,记者随着赶集的人流,边走边采访一位农民:

记者:你是保德人吗?

农民:是。

记者:家里过去有走西口的人吗?

农民:有。我爷爷和我父亲走过。

记者:那你现在不也在走西口吗?

农民:我现在“走”和他们不一样。

记者:咋不一样?

农民:我现在富起来了。

这真是一段绝妙的激将反问式问答。记者于家常式的谈话之中,机敏地抓住关键话题,自然地发起反问,“那你现在不也在走西口吗?”逼使对象回答新旧社会走西口的本质不同,“我现在(通过走西口)富起来了”。回答既精练,又朴实,很好地实现了报道意图。

(4)迂回提问式

即指访问中遇到障碍,对方回答不清或不愿回答提问时,就要放弃正面提问,也不能采用激将反问法,而是要采取迂回式提问法,从侧面迂回,逐渐引入正题。这种提问方法西方有人叫“漂近法”,即先提出若干过渡性问题,然后逐渐漂近到易引起采访对象误解、反感、避讳的敏感问题。在过渡中会使访问对象逐渐熟悉记者、解除原有的戒备心理,而记者又有意把敏感问题隐蔽在一般问题之后,使对方不自觉地回答记者所提出的敏感性问题。有时访问对象可能会认为自己步步设防,滴水不漏,不曾想正是因为其自负地回答而落入了记者迂回提问的“套子”。《焦点访谈·惜哉文化》节目反映的是吉林市博物馆一场大火,造成了很大损失,包括“一具珍贵的恐龙化石已经付之一炬”。引起这场火灾的起因是租用市博物馆的房屋改建而成的银都夜总会。围绕夜总会是否经过消防验收,记者与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副市长展开了一场迂回曲折的较量。

记者:夜总会在开业的时候有没有经过消防部门的审查?

徐祚祥:有。

记者:有验收吗?

徐祚祥:有。

记者:验收通过了?

徐祚祥:要不开不了业,这是程序、手续,必须有。

记者:就是说如果没有消防单位的验收应该是不能开业的是吗?

徐祚祥:不能开业,这是肯定的。

记者:那么当时他有这个手续吗?

徐祚祥:那肯定有啊!没有他不能开业啊!

记者:您是……

徐祚祥:这,我昨天核对这个问题了。

记者:您已经核对了?

徐祚祥:哎。有。

记者:您是看到这个文件了……

徐祚祥:我没看文件。我需要听汇报。那,我哪能不相信我的局长呢?

记者:是文化局的同志汇报的?

徐祚祥:哎。

在这段采访中,记者就“消防是否验收”、“验收是否通过”、“不验收是否不能开业”、“当时是否有这个手续”、“是否对此进行了核对”、“是否看了这个文件”、“是谁给你做的汇报”等逐一发问,一连串问题如同连珠炮,把一个失职的带有几分孤傲的、面对采访还若无其事地编织着与事实并不相符的“情况”的副市长暴露无遗。

关于现场采访中的提问艺术,还可举出许多行之有效的方式。每个人都可根据采访对象、采访内容、采访环境等情况的不同,使用不同的提问方式,只要能达到采访目的,都可尝试用最好的方式去实施。比如中央电视台《面对面》的主持人王志,一向以质疑风格著称,他在谈话中把质疑强化了。只有带着疑问进入,才能避免信息的单边化,使节目的内容更真实、更客观,通过质疑探询才能够展示人物的个性,从采访对象的回答中传达出真相。比如在《与神话较量的人》这期节目中,王志的采访对象是“刘姝威”,这位学者曾以一篇600字的短文对“蓝田神话”进行了质疑,而王志又以观众的视点,甚至以假想的“蓝田”立场向刘姝威频频发问。当王志以质疑的眼光向刘姝威发难提问的时候,他没想到碰到了一个强硬的对手,结果使它们之间的对话就像电影中的对白一样精彩。

质疑是一种状态,而不是一种形式。在王志身上,质疑已成为一种本能,他通过机智的对话完成对事件的调查和印证,用尖锐的提问深入事件更深的层面,从而最大限度地去接近真相。正因如此,王志眼镜片后面闪动着的总是冷峻的目光,沉着却毫不迟疑地掷出了一个又一个夹带着怀疑、否定甚至不信任的问题。也正因为如此,他面对“非典”时期刚刚就任的北京市市长王岐山发出一连串的问题:

“我非常同意你的看法,但现在看来你这个说法几乎是不可能的。”“制订这些措施,你的依据是什么?”“你所说的这些我们其实也看到了,但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市民的恐惧并没有降低反而在增加。”这些问题可谓是句句锋利逼人、击中要害。

4.扮演角色

在某些情况下记者要调查到真相,仅仅隐藏自己的记者身份还不够,还必须以某种特定的身份才能接触调查人物、参与调查事件,调查到真相,这种调查方法就是扮演角色。在揭露式的调查中,这种手段经常被记者采用,比如,扮演成买票者调查票贩子倒票内幕,扮演成顾客调查商家的不法销售行为,扮演成准下线调查非法传销的秘密活动等等。这种方法以记者的亲身经历展示调查过程,具有实证性,调查显得真实、客观;由于记者隐藏真实身份,以扮演的身份介入事件,潜藏着让被采访者识破的危险,所以调查过程呈现出戏剧性和刺激性。当然,也有人为这种做法担忧,针对这种担忧,《60分钟》制片人唐·休伊特辩解说,关键是看我们的事业是否为电视观众提供了确凿的有关错误的恶行的录像证据。

5.“透露采访目的”

这是美国《60分钟》节目经常采用的调查手段之一。但这种“透露”并“不会将新闻的主要内容向所有人公开”,而只是以一个中性的概念麻痹被采访对象的防范意识,这样即便是在录像报道引起争议或“官司”之后,调查者也能处于主动。例如,要调查报道某银行经理挪用了公款,采访时你会对他说,“我想和您谈谈你们银行的事物以及您与银行的关系”;而用不着对他说,“我还要和您谈谈你贪污公款的事”。对后一种采访目的的“透露”,无疑是一种自找麻烦的愚蠢行为。

以上种种方法、技巧在调查过程中很有效,往往能发挥非常重大的作用,但这些手段,必须慎用,使用不当就会造成损害道德和违反法律的问题。例如隐性采访调查中涉及的法律问题。隐性采访在我国虽然没有法律法规对其明文禁止,但记者在采访时隐瞒自己的身份和采访目的,必然造成对被采访对象的权利和自由的干涉、限制甚至是侵犯,它带来了一系列法律上的权利和冲突。我们知道公民隐私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它是有关个人信息、个人私事的权利,它属于宪法保护的人格权的范围,对其保护的必要性来源于人们对人格尊严的关注。然而,当电视记者隐性采访时,往往会在未经采访对象同意的情况下获得了其个人隐私。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从而导致了舆论监督与公民隐私权保护的冲突。

另外,记者的采访权和报道权都以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为基础。但是,在隐性采访时,采访对象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表达自己思想的,他(她)愿不愿意表达或在多大范围内、通过什么方式表达等权利都被忽视或侵犯了。

隐性采访的泛滥化与侵权倾向现在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世界各国的新闻管理机构纷纷制定各种形式的新闻职业道德条例对隐性采访可能带来的不良社会后果加以法律法规的限制。

国际新闻记者协会、英国、澳大利亚、土耳其、马来西亚等国家的新闻职业道德条例都明确规定新闻记者应当采用“公正”、“诚实”、“正当”的手段获取“新闻、图片、胶片、磁带和文件”等新闻信息,而不能采用任何“欺骗的手法”。但同时也有一些国家对隐性采访的报道方式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认可,例如,印度新闻协会1996年8月制定的《新闻记者行为准则》就规定:“采访时未经当事人的知晓与同意不得进行录音,除非录音对于保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行动非常必要,或基于其他迫不得已的正当原因。”

有些国家则对新闻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故意隐瞒身份或伪造假身份的行为进行了较为严格的限制,如意大利、法国等国家都有相关的规定,澳大利亚在1944年和1984年颁布的《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两次重申“对于内容要发表的采访,应该说明自己的身份和所属的机构”。西班牙新闻联合会于1993年11月制定的《新闻道德法规》前言中就明确指出,“新闻工作者也应考虑到,当在他们的职业范围内行使法制规定的言论自由和信息自由的权利时,他们的行为也会因为为了避免侵犯他人基本权利而受到限制”。

相比而言,我国记者隐性采访在电视调查报道中还有着较为广阔的生存空间。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关于隐性采访的法律法规,只在《新闻工作职业道德准则》中有一条规定:“要通过合法的正当的手段获取新闻,尊重被采访者的声明和要求。”但隐性采访是否属于“合法的正当的手段”,在多大范围和程度内可以使用,我国并没有明文规定,但必须接受来自社会心理和群体价值判断的种种道德评判,坚持一定的道德原则。

第一,必须坚持公众利益原则。隐性采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定位在维护公众利益上。维护公众利益是记者和媒体基本的价值取向,也是确定是否有必要用隐性采访手段和把握新闻事实的标准。只有新闻事件涉及公众根本利益,或为满足公众的知情权需要,而记者不能或不便通过显性采访获取新闻信息,这种情况下隐性采访才是必要的。例如,当采访对象及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社会公德,且严重影响公众利益,对其曝光是必要的。

第二,要坚持公正原则。它要求记者在选材、立意时,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来客观、全面地看待社会事件,勇于揭露社会生活中不公正、不平等、违法乱纪和腐败现象,并从法理和道义上加以评判,促使社会公正。近年一些调查报道中,记者通过隐性采访,报道乱收费增加大众负担、欺行霸市侵害群众利益、地方保护主义干扰市场平等竞争秩序、执法不公以及以罚代法等现象,都体现了对社会公正的追求。

公正,不仅要体现在隐性采访的报道主题上,更要落实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应平等地对待采访对象。不可侵害个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要尊重被采访者的声明和正当的要求;如果对个人的道德人格提出指控,记者在采访中不能以违法和不正当的方式获取新闻,只有为了维护公众利益、对付违法犯罪行为,才可以假扮其他身份,而且有的身份是决不可以冒充的,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军人和公安、工商、税务等执法人员。记者只能客观地观察、记录新闻事件,不可以人为地改变事件进程,甚至设陷阱将采访对象引入圈套而做出违法害理的事,这样即使逃出引诱犯罪之责,也应负道义上的责任。在报道时,摆正自己的位置,客观、全面地看待采访对象,对新闻事件的性质判断分寸要得当,做到褒贬有度;对涉及当事人各方要平等视之,不可因为轻信、失察和个人的好恶而偏袒一方,贬损一方;即使是对被批评者,也要注意分寸,留有余地。

第三,要坚持公共性原则。隐性采访尽量选择公共性场合,如果某人在公共场合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新闻媒体将其曝光,因有利于公共利益而不易受到非议。

新闻工作者无论是以观察、体验还是实验的方式介入到隐性调查的事件中,如果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在调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侵权行为,应该在报道公开时尽可能地隐去可能带来侵权诉讼的敏感部分,或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对当事人的私权加以保护,力求损失减至最小。

调查报道这一体裁被引入我国后,已作为一种调查方式和手段而广泛运用于各类电视节目形态之中。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经过多年的探索,已形成一种调查性的外在品质形态。而作为这种形态的榜样节目是《新闻调查·透视运城渗灌工程》。这个节目据称是符合了《新闻调查》定义的最重要的因素:“它是纯粹的电视调查文体,它是新闻背后的新闻,是揭秘性调查”,即使从调查揭露某一集团损害公众利益的角度来衡量,这个节目也毫不逊色。下面以这个节目为例,分析调查报道的运作方式。

透视运城渗灌工程

让人疑惑的数字

1996年2月,在一份给省委的汇报提纲中,运城地区完成渗灌面积是103万亩,配套面积达76.7万亩。

仅2个月后,在运城水利局长的一篇文章中,完成面积达106万亩,配套面积达84.8万亩。3个月后的一份讲话里,配套面积是81.2万亩。

1998年上半年有记者前往了解情况,之后,运城地委监察室做了一个调查,结果完成的配套面积锐减,降到5.36万亩。

面对历次统计数字的不统一,现任运城地委书记、1995年推广渗灌节水工程时任运城地区行署专员、渗灌节水工程的总指挥黄有泉说:“1995年统计的数字可能就是八九万亩,基层统计得不准确,现在的统计数字比较准确,是十一二万亩。”

究竟是多少,运城水利局局长裴都红说:“目前我们统计的数字,大概是11万亩多一点。建成的池子是5610个,配套的池子是5047个。不能用和无法配套的渗灌池,经各县汇报,均已拆完。”

按照水利局长的说法,目前我们在路边看到的这些渗灌池基本都是配套的,为了弄清事实真相,记者对全地区节水渗灌的两个典型县———临猗县和芮城县进行了调查。

这不是作假吗?

记者首先前往的是临猗县。临猗县当时承担的任务位居全地区第一,达12万亩。

记者随意在路边停下车:“这些田间地头的渗灌池,有哪些用过?”

农民:“没有用过,劳命伤财。”

记者:“为什么呢?”

农民:“没有水,用啥?”

记者来到一个叫张村的村子,全村共398户。

据村书记董创成说,1995年大约有70来户搞了渗灌,主要是路边。当时要求在路边,县上和乡上领导检查比较方便一些。然而只用了十个八个,也就是14.3%发挥过效益。渗灌不起作用,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现在已把大部分管子给卖了。

记者又来到了芮城县节水渗灌典型乡学张乡,全乡共有34个渗灌池。

乡长任干军说,全乡渗灌90%配套。

记者:“为什么很多渗灌池要建在路边呢?”

任干军:“你这给我问住了,我也不知道该咋说。”

为了落实全乡有多少渗灌池用过,记者请任乡长一起来到学张乡建有渗灌池的公路边。先看了4个渗灌池,乡长说这4个有3个都用过,最后来到了离乡政府最近的一个渗灌池边。乡长说这个池子也用过。“下水管在哪儿呢?”“那不是。”“哪儿?”“那不是。”记者还是有点疑惑。

“这地里有没有埋管子。”记者问身边的一个农妇。“没有埋管子。”“那个池子用过没有?”“没有。”“从来没有用过?”“没有用过。”

任干军:“她一个老太婆,整天不在地里,她怎么能知道?”

农妇:“我老在地里。”

记者:“那个池子没有放过水?”

农妇:“没有放过水。”

任干军:“谁胡说了,我马上就收拾他。你哪能这样搞?咱们实事求是,你如果再这样说,我不管你,你随便上哪儿去就上哪去。”

为了弄清楚学张乡公路两边这些渗灌池是不是真正能发挥作用,记者请来运城的水利局专家一块鉴定。首先来到的就是这个离乡政府最近的渗灌池。

他们找到了这个渗灌池的出水管,但这个管子是断开的,显然不可能有通向地里的水管。

运城水利局局长陈仰斗说:“这个池子,从咱们目前检查的状况看,没有进水管子,也没有往地里头埋出水管子,只是建了这么个池子,肯定没有用过。”

记者又请专家看了那天他们没有把握的5个渗灌池,结果只有1个完全能用,其他4个都是不能用的。又看了路边的另外5个渗灌池,全都是不能用的。

在对学张乡的抽查中,使用过的渗灌池只有10%,其余的都是没有用过或不能用的。

推广100万亩渗灌面积,只完成了10%,在完成的10%中,3年来发挥作用的渗灌更是少数。

这不是作假吗?

农民有苦难言

1995年运城地区完成100万亩渗灌工程,主要依靠下属的各县市,而各县市又是怎样完成任务的呢?

芮城县平王村,全村360户人家,建成的渗灌池只有40个。

村民石保国说:“没有人想修这个,没有一户愿意修这个,只是当时那个形势,非叫你修不行,全是靠路边修的。不靠路边都不修。”

记者:“如果这些人想修呢?”

石保国:“想修人家也不叫你修,全县统一靠路边。”

村长主动带记者看当时为了应付检查修起的渗灌池子。薄薄的一层,水很难存住,很快就渗下去了,还有比这更糟糕的。

石保国:“老百姓没法,上边有压力,不建不行。”

在村头,一位大队会计告诉记者:当时,到处插着运动红旗,上边一次次来检查。他们是村干部,尽管很不情愿,但必须响应号召带头建渗灌池,否则,农民们不会建。然后,建成后,水无法渗进池里,没法用。这样,他们白白扔了600多块钱。

检查参观的人从不到里边仔细看,所以很难发现问题。

农民们大都迫于上边的压力,很不情愿地建造出许多专供人参观的渗灌池。但也有例外,运城市北相镇北相村农民李隋忙觉得池子用泥坯肯定不能用,坚决不建。当上级检查时,他用脚把一个池子蹬坏,想给检查团看。结果,他被派出所、乡里抓起来痛打一顿。……

推广100万亩的决定是如何做出的

渗灌节水技术能否大面积推广?

“不行!”陕西省水利厅副总工程师张国祥说。

渗灌节水技术,19世纪中叶在德国开始采用,我国引进是在1974年,由于管道埋入地下,水管上的水孔极容易堵塞,这一技术难题至今没有很好解决,所以国内很少大面积推广,目前我国全部渗灌面积也不足50万亩。

张国祥,清华大学水利系毕业,从70年代就致力于研究和实验渗灌技术。张国祥想了很多解决抗堵塞的办法。比如,搞个抗堵塞滴头,但还是堵塞,抗堵塞滴头究竟应修在什么方向,还没研究好。现在“九五攻关”把渗灌列进去了,到目前为止,进展不大,这是全世界都没有解决好的问题。

1996年5月下旬,全国20多名渗灌专家曾对运城地区渗灌技术进行过考察,专家一致认为堵塞难以避免。……

运城水利局高级工程师陈仰斗:“堵塞,对渗灌来说,这是一个致命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陈仰斗:“我说建议搞10万亩。我们局长跟领导怎么说的,就不知道了,以后回来定的就要搞100万亩。因为没有一定的数量就显不出工作规模。”

当时地委和行署没有让水利局进行论证,提出可行性报告。从布置这件事到于志成书记的讲话,只有两三天的时间。

张国祥曾就运城推广渗灌的现状写出若干技术问题的参考意见,陈仰斗发表了渗灌工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文章。然而这些声音迅速被渗灌高潮淹没了。

高潮掀起后,建设100万亩渗灌面积所需的设备、技术人员远远跟不上。

张国祥:“大面积推广是不行的,只能在一定的条件下试用。”

当时建了多少,后来又拆了多少,谁也说不清。

面对这些拆除渗灌池后留下的废料残渣,原运城地位书记于志成进行了反思。

于志成:“劳民伤财,给党和人民带来的损失太大,不应该这样做……”

为了确保任务的完成,运城地区不仅制定了任务表,还有完成任务的进度表,号召人们不干不行,小干不行,必须大干快上,并提出40天完成50万亩的任务。

从报纸上可以看到,一共掀起了3次高潮。第一次是迎接地区现场会,第二次是为迎接全国现场会。在现场会开过之后,就再没有掀起高潮了。

开现场会,主要是希望能够得到省领导和国家领导的重视,多一些贷款。果然,成为典型以后,水利部、省水利厅就在投入上给予倾斜。省里给了100万,水利部给了200万。……

《透视运城渗灌工程》是《新闻调查》非常成功的一期调查报道,在调查思路、调查手段、采访技巧等方面,该节目都给我们很多的启发。

一位作家在看过该节目后撰文评论说,就一篇电视调查报道而言,我看出了它在特殊社会条件下介入社会生活的巨大能量:摄像机在有头脑的记者手中,它仍然可以是一支笔———一支沉重却灵巧的笔,实现对人的心灵甚至是灵魂的刻画;只有今天没有昨天的摄像机,依然可以将凝固的事实(昨天)和正在运行发生着的事实(今天)较为自由地组合起来,创造一种立体、生动的新鲜感(11)

调查报道与一般新闻的区别就在于它是对潜在新闻线索的执著追求,寻找无可否认的证据。因此,电视调查记者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运用摄像机这把“锐利的解剖刀”,摄取合适的画面,充分地展示证据。一位摄影记者在看过电视调查报道《透视运城渗灌工程》之后对此深有同感:该节目以毋庸置疑的图像,将废弃的渗灌、倒塌的砖砾、发芽的木桩、遗留的标语特写,将干部、群众、科技人员之间矛盾的冲突,将这一虚假工程的来龙去脉表现得层次分明、清晰流畅。他认为,真实而又充分地展示“证据”,起了决定作用(12)

《透视运城渗灌工程》是自《新闻调查》开播以来第一次面对一个尚未受到查处的问题工程。这一工程因其铺展面大、涉及参与干部数量多而显示了较高的调查难度,因为记者面对的不是一个小群体或仅存在于一个地点的工程现象,而是散布在广阔的土地上涉及千百万人的利益而曾经得到中央有关部门、省政府及山西运城地区各级相关领导支持或参与的、涉及面广的工程现象,记者进入这样的采访对象,如果没有足以说明问题的第一手材料和相应有力的逻辑推论,是无力构成针对这一庞大问题的成功揭发的(13)。那么,这个节目是如何完成这一“揭盖”任务的呢?

由于调查报道所调查的对象都是比较错综复杂的事件、现象,记者要冲破表象、揭开真相,首先必须要有清晰的调查思路。我们来看看《透视运城渗灌工程》这则报道中记者是怎样一步步展开、深化调查的。

调查切入口:运城地区完成的渗灌面积历次统计数字不统一,真实的情况到底是什么样的?这里面是不是暗藏了什么问题?带着这个悬念,记者展开了调查。

初步调查:第一步———亲临现场考查渗灌池,发现很多渗灌池都没有投入使用。

探寻原因:第二步———既然渗灌池没有发挥作用,农民为何要修建?

调查真相:第三步———推广渗灌工程的决议是怎么做出的?

记者的调查思路非常清晰,从表象到真相,从结果到原因,调查步步深入、层层深化,事实真相由表及里、层层剥笋似的被揭开。

如果把调查思路比作记者调查过程中的指南针、引导调查进行,那么调查手段就是记者调查过程中的有力武器。《透视运城渗灌工程》中,记者采用了多种调查手段发现问题、搜集证据、核实问题,让事情的始末因果逐一呈现给观众。

现场访问是记者现场调查的重要手段之一。记者亲赴渗灌工程的两个示范县调查,到达目的地后,第一项调查工作便是现场采访村民。渗灌工程的直接受益者应该是当地的广大农民,渗灌工程成功与否、渗灌池能否发挥作用,农民最有发言权。记者通过渗灌池现场随机采访,从农民口中得知很多渗灌池都没有发挥作用,农民所言的情况是否属实,记者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各级相关领导是新闻调查第二类重要的采访对象,对这些直接相关的责任人的采访,是一个艰苦的,颇需耐心、智慧和持久性的过程。记者通过此前的调查已经充分证实了运城地区的很多渗灌池都是中看不中用的空架子,农民们对此怨声载道。那么这些情况上级领导是否知道,如果他们知道,为什么这么做,又为什么把渗灌池都建在路边,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访了相关的各级领导,终于调查出了问题的实质———领导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导致了决策的不科学、执行的不合理。

专家鉴定对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程问题调查是必不可少的。记者请来了水利局的专家到现场查看渗灌池,通过事实揭示出工程的假象,在专家面前,村民和乡干部谁说的是真话、实话顿时真相大白。

记者丰富的调查手段不仅体现了记者思维的严密、调查过程的客观及调查结果的信服,而且还充分调动了感性因素,兼顾了调查过程形象性、生动性,发挥了电视声画并茂的传播优势。例如,学张乡乡长威胁农妇的场面几乎可称为《新闻调查》的经典镜头,这就是电视的魅力,突如其来的神来之笔使事实足以震撼每位观众。调查女记者王利芬双手支撑渗灌池沿跃入渗灌池的场景和拔起虚设的输水管道的细节,使之成为一种无可辩驳的铁证,让观众也直接触摸到了事实。

《透视运城渗灌工程》从山西运城地区对渗灌工程的现象透视出“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形式主义,这种调查的深度入木三分,给观众提供了一个广阔的认识空间。

本章小结

目前在我国的电视荧屏上,不论是新闻节目、社教节目还是生活服务类节目,调查报道都是一种常用的体裁和手法。我国的电视调查报道既吸取了西方的调查报道理论,又不局限于西方的传统揭丑式调查报道,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和特色。

电视调查报道根据调查内容、调查目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的类别,前者可分为人物调查、事件性调查和主题性调查;后者可分为揭露性和揭示性调查。电视调查方式有纯粹调查式、访谈式调查和记录式调查。调查技巧,借鉴CBS《60分钟》的调查手段有:信源证实、隐性采访、伏击采访、扮演角色等。电视调查报道在采制过程中一方面要体现理性的思辨,调查过程要力求准确、翔实、严密。另一方面,电视调查报道应该充分发挥电视的传播优势,注重过程性、形象性、充分体现现场感和调动观众的参与感。此外,电视调查报道还必须注重伦理,在一定的法律和道德的范围内进行。

思考题

1.西方新闻界关于调查报道的定义是什么,我国电视调查报道在内容和形式上与西方传统的调查报道有哪些异同?

2.电视调查报道按照不同的方法可分为哪几类,结合你所熟悉的电视调查报道节目,分析该节目按照不同的划分法,分别属于那种类别?

3.分析电视调查报道的几种典型的调查方式各有什么特点,分别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适用?

4.试论述电视调查报道采制过程中怎样做到感性和理性的有机结合?

【注释】

(1)〔美〕特德·怀特等:《广播电视新闻报道写作与制作》,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7年版,第294页。

(2)〔美〕密苏里新闻学院编写组:《新闻写作教程》,新华出版社1986年版,第384页。

(3)〔美〕沃尔特·李普曼等:《新闻与正义———普利策新闻奖作品集(III)》,海南出版社1999年版,第313页。

(4)李良荣:《西方新闻事业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34页。

(5)彭朝丞:《一篇有中国特色的调查性报道———评〈百家三资企业调查表明:在华投资大有可为〉》,载《新闻界》2000年第5期。

(6)甘惜分:《新闻学大辞典》,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53页。

(7)展江:《中国社会转型的守望者———新世纪新闻舆论监督的语境与实践》,中国海关出版社2002年版,第259—260页。

(8)〔美〕特德·怀特等著:《广播电视新闻报道写作与制作》,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7年版,第296页。

(9)同上书,第297页。

(10)同上书,第298页。

(11)麦天枢:《公开的尊严》,中央电视台新闻评论部编:《正在发生的历史》,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年版,第388页。

(12)贺延光:《用镜头展示证据》,中央电视台新闻评论部编:《第1现场》,南方日报出版社2000年版,第388页。

(13)夏骏:《回望九八》,中央电视台新闻评论部编:《正在发生的历史》,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年版,第4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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