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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辨析与政策重构

时间:2022-04-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概念辨析与政策重构_中国文化产业评论文化消费:概念辨析与政策重构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郑 鈜内容提要:文化消费作为消费文化的子系统,因其经济属性和文化属性的深度融合成为当代的一种典型社会现象。在我国积极扩大文化消费的现实要求下,日益从文化产业中独立出来的文化消费亟待具有强烈规范性和政府干预特征的文化消费政策的特殊关照。然而,与日益完善的文化产业政策相比,文化消费政策还存在很多不足。

文化消费:概念辨析与政策重构(1)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郑 鈜

内容提要:文化消费作为消费文化的子系统,因其经济属性和文化属性的深度融合成为当代的一种典型社会现象。在我国积极扩大文化消费的现实要求下,日益从文化产业中独立出来的文化消费亟待具有强烈规范性和政府干预特征的文化消费政策的特殊关照。然而,与日益完善的文化产业政策相比,文化消费政策还存在很多不足。为转变我国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偏低的现状,我国的文化消费政策应当在政策大纲、政策框架、市场构建、新增长点、政策重点、辅助体系等六个方面进行重构。

关键词:文化消费;消费文化;概念;政策

一、文化消费的内涵

文化,既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学术词语,也是一个包罗万象的社会现象。《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都列明了对文化权利的保护,然而对于“文化”的定义却并未有更为确切的表述。自英国文化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在1871年出版的《原始文化》一书中首先提出近代意义上的文化概念,认为文化是一种复杂整体,内容包括知识、信仰、艺术、法律、道德、风俗,以及任何其他的人所获得的才能和习惯(2)之后,就有众多研究者对文化的概念提出了不同的观点。1952年美国人类学家克罗伯和克拉克洪合作出版的著作中,总结出164种对文化概念的不同理解(3)。学者根据对文化概念分类理解,形成了三种文化观,即物质文化观、制度文化观和精神文化观。分别指称被人改造或被人创造的文化自然物;由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中产生的道德习俗、行为规范、礼仪制度等制度文化;人的创造性思维产物如观念和意识形态等精神文化(4)。将这三种文化观统一认识,可以认为文化在广义上能够包容物质世界、制度世界和精神世界的众多内容。

消费,简而言之,就是对物的占有、享用和消耗。在此基础上,文化消费的概念就是指对作为物的文化的占有、享用和消耗。随着对“物”的认识逐渐深入,在现代经济、社会条件下,消费物的形态早已不限于有体物,包括各种无体物、权利等。而考虑到文化所包容的庞杂内容,文化物的形态应当比一般消费物的形态更为复杂,因此,文化消费物的内涵在一般消费物的基础上还应继续扩展。在广义理解文化的情况下,制度和精神能否被“物”化而进行消费,也成为研究文化消费不可回避的问题。然而文化毕竟存在狭义的概念,即仅将文化局限于文学、艺术、教育、宣传等具体文化领域或文化形式,主要指音乐、舞蹈、绘画、戏剧、电影等人类具体文化创造活动及其对象化的成果(5)时,文化消费也可被狭义理解。此时,文化消费仅限于对特定文化产品进行消费的层面,即文化消费物仅限于某些具体文化产品或具体文化活动、精神文化产品或精神文化活动(6)。对文化消费中消费的精神需要和消费对象的具象化理解,已成为当代文化消费研究成果中较具代表性的观点。(7)

早在1899年,凡勃伦的《有闲阶级论》就关注到文化消费。但直到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文化消费的理论研究才兴起。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大规模、标准化的福特主义生产方式逐渐被小规模、非标准化的后福特主义生产方式所取代,在资本主义社会物质商品日益丰富的基础上,文化性商品消费的社会学意义也得以愈发深入的认识(8)。我国对文化消费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文化消费”的概念在1985年的全国消费经济研讨会上被正式明确提出。到1987年前后,文化消费成为消费经济学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9)。我国早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从精神层面来分析文化消费的问题,主要是阐释文化消费与物质消费的含义。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间的推移,逐渐开始对文化消费进行多角度的诠释(10)。目前,我国大多数研究者都认为,文化消费主要指人们为满足自己的精神文化生活而采取的以不同方式来消费精神文化产品和精神文化服务的行为,是对精神文化类产品及精神文化性劳务的占有、欣赏、享受、使用等(11)。至今,文化消费因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价值,而受到广泛重视。

二、消费文化的内涵

法国社会思想家鲍德里亚认为,消费是当代社会特有的概念,是建立在符号编码和差别基础上的对符号进行操纵的系统化行动(12)。在消费的社会逻辑中,人们生产和驾驭社会符号的逻辑掩盖了把财富和服务的使用价值占为己有的逻辑(13)。消费不但是消费物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交换的过程,而且是消费物所体现的社会关系、文化价值的更替和转换过程。因此,消费不仅体现出经济性,而且体现出社会性和文化性。当消费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或者一个文化符号被认识并研究,消费文化便得以独立出来。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消费的物质特性逐渐让位于消费的文化特性。消费的文化性这种相对独立的表现形式为消费文化概念的提出提供了支撑。英国社会学者迈克·费瑟斯通指出:“使用‘消费文化’这个词是为了强调,商品世界及其结构化原则对理解当代社会来说具有核心地位。这里有双层的含义:首先,就经济的文化维度而言,符号化过程与物质产品的使用,体现的不仅是实用价值,而且还扮演着‘沟通者’的角色;其次,在文化产品的经济方面,文化产品与商品的供给、需求、资本积累、竞争及垄断等市场原则一起,运作于生活方式领域之中。”(14)由此,消费不再停滞于物质消费的层面,而因体现、表达或者传递某种意义、价值或者规范呈现出制度文化或精神文化的特征。在这种意义上,消费文化可以被理解为各种消费行为在物质、制度、精神等各种文化意义上的总和。

社会生产的丰富可能导致生产受制于消费,经济格局将由此从生产中心转移为消费中心(15),消费社会由此形成。一般认为,体现当代消费社会本质特征的消费文化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新变化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消费文化连同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和后现代社会一道揭示了当代人类社会的新本质和新形态(16)。当消费选择的范围和自由度随着社会生产的丰富而显著扩大时,消费的物质属性蜕变为初级需要,而文化对消费的关键性影响日益凸显。这一方面引发社会对具有文化属性的商品或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另一方面也促使消费与社会之间形成更为强烈的文化影响。布迪厄提出,文化资本作为资本的一种形式,首先是一种符号资本,是人们更多地通过消费所蕴含的文化风格来表达自己的社会身份,并与其他社会群体保持距离的合法能力(17)。消费文化对当代社会的影响,因此愈加深入。

三、文化消费与消费文化的概念辨析

简单来看,文化消费与消费文化之间存在若干可能关系:其一,等同关系,即文化消费等同于消费文化。从词组结构、意义指向和理论渊源出发加以分析,可以明显看出这种理解不够全面。其二,相互独立关系,即文化消费和消费文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以“对文化的消费”和“将消费作为文化”来分别认识文化消费和消费文化,以经济学和文化学、社会学的理论分野来区别两者,似乎可以认为文化消费和消费文化相互独立,但如若就此认为两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之处,显然失之偏颇。其三,兼容关系,即文化消费与消费文化之间既有差异,也存在相同之处。就差别而言,文化消费研究的对象是以文化为载体的消费,而消费文化研究的对象是以消费为载体的文化。从共同之处来看,两者都以文化、消费为基础,概念、理论和社会实践多存在相同之处。不少研究成果较为支持这种关系(18);其四,包容关系,即消费文化包含文化消费,抑或文化消费是消费文化的上位概念。就前者而言,消费的对象包罗万象,文化消费当属于消费的内容之一,因此消费文化肯定要研究文化消费现象。就后者来看,消费文化是文化的一种,文化消费似乎也应当包括对消费文化的消费。然而,如此一来,文化消费与消费文化岂非互相包容,造成逻辑混乱。

尽管也可简单地将文化消费划归经济领域,将消费文化划属文化领域(19)。但文化消费与消费文化之间存在兼容关系的前提,是二者之间不能形成包容关系。进一步分析,产生文化消费与消费文化之间互相包容结论的逻辑错误,关键原因在于其中文化的概念本身具有较大的弹性。相对于“消费”概念的明晰,“文化”概念存在广义和狭义的理解。正是由于文化时而以狭义概念出现时而又以广义身份示人,才形成了文化消费与消费文化之间可能相互包容的逻辑循环。而一旦文化消费的内涵限缩与消费文化的内涵开放形成显著落差,将文化消费中的“文化”主要进行狭义理解即实现文化客体具象化,而将消费文化中的“文化”主要进行广义理解即实现文化客体抽象化,则可得出文化消费是消费文化子系统的初步结论。易言之,对特定文化产品的消费是将(各种消费品的)消费作为文化现象考察的内容之一。

四、文化消费的社会需求

文化既是一种权利,同时也是一种需求。《世界人权宣言》指出,“人人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各种权利的实现”。文化权利的实现与文化需求的满足一定程度上可以等量齐观。

需求以需要为核心。在一般意义上,需要被认为是人的行动的一种动力,也是人的一种存在状态,表现为生理存在、社会存在和精神存在。人的这三种状态始终处于匮乏与充实的交替循环中。当人的这三种状态处于被感觉到的匮乏状态时,便构成了人的需要,即消除匮乏以进入满足状态。因此,需要是维持人的生理、社会和精神存在的再生产(或发展)所必不可少的要素和动力。(20)

消费需要是人们进行消费的动机和前提,文化消费需要是文化消费的出发点和驱动力。人与动物不同的地方在于,除了生物和自然环境需要之外,人比动物更多地体现出经济、社会、文化等不同的意义和符号性需要。“消费需要的满足,消费层次和质量的提高,越来越表现在精神文化消费方面”(21)。既然文化消费体现出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精神文化生活而采取不同的方式来消费精神文化产品和精神文化服务的行为,是对精神文化类产品及精神文化性劳务的占有、欣赏、享受和使用等,那么在文化消费愈发独立的历史条件下,人们文化消费的需要已不再是简单的经济成本判断,而更加展现出各种可能、复杂的意义和符号功能。

随着文化消费在消费社会与消费文化合流形成“文化资本主义”(22),文化消费的经济属性和文化属性出现了明显互动:一是文化消费产品的生产和消费都越来越重视其意义和符号价值,文化因素成为影响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依据;二是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的结果在物质和精神上都实现了进一步积累社会财富的目的,经济因素仍然对消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美国学者詹姆逊对此概括为:“今天,文化基本上变成了商业,这一事实的后果是,过去习惯上被看作是经济或商业的东西现在变成了文化,必须根据这一特征来分析各种理想社会或理想的消费行为。”(23)文化消费因经济属性和文化属性的深度融合成为一种典型的社会现象。

早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未来学家托夫勒就提出,人类社会步入后工业经济社会后,将进入一个物质财富极为丰富的社会,并开始进入更高的精神层次追求发展阶段(24)。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科技、文化、信息产业为代表的新经济逐渐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许多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不仅在发展速度上超过传统产业,而且在产业规模上已经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

社会生产过程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紧密连接、相互依存的环节(25)。文化消费是文化生产的目的,是文化生产的基础和动力。发展文化生产就是为了满足文化消费需求,只有转化为文化消费需求才能最终检验出文化生产发展的实际成效。文化消费具有内容的精神性、能力的层次性、时间的延伸性、对人的灵魂的塑造性、对社会文明的促进性等特点(26),不仅通过对社会和他人提供的各种精神财富的消耗实现社会产品的再造和创新,成为创造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突破口,而且使个人获得知识愉悦与精神满足,进而实现对人的价值提升。

在国家层面,文化消费在消费总量中的比重有增长趋势,物质消费中的文化附加值出现提升,科学发展和技术进步对于文化消费的推动日益明显,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多有创新,文化消费的社会效益越来越受到肯定,使得文化消费已经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在国际层面,全球化提出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消除隔阂、有利沟通的发展要求,文化资源的全球配置、全球共享已成为文化消费产生发展的坚实基础。文化消费由此具备了广阔的生长空间,成为极为重要的社会需求。

五、文化消费对我国的重要意义

梳理我国居民消费的历史发展,可以发现,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里,我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经历了三个演变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从“文革”结束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属解决生存问题的“粗放型”消费阶段。这一阶段吃穿类的资料数量得到极大扩张。第二个阶段主要是从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属于解决温饱问题的“集约型”消费阶段。这一阶段吃穿类的消费支出下降,家庭大宗耐用品消费得到迅速提升。第三阶段主要是从90年代中后期至今,我国社会逐渐进入以满足精神需求为主的“享乐型”消费阶段。这一阶段生活必需品消费支出呈现稳定下降趋势,享受型消费得到快速增长,文化娱乐类支出首次超过日用品类支出,居民的消费次序从对物质财富的消费转向精神财富的消费。文化消费成为精神财富消费的相当一部分。(27)

通过对我国城镇居民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消费结构所经历的三个演变阶段的整体性考察,可以看到经济增长的需求与消费下滑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数据显示,我国的消费体现出“高储蓄—谨慎保守型消费模式”,在储蓄率(28)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消费率(29)不但低于国际平均水平,而且呈逐年下滑趋势。据世界银行统计,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平均消费率稳定在73%至79%,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最终消费率也达到65%至70%。2008年,我国最终消费率为48.6%,其中居民消费率为35.3%,不仅与历史最高水平(1985年)的52%相比,下降了近17个百分点,而且与欧洲的58%、日本的55%、美国的70%相差甚远。不仅低于低收入国家平均水平(74.1%),也低于中等收入国家的54.6%(30)。消费在我国存在的预期与现实之间的巨大落差,急需国家通过各种手段予以干预。

就我国是否进入消费社会的问题,学界尚存争议。有学者明确指出,中国生活正逐渐地从一个以生产为主导的社会转变为一个以消费为主导的社会(31)。也有学者认为,目前我国居民的消费既有生产社会的特点又有消费社会的特点,前者主要是经济能力的限定,而后者则主要是由文化决定的(32)。尽管分歧仍然存在,但不可否认,我国向消费社会发展的趋势已经明显,消费尤其是富有精神消费内涵、兼具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特质的文化消费业已成为当代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局面,其中第一次明确地将消费放在了“三驾马车”之首的重要位置,显示扩大消费需求已经由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临时性措施更替为经济发展的长期措施,我国将迎来以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推动经济增长首要动力的时期。需要予以明确的是,扩大消费应当是指消费率的提高,也就是在等量要素投入时居民能够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发展型消费(33))和更高的享受程度(享受型消费(34)(35)。兼容这两类消费的文化消费在扩大消费需求国家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

六、我国文化消费政策的重构

政策通常是指国家或者政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和执行其路线而制定的活动准则和行为规范(36)。文化政策,即是社会公共权力主体在特定情境中,为达到一定的文化目标而制定的行动方案、行动准则或行为规范。严格来讲,文化政策应当主要指除文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之外的政策规范。基于以规范性文件为代表的政策与法律法规相比具有绝对数量优势,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对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产生了某种影响,以及文化领域在历史上多由政策进行专门调控等特殊国情,我国文化政策对文化消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与“文化产业”和“文化产业政策”首次明确出现在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不同,首次提出“文化消费”的文化政策是2009年9月26日发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该规划指明了发展文化产业的八项重要任务,其中第五项提出“扩大文化消费”,指出需要“不断适应当前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审美的新需求,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提高文化消费意识,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此后的所有重要文化政策文件都将文化消费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文化消费作为文化政策重要支点的依据是,我国的文化政策已经出现两大转变:其一是对消费作用的认识,由增强消费以拉动经济明确转变为以消费为首要方式促进经济增长;其二是对文化意义的理解,由将文化定位为人民基本权利明确转变为将文化纳入经济增长的手段。

当前,我国基本形成了由娱乐市场、演出市场、音像市场、电影市场、网络文化市场、艺术品市场等组成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建立了以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技术监控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文化市场的管理法规不断完善(37)。然而,与日益完善的文化产业政策相比(38),文化消费政策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文化消费政策较为笼统,独立性、规范性较差。如文化消费尚未成为独立、单一的政策文件主题,而《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等政策文件中关于文化消费的内容较为简单,且多处重复,文字表述概括、笼统。二是文化消费政策的载体形式较“软”,执行力、强制力较弱。目前出台的文化消费政策多以“规划”“纲要”“计划”等带有指引性的规范性文件形式出现,比较抽象和原则,相对于《文物保护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低,实践中存在政策弹性大、强制性差、执行难、效率低等问题。三是文化消费政策着力点模糊,缺乏系统化、科学化的政策工具。与商务部和地方政府等出台的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其他政策相比,文化消费政策还没有找到能够相互促进的有效刺激消费的政策工具,和可以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培育而形成支柱型文化消费市场。四是文化消费政策过于强调经济性,缺乏文化手段的介入。现行的文化消费政策主要体现经济在文化领域渗透的特征,多以市场为导向,强调经济干预的手段和结果,但未能充分认识到文化作为历史传统、社会意识的积极引导作用,未能充分利用消费文化建设导引文化消费市场。这些不足在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2002年的1 135美元上升至2011年的5 432美元(39),2011年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降至36.3%和40.4%(40),显示已经达到理论上文化消费“井喷时代”临界点的背景下,显得尤为突出。

为转变我国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偏低的现状(41),我国的文化消费政策应当重构:

一是制定目标明确、路线清晰、分步实施的文化消费促进政策大纲。针对文化消费的需求增长领先于其他消费需求增长的社会现实,积极协调文化消费与其他消费之间的关系,把文化消费作为扩大消费政策的突破口和实验田,优先考虑在文化消费领域实施政策创新。将“建立扩大文化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作为构建文化消费政策体系的基本纲领和目标,形成扩大文化消费政策的数量依据、质量依据、过程依据和规则依据,确立扩大文化消费的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安排实施。

二是建立区域各异、城乡有别、特色鲜明的包容性政策框架。由于文化消费往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因此可以考虑鼓励部分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和文化消费基础较好、有条件的地区对文化消费制定更加积极的促进政策,如项目激励、财政补贴、金融创新等方式,而对于发展不足、发展水平不高的地区则采取目标指示、综合考量、适度推进的办法制定文化消费的促进政策。对城市的文化消费可以附加硬指标和强约束的政策调控手段,对农村的文化消费则施以引导性和鼓励型的政策调控措施。突出政策对不同主体、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激励作用,为不断涌现热点消费、特色消费创造条件。

三是构建适应新形势的文化消费市场。在扩大消费需求的国家战略背景下,努力通过政策调整文化消费市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对文化消费市场简政放权,放松管制,降低市场的准入门槛,推动文化生产和服务企业、各类文化消费者以及金融机构、相关服务机构等积极参与市场建设,促进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改善文化市场服务和监督管理部门的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益,完善监管的手段和措施。推动制定《个人破产法》,建立健全企业、个人消费者和相关主体的市场淘汰机制。推动修订《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文化法律规范,完善立法,强化执法效能,构建自由竞争、公开公平的文化消费市场。建立体系完整、科学有效的市场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

四是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充分利用国家调整经济结构和文化体制改革的契机,进一步优化文化和相关产业结构、文化企业组织结构和文化消费品结构,通过科学进步和技术创新改善文化消费品的供给,解决文化消费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加快推动文化消费与网络经济、网络社会有效融合,创新文化消费市场的新产品、新服务和新模式,探索文化消费的销售、购买、支付、使用、维权的新方法,扩展文化消费在互联网时代的适用空间。积极增加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国际输入和输出机会,提升文化消费品的品质和吸引力,增大文化消费的总量和频率。

五是突出文化消费的政策重点。与强调基本生存型需求的其他政策措施不同,文化消费政策应当更多地突出发展型、提升型生产和生活的特质。因此,重构文化消费政策不应当只停留在保证最低生活标准、维持社会就业底线、保障最低文化消费需求等福利性政策层面,而应当着眼于提高人民生产和生活的环境和水平,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增加居民收入,促进消费需求转型升级,对能较快提高文化消费需求的群体实施政策倾斜,对能较快释放文化消费增量需求的企业和行业实施政策优惠,对能较快显现文化消费增长前景的行业和部门实施政策扶持,在整体上激发社会的文化消费意愿。

六是建设综合配套的消费政策辅助体系。围绕扩大消费需求宗旨,加快建设文化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文化从业者社会保障体系、文化消费的财税金融保障体系和文化消费的消费文化体系,培育文化消费意识和理念,规范文化消费的方式和行为,为文化消费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Cultural Consumption:Concept Discrimination

and Policy Restructuring

Zheng Hong

Abstract:As a subsystem of consumer culture,cultural consumption has evolved into a typical phenomenon of contemporary society attributable to in-depth integration of its economic characteristics and cultural character-istics.Taking into account the objective demand for active expansion of cul-tural consumption in China,cultural consumption,increasingly independent from the cultural industry,requires an urgent and special attention by cul-tural consumption policies which are featured by strong normalization and government intervention.However,compared to increasingly sophisticated cul-tural industry policy,thereare still many deficienciesin cultural consumption poli-cy.To change the status quo that the total of China residents’consumption is still low,China’s cultural consumption policies should be restructured from six aspects,namely outline of policy,policy framework,market building,new growth points,policy priorities and supporting systems.

Key words:cultural consumption;consumer culture;concept;policy

【注释】

(1)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消费文化现象研究”(07BZX0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殷海光:《中国文化的展望》,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26页。

(3)童恩正:《人类与文化》,重庆出版社1998年版,第10页。

(4)向翔:《哲学文化学》,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1997年版,第29—31页。

(5)姜华:《大众文化理论的后现代转向》,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2—13页。

(6)《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规定,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辅助生产活动;作为文化产品实物载体或制作(使用、传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7)秦开凤:《文化消费内涵辨析》,《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26期。

(8)左鹏:《中国城市居民文化产品消费行为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1页。

(9)王佳元:《只发展文化产业满足不了文化消费》,《中国经济导报》2010年11月30日。

(10)韩海燕:《中国城镇居民文化消费问题实证研究》,《中国流通经济市场分析》2012年第6期。

(11)罗晓玲:《近年我国文化消费研究述评》,《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

(12)[法]尚·布希亚:《物体系》,林志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22—223页。

(13)[法]让·波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8页。

(14)[英]迈克·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刘精明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23页。

(15)冯宪光:《现代性与文化产业、文化消费》,《廊坊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

(16)胡敏中:《消费文化与文化消费》,《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17)[法]皮埃尔·布迪厄:《资本的形式》,武锡申译,载薛晓源、曹荣湘主编:《全球化与文化资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页。

(18)秦开凤:《文化消费内涵辨析》,《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26期。

(19)陈贤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消费文化与文化消费》,《消费经济》1994年第6期。

(20)王宁:《消费社会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2页。

(21)尹世杰:《消费力经济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68页。

(22)[英]吉姆·麦奎根:《重新思考文化政策》,何道宽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0页。

(23)[美]弗里德里克·詹姆逊:《论现实存在的马克思主义》,载俞可平:《全球化时代的马克思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83页。

(24)[美]阿尔文·托夫勒:《第三次浪潮》,朱志焱、潘琪、张焱译,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90—99页。

(2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1页。

(26)胡惠林、李康化:《文化经济学》,书海出版社、山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83—85页。

(27)邱羚:《我国文化消费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商业时代》2011年第36期。

(28)储蓄率是指个人可支配收入总额中储蓄所占的百分比。

(29)消费率又称最终消费率,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1年)的最终消费(用于居民个人消费和社会消费的总额)占当年GDP的比率。其公式为:消费率=消费基金/GDP×100%。其中,消费基金包括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

(30)严先溥、李萍:《金融危机下中美消费模式比较》,载张少龙、范剑平、李振明、司金銮:《中国市场消费报告》(No.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7页。

(31)郑红娥:《中国的消费主义及其超越》,《学术论坛》2005年第11期。

(32)陈昕:《救赎与消费:当代中国日常生活中的消费主义》,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页。

(33)发展型消费一般是指用于人类自身发展需要进行的消费,内容包括文化教育、交通通讯、医疗保健等。发展型消费与生存型消费、享受型消费通常构成消费的三个基本类型。其中,生存型消费是指满足人类基本生存需要进行的消费,内容包括吃、穿、用等。

(34)享受型消费一般是指用于人类自身享受需要进行的消费,内容包括文化娱乐、休闲健身、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等。

(35)俞建国、王蕴等:《“十二五”时期扩大消费需求的思路和对策研究》,中国计划出版社2012年版,第48页。

(36)沈宗灵:《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87页。

(37)蔡武:《中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基本形成》,http://www.china.com.cn/news/2009-09/29/content_18625284.htm,2013-02-12。

(38)2000年1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较为系统地制定了鼓励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发展文化产业的积极性。同一时期,《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印刷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也为文化产业政策的制定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至《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国文化产业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39)国家统计局综合司:《新世纪实现新跨越新征程谱写新篇章——从十六大到十八大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中国经济导报》2012年9月18日。

(40)马建堂:《科学发展 铸就辉煌》,《求是》2012年第12期。

(41)王亚南:《文化消费增长空间何在?》,《光明日报》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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