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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出版物版权保护

时间:2022-03-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12年是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十二五”时期破局之年,创新与突破是这一年的主题词。为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数字出版产业布局,2012年底至2013年初,新闻出版总署又批准建立3家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分别是安徽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北京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和福建海峡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截至2012年底,张江基地数字出版注册文化创意企业累计已达400家,数字出版、文化创意直接产值超过200亿元。
数字出版产业态势分析_2012-2013中国数学出版产业年度报告

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在经历了“十五”、“十一五”时期的发展起步期后,开始步入“十二五”的成长期。2012年是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十二五”时期破局之年,创新与突破是这一年的主题词。在过去的一年里,无论是政府主管部门的产业引导范围与力度,还是产业链建设的深度与广度,都取得了许多突破与创新:从政府管理引导层面来看,产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新闻出版公共服务数字化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展,产业指导领域进一步拓宽、基地(园区)建设布局进一步完善,提前超额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预定目标;从企业发展层面来看,传统出版单位的数字化转型日趋深入、新媒体企业在数字出版业务方面取得新突破;在内容投送平台建设层面,多样化趋势日渐明显;在技术应用层面,技术研发与应用取得新进展;在渠道建设层面,移动互联网渐成主流;在保障体系建设层面,标准体系建设和版权保护工作日渐完善。数字出版企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盈利模式日益清晰,为产业良性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政府主管部门加大力度,推进产业实现破局

在数字出版产业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政府主管部门一直都是引导者和推动者。2012-2013年,政府主管部门主要有以下举措:

1.大力推动具有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市场主体的形成,促进数字出版市场快速发展

市场主体是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培育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市场主体的形成,是数字出版市场环境建设的基础。2012-2013年,政府主管部门在此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推进完成转企改制任务的新闻出版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释放新闻出版企业的创新活力。期间,原新闻出版总署开展了《传统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示范》评选工作,最终,评选出5家出版集团和20家图书出版单位、5家报业集团和20家报纸出版单位以及20家期刊出版单位,作为数字化转型示范单位。下一步计划将这些单位转型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并在政策、申报项目等方面给予其扶持与倾斜,最终形成能引领全行业的标杆企业,带动传统出版产业顺利实现整体升级转型。

第二,通过并购、上市等方式,引导大型出版集团做大做强,成为市场上更加灵活的战略投资者。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计,截至2012年底,在中国境内外上市的出版、印刷、发行集团已达到32家,其中,中国境内上市26家,香港上市5家,美国上市1家。可以说,这些大型集团的上市,对于促进新闻出版业的战略调整,实现我国建设“出版航母”的宏伟构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三,推动基地布局取得新突破,促进基地集群效应由“规模型”向“效益型”迈进。产业集群是更大的市场主体。为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数字出版产业布局,2012年底至2013年初,新闻出版总署又批准建立3家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分别是安徽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北京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和福建海峡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

政府积极推动基地向“效益型”发展。到目前为止,部分基地已实现由“重规模”向“出效益”转变。截至2012年底,张江基地数字出版注册文化创意企业累计已达400家,数字出版、文化创意直接产值超过200亿元。杭州基地2012年实现总产值接近70亿元。江苏基地2012年各园区数字出版总产值超过120亿元。不仅如此,针对基地建设,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定了《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择时发布。根据《办法》相关规定,将对各类基地和园区进行年检年审,对未通过者予以黄牌警示、摘牌并发布公告等管理措施。这将有效推动基地建设质量与水平的提高。

第四,支持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出版经营活动。在国民经济的任何领域,民营企业都是一支不可忽视的、极具创造力的力量。2012-2013年,政府主管部门出台并继续落实《关于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出版经营活动的实施细则》,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出版经营活动,建立开放、统一的市场秩序。该项政策的颁布与落实,对吸引民间资本注入数字出版产业,并不断推进各种所有制新闻出版企业以及与其他高新技术企业之间在数字出版领域的战略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在民营企业申请国家科研项目、承担国家新闻出版任务等方面,政府主管部门正在推进实施与公办企业平等的支持政策。

2.打通数字出版产业链各环节,完善数字出版生产要素市场

数字出版产业的快速发展,需要有完备的生产要素市场做基础。2012 -2013年,在产业链上游,主管部门在资本市场加大了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继2011年与中国工商银行达成合作协议之后,2012年11月,原新闻出版总署和交通银行在京签署《支持新闻出版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交行将在未来3年内为我国新闻出版产业的发展提供500亿元的融资支持。在产业链的下游,与中国联通签订了合作协议,至此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均建立起合作关系。

3.加强政策法规制定,保障数字出版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为了进一步引导与规范数字出版市场环境,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政府主管部门加大了对政策法规的制定与落实力度。 目前,《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管理办法》、《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和《数字出版内容平台建设指导意见》均起草完毕,进入征求意见阶段,今年有望向社会公布。可以说,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健全数字出版法律法规体系,保障数字出版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4.夯实公共服务基础,稳定数字出版市场经济体系

一个健康、稳定的市场经济体系,离不开社会公共服务。在数字出版领域,全民数字阅读与数字农家书屋建设就发挥着这样的作用。2012年,政府主管部门加大了对公益性数字出版投入与扶持的力度,并依托“农家书屋”,加快了农村新闻出版公共服务数字化体系的建设步伐;结合数字阅读的潮流,开展各种内容形式丰富的数字出版阅读活动,提升了人民群众的阅读品质,丰富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企业加大创新力度,谋求发展破局

作为数字出版产业的主体,2012-2013年,数字出版企业加快发展步伐,积极求新求变,在以下两个方面形成了显著特色:

1.传统出版与科技融合步伐加快,数字出版赢利模式日渐清晰

对于传统出版与科技融合,传统出版从业者首先表现在认识上的突破:几年前,提到数字出版,许多传统出版从业者能想到的就是“媒体搬家”,认为只要和技术商合作,把内容交给他们数字化,就是数字出版;现在许多传统出版从业者已经摆脱了盲目跟随的角色,开始应用数字技术进行自主探索的道路。面对未来,他们已经摒弃了“隔岸观火”的心态,积极投入到数字出版的实战中来。

其次表现在行动上的突破:数字出版的赢利模式日渐清晰。几年前,传统出版单位从事数字出版,几乎没有可持续的赢利模式,都处在基础投入阶段,也鲜有收入;现在,随着对科技应用的深入,将自身业务与科技融合形成可持续赢利的数字出版产品与服务,成为传统出版企业关注的焦点。一些传统出版企业在这方面已经获得一定的突破,在专业出版领域,形成了一些特色数据库,取得不错的业绩;在教育领域,形成了可盈利的在线教育平台;在大众出版领域,销售了许多广受欢迎的电子书和其他数字出版产品与服务,其中包括以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作为主要客户端得到的收入。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移动互联网出版成为传统出版获取数字出版收入最重要的一块业务。

2.新兴技术公司向新闻出版领域渗透,数字出版业务获得较大进展

由于新闻出版内容资源的重要性,电商、技术商、运营商等都将触角伸向了内容生产领域,纷纷加大了数字出版布局。著名电子商务网站当当、京东、淘宝都分别在近两年开始运营电子书分销平台业务,亚马逊也正在瞄准中国电子书市场。

以盛大文学为代表的原创内容网站已经供应了网络文学百分之七八十的内容,更是国内三大运营商主要的数字内容提供商。2013年4月,盛大文学成立编剧公司,这是盛大在网络出版、实体图书、移动阅读、网络游戏基础上,向影视改编等全媒体版权运营迈进的又一举措。

虽然与盛大汇聚内容资源的方式不同,但各大门户网站对内容资源的重视程度是相同的。腾讯、搜狐、新浪等大型门户网站早就开始布局,向内容领域扩张,纷纷开设读书频道,汇集原创网络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网络杂志等内容资源。2012年,网易启动了原创精品文学计划、京东商城电子书刊平台、天猫书城和豆瓣阅读作品商店纷纷上线。这些平台都在抢占内容资源的优势,为了做到一家独大,不断蚕食着传统出版商的利益。不仅如此,门户网站还对旗下的新闻业务、视频业务、游戏业务、动漫业务等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崛起之后,更加紧了自身对“入口”优势的资源布局。

同时,以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为代表的电信运营商借助渠道优势,纷纷成立了手机阅读、手机动漫、手机游戏等基地,不断聚合内容资源。据了解,现在和电信运营商合作的出版单位数量已达到400家。

(三)数字出版内容投送平台呈现多样化,迈向开放性未来

数字出版内容投送平台是推动产业发展的突破口,2012年国内平台建设依旧如火如荼,基本形成了运营商型内容投送平台、文学创作型内容投送平台、技术服务型内容投送平台、互联网门户或信息服务型内容投送平台和电子商务型内容投送平台等五大类别,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态势。除了老牌同方知网、万方数据、维普资讯等以技术企业为主导的学术性平台推出“知识服务”概念外,在数字化浪潮的强烈冲击下,几乎国内所有出版集团都成立了数字传媒公司或数字出版部门,搭建起属于自身特色内容的服务平台体系,同时各大出版集团也开始了“跑马圈地”式的抢滩运动,一方面积极对自身内容资源进行整合,另一方面大力购买更加丰富的高品质内容资源。

随着智能手机CPU的运行能力已远远超过PC机,大众数字出版阅读平台正在全面迈向移动化,并且逐步向数据化深耕、电商结合方向延伸。根据《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2年底中国手机网民数量为4.2亿,移动数字阅读平台前景广阔,目前比较出名的纸媒期刊,用户在App store上均可以下载,其中大部分采取的是“精华试读+订阅+过期免费”的运营模式。2012年8月,中国区App Store在线APP累计数达到352261个。越来越多的数字内容提供商正在为移动终端量身定制移动应用等数字出版产品。

媒介融合快速推进,新型数字内容投送平台发展潜力巨大。三网融合正在变为现实,电视阅读由抽象概念变为数字出版投送平台。湖北省新闻出版局、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湖北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打造了以嵌入电视阅读模块的机顶盒为核心业务的数字电视互动平台,数字内容版权得到有效保护、内容可控可管,促进了数字出版良性发展。2012年8月,优酷网与土豆网宣布以100%换股的方式合并,建立了拥有庞大用户群体、多元化视频内容、成熟数字技术的视频投送平台,进一步拓宽了数字出版的投送渠道。

互联网的发展,使数字出版平台的开放性逐渐成为行业发展的新兴服务模式,具体表现为:对具有出版资质的内容提供商开放,实现让内容提供者自主上传开放、定价机制开放、平台销售数据及客户数据开放;对著作权人和有关权利人开放,提供版权交易、作品经营等情况,推动数字内容在法律保障的机制下最大限度地在各类数字出版平台上传播;对各种渠道和终端产品开放,以实现多元产品形态、多渠道传播。

(四)新兴技术的应用突显科技与文化的融合,开启数字出版全新业态

2012年柔性显示技术受到广泛关注。随着智能手表和智能眼镜这些可穿戴设备的应用,数字终端从固定的玻璃显示屏中解放,进化成外观各异、屏幕可以附着到不平整的表面上,甚至被拉伸的形式。加拿大研究人员用此技术研发出“纸手机”,厚度堪比信用卡,重量不足苹果iPhone4手机的六分之一,不仅能拨打电话、发送短信,还具有储存电子书和播放音乐等功能。此外,三星也宣布正准备打造一款可弯折的全屏幕平板电脑。目前这一技术还处于实验室阶段,但LG公司称已经快到规模生产阶段,而苹果也申请了柔性显示屏专利。相信这项技术成果会很快进入到大众视野。韩国的科学家制造出一款可弯曲的锂电池。这款电池不仅可以弯曲而且非常稳定,该项技术的与柔性显示屏技术相得益彰。

3D打印技术受到重视。3D打印在2012年来势凶猛,数字化和模拟化让3D印刷从设计到产品制造,从人体器官到数字烹饪,纵横多个领域。 目前3D打印机已被引入上海市一些设计公司和高校科研机构,并开始在基础教育领域初试身手。上海市静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创意梦工厂购置了两台3D打印机,以及配套的3D扫描仪,定期开设相关课程,免费供学生学习三维设计和计算机辅助制造,打印自己设计的机械零件。可以预见,未来3D打印将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增强现实(AR)技术得到初步应用。增强现实是把原本在现实世界的一定时间空间范围内很难体验到的实体信息(视觉信息,声音,味道,触觉等),通过科学技术模拟仿真后再叠加到现实世界为人类感官所感知,从而达到超越现实的感官体验,这种技术叫做增强现实技术,简称AR技术。它具有三个突出的特点: (1)真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信息集成; (2)具有实时交互性;(3)是在三维尺度空间中增添定位虚拟物体。2012年11月,谷歌发布了其首款虚拟现实化游戏“Ingress”,成为目前最受欢迎的增强现实移动端应用。国内首次将这项技术应用到普通生活中,是在苹果的App Store上发布的一款名为出行百科(增强现实版)XINGWIKI的软件。AR技术将在人工智能、遥感、游戏娱乐、信息互动等许多领域投入应用,其影响必将日益扩大。

(五)信息技术更新换代,数字出版重心向移动互联网转移

终端优势。数字出版的发展得益于终端技术的不断推进,终端的普及是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基础。随着硬件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以苹果iPad/iPhone引领的终端革命的到来,拉开了平板电脑与智能手机代替台式电脑的序幕。据研究机构IDC发布的最新报告预计,2013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将达2.293亿台,[15]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预计为9.186亿部,[16]全球PC出货量预计为3.458亿台。[17]无可置疑,数字出版的重心已经从台式电脑向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转移,与之相关的移动应用研发也正在成为IT界主流。

渠道优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通过移动互联网获取信息的用户越来越多。据统计,手机已经成为用户上网第一终端,用户数大大超过了通过台式机上网网民数。随着终端的普及,移动互联网也已经进入2亿用户时代[18],手机网民与平板电脑网民已由刚开始的“少数派”、“非主流”变成现在的用户主流了,这是任何一个从业者都无法忽视的市场基础。另外,比起传统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可以让人随时、随地获取资讯,这种便利是用户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第二,付费优势成就数字出版产业。付费问题一直是传统互联网时代困扰数字出版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传统互联网倡导的价值观:开放、免费、共享,曾一度被认为是数字出版难以形成赢利模式的主要障碍。但现在,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这一问题迎刃而解。现在,移动阅读已经成为部分传统出版单位数字出版收益的主要来源,也成为以盛大文学为代表的原创网络文学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因为良好的付费模式,附着在其上的其他各种商业应用也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不断完善着移动互联网的各种服务,满足着用户各种各样的需求。

(六)终端格局基本形成,发展路径日趋明朗

智能手机攻占低端消费市场。报告前文中已提及,手机当前已超越台式电脑,成为我国网民的第一大上网终端。手机阅读的不断普及,移动互联网应用的不断开发,加上微博、微信等移动社交产品的兴起,极大地推动了智能手机这一终端市场的发展。2012年多个领域的企业纷纷加入到手机终端生产的队伍中来,其中以互联网企业开发智能手机尤为引人注意。小米科技迈出了互联网手机的第一步,先后推出了其品牌的第一代、第二代手机,以平民化的价格、高性价比的品质获得手机用户的欢迎,可谓互联网手机的领军品牌。此外,百度、360、阿里巴巴等知名企业也先后推出了自己的手机产品。2012年4月,阿里巴巴与手机商天语公司合作推出天语W806,该手机基于阿里巴巴在电子商务领域的优势,具有较强的购物和支付功能,内置各种购物信息。2013年5月,国内知名修图软件美图秀秀,推出其品牌智能手机[19],该产品定位于强大的自拍功能,并可实现图像的自动修复,对于爱美人士尤其是女性用户群体有一定的吸引力。2012年以来,智能手机市场发展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价格趋于平民化。连昔日的手机巨头诺基亚,都先后推出了两款低价智能手机,希望凭借低廉的价格、较强的续航能力,挽回在过去几年里失去的手机市场。

平板电脑持有量上涨迅猛。凭借其丰富的阅读体验、多元化的功能和良好的视觉效果等优势,平板电脑在2012年迅速崛起,发展势头并不亚于智能手机。各终端厂商纷纷进军该领域,加入新一轮的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美国市场研究机构Display Search报告显示,2013年平板电脑销量将大幅度超过笔记本电脑,并认为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二大平板电脑市场。在中国本土小品牌商的推动下,2013年国产平板电脑销售量将突破6000万台,市场份额达27%[20]。可见,平板电脑拥有非常远大的发展前景。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平板电脑可能仍需面对与智能手机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同样问题——功能趋同导致竞争力下降。

电子阅读器呈现小众化、专业化趋势。近年来,电子阅读器的发展相比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而言,稍显沉寂。2012年,电子阅读器市场依然算不上火热,但似乎有回暖趋势。虽然大众市场眼下难以突破,但在小众化和在某些特定领域,电子阅读器仍有一定的发展空间。虽然电子阅读器的全球销量呈持续下滑态势,但其短时间内并不会消亡。电子阅读器的功能单一性是为人诟病的主要原因,但不可否认,其功能单一正好符合那些想要专注于阅读的人群的需求。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虽然同样可以很好地实现阅读,但因为功能过于多样,也很容易分散读者的注意力。此外,对于一些专业领域,如医学、语言等,电子阅读器仍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可以通过专业书籍的打包销售或订阅模式,开拓专业领域的机构或个体用户市场。易博士于2012年深圳文博会上推出以OED电子纸技术为核心的赛伦纸电子阅读器,并提出了“载体化”的概念,通过版税制与码洋定价的方式确保上下游收益,为终端制造商与内容供应商的合作模式寻求了一条新路径。此外汉王科技、盛大集团也纷纷推出了各自的电子阅读器产品。因此,电子阅读器的发展前景仍待观望。

(七)数字出版保障体系不断创新与完善

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保障措施的支持、保障体系的不断创新与完善。2012年,我国数字出版产业保障体系在诸多方面得以完善与丰富,尤其是在标准建设和版权保护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向更深、更新领域迈进。2012年是我国数字出版标准体系建设取得突破的一年。全国版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筹建,标志着我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机构体系正在形成与确立,它将与全国新闻出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新闻出版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出版物发行标准化委员会和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同推动我国数字出版的标准化工作;多项标准的制定取得了重大进展,全国新闻出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完成的《新闻出版资源唯一标识符PDRI》、《中国标准名称标识ISNI》和《中国标准乐谱出版物号》行业标准已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这些标识类标准的制定将有利于海量数字资源的查找与利用,从而加强版权保护的力度。全国新闻出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的《手机出版标准体系表》和《动漫出版标准体系》行业标准的发布,意味着手机出版和动漫出版标准的未来将有明确的发展方向,这是一个重大突破。《手机出版物质量规范》、《手机出版内容数据格式》和4项电子书内容标准,以及《中国图书在线信息交换》 (CNONIX)国家标准进入报批阶段,这些标准手机出版和电子书内容、出版物在线信息交换,将有效保障手机等出版物内容质量与出版信息的传递,满足产业参与者的标准需求;一大批数字出版标准处于组稿、制定或征求意见阶段,如《面向长期保存的文档格式》、《印刷技术术语数字印刷》等,这意味着我国数字出版物不仅在内容和格式领域将取得突破与保障,还意味着数字印刷领域将得到进一步规范。需要强调的是,我国制定国际标准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增强,一方面,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文档关联编码》 (ISDL),现已提交草案稿(DIS),有望在今年年底出台;另一方面,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围绕使我国成为ISO/TC130(国际标准化组织下设的第130号技术委员会——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国而努力开展工作,预计今年我国将正式承担该国际标准化机构的秘书处工作,这意味着我国在国际标准制定领域的话语权将进一步增强。

数字版权保护,多方力量共促发展。数字出版的核心在于版权的售卖,数字版权的保护是产业发展的基石。如何在保护作者权益的基础上,同时保证出版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兼顾各方利益的平衡,建立良好、合理的网络传播秩序,多方力量进行了可贵的探索与创新。

数字版权保护标准建设正在重点推进。全国版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正在制定的《数字版权标识符》 (DCI)和《版权保护标准体系表》、全国新闻出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数字版权保护平台基本技术要求》和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先期和二批启动的22项标准,涵盖版权保护标准体系框架建设、数字版权作品身份标识、数字版权保护平台和技术等诸多领域,这些标准将会为数字版权作品的识别、登记、交易、结算、取证,以及数字版权保护平台的搭建与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的有序进行,提供规范与引导。

数字版权立法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2012年底,国家版权局正式呈报国务院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送审稿相比现行《著作权法》,具有四大变化:一是体例结构调整明显,二是权利内容普遍增加,特别注重对智力创造成果的尊重,三是授权机制和交易模式重大调整,四是著作权保护水平显著提高。国务院23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三部修订条例,都提高了非法经营的罚款数额和罚款的最高限额,加大了对侵权盗版的威慑力。

司法与行政保护力度加强,成效显著。2012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审理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中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原则,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信息存储空间网络服务提供者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提出了明确的判定标准。网络维权诉讼引起广泛反响,2012年,网络侵权纠纷不断攀升,百度文库案、谷歌图书搜索案、苹果应用商店案等维权诉讼行动都有了一定的成果,在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了数字出版规范化发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的“剑网行动”成果显著。在2012年7月至10月底开展的行动中,共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282起,共关闭违法网站183家。

社会保护获得新进展。社会保护整合优势资源,具有专业性与灵活性,与司法保护、行政保护、技术保护共同全方位推动数字版权保护工作。2012年1月,我国首家专业版权评估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版权评估中心的成立,不仅意味着我国版权评估正由理论探索向实践领域迈进,而且也将为文化企业在控制金融风险和版权保护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2012年6月,在我国首次承办的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上签署的《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既填补了视听表演领域全面版权保护国际条约的空白,完善了国际表演者版权保护体系,也标志着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国际地位的提高。

技术保护进一步推进。数字版权保护技术是数字内容交易和传播的关键技术,由近年来科技研发工作和市场反馈来看,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的发展方向已由限制非法解密、复制与传播向根据业务模式需要进行细粒度控制转变。2012年,技术保护的进展主要表现在云技术应用与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的推进。2012年对于版权保护与推广而言,是云技术应用年。由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等十家机构发起的“版权云”行动和重庆版权云端服务平台的建设推动了云技术在版权保护与推广领域的应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2012年已进入研发设计阶段,对技术架构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具体方案,这既是对该工程前期可行性方案的验证,也是对可行性方案的完善。

综上,数字版权保护和数字出版产业发展休戚相关,司法、行政、行业协会、技术企业等都是形成良好的数字版权保护体系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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