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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海关估价风险风险检查

时间:2022-03-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海关总署令第148号文件是当前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条文依据。现状审计描述Y公司进口货物多用EXW国际贸易术语方式成交,目前Y公司以此价格作为基础向海关申报完税价格时,在成交价格基础上摊分进口货物输入地起卸前的其他税费。EXW贸易术语成交示意图采取EXW贸易术语,买家将承担自工厂地交货后的所有税﹑费,建议企业就EXW成交的所有税﹑费进行梳理,以免出现漏计入完税价格的税﹑费。
涉外合同海关估价风险风险检查_涉外型企业海关稽查风险管理与实操技巧——中国海关稽查风险管理报告

相关定义和术语

海关估价是一国海关为了征收关税,根据统一的价格准则,确定某一进口(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作业程序,由此确定的价格称为海关完税价格或海关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对买方处置或者使用进口货物不予限制,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的限制﹑对货物销售地域的限制和对货物价格无实质性影响的限制除外;

(二)进口货物的价格不得受到使该货物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者因素的影响;

(三)卖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因买方销售﹑处置或者使用进口货物而产生的任何收益,或者虽然有收益但是能够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做出调整;

(四)买卖双方之间没有特殊关系,或者虽然有特殊关系但是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未对成交价格产生影响。

海关总署令第148号文件是当前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条文依据。

一般货物的海关估价方法及流程

依据海关总署令148号文件,我国一般货物的海关估价方法以及流程如下图所示。

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和流程示意图

加工贸易的海关估价方法及流程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应当征税的,海关按照以下规定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一)进口时应当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二)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海关以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或者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三)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海关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或者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四)加工企业内销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者副产品,以海关审查确定的内销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现状审计描述

Y公司进口货物多用EXW国际贸易术语方式成交,目前Y公司以此价格作为基础向海关申报完税价格时,在成交价格基础上摊分进口货物输入地起卸前的其他税费(如:劳务费﹑运输费﹑保险费等)。

目前的摊分方法由海关提出,Y公司遵照执行。

现状审计结论和建议

此次审计尚未完全了解到Y公司进口环节相关税﹑费的摊分方法。

EXW贸易术语成交示意图

采取EXW贸易术语,买家将承担自工厂地交货后的所有税﹑费,建议企业就EXW成交的所有税﹑费进行梳理,以免出现漏计入完税价格的税﹑费。

因海关估价是海关的重要税基,对于企业来讲影响较大。因此,建议企业定期将报关单体现的进口对外付汇金额与财务上体现的实际对外付汇金额进行对比,了解实际对外付汇金额(如:技术入门费﹑商标权使用费﹑专有技术使用权费﹑专利权使用费等)是否应计入完税价格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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