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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府助残工作社会化实践创新案例

时间:2022-03-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而区残联作为全区残疾人最主要的管理和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总共16人,在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中长期存在人手不足、专业性不足、设施不足、服务不足等问题。2010年区残联开始尝试助残工作社会化的改革,培育并转改了一批社会组织,建立了招投标的购买机制,以项目化的方式契约化运作了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实践。
个案介绍_公共服务购买中的政府与社会组织互动关系研究

我国目前有8300多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可以说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困难的社会群体,也是地方政府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改革开放以来,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还存在着体系不完备、覆盖面较窄、城乡区域差别较大、投入不足、服务设施和专业人才队伍匮乏等问题,难以有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特殊困难和基本需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明确提出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是残疾人服务中的核心内容,并认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本书所选择的个案,正是在这一社会背景下某基层政府助残工作社会化实践创新的一个案例。

JD区位于长三角某一线城市S市的西北部郊区,面积463平方公里。至2015年末,全区常住人口156.8万人,其中户籍常住人口66.01万人,外来常住人口90.79万人。辖区内共有12个街镇,包括:3个街道、7个镇,1个新区、1个市级工业区,分别是JD镇街道(区政府驻地)、XCL街道、ZX街道、JY新区、NX镇、AT镇、ML镇、XH镇、HY镇、WG镇、JQ镇和JD工业区。[1]全区残疾人的基本状况是:“截至2011年6月底,共有持证残疾人13849人,占全区户籍常驻人口的2.2%。其中:肢体残疾6404人、智力残疾2729人、视力残疾1518人、听语残疾1182人、精神残疾1447人、多重残疾74人。”[2]而区残联作为全区残疾人最主要的管理和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总共16人,在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中长期存在人手不足、专业性不足、设施不足、服务不足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急需对服务的方式进行变革,以提高服务的数量和质量。2010年区残联开始尝试助残工作社会化的改革,培育并转改了一批社会组织,建立了招投标的购买机制,以项目化的方式契约化运作了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实践。

在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本书中我们使用了较宽泛的国家概念,残联虽然法律地位上属免登记社会团体,但其运作组织架构、运作模式与政府机构一致:在行政隶属上直接由区政府、区残工委领导;16名工作人员中有6个公务员和8个事业单位编制,且工作人员也认同自身为政府工作人员,故本书把残联也作为区政府的职能部门来界定。同时,在国家这个概念的界定上,我们会使用两个国家层面,一个是作为整体性的国家,整体性国家概念表现于中央的整体精神,以及政治正确、政权巩固等整体利益;另一个是集体性国家,把国家看成是由不同政府部门和官员构成的集合体,他们不仅是整体国家政策的执行者也是整体国家利益的维护者,但其中也不乏各部门利益的差异。在大量的基层社会和政府创新案例中,国家更多的体现的是第二个层面。下面我们就看看JD区残联是在国家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如何进行助残工作社会化创新举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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