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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使用指南

时间:2022-03-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按监督检查意见通知书实际填写完整,并点击“保存”,完成本次检查输入。图2-1-4 自动推送复查消息界面点击消防监督复查消息出现复查页面,按实际复查情况填写并保存。其中,“起火原因”选择为“其他原因”项时,必须有文字说明,否则保存时系统会报错。如查询无此单位,应进行新增。
系统使用指南_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实用手册

(一)系统登录

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警综平台站点地址,进入系统,点击左侧菜单组织管理模块(图2-1-1),下拉进入消防管理子模块。系统账号信息由各级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系统账号权限根据岗位角色不同进行设置。

图2-1-1 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

(二)消防监督检查

1.工作流程

2.操作方式

单击消防监督检查,在空白处右击“新增”,进入监督检查意见通知书界面(图2-1-2)。

图2-1-2 监督检查意见通知书界面

输入编号及点击“引用”(平台内已有单位、若无单位需新增),通过单位名称、简称或者地址引用被检查单位(图2-1-3)。

按监督检查意见通知书实际填写完整,并点击“保存”,完成本次检查输入。

图2-1-3 引用单位界面

3.注意事项

派出所民警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检查信息录入平台消防管理模块监督检查子节点。

(三)消防监督复查

1.工作流程

2.操作方式

监督检查时限期整改需复查的单位在整改期限结束后系统自动推送复查消息(图2-1-4)。

图2-1-4 自动推送复查消息界面

点击消防监督复查消息出现复查页面,按实际复查情况填写并保存。

3.注意事项

派出所民警实施消防监督复查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复查信息录入平台消防管理模块监督复查子节点。

(四)消防监督检查移送

1.工作流程

2.操作方式

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需移送公安消防部门处理的,点击消防监督检查移送,并右击出现新增,点击新增出现移送单页面(图2-1-5),按实际情况填写并保存即可。

图2-1-5 消防监督检查移送管辖单界面

3.注意事项

派出所民警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移送案由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在平台消防管理模块监督检查子节点监督检查登记页面进行移交操作,并录入移送信息。

(五)消防举报、投诉

1.工作流程

2.操作方式

点击消防投诉举报并右击按“新增”,出现举报、投诉查处情况记录界面(图2-1-6),按实际情况填写并保存。

图2-1-6 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情况记录界面

3.注意事项

派出所民警受理举报、投诉后,应立即将举报、投诉接报和受理信息(举报、投诉登记页面带星号字段)录入平台消防管理模块举报、投诉子节点,其余受理意见、核查处理情况、告知情况等信息应在现场核查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入。

(六)轻微火灾处置

1.工作流程

2.操作方式

由派出所处置的轻微火灾,点击进入轻微火灾处置,并右击按“新增”,出现轻微火灾处置记录界面(图2-1-7),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并保存。

图2-1-7 轻微火灾处置记录界面

3.注意事项

“场所(部位)”和“起火原因”为必填项,按照下拉菜单结合实际进行填写。

其中,“起火原因”选择为“其他原因”项时,必须有文字说明,否则保存时系统会报错。

(七)消防统计表

查询、统计权限范围某单位某时间段内消防工作数据,点击进入消防统计表,出现统计界面(图2-1-8),按实际需要勾选级别、时间,点击“统计”。

图2-1-8 消防统计界面

(八)单位信息

点击消防子模块中的单位信息标签,在右侧填写单位基本信息,点击“查询”按钮即可得到单位基本信息情况。如查询无此单位,应进行新增。点击左侧菜单组织管理模块,点击组织基本信息模块,在右下空白处右击调出菜单点击“新增”,进入新增单位界面(图2-1-9)。单位所在地(门牌号)如不在系统数据库中,需要添加新的地址,点击添加新的地址,出现采集新的地址页面,输入地址信息,输入完毕后点击单位所在地(门牌号)会显示具体地址,点击“新增”按钮,弹出操作成功提示框点击“确定”。回到新增单位界面,如单位所在地(门牌号)系统数据库内已有,则无须采集新的地址,填写单位全称、单位简称,点击单位标签按钮,弹出选择组织标签界面,勾选消防管理标签(图2-1-10),点击“确定”,出现操作成功提示框,点击“确定”,单位新增成功。

图2-1-9 新增单位界面

图2-1-10 选择组织标签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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