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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特征

时间:2022-03-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地区非常规突发事件可能演化升级成跨区域、甚至国际性的事件,暴乱事件可能演变为战争,地震灾难中资源分配不公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件演化成群体性事件等。所谓的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其内涵具体可见表3-4。非常规突发事件的后果严重程度远远高于常规突发事件,其危害性甚至危及国家安全。
事件的特征_非常规突发事件复杂应急资源分配网络优化调度和配置研究

国内部分学者对非常规突发事件的特征进行了研究,如晏湘涛等(2009)提出,非常规突发事件具有不可预知性、破坏性、紧迫性和严重性等特点,并且不仅具有常规突发事件的典型特征,即随机性、突然性和危害性等,而且在发生发展机理、演化方式、影响后果、应对过程等方面又具有其特殊性;袁晓芳(2012)认为,非常规突发事件具有明显的罕见性和不可预知性、高度的衍生性和连锁动态性、典型的灾难后果与不可控制性、严重的社会恐慌和危机性四大特征。

本书认为,由于非常规突发事件系统内外部的致灾因子、承灾体、孕灾环境要素相互之间的各类非线性作用,引发了事件的发生、加剧等一系列变化的原因,使得非常规突发事件在宏观层面,呈现出与之相应的内在、外在和应对特征,具体如图3-3所示。

图3-3 非常规突发事件内在、外在及应对特征情况

非常规突发事件的特征,从具体方面看,主要有发生概率极低、次生衍生灾害严重、遵循灾害生命周期、严重灾难后果等方面。

(1)发生概率极低

虽然常规突发与非常规突发事件,都是低概率事件,但是将两者进行比较,相对于日常进程中常规的突发事件,非常规突发事件极其罕见且发生概率相对更低,其表现形式如下。

①爆发的非常规突发事件可能是历史上曾经发生过,但是伴随社会、生态等环境条件的变化,事件在发生条件、规模、演化上有了改变,如2005年禽流感的非常规突发事件等。

②突发的非常规事件也有可能是五十年不遇或一百年不遇,甚至可能是人类历史上从未发生过的事件,具体地如:2001年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2003年非典在中国的首次出现以及在全球的蔓延等。

(2)次生衍生灾害严重

从灾害学视角看,非常规突发事件发生后,一方面由于原有致灾因子的作用时间、空间、强度等的变化,或者产生了新的致灾因子;另一方面由于原有的承灾体破坏、变异等发生变化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新致灾因子作用于新的承灾体,从而引发新的次生、衍生事件发生,产生复杂的非常规突发事件链式作用,形成多个、多级次生或衍生突发事件灾害链。

地区非常规突发事件可能演化升级成跨区域、甚至国际性的事件,暴乱事件可能演变为战争,地震灾难中资源分配不公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件演化成群体性事件等。如:2008年的汶川地震中,地震作为原生灾害,其致灾因子为地球内部的地震波,承灾体为地面,地区人员、房屋等,孕灾环境为地表环境、汶川当地社会、自然环境,随着地震波强度变化,可能产生断裂等一系列破坏作用,还可能引发新的致灾因子,从而诱发次生、衍生灾害,原生灾害是地震的次生、衍生灾害链的形成情况(李藐等,2010),具体如图3-4所示。

图3-4 非常规突发事件中的次生衍生灾害链

针对2010年8月7日的非常规突发事件——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的特大泥石流灾害,图3-5给出了其次生衍生灾害链演化的过程。

由于舟曲一带平时遭受乱砍滥伐,山体分化森林植被损坏,导致泥土流失极为严重。地区半年多时间的干旱,加之瞬间性强降暴雨,从而引发特大泥石流灾害爆发。此后,饮用水的卫生状况差,生活垃圾污染导致疾病增多,道路被冲毁使得车辆安全隐患增大,次生、衍生灾害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原生灾害(李娜,2011)。

图3-5 舟曲特大泥石流的次生衍生灾害链演化蔓延

(3)遵循灾害生命周期规律

根据广义系统演化的规律,与一般突发事件相类似,非常规突发事件的自身演化过程也同样遵循征兆期、发作期、延续期、痊愈期(Steven Fink,1986)这样的四阶段生命周期规律。从事件自然发展的角度看,事件将始终沿着自然发展的随机路径逐步发展,在自然规律作用下对外界系统释放或交换能量,当事件的自然能量一直积聚到自身承载能量的极限,则表现为突发事件的突然爆发,根据外界的情况不断变化能量释放的后果,即事件不断发展和演化,随着能量的释放而使自身对外界的影响或破坏逐渐最大化,达到系统的“自然极值状态”,如果有适当的引导可以让能量在聚集的过程中自然释放,那么事件的自身内在能量逐渐减少,直至不再影响外界状态的变化(陈忠,1995)。

在上述过程中,当决策者在发现非常规突发事件后,不断将事件应对措施作用于事件过程中,如果应对措施有效,则事件的发展状态就会被应急决策主体的应对措施不断改变,并减少对外界的影响和破坏,直至事件完全被应急处置而不再影响外界。

随着非常规突发事件危害程度的不断加深,决策者应对其演化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干扰管理、危机管理和应急管理。当非常规突发事件由最初稍微偏离了正常状态的事件演变为灾害链时,对事件的处置也由干扰管理、危机管理而演化为应急管理。干扰管理是应急管理的初级阶段,主要任务是预防;危机管理则是应急管理的中级阶段,主要任务是阻止危机发生;突发事件是应急管理的高级阶段,主要任务是危机已经发生,进行应急管理(陈安等,2007)。所谓的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其内涵具体可见表3-4。

表3-4 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内涵

因此,非常规突发事件从发生、逐渐衰减直至事件终止的演化过程,始终是一个自然能量释放与决策者应对管理不断交互演进的过程,其演化既具有广义系统演化的生命周期特征,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是事件自身和决策主体应对措施综合作用的内外状态变化过程。

(4)灾难后果损失极其严重

多数非常规突发事件的突然发生,其过程都具有很强的不可控制性,会造成严重的大量的人员、财产损失等灾难性后果。非常规突发事件的后果严重程度远远高于常规突发事件,其危害性甚至危及国家安全。

据亚太经合组织(APEC)经济委员会的数据显示,2001年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导致3 201人死亡,6 291人受伤,美国因此损失了大约6 620亿美元,占其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1.5%左右。2008年我国的汶川大地震,受灾人数高达4 500多万,造成了69 227人死亡,374 643人受伤,17 923人失踪,重灾区面积达到10万km2,直接经济损失达8 451亿元,而汶川地震的灾后重建工作将长达1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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