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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加强农业产业损害监测预警。要按照突出重点、形成体系、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农业产业损害补偿机制。按照《对外贸易法》的授权,以农业产业主管部门或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为主设立农业产业损害补偿机制管理协调办公室。
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安全管理制度_新常态时期的粮食安全战略

传统的贸易救济手段能够在一定时期内限制进口,但不能对已经遭受损害的国内产业给予补偿和援助。发达国家在贸易自由化过程中逐步探索建立起了覆盖多个产业的贸易调整援助制度,在平衡市场开放利益与损失、增强弱势产业应对进口冲击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业产业损害补偿机制是由政府主导实施的,对因农产品进口竞争而受到损害的农业产业和农民提供补偿性援助,以最终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竞争力提升为目标的一种政策工具。

加强农业产业损害监测预警。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农业产业损害监测预警体系已取得一定进展,目前该项目覆盖23个省区90个定点监测县、对粮棉油糖等7大类18个产品的生产和贸易实施动态跟踪监测预警,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损害预警监测工作,建立完善产业损害分级预警制度。

要按照突出重点、形成体系、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农业产业损害补偿机制。按照《对外贸易法》的授权,以农业产业主管部门或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为主设立农业产业损害补偿机制管理协调办公室。地方上由各省(市、区)农/牧业厅(委)国际合作部门具体负责。具体运行方式:首先,农业产业损害监测预警体系对进口及产业受损状况进行监测评估,依据各产品事先确定的触发标准提出产业损害补偿建议;其次,补偿机制管理办公室对监测预警体系提交的补偿建议进行分析评估,并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再次,通知相关主产区、行业协会和主要生产者,下拨补偿专项资金,实施援助性技术服务项目;最后,接受补偿的主产区和生产者提交补偿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补偿机制管理者对实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制定下一阶段补偿项目建议。

要针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方面具有的特殊性,充分考虑农产品产业链上生产和消费两头分散、控制了流通仓储加工环节就控制了产业制高点的特点,尽快建立和实施外资进入农业产业的安全审定制度,加强对外资进入农业产业的监管,制定相应的适合农业的反垄断规定,防止形成全国性垄断和区域性垄断。要充分考虑大宗农产品稳定供给的重要性,特别是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建立对经营大宗农产品且达到一定市场占比的大型企业的强制性信息报告制度和库存储备制度,强化大企业在保障市场供给稳定方面的社会责任

■主要参考文献

1.韩长赋,《全面实施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求是》,2014年第10期。

2.陈锡文,《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与“三农”面临的挑战》,《中国农村经济》,2010第1期。

3.牛盾,《入世10年农业贸易政策实践与探索》,中国农业出版社,2011年。

4.牛盾,《国际农业研究报告2013》,中国农业出版社,2013年。

5.叶兴庆,《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新变化及其实现路径》,《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4年第2期。

6.马有祥,《新一轮农业谈判与农业贸易促进调研报告》,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年。

7.倪洪兴,《开放条件下的农业贸易政策选择》,中国农业出版社,2011年。

8.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农产品贸易发展报告2014》,中国农业出版社,2014年。

【注释】

[1]作者为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主任倪洪兴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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