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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问题

时间:2022-03-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版权之外,博物馆知识产权中的商标权也需要额外重视。商标权涉及博物馆的名称、博物馆的Logo、博物馆藏品的形象标记、文创产品的商标、三维标志等。可以看出博物馆的商标权被侵害的情况是比较严重的。同时,由于缺乏监督手段和明确的法规支持,博物馆很难对抢注的商标进行维权。案件最后虽然以原告自愿撤诉而告终,但也颇费周折,对博物馆界的知识产权保护产生了震动。
商标权问题_数字博物馆研究

在版权之外,博物馆知识产权中的商标权也需要额外重视。它不仅关系到实体博物馆的运营和发展,也关系到数字博物馆的拓展和繁荣。商标权涉及博物馆的名称、博物馆的Logo、博物馆藏品的形象标记、文创产品的商标、三维标志等。这些标志信息既可以出现在物质载体上,也可以出现在数字载体上。从高游[14]对我国一级博物馆商标注册的调研情况来看,我国博物馆对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并不是很重视,调研的83个博物馆中只有37个注册了商标,有18个博物馆的名称被企业或者个人抢注为商标。可以看出博物馆的商标权被侵害的情况是比较严重的。同时,由于缺乏监督手段和明确的法规支持,博物馆很难对抢注的商标进行维权。博物馆以自身的馆名进行商标申请的时候,存在法律上的空白,因为大部分一级博物馆的名称是以地名+馆名或人名+馆名的形式出现,商标法规定县以上的行政单位地名和国外著名地名是不能申请商标的,加之没有专门对博物馆申明相应的商标,所以这里存在监管空白。如2003年,广州黄埔军校旧址纪念馆向工商部门申请商标注册时,发现早有一个名为“××黄埔少年军校”的单位抢先注了册,申请注册失败[15]。2010年,成都博物院因在该院互联网上使用了“金沙遗址博物馆”和“jinshasitemuseum.com”等中英文域名,被起诉侵犯了相关人第4183608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6]。案件最后虽然以原告自愿撤诉而告终,但也颇费周折,对博物馆界的知识产权保护产生了震动。不过也有一些成功案例可供借鉴,2009年苏州博物馆成功注册了商标“苏州博物馆”,从此成为苏博可以留传后世永续存在的一个重要的无形资产[17]。2004年湖北省博物馆将曾侯乙编钟申请为商标,更好地发挥这一文化遗产的价值,服务演出、文娱活动等行业[18]。法门寺博物馆在2008年就将法门寺地宫出土的皇家御用茶具、大锡杖、捧真身菩萨等珍贵文物造型申请了立体商标注册保护[19],至201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法核准注册了捧真身菩萨、鎏金天马流云纹银茶碾子、鎏金银龟盒、鎏金飞鸿球路纹银笼子等16件法门寺地宫出土的珍贵文物造型的立体商标。这些将博物馆著名的藏品当作商标申请,会更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必须具有的显著特征,这也更能突出博物馆的特色。当然,博物馆也可以考虑根据自身的特色创造出一种全新的形象,或者将名称进行一定的艺术加工后再去申请,可能更有利于保护自身的商标。

通过以上分析看出,目前迫切需要建立一套规范的博物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来提高对版权和商标权的保护。虽然知识产权属于私权,与博物馆的非盈利性质从表面上看起来是对立的,但实际上知识产权将有助于博物馆发挥社会服务的职能,可以保证博物馆资源在使用中的科学性、严谨性和规范性,能够更好地发挥藏品价值。博物馆的知识产权体系的建立,将防止和杜绝其他机构或个人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对资源的非法侵占、盗用和复制等行为,保护好博物馆的合法权益,极大促进博物馆工作人员、研究人员的热情,提升其研究的积极性,更好地推动博物馆藏品的管理、保护和研究工作,提升博物馆教育公众、服务社会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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